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如今回答起来也是毫不费力的。
“山上的破茅屋?那儿怎么能住人?!”一直没说话的赵忠出来反对了。
那山上的破茅屋他知道,有时候上山打猎久了的时候也会在那里落落脚歇一会儿。
可也仅仅是落脚。
那破茅屋大是大,可是已经倒塌了一半,有的地方盖着的茅草已经被吹走了。
下雨天绝对会把整间屋子给淹掉。
况且那屋子的窗子都已经全部给掉了,这虽然已经快入夏了,可是这不遮风不挡雨的,怎么住人?
况且那茅屋破得已经连门都没有了。
虽说茅屋的位置是在山外围,可是说不准什么时候熊瞎子什么的跑了出来,可是会出人命的。
况且夏天一到,山上的蛇鼠虫蚁也是泛滥得不行,这可都不是闹着玩儿的。
赵忠心里盘算着,是怎么都不能让李榆去山上的破茅屋住。
“这修修也不是不能住…”在赵家人的眼神下,李榆渐渐的说不下去了。
他也知道这破茅屋是什么样子,这睁着眼睛说瞎话也不能太过了啊。
所以这话说得他都没有底气。
杨氏见此心里有了想法,把目光投向赵忠,家里的大事儿,还是要赵忠同意才行。
而且这事儿她也不好开口啊。
“…”看到杨氏示意的赵忠点了点头,他心里原本也是这么想的。
原本他还担心杨氏会不同意有意见,如今见到杨氏主动提及,他自然不会反对。
一旁坐着的赵甜看着杨氏和赵忠两人“眉来眼去”的,整个人都懵『逼』了。
这天天吃狗粮啊!
这件事就在赵忠两口子的“眉来眼去”中定了下来。
赵甜见此,也知道有些事儿急不得,而且这会儿也不早了,和爹娘说了一声就去厨房做饭了。
杨氏和赵忠在这几个月以来,已经对赵甜的厨艺充分表示满意。
所以点头同意了。
李榆看着赵甜离去的身影眼里划过一丝惊喜,原来她竟然会做饭么?
痴汉的鲤鱼童靴并没有反应过来,在农家,不会做饭的女孩子已经绝迹了好么?!
第31章 怜惜()
赵甜不知道李榆心中的想法,若是知道了,好像也没有什么…咳咳
“这是做什么?”李榆见赵甜坐在小凳子上面,前面的盆子里算是小杂鱼,颇为不解。
“做吃得啊”赵甜狐疑的看了一眼李榆,这看着也不傻啊?
怎么会问这么白痴的问题?
“…哦”李榆被赵甜一句话怼得哑口无言,半响才回了个哦。
赵甜的目光他不是没有看见,他觉得他自己也是傻了,这明摆着的事情还问一遍。
见李榆站在旁边没有要走的意思,赵甜也没多说什么,自顾自的做着自己的事儿。
她还指望着小鱼干发家致富呢,怎么可能不做?
李榆回想起赵甜刚刚理所应当的回答,心里酸酸的。
刚回村子里的时候,赵家的条件他也能看的出来。
所以并不打算麻烦赵家人。
结果赵忠叔和杨婶怕他一个人住不安全,留他在赵家住。
他推辞了一会儿见两人都是真心的也就答应了。
毕竟赵家再怎么也比那个风一吹都要倒的破茅屋好吧?
结果没想到赵家的条件这么困难。
虽然他离家几年,但是他还是知道的。
青山村环山绕水,村子里的人几乎没有不会打渔的,所以村子里的人并不缺鱼吃。
家境稍微好点的或者是舍得吃一点的,打了鱼回来会留下两条自己家里吃。
家境差点的会拿去卖了补贴家用。
但是像这种拇指大小的小杂鱼,村子里的人很少会吃,大多喂了猫狗。
毕竟这种鱼处理起来麻烦,而且费了功夫处理出来也没有多少。
至于把小鱼洗干净裹上面粉下油锅炸?
那或许过年有可能这么做,平常这么做的话村子里的人是舍不得的。
更何况李榆刚刚注意看了一下,赵甜是把小杂鱼的内脏和鱼鳞都弄干净了,而且鱼头也是去了的,这么一处理的话,是特别干净的,但是同时,也特别费事。
想起那瘦弱的身影,李榆心里酸软的,同时也有了一个隐晦的目标。
自打被李榆碰到自己在处理做小鱼干的杂鱼后,赵甜觉得这几天的李榆实在是有点奇怪。
每天砍柴砍得特别努力,仿佛柴和他有什么仇一样。
没事儿就去山上打猎,那股劲儿,仿佛是在挣钱娶媳『妇』一样。
最主要的一点是,总是用那种带着怜惜的目光看着自己。
刚开始赵甜浑身不自在,还以为自己是有多悲惨,后来就无视了李榆的目光。
没办法啊,人家要看总不能把人家的眼睛遮住吧?
赵甜才不承认她是颜控呢!
行行行,你长得好看你做什么都行!
赵甜烦躁的想。
天气渐渐热了起来,赵家的四个兄弟已经去学堂进学去了。
家里的地和田都已经全部种好了,赵忠平常就去田里地里转转,除草施肥啥的。
杨氏就在家里做家务活,赵甜也帮忙。
李榆平常除了帮着赵忠干地里的活以外,还特别热衷于打猎。
第32章 烂人()
杨氏和赵忠虽然觉得哪里有点不对,但是也说不出来,就随李榆自己去了。
赵甜倒是清楚赵忠和杨氏的的感觉,他们是觉得镇上的活比较稳定,在山上打猎虽然有时候收入颇丰,但是山上同样也很危险,而且运气不好的时候可是一文钱都没有的。
所以他们觉得还是镇上收入稳定又没有什么危险的工作比较好。
其实赵甜觉得李榆的想法还是特别赞同的,觉得这人比平常村子里的那些人好多了。
李榆修建的房子也在慢慢筹划动工了,地址就远在离赵甜家不是很远的右边一块地上。
李榆早把那块地买了下来,砖瓦什么的也已经买好了,最近在找人看个吉日动土。
对于这些消息,赵甜都是晚上听他们在堂屋里闲聊的时候听到的。
此时的赵甜还在琢磨,怎么多弄一点小杂鱼多做一点小鱼干呢,哪里知道有麻烦正在路上。
要说原主虽然年纪虽然小,但是却遗传了她娘杨氏的好样貌,加上以往常病着,没怎么出去晒太阳,皮肤很白。
赵甜穿越过来以后,用经常喝空间里面的水,身体不仅好了很多,气『色』也好了很多,皮肤不再是苍白的像病美人一样,而是白嫩得能掐出水一样。
加上赵甜虽然没涂脂抹粉的打扮自己,但是衣服穿得干净整洁,头发也梳得整齐,皮肤也不是村子里那些女孩一样的黄『色』,所以在村子里是格外的出众。
虽然赵甜并没有整天在村子里晃悠,但是她会偶尔和杨氏去镇上卖荷包,在村子里也会偶尔送些东西去爷爷『奶』『奶』家里,所以村子里的人都见过赵甜。
赵甜的这副模样也落在了有心人的眼里。
村南的刘家是村子里少有的几座青砖瓦房中的一家。
刘家刘富贵是村子里出了名的偷鸡『摸』狗之辈,虽然家中有爹娘,但是他爹刘老汉懦弱,她娘胡氏又是个泼『妇』,平时在村子里没少得罪人。
刘老汉怕媳『妇』,胡氏又对这个唯一的儿子特别的宠溺,家里的几个女儿天天干活,而刘富贵却整天想怎么玩儿就怎么玩儿。
所以才造就了刘富贵现在二十岁了,却还没媳『妇』,整天也不找事情做,整天在村子里偷鸡『摸』狗还在镇上赌钱的烂人。
胡氏从地里回来,就看到儿子在屋里坐着“贵儿,你今儿个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
胡氏纳闷啊,平常儿子两三天看不见人影,就是回来也是天黑了才会回家,这会儿半下午的,怎么在屋里?
难不成…
胡氏想起前几天她娘给儿子说的姑娘,难不成儿子想通了要回家娶媳『妇』了?
心里有了这个念头后,胡氏心里越想越觉得是这么回事儿。
儿子啊。这是想娶媳『妇』了。
想到不久就可以抱孙子了,胡氏就高兴。
至于那小媳『妇』,哼,嫁进来就得好好给她干活!小蹄子!有她在,这个家里她就翻不出花儿来!
心里有了主意,胡氏脸上笑眯眯的。
“娘,你前两天不是说给我娶媳『妇』么?”刘富贵看他娘这副模样就知道她心里在想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