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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一会,她突然听见叽叽的鸟叫,向来它是冲着树上的鸟窝而去。
唐格挣扎得更厉害,但这对正在进食的蛇没有丝毫影响。
此起彼伏的雏鸟叫声很快只剩下一只。
花尾巴蛇吃了一只鸟,还不够,又向另一只剩下的鸟伸嘴过去。
这一回,它没那么幸运了,从远及近的竹签精准命中了它的七寸,蛇像一根破绳子一样掉了下来。
一个彪悍的猎人从树下走过,捡起那条蛇,就势一甩,蛇抖得笔直,他接着摸出一根锋利的竹签,顺手在蛇腹部一划,一分为二的蛇肚中汩~汩冒出热血,准确找到了温热的蛇胆,然后一口吞了下去,又看了看那条蛇,捡起来搭在肩上就要走。
远远的树丛中,这时出现一群推着野物的人,他们大多穿着兽皮,车上堆着的也是码的整整齐齐的野货,野货上用打着绳结的绳子仔细捆绑着。
眼看男人就要走了,唐格终于出声:“嘿。”
下面的男人抬头看着满脸充~血的少年,看了一眼,便要准备继续走。
“嘿,兄弟……”她压低声音道,“能不能帮个忙。”
猎人看了看她,又看了看她上面那高高的降落伞,便知道她的意思了。
“这棵树太高,如果爬上去,帮你解开,得费不少时间。我们还得赶着进城。”他说。
唐格直接将手上的匕首扔下去:“就您刚刚那手,劳烦再来一下,只要脚上这绳子断了就成,我这慢慢下来。”
猎人捡起刀,随手一扔,唐格的脚终于落到了头下面……等她终于把自己从树上弄下来的时候,猎人一行人早就不见了踪影。
擦了把汗,她也慢慢向着西珍珠边镇走去。
日上三竿,边镇早已鲜活起来,成群结队,形单影只的行客都有,她虽没有帽子,但是一脸风尘走在其间倒并不引人注目。
她先找了一家看起来干净些的商铺,在里面挑拣了半天,听了几轮卖货和价格,这才选了两套衣裳和斗篷,都是最寻常不过的款式,花了两个银币,还送了一顶帽子。换上衣裳,整个人顿时精神许多,店家又殷勤递来面巾,给她净脸。
唐格假装嫌弃的样子给推开了去,顺手将帽子带上,咋一看,可不就是一个秀气的少年。
换好衣裳,第二件事便是找家饭店美美吃上一顿。
带在身上的点心那是决计舍不得动的,她左看右看,选了家人最多的饭馆,找了个靠近角落的地方坐下。越是鱼龙混杂的地方越容易听见有用的消息。
她学着旁边的人点了一碗牛肉汤一份炒蒸糕,又让店家上了两个小菜,说是小菜,都是拿大盘子端出来,唐格一看那份量,不由一愣。
黑黝黝的桌面满满摆了大半个桌子,旁边两个食客侧目,唐格忙吩咐店主:“给我这两个装起来,回去带给兄弟的。”
旁边的人目光收了回去。
唐格微微吁了口气。
人多果然有人多的道理,看起来破破烂,吃起来味道还不错,牛肉汤微微带着甜辣味,又没有那么腥,肉已经快要炖散了,轻轻一咬便在嘴里碎开。
旁边的人几个人行酒令,另外一桌大声吹牛,无非就是又赚了多少钱,又去了哪,见到了多漂亮的姑娘。
那人说到兴起,又说,听说最近西地情况很紧,军需官从他那里采买了多少纱布布料,怕是要打仗了。
旁边人便说:“哪一年这仗停过,有什么稀奇的。”
那人眼睛泛红,含~着醉意:“这你们就不知道了吧,这回是出了大事……”
再有人问,那人便不吭声了,只嘿嘿高深莫测的笑。
酒鬼开始吹牛的时候,唐格便觉得身后有人,她本来靠近角落,背后就是人来人往的大街,身上的包都搂在怀里,倒不怕人打主意,那阴影挡住半拉太阳,阴影下边便觉得冷飕飕。
她装作无意中侧头一看,却是刚刚那群猎人,一人手里拿着一个大白饼子,就着腰间的水囊喝水,摆卖野货的车子搁在脚下,看来还有一半没有卖完。
猎人也看到了她,眉头微微一挑,大概没想到会在这里相遇,唐格这时候也不扭捏,便起身相谢,又道:“这么巧,不如大家一起吃个饭?”
猎人笑了一笑,倒也不推辞,起身走进来,唐格想叫他身后的人,他便笑:“救你的是我,不必请他们。”
他说完,便真的心安理得走进来,自己一个人吃肉喝汤,留下自己的同伴在外面啃白面饼子……
唐格哪里他那么好的心态,便请了店家一人送了一份牛肉汤过去。
“你这个人到是奇怪。”猎人说,“无缘无故,请他们不是浪费吗?”
唐格:这么奇葩的思维……你才奇怪好不好……
他手上缠着几根绳结,虬结的肌肉上像一圈圈小蛇,唐格猛得想到他吃蛇胆的样子,手里的筷子一时慢了下来。
两人一时有些陌生的尴尬。
“这是什么?”她没话找话。
“这啊,是今天上午卖出去的东西,一个大疙瘩是一只鹿,一个小疙瘩是一张皮。”
结绳记事么。
“这样啊……”唐格笑道,“大哥你这个记法还蛮新鲜的……”
“笨办法。不过管用。”猎人咕嘟喝了一口汤,“以前,没想到这法子时就老是少钱。”
唐格额角黑线:“这法子确实还可以。”
猎人叫阿卓,是溪山深处寨子里的猎户,据说一两个周出来一趟,卖的都是全村人攒下的猎物,再换些盐巴铁器回去。
吃了饭,感情自然也熟稔些,阿卓便笑:“其实今天老远就看着你挂那,只是远远,不知道是死是活。”
“所以,才过来救我吗?”
“当然不是。本想着是个死人还可以顺点东西,没想到你还那么精神。”
“……”
“不过也没差,今天捉了条火尾蛇,这蛇胆,大补。”
“那你早就看到蛇了,干嘛不趁它吃鸟之前杀了它啊,这样那只小鸟也不会死了。”
“我要吃它,它要吃鸟,这点临死的愿望还是要满足嘛。”
好吧,唐格再次被阿卓朴素而恩怨分明的价值观打败。(●—●)
两人吃完,店家麻溜上来,守着一桌子碗筷开始算账,唐格再次见识到他们“惊人”的算术能力……
“一个中份炒蒸糕,两个银毫,一个小份的超蒸糕,一个银毫——先给我三个银毫。”
他伸出手。
“其他的菜呢?不要钱了吗?”唐格惊异。
那店家眼睛一瞪:“想得美。先给我这个。”一边招手,一个服务的少年跑上来,将两个碗捡走。
然后店家开始算下一份:“一个小炒云芽丝,一个银毫。一个天蚕盒,三个银毫……唔,一共四个银毫。”
他又摊开手。
收了一个银币,慢慢照着对应的清单排给唐格十六个银毫,还分成两次。
服务员又上来,将两个空盆捡走。
店家拿出一个有刻度和铁环的小棍子:“现在开始算你们的牛肉汤。”
他冲那服务员点点头,立马两个小伙子快速跑过去,将外间的人的碗都收了回来,然后和桌上阿卓吃的几个碗叠在一起,开始拿着铁环的小棍子,一个个对应去比着碗的数量。
“这铁环对完一个来回,就是一个银币,可得看清楚。”
唐格瞠目:……
为什么同在一个联邦,差距会有这么大……还是因为她碰见的都是文盲?
她自然不知道,西珍珠在热闹起来之前,完全是一片蛮荒,那时候住在这里的人,基本属于茹毛饮血那一类,后来这里成了要塞之后,终于开始热闹起来,但是因为西地比联邦还要严苛的愚民政策,以及此地的特殊性重要性,文化的光芒从来没有真正普照过来。
一个金币是二十个银币,一个银币是二十个银毫,所以一个金币是四十个银毫。
一个中份炒蒸糕,两个银毫,一个小份的超蒸糕,一个银毫;一个小炒云芽丝,一个银毫。一个天蚕盒,三个银毫,一碗牛肉条两个银毫,一共喝了十七碗,那么就是三十四个银毫,总共是四十三个银毫。
还在认认真真比对价钱的土著店主,忽看见桌上放了一枚金币。
“刚刚我了你三个银毫,再给你一个金币恰恰好。”
店主一愣,然后叫起来,“啊,你一捣乱,忘了算到哪里去了,重来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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