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大概这样”
见他这般,我捡起地上一根枯树枝就着泥土松软的地面上一笔一划写了出来,我也不记得我为何会写这两个字,大约是很小很小的时候,有人教过我吧?可又会是谁呢?想不起来了
“唔哇!好难,那你还是叫小七好了,念着好听!”
见我在写字,小五也凑过小脑袋来看,只是在看见那一横一竖复杂的笔画时,就头疼地叫出了声,然后又笑嘻嘻地对着我说道,引得其他人也都点头表示同意,年纪最小的一个女孩儿小八欢喜地上前抱住我胳膊。
“就喊小七哥了,大家都是这样的名字,小七哥名字不一样会很奇怪的。”
名字,这种东西,取出来其实很少是自己会用到的,都是别人为了区别才会需要,既然他们几个都不喜欢清明这个名字的话,那也随他们去好了。
就此,我被人唤作小七唤了好几年,直到小六得了风寒的时候。
穷人是生不起病的,没钱也就看不起大夫,吃不起药,若是憋一憋过去了就还算是好的,若是过不去就只能听天由命。小六的风寒来得迅猛,夜里就发起了高烧,直到黎明也没有转好,迷迷糊糊说了好多话,其中一句话便是“我不想死”。
也对,这世间,谁又是想死的呢?
小一叹了一口气,伸手探了探小六的额际,即便将仅有的破被褥都盖在小六身上了,他还是遍体发寒,发着虚汗,唯独额间炙热得有些吓人。若是吃不着药的话,怕是挨不过几日了,小一黑着脸将所有人都赶了出去,只留了他一人在屋子里照顾小六。
我知他是怕我们都被传染上风寒了才赶我们出来的,小一那会儿也不过是半大少年,即便心上担忧着小六,他也不能表现出半点,若连他都慌了,这个乞丐小团体恐怕也就没了。
“小一在照顾小六,我们就去乞讨吧,说不定能够多讨些钱给他买些药呢。”
小二拉了我们几人一起偷偷商议着。
“药可贵着呢,除非偷!”小三抬眸慎重地看了我们一眼,他话语里的意思已经明了,这么多年,大家一起长大,感情方面自是不用说,小六这般谁心里都不好受,他们宁可冒险一回,说不定就可以救回小六一条性命。
一拍即合,小四和小八是女孩就留下了,剩下的我们都要去偷窃,若有一个人成功了,小六买药的钱就有了。可我,我却不愿,有些事情不能做,一旦做了就会是一生的污点,虽说不上为什么,我似乎是不想成为这般模样的。
“小七,没想到你是这样冷血无情的人!你就留在这里好了,我们自己去救小六!”
小三气愤地丢下这一句话就带着其他人离开了,过了半会,大致晌午时分,他们兴高采烈地捧了一纸包的药回来,临去熬药前还瞪了我一眼,我没有说话,只站在那四面漏风的破旧屋子前看着眼前的一切。
污点,终究还是染上了。
小六在喝了药后好了很多,不仅清醒了过来,看着也有些精神气了,只是小一眉宇间的担忧还没有退下,直等到傍晚,一穿着华丽的臃肿男人带着几个壮实家丁来到了破屋前,说要将那偷了他钱包的小五乱棍打死。
小一“噗通”一声就跪地上了,说小五他们是听了他的话才去行窃的,要怪也是怪他一人,那臃肿男人摸着下巴处的稀疏胡子打量小一,才一挥手令人执棍来打他。小八不忍,哭着上去抱住了小一,剩下的几个孩子也都在一起哭成了一团。
小八年幼,大家平时里也就多爱护了她一些,是以长得粉雕玉琢的还算是可人,这会儿眼泪将面上的灰尘都刷了下来,露出一张清丽可爱的面孔,当即就让那臃肿男人浑浊的双眼里发了绿光,那是一种看待猎物般的贪婪光芒,让人不寒而栗。
“也罢,就放过你们一次,不过这个小丫头,本老爷是要带走的!”
因着那男人一句话,立刻就有家丁上前拉住了小八,小八还不懂被带走是何意思,听那男人要放过小一,就张了嘴微愣地看着那男人。小一却是明白了,挣脱了家丁的禁锢,跪着爬到了那男人的腿边,苦苦哀求着,打死他都好,请放过小八,她才不过是一个十岁的孩子啊。
我站在众人的身后,就这样看着他们,这就是为人者的姿态吗?好丑陋弱肉强食,如果可以成为强者的话,是不是就不会这般受欺负了?
那男人被小一缠着不耐烦了,就抬起一脚踹了出去,小一本就瘦骨嶙峋的身子单薄,许是那一脚踹得狠了,小一竟呕出一口血来,痛苦地捂住伤处大口地喘着气。那男人也没去管小一了,只让家丁赶紧拉了小八走人,正这时,我犹豫了片刻还是选择走了一步出来。
“等下,比起那个面黄肌瘦的丫头,或许你更应该带走的是我。”
“你是凭什么说出这句话的?”
那男人听见我的话反倒是乐了,故作风雅地拿出腰间别着的一把纸扇在摇。我敛下眉,抬起衣袖擦净脸上刻意抹上的泥灰后,抬头看着那男人道:“就凭我,长得比她好看。”
我知道我一直以来都长得很好看,唇红齿白,比起女孩都艳色不少,最初与小一他们相识时就被当作了女孩。而一个乞丐,是要不得一副好看的面容的,就像现在的小八。
跟着那男人走的时候,我回头看了一眼小一他们,他们泪痕未干,愣愣地跪坐在地上,往日澄清的眸中多了些郁色。
我以为我是男孩,总比小八被人带走要强些,可当那男人的手游走在我身上时,我才感觉到了恶心,恶心到了想吐,胸前平坦,他以为我是还没发育的缘故,正当他还要向着我下身摸去时,我才抽出绑在腿上的一根尖利木枝向着他心脏处扎去。
这种事情我并不是第一次遇见的,早在很久以前,就有人蜜语甜言想要将我拐去勾栏之地,我逃出来后就削尖了一截木棍,一直以来都绑在腿上,果然还是有用到它的一天。
我虽看上去瘦弱,力气却较其他人要大上不少,平日里玩闹时就连小一小二两个人都比不上我,那男人没想到我会突然反抗,心口被扎得正着,刹那鲜血就涌了出来,在他一声大喊后我翻身死死捂住了他的嘴,同时用膝盖抵住木棍的一端用力,直到木棍只剩下短短的半截还露在外面,那男人也就失去了生息。
一切结束后,我失去了所有力气一般坐在床边喘气,然后又无声地笑了起来。
杀一个人,真的很容易不是吗?
再看了一眼那男人赤身躺在床上的模样,鲜血沁染了大半块被褥,我冷起面孔,将身上散乱的衣服理整齐了。窗外天已暮色,幸而这男人以为我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孩,所以没多少戒备,干那事时也不喜有外人在场,是以将家丁都遣退了下去,才没引起什么人的注意。
等夜色再浓重些,我就可以逃走了。
我不知道在我离开那条街道,那个地方后,小一他们会怎么样?也许会受了我连累死了吧?那男人尸体被发现后,估计不会放过小一他们,不过也许他们也和我一样,逃到了其他地方。
我一路辗转,来到了月形山下,路途上我听说月形山上有流云门,那是一个修仙大派,修仙么?那是不是就会变得很强大了?那么,我就一定要成为最强大的人!
在走月形山的云梯时,我遇见一个叫“徐钰”的少年,他似乎很热情,但我害怕被人触碰,就连他不小心挨到了我一点,我都要偷偷擦拭好久,却也不曾出声责怪过徐钰一点,他让我想起来小一他们。
若小一他们真的死了的话,即便是我,也是有些不忍心的。
这是我最后的仁慈了。
在钟元峰霄云殿中,我见到了那一叠淡红色的衣衫,翩然而至,惊鸿若影。
谷雨。
那般圣洁的人物居然对着我伸出了手,还送了我把琴,为何?她也是有目的的吗?可我不过是个小乞丐,谷雨又能够图我什么呢?
“我我是清明,你说话算数。”
我很庆幸那时我相信了谷雨,她随我一起游历这山川江河,在她面前,我收敛了我所有的戾气,从未说过我杀过人的事情,污点是有,但没有发现的话,也就会被掩盖在白纸下了不是吗?
没想到,到最后我还会回到这个地方,和以前已经很不一样,但我还是一眼认出了那个熟悉的街道。
随意地寻了个理由离开了谷雨一会,我凭着记忆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