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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清瑶握紧了手中的银环转过身来的一瞬间,那黑气形似一张打手,突然就缠上了清瑶的脚踝,又似树藤一般拽着她就往井里头拽。
清瑶被这么一拉扯,整个人重重的摔到了地上,手中的银环也掉落一只。然而她反应快,也不似别的小姑娘只会惊慌失措的大哭大叫,抬手就用术法将那只银环勾了过来,翻身跳起,干净利落地一银环甩在脚腕处那只看不见的手上,这才解了控制。苏绯织看到那黑气忽然被打散,继而有拢了更多直接要去缠清瑶的脖子,好在方才清瑶被抓住脚踝时,水一戈就已经咬破了大拇指的指腹,将血涂在眼帘上,也算是开了天眼,虽不急苏绯织那般视物,却也能将空气中异常的能量流动捕捉一二。此番他就看到了空气似水波一样扭曲,便猜到那邪物定是有冲着清瑶而去,大喊了一声:“闪开!”剑光流转,他已是一个跃步落在了原本清瑶所在的位置上,反手就是一剑。
然而攻击他们的只是戾气,是气,是烟,没有实体。水一戈这一剑砍下去,犹如抽刀断水,那墨色散去了片刻,眨眼间又重新凝聚。顺着水一戈垂落在地上的剑尖往上爬,爬过三尺长的剑刃,最后牢牢缠住水一戈的手腕。那力道特别紧,像是要将他腕间的骨头捏碎,水一戈变了脸色,蓄力一掌往击向自己腕间。然而怕将自己的手腕击碎,水一戈不敢逼的太近,然而那缠着他手腕的力道飞到没有消散,反倒是越来越紧,疼的水一戈脸色的颜色都开始变了。清瑶和景暄忙也开了天眼过来帮忙,然而清瑶没往这边跑几步,便又给另一缕黑气缠住了脚踝,生生又绊了一跤,下巴直接磕在泥石路上,连苏绯织站在一旁光看着都觉得有些疼。
景暄一道剑气以微妙的角度朝着水一戈腕间劈去,看看擦着他的手背甩过。水一戈手腕处的黑气被削去了一些,倒也让他恢复了些力气,就着方才咬破的手指,水一戈在小手臂上写了些扭曲且繁复的咒文,随即一面念咒,一面驱使着腕间的咒文活动起来,似轮转的经筒一般,那血色书写的咒文就护在他的手臂上,那黑气挣扎了一会儿,最后砰然散去。景暄这边正忙着替清瑶解围,而那些黑气则源源不断从井里头冒出来,
如叶子上的脉络,盘根错节地向他们攻去。水一戈持剑与他眼中那些扭曲的能量缠斗了一会儿,想着这样并不是办法,斩草要除根,擒贼先擒王,随即也将目光落在了那口井上,他想了想,便往那口井跑去,抬手往井沿上一撑,作势就要跳下去。
若真让他跳下去岂不是送死?井里头那些累世的白骨非将他一身的皮肉生吞活剥了不可。苏绯织身形一晃,眨眼就出现在了水一戈身旁,抬手摁住他的肩膀将他拦下。水一戈几乎吃出于条件反射的挥剑去挡,而苏绯织只是那那双桃花灼灼的眼淡漠的将他瞧着,水一戈只是一个慌神,手上却已没有了力道。苏绯织捏着他的肩膀,伸手一送就将水一戈推到一边。苏绯织折眼望了望井里,骨扇在手中一转,握着扇柄轻轻将那柄骨扇往井上一点,那些黑气就像是碰到了盐巴的蛞蝓,瞬间就全部退回了井里。苏绯织往井沿上一坐,‘啪’地一声甩开扇子,扇了两扇。那三人面面相觑,皆不知眼前这个长相极为好看的男人是什么身份,又为何有这般厉害的修为和功法。
苏绯织歪着脑袋往井里头瞅了一瞅,‘哟’了一声,随即转头将水一戈三人瞧着,也不是嘲弄,而是实话实说道:“一个死了八百多年的鬼就将你们折腾成这样?”
这话说的着实令人有些生气,八百年?八百年长了他们三个加起来七百五十岁!别说他们又还未修得仙骨,就是以修真来说,他们也只是过了辟谷的阶段,连金丹都未修成,哪里能是一个死了八百多年的鬼的对手?然而他们并不知道苏绯织的身份,只觉得他长的极美,修为极高,气质也极为超然,一看便不似一般的仙门弟子。可是各大仙门之中的佼佼者,就算他们无缘得见可至少也是时常听人说起过的,而苏绯织这样的在他们的记忆里似乎没有什么印象。
琼华派中只有第三代和第五代掌门飞升成仙,而他们这样并不算出众的弟子,自然是难以得见那早已修得仙身的掌门,更别说见到什么其他的仙了。因此当这三人见到苏绯织时,心中只有一个想法,便是感叹此人的气质修为,似乎都已经到达了白日飞升之境界。
景暄最先反应过来,向着苏绯织拱手一拜,问道:“多谢前辈出手相助,不知前辈是哪门哪派的高手?”
果然是没有眼力见啊,苏绯织在心中感叹,不免的更替叶思惘那小子可惜。那小子无论资质还是人品,性格还是样貌都很是不错,只可惜呀……只可惜……
苏绯织歪着脑袋,桃花眼眨巴眨巴,显然不愿意将自己的身份明说。然而他又向来不屑说话,索性便转移了话题,目光再次往井中一瞅,又向他三个看了一眼,扔了一句:“闲话以后再讲,我先收了这个死鬼。”说完,起身一跨便跳了进去。苏绯织近万年的修为,收服一个死了八百年的鬼,饶是那女鬼收集了再大的怨气也地不过苏绯织手下两三招。那女鬼被他一扇子劈得灰飞烟灭,随着那些黑气一并消失殆尽,井外的天光终于洒了下来,使得井内的视线也敞亮了些。便也是这样才叫苏绯织发现,原来他脚下踩着咯吱作响的不是腐枝枯叶,而是层层叠叠破碎的人骨。而井壁上也让人用朱砂写下了一串又一串的符咒,不过因为年代久远,有好些都已经模糊不清了,看样子这也是那女鬼为何会突然作恶的原因,原来是封印她的法阵残缺,失去了效用。
苏绯织捏了一个诀,念了三遍往生咒,将这些白骨都超度了,才一挥衣袖将他们就地埋了。苏绯织向来怕麻烦,做到这个地步他自认为已经是仁至义尽。
苏绯织回到地面上的时候,那三人还在原地,见他出来衣衫干净整洁,发髻纹丝不乱,心中对他更为钦佩。苏绯织与他们三个简单的交代了古井里头的事情,告诉他们这口井以后不会再吃人了,三人在对苏绯织表达崇敬之情的同时,水一戈顺势提出一个不情之请。当水一戈甫一开口,说道:“在下有个不情之请……”的时候,苏绯织在心里连说了三遍:“不当讲!不当讲!不当讲!”
都说了他是个极怕麻烦的仙,因此当水一戈邀请他助他们一行人将女童失踪的事件解决了的时候,苏绯织原本是拒绝了的。他的理由很简单:“你们连这个女鬼都打不过,抓女童的那个邪物你们便更是打不过了。”
清瑶道:“所以还请高人从旁协助!”
从旁协助?以苏绯织的能力和性格,保不齐那邪物他一只手就能给解决了,又何必带着这几个累赘?更何况他独来独往惯了,并没有那个闲心去照顾这些小娃娃,于是苏绯织道:“也罢,那邪物交给我便是,你们还是往别处看看吧!”
第二十一章 腾蛇()
原本苏绯织这几日在人间晃荡,也是为了处理这些扰得人间不得安宁的妖魔。无论上头有没有命令,护佑凡人本就是他这个仙该做的事,只是他懒得带上几个拖油瓶,一是怕他们遇到危险,二是以他们的能力修为似乎还真帮不上什么忙。况且这段时间作恶的妖魔,和以往那些一个仙门里一个葫芦就能收了,一柄宝剑就能降的不太一样,近日出现的妖魔实在都有些道行。
这实在算不得什么好事,他在人间也有碰到其他的仙家,当谈论起此事大家的眉宇间无不都隐隐透露着担忧。信奉女娲一族的白夷族人有一首童谣,简单一点翻译过来的意思是:当人间妖魔横行,便意味着山河变色,天将要倾。
显然无论怎样,都一定是件棘手的坏事。
少古和芳草拿回了孩子的生辰八字和丢失的时间,询问、整理了些孩子失踪之前的异常,然而苏绯织只看了一眼,便觉得这些都没有什么用处,于是他引导这群孩子去邺城找叶思惘,自己则早早的摆脱了他们,拿着几个失踪女童的常用物件,如梳子,帕子,小簪花等,问杨戬借了哮天犬来帮忙。作为报酬,他不得的请哮天犬这个大胃王在长安城最贵的酒楼,吃上五人份的蒜香排骨和酱猪蹄。
哮天犬如今早已不是黑狗的模样,而是一个短发厚实,皮糙肉也厚实的少年模样。大概也是和杨戬在一起待得久了,这化身成人之后,眉宇越看越与二郎神有几分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