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挺晚了,不休息吗?”蒋筝坐在桌上,翘着二郎腿,望着自己的指甲,手里也没有修指甲的工具,仿佛多看几眼,就能变得好看一些似的。
长笙扫了她一眼,也没太在意她放肆地坐姿,只轻叹了一声:“冥络问我为什么,可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我想我大概知道。”蒋筝说着,手一撑,屁股一挪,转了个方向,与长笙面对面道:“你是不是觉得他是长子,迟早会被立为诸君,在迪兰瑟死后继位,根本没必要对魔族做出妥协,借助它们的力量谋权篡位。”
长笙没有反驳,只是抬眼望向蒋筝——这家伙坐得真是太高了。
“小妹妹,你还是太年轻,武功不错,上战场杀杀魔族还行,真要和人玩心机斗城府,怎么死的都不知道,你这『性』子,标准宫斗宅斗权斗小说里活不过三章的小炮灰。”蒋筝说着,也不管长笙能不能听懂她那一口“家乡话”,继续说了下去:“照我看,迪兰瑟最想传位的人选,不是路克雷。”
蒋筝说,三年后的迪兰瑟已近暮年,却仍未立下诸君,八成心里已有人选,只无奈羽翼不丰,仍需保护。
那年路克雷已二十七岁,听说国中不少大臣早已成为他的党羽,他还一直在想方设法排除异己,支持声早就一阵高过一阵,却一直没有得到诸君之位。
塔斐勒久处西南,远离国政,看似握有西南方兵权,却有敌国克诺萨斯对边境虎视眈眈,只是一支完全无法调离的军队,也不像很被重视的样子。
而且两人都有自己的一方势力,前者的倚靠为政,后者的倚靠为军,不管是谁,成为储君都能扎稳脚步,得到更多支持,不需要任何保护。
“你是说……”
“根据我多年看小说的经验来判断,你那父王最看好的继承人,是你那个弟弟。”
蒋筝自认识人很准,几句话、几个表情,基本就能看出一人『性』格。
路克雷言谈举止间给人的感觉就是心机很重,而且一早就结交了那么多党羽,并努力铲除异己,难保继位后会不会对自己的亲兄弟做出什么。
塔斐勒是个真正的军人,『性』情很直,不太懂得变通,行军打仗还行,处理国家大事远远不够。
再看冥络,一直身处塔兰,自小就很聪颖,『性』情又十分温和,只是年轻尚小,需要好好历练一番,待他成长起来,必是王储的不二人选。
路克雷肯定是看出了这点,才会选择不计代价与魔族联手,除掉这个心头大患。
“他那么做,不是因为等不及,而是因为根本等不到。”
第40章 没有退路()
此为房道张姐; 正版读者无影响。
镜中梳妆的少女面容略显稚气; 碧『色』的眼眸里却有一种不属于这个年纪的复杂情愫。
帝国历776年,长笙公主十六岁,未经战火风烟; 未经生离死别; 本该无忧,心头却偏偏烙下了三年后的那一场战祸与背叛的疤痕,化作只能由她一人担负的沉重责任,而她别无选择; 只能义无反顾。
长笙那一声不由自主的叹息几乎轻不可闻,却是没能逃过蒋筝的目光。
“长笙; 你不是一个人。”蒋筝就这样悄无声息地来到她身侧; 弯腰凑到她的耳边,轻声笑道:“别忘了; 还有我呢。”
那声音就在她耳畔; 不似蒋筝平日里说话时那种略微带刺的语气; 更似她败亡那日; 混沌之中; 那一声声温柔的鼓励; 没有扑来的温热呼吸,不带丝毫温度,却轻易撩动她心底深处的感动。
可镜中; 并没有属于蒋筝的镜像; 长笙下意识伸手去碰触; 指尖却穿过她的身体。
这个对她说着“还有我”的姑娘,终究是一个不真实的人。
蒋筝行骗小半生,形形『色』/『色』的人都见过,一句话、一个表情代表着什么,她又怎么看不出来?她直起身子,活动了一下脖颈,道:“哦,不对,你是一个人,不过你身旁还有一个鬼啊。”
说着,还打了一个响指,挑了挑眉。
长笙抬眼望向蒋筝,沉默了半晌,从柜子里取出一块蓝『色』的晶石,起身道:“跟我走。”
“去哪儿?”蒋筝快步跟在了长笙身后,一时有些茫然。
塔斐勒的庆功晚宴即将开始,长笙一路提着裙子狂奔在前,像在与太阳比速。
蒋筝真的十分佩服这些习武之人的身体平衡力,穿着高跟鞋也能健步如飞,她要不是一个魂体,而是一个人,肯定跟不上长笙的脚步。
夕阳沉入远方山峦的那一刻,一人一鬼、一前一后来到一个高耸入云的高塔之下。
蒋筝远远看见过这个塔,在塔兰城,没有人不知道这个高塔的存在。
没有人知道这座塔的建成年月,也没有人知道它最初的名字,人们只知在帝国成立之前便已耸立于此,千年不倒。后先祖在此建立塔兰城,为此塔赐名入云,那之后,世代护国法师皆居住于此。
“入云塔中藏书无数,世代护国法师皆有大智慧。”长笙说着,将手中晶石高举,目光坚毅:“罗恩大人!长笙有事求见!”
一道蓝光自晶石中飞出,直入云间。
几分钟的沉寂后,一个传送阵在地面凭空出现。
“长笙殿下。”苍老的声音自阵中传出,下一秒,一个慈眉善目,白袍白发长胡须的长者自阵中走出,对长笙微微鞠了一躬,道:“塔斐勒亲王的晚宴即将开始,殿下不去塔兰殿,却来入云塔,不知所为何事?”
“罗恩大人,我有一事相问。”长笙右手按肩,深鞠一躬,道:“罗恩大人可听说过起死回生之术?”
年迈的法师沉默数秒,转身走回阵中,道:“殿下,这边来。”
长笙快步走进传送阵,蒋筝也跟着走了进去,只见眼前闪过一阵刺目光晕,光晕褪去后,自己已身处塔内。
蒋筝走至窗边向外望去,只见远处那一线残阳似将附近层云烧灼,红如烈火,云的背阳面又暗沉似影,层层翻涌而来,与这月白『色』的天空相接,似海上翻起的浪,浪上燃起的不知火。
让人有一种置身海浪之中,仿佛下一秒就会被浪花吞没的感觉。
蒋筝不禁心怯,转身不再去看,捂着心口望向塔内的长笙。
排列整齐的书架之中,数不清的书籍『乱』了人眼,长笙跟在长者身后,忽见他停下脚步,便也立即紧张起来。
长者在一个书柜中取出一本无名书册,满是褶皱的指腹翻动着泛黄的书页,忽在一处停顿,手一挥,便有一行行字自上而下,以灵光的形式凭空出现在眼前。
据记载,埃尔荷大陆曾出现过不死鸟。
不死鸟形似巨鹰,羽『毛』一部分为金,一部分为鲜红『色』,似在血中浴火,其肉身不老不死,灵魂永生不息,世人将其称作——菲尼克斯。
菲尼克斯绝迹于精灵族世代居住的沃多森林。
传闻沃多森林有一棵被精灵族世代祭拜、守护的生命树,传闻它是整个沃多的生命之源,生命树的枯荣与沃多的存亡息息相关,更有预言说,生命树枯萎的那一天,沃多将会渐渐变成一片无生机的死域。
有心怀叵测的异族千里迢迢将腐蚀人心的心魔花带往沃多,假借友好之名,偷偷寻到生命树旁将其种下。
心魔花在短短几天内便与生命树连根,越来越多靠近过生命树的精灵被心魔所困,自相残杀。
精灵们将心魔花根茎挖除,生命树却日渐枯萎,为救沃多,精灵不计代价寻找菲尼克斯,并将其『射』杀,取其心血浇灌生命树。那一夜,生命树泛起轻柔的灵光,伸延至沃多四面八方,轻拂过那些枯木、死尸,赋予他们重生。
此后,世间再无永生不灭的菲尼克斯,精灵族倒是多了一位不老不死的祭祀,永远守护着生命树。
“生命树……”长笙看了看窗边坐着的蒋筝,在年迈的法师看来,就像是在对着窗外沉思。
“殿下,这只是一个传说,没有人见过生命树,更没有人见过那位不老不死的祭祀。生老病死,人之常情,何必强求?”他轻轻合上书册,动作些微缓慢地将其放回原位,道:“世间一切都将永恒,活着只是永恒的一个阶段,死去,再于天地间不断轮回,这都只是永恒的归宿。”
他微微眯眼,望向长笙,浅灰『色』的眼眸无比深邃:“殿下,别忘了塔斐勒亲王的晚宴,你快迟到了。”
蒋筝在长笙的示意下跑到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