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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曼丽上次跟我说欣雅的事,我让萧凌去调查了,如罗曼丽所猜测,欣雅跟我真的是有关系,说来我们的命运真相似,就跟复制了一般,因为欣雅也是林家人,是林振国亲姐姐林琴的女儿,算来也是我表姐了,也难怪,我们长的那么像。
在欣雅三岁的时候,林琴带着欣雅出去,然后走丢了,林琴当年丢失了孩子后,也找了几年,只是后来就没找了,因为那时林琴情绪不对,林琴的丈夫就带着她移民到了国外,后来时间久了,他们也放弃了寻找,听萧凌说,林琴夫妇俩后来又生了一个儿子,当知道欣雅时,林琴哭的声嘶力竭,夫妇俩立马回来去墓地看了欣雅。
听着萧凌带回来的这些消息,我无声感慨,对于林家,我没什么感情,但却纠缠的如此深,对于林氏夫妇,我最后还是选择了接纳,相认。
天气渐渐转凉,露台上的风有些冷,萧凌不知何时出现在我身后,将我拥入怀里,身子没一会儿便暖了,我将头靠在他的胸膛,亲昵的蹭了蹭,手附在小腹,目光看向远处,天地之大,又有多少人能有我如此幸运,找到属于自己的温暖。
时光静谧,幸福却在空气中流淌,愿岁月静好,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读者必看,番外结()
江夏篇到今天已经正式完结,番外也到此结束,若还意犹未尽的朋友,期待明天的黎若篇哦。
更新问题,因为每天裸更,也就是现写现发,所以时间上不太稳定,大家都理解一下,每个家庭,每个人,都有她自己生活琐事,或者突发事件,写文纯属个人爱好,所以呢,也不太专业,大家喜欢即可,不喜欢,请勿喷啊,离兮的小心脏很脆弱的。
关于黎若篇,我能透露的就是,黎若篇的结尾,会以江夏跟黎若两人一起结束,目前大概就是这样,具体的待定,你们的意见我也可以参考哦。
长舒一口气,江夏篇到今天为止,你们或许不知道我写了多久,熬了多少夜,我算算哈,从一月中旬就开始构思,开始写,到今天,差不多四个月,发表是二月中旬,第一次写这么久,好佩服自己啊,先给自己赞一个。
同时呢,也给一路陪着我走到今天的你们赞一个,追文的辛苦,等待的煎熬,你们与我同走三月,差不多一百天,天南地北的你们和我,真是缘分。
感谢感谢。
你们舍不得文文,我却舍不得你们,明天继续追起走吧,缘分拉长再拉长。
忽然想到一件事,江夏篇虽结束,黎若篇要开始,可是现在还没写,写了还不知道编辑让不让过,所以,明天若没有更新,别骂我啊,若没更新,肯定是没过,哈哈。
明天见。
第1章:恰似一江春水()
我叫黎若,是一名称职的情妇,住在陆杰铭给我买的公寓里,他的女人太多,我不知道自己是小三还是小四,或者是我十个手指都数不过来的数,不过作为一个男人,他对自己的情妇还是蛮大方的,房子是北城最好的地段,二十二楼,立在露台,似乎能将半个北城尽收眼底。
跟了陆杰铭这么多年,我养成了一个习惯,洗澡后给自己倒一杯红酒,站在露台,品尝陆杰铭不在时的孤独。深夜带给我的寂寞。
立在北城这座冰冷的城市,我忽然忘记了自己是怎么在这座城市扎下根的,我的故事,又该从何处说起呢?
手腕漫不经心的摇曳着红酒杯,望了眼这座城市,淡淡地勾了勾唇,将手里的红酒一饮而尽,两指夹着空酒杯举在空中,然后两指一松,空酒杯在空中不断翻转,坠落,破碎,甚至连声音都听不到,悄无声息,下面穿流的车辆,庸碌的人群。没有人会注意到这一幕,更没人会去在意一只空酒杯破碎意味着什么。
一阵寒冷彻骨的夜风吹来,我裹了裹身上单薄的真丝睡衣,却一点寒气也没能抵挡住,这才想起天已经入冬了,我还穿着夏季的睡衣,这是第一次跟陆杰铭滚床单时穿的,这么多年已经过去,紫色睡衣已经没了最初的明艳。
呵,再昂贵的衣服,也有褪色的一天。
再真挚的爱情,也有心死的那天。
江夏曾经问过我,为什么心死了还留在陆杰铭身边,我不为他钱,也不为他人,那我为的是什么?
为的是什么?
连我自己都不能回答自己,或许是为了孩子?或许是为了心里还眷恋着爱他的感觉?
单薄的睡衣既然不能御寒,索性也就放开双臂,风吹过衣角,衣衫飘飘,最后看了眼这座城市,我转身回了房间。
我的故事,从十七岁那年高考说起,从一个改变我一生的男人说起。
十七岁。多美好的年龄,走过十六岁的花季,迎来了十七岁的雨季,雨季,那年,我人生中确实下了好大一场雨,让我狼狈不堪,让我心如死灰,让我的人生在分岔路口岔了路,当然,在经历更多的事情之后,当时那点挫折只能算是人生中的泥丸,球都不算。
高考前二十天,我干了活了十七年以来最大胆的事,那就是谈恋爱,当好友叶衫拿着一封情书递到我面前时,当我接过,打开,我的人生也在冥冥之中走向了另一条道路。
情书是一个叫伍逸的体训生写给我的,看着上面的字句,那些情意绵绵的话,我不否认,心底有那么点虚荣,从字句上可以看出写这情书的人是认认真真,一笔一划,怀着雀跃与忐忑的心情,几乎将语文老师教的所有好词都用上了,把一个丑女夸的天上有地上无,非卿不娶似的,一名体训生能写成这样,真是有些为难了。
为什么说我是丑女呢,因为那时的我。又黑又瘦,胸前没二两肉,一脸青春痘,这样的一个女生,我想没哪个男生会喜欢,或许你们会疑惑,一个夜场上班的小姐,会是又黑又瘦的丑妞?
没错,那时的我确实是这样的,后来我还在想,若我一直黑瘦下去,估计就不会认识陆杰铭了,因为再成为陆杰铭情人之后,我将之前的照片给他看,他虽一字不发,冷漠的眸子里却写着两个字,嫌弃。
这个伍逸,名字挺好听的,就是不说话的时候,一眼看去,就跟愣头青似的,有点二傻,不过后来才知道,其实这人一点不二,不傻,是卑鄙。
他跟我不是一个班,我们只是同在一层教学楼,所以那时叶衫将情书递给我时,我在脑子里梳理了一遍,才想起这个男人是谁,叶衫跟他同班,还是同桌,我能记住这个人的原因,正是王菲唱的那首歌,只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他是学体育的,一米七五的身高,身材壮实,还练出了腹肌,就是人特别黑。放人群堆里,一眼就能找到。
能在人群中如此特别的男人一共有两种,一种是气质出尘,走哪都自带光环,有王者风范,就是不说话也气场十足,非常耀眼的那种,譬如陆杰铭。而第二种,就像伍逸这种。
而我之所以接受伍逸,有一半的原因是因为叶衫,叶衫一直在我的耳边夸伍逸怎么怎么好,对我怎么痴情,另一半则是因为现实。
伍逸给我连续带了一个礼拜的早饭,不过这爱心早饭最后都进了垃圾桶,为了让我答应,伍逸也是用尽了手段,软的,硬的,最后又在学校操场上大胆告白,弄的几乎人尽皆知,在高考临近时,这样大胆的举动,让我第一次进了校长办公室。校长的批评让我面红耳赤,最后更是让我叫家长来,听到家长两个字,我整个寒毛都竖起来了,原本一直低着头受训的我,反条件的将双手啪的一声拍在办公桌上,吼道:“不可以。”
伍逸跟校长同时一愣,我吼出来之后也后悔了。可谁叫校长提家长呢,家长这两个词在我的字典里是耻辱,是禁忌,是不可触碰的伤痛。
家长我是不可能叫的,但事情总得解决,最后是伍逸将事情扛下来,说是他自己一意孤行,与我无关,不过校长还是让我写了一份检讨书,这事才算完。
伍逸将事情扛下来,我觉得没什么,这是理所应当的,可伍逸似乎不追到我誓不罢休,一次次的在下课时堵在我班级门口,打破我平静的生活,让我几乎成为众矢之的,因为我们班有个女生正好喜欢伍逸,自从伍逸表白之后,三番五次的找我茬,如果是按照我现在的脾气,当时我一定揍的伍逸连他妈都不认识,可那时我没有,动手这种事,对于那时的我想都没敢想,那时我只想安安稳稳的考上大学,离开这破县城,离开那个家,不惹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