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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颇有些意外地扭头,大约之前也未注意到我藏身在此。
她的容貌依旧,甚至比上一次见更惊艳了几分。不知为何人人都愿唤她“叶赫老女”,而在我看来,这个“叶赫老女”,非但不老,反而绝色面容丝毫不逊豆蔻年华的少女。
“我认得你,你叫筝筝对吧?”
“你怎么知道”
她抬着接着飘零的雪花,脸上的表情就像天真无邪的孩子,“我的表弟皇太极跟我提起过你。”
“原来如此。”
“刚刚都听见了吗?”
“嗯。”我颇具歉意地点点头。
她脸上一直挂着有些若即若离的笑容,带着几分恬静,又有些哀伤反正从头到尾我就没有看明白过这女人。
女人有一种本能的比较心理,会在潜意识里将自己和另一个女人相比较,无论差距有多大优劣有多明显,女人都愿意在脑中意淫一番,最后得出一个让自己很满意的结果。
一、我比她优秀,二、她固然比我好,但我也只是略有欠缺。
而现在,显然我已经达到了后者的境界。不过我还是很清楚地认识到,我没有做“红颜祸水”的天赋。其一是我的容貌跟眼前这位真正的“红颜祸水”比起来,果然还是有差距的。其二是因为我并非是个贤良淑德的女子,压根学不来男人喜欢的那几种样子,想笑就笑,想哭就哭,脾气又难搞,在古代完全不吃香。白糟蹋我这一张还算是祸害男人的脸了。
“听见就听见吧,反正这些早都不是秘密了。”她兴致索然,无所谓道。
“我只是没想到,像汗王这样的人,竟会在你的面前服软认输。”
“他也只是凡人啊”东哥笑吟吟地说道,“你我,不都是凡人吗?”
见她这番平易地与我说话,我不免心中一动,那个令我郁结已久的疑问竟脱口而出。
“你爱他吗?”
这样一个风雪扬扬的傍晚,冷雪掠面,脱了战甲的我只着几件单薄的短衣,几乎没有御寒能力,加上这里地势高,有时迎风而建的,几阵风一吹,冻得我直打哆嗦了。
她半响不做声,目光远远地不知落在苍茫大地间哪个角落。
我抱手等着她的回答,虽然已猜到这样冒昧发问着实不礼貌,但好奇心和求知欲的驱使已然让我忘记了一切。二十一世纪是一个信息时代,人们的感情和私生活大多不是秘密,爱可以在各种博客上晒,感情问题求解的天涯满天飞。我对信息的和索取与古人有着质的不同。
没想到她乍然开口道:“九部之战,他杀了我阿玛,叶赫用我去换我阿玛的尸骨。要我嫁给自己的杀父仇人,你说,若是你,你会嫁吗?”
杀父仇人好一出罗密欧与朱丽叶。
“我非但是不允,还宣告海西各部,若有人能杀了哈赤,我便嫁给他。到今天,十几年了,我始终没能等到一个人帮我杀了他。”
“你说,我爱他吗?”
“你本不需要别人帮你,你完全可以自己杀他。就如刚才,你只要趁机顺手一推,就能将他推下这万丈高台。你有无数的机会可以杀他的,可你却没有”
哈达的孟格布禄,辉发的拜音达里,乌拉的布占泰这些曾经立誓要娶她为妻的人,都被哈赤逐一清扫了干净!到底是他爱她至深,深到愿意为她豁出命去灭了所以跟他争夺她的部落,还是从头到尾,都只是在拿她当借口,完成他的统一女真之路?若真是如此,为何方才哈赤的那一席挽留之词却是如此艰难我猜不明白。
“我早已无意执念于恩怨了。”
“那为何还要回叶赫?布扬古会任由将你交给布占泰,证明他已经对你弃之不理了。你回去,不就是为了再给他制造一个消灭叶赫的理由嘛?”
“叶赫与建州早就水火不容了,有我无我,结局都是一样。他不是为我,从来都不是。”
“可你在为他”
“我记得小时候,家里来了明朝的使节,阿玛将他供奉为上客。他曾说过这样的话,他说‘士之耽兮,犹可脱也。女之耽兮,不可脱也。’”
东哥握紧貂裘,“我一直不明白这句话的意思。现在才知,这说的是男人女人的爱情信条。爱新觉罗家的人,是不会为了女人而舍天下的,这点我早已明白。”
第57章 【命陨尘埃辨死因】()
回程之时比想象中来的早。
路上我和皇太极仍是各走各的,互不妨碍,互不打扰。我可以偷偷看他迎着雪骑马时英姿,看他和将士笑谈时的迷人,看他留心落日余晖时俊美的侧脸有时候我也厌恶自己这样,这样对一个人痴迷,仿佛迷失自我。这一路上虽说是平安无事,但我不免有些混乱,混乱自己离城来此的初衷。褚英他现在如何了?仍在谋划着他的举兵大计?还是决定放下仇恨,安心当他的世子了?
而我的纠结难解来自何处?我不知道,大约也无人能解。回程的路上,独自想到这些,心酸了许久,原本萨木哈图还会陪我说说话分心,也不知哪根筋搭错了,从乌拉回来之后就闷成了个葫芦,完全没有起到什么排忧解难的功效。
稍加留心,就会发现代善不在回程将领之列。周围的士兵对此议论纷纷,我很快就意识到他应是被哈赤先行派遣护送东哥回叶赫。而且从哈赤此刻的脸色来看,并不见得太好,全然无大败乌拉军的喜悦。更加坚定了我对他与东哥的故事的臆想。
若说哈赤不爱东哥,我打死也不信,男人爱不爱一个女人,从眼神中就可以瞧得出来。已过中年的哈赤,那日声音的挫败与恳切,此刻眼眶中的失魂落魄,无一不在说着他的痛心。他辜负她在先,现在他想还她,想补偿她了,却发觉时过境迁,人心已变。又或者,他们注定是如此的结局,他注定要辜负一个又一个,欠下无数的债,只为求得这一人,偏偏这一人是要替他还这些债的。两败俱伤,终于如此。
悲哀的是,这样的英雄,终其一生,却娶不到自己心心念念之人。让大学期间看遍金庸的爱情悲剧的我,也不禁为之扼腕叹息。
或许人生就是一部活生生的三俗剧目,我们都不亦乐乎地扮演着一个傻缺角色。
生活哲理思考到这儿,我便断然离开了这个开阔的思想领域。多愁善感,的确不像我的风格,得学会浅尝辄止。
军行半日,便抵达了赫图阿拉,三里开外,褚英便带着大队人马前来接风。我心中悬着一块大石头终于落定。哈赤见此,终于笑逐颜开,对褚英这个储王此次留守王城的表现颇为满意。褚英也在笑,不似春风得意,也不似笑里藏刀,总之上十日未见,他倒恢复得不错,收拾得人模人样,和那天烂醉如泥的模样比起来,可帅多了去了。
我仍是担心,担心他不是真的想开了。他逼我离城,分明是暗藏玄机的,我信他不可能会害我,所以才会千方百计地让我走。如果真是如此,那么他今日的表现,就只是烟雾弹,他在城中一定埋下了一颗定时炸弹!
我不敢往下想,只一个劲地安慰自己,是我多想了,是我多想了
随即,哈赤趁兴宣布当晚在汗宫设宴庆功。其实这都是老规矩了,众人心里有都有数,说是设宴请大家来喝酒,其实目的是为了领赏。若把发赏一事搬到朝堂上,又严肃又坏了兴致,不好。
累得一塌糊涂,回到文馆蒙头就睡,这一觉睡得当真是踏实,连梦也没有做。也不知是睡了多久,昏昏沉沉地醒过来,脑子不知为何涨得难受至极,口干舌燥,想喊姬兰的名字,却发现喉咙难受至极。我只好连滚带爬地下床,点灯,倒茶。
瓷碗杯刚举到唇边,只听“嗖”的一声,犹如一缕光射来一般快,直直地擦过我耳侧。
我不寒而栗,连整个头皮都开始发麻,整个身体僵在原地不敢稍有动弹,恐惧在我心中一点一点地蔓延至深。
是是箭!
是从纸窗的缝隙间射进来的!有人在屋外放冷箭!
这个场景记忆中分明是发生过的,是在哪里?是什么时候?我开始拼命地回想是六年前!与六年前在皇太极的屋子里放暗箭的情形如出一辙!
我灵机一动,箭步上前将油灯吹灭。屋子里漆黑一片,纸窗上月光投下斑斓的暗蓝色光影,左右摇摆的光秃秃的树杈、对面楼阁的倒影、雪花稀疏地随风飘摆的声音没有人,也没有人的声音。
我这才渐渐松了一口气,如果真如上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