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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歌站在街心,看着颜焉的身影,一点点淹没在人群之中。
“你为什么也不说呢?”孟辛离的声音忽然响在离歌身后。
“你怎么偷听别人讲话。”离歌转身微微皱眉道。
孟辛离双手拄着拐杖,穿一身青白衣衫,白衣边角绣着青色的浅草,脸色比之昨日好了一些,向后退了一步微笑道:“我出来看看,正好遇到你们,就看到这一幕,可不是故意的。”
离歌仍是微微皱眉,道:“你的身体好些了?”
孟辛离点了点头,道:“好些了,所以就出来看看,毕竟我这个城主也要偶尔出来看看。你们吵架了。”最后一句并不是疑问句,是一句陈述句。
离歌道:“她三师兄在冥界,她想去寻他,可是我一直说时机未到。”
孟辛离看着离歌,道:“她是画兮吗?”
离歌摇摇头。
孟辛离满脸惊讶,道:“她怎么会不是呢。”
离歌解释道:“她是画兮的精魄附在了一棵荼蘼上化成的花精,更多的是那棵荼蘼,和画兮并不十分相像。”
孟辛离点头不语,隔了好一会儿方才道:“你为什么不带她去找她三师兄?”
离歌道:“她三师兄并不在冥界,我不想告诉她。”
“那她三师兄在哪里?”
离歌摇头:“我暂时也不知道,我想等我再查一查,前些天有些眉目了,等到知道确切消息了,我再去告诉她。”
孟辛离问道:“她三师兄叫什么名字?”
“花翎。”
“花翎。”孟辛离低低重复了一遍这名字,在回忆着这个名字。“这个人不久前在冥界里的,我听说过他,他也在卞城王手下做事,我听卞城王提起过他。”
离歌道:“嗯,我知道,可是现在他在哪里我不知道。”
“你直接去问卞城王不就是了?”
离歌轻哼一声道:“你不是不知道我和他不说话的。”
孟辛离低笑一声,道:“你还是这样,这么多年了,一点都没有改。”
离歌道:“花翎在哪里我自然会查到的。”
“你不愿意问卞城王,我去问他吧。”
离歌并没有接话,不说好或者不好。但是孟辛离知道离歌不喜开口求人,这样已是表示同意自己去问卞城王。
孟辛离用一支拐杖撑起身体,另一只手抬起来,在离歌肩膀上重重一拍,笑道:“来,我们好久没有一起走走了,走走吧。”
离歌扶起他一手道:“你方便走吗?”、
孟辛离微笑道:“我都一个人走到这里了,走点路还是没有问题的。”
“等我问到卞城王就告诉你,我回去就写一封书信给他。你运气还真是不错,怎么找到她的?”
离歌道:“谢谢。偶然。”
孟辛离看着街边一个个男男女女,道:“他也来了枉死城,云岫在忘川很快就要出来了,她要离开了冥界了。”
“那你要不要也去投胎转世?”
孟辛离叹了一口气道:“可是云岫去转世是带着对他的记忆,我又怎么办。”
离歌道:“不试试怎么知道呢,而且你应该告诉她。”
孟辛离转头看离歌,默然不语。
离歌继续道:“其实颜焉身上还有着画兮的记忆。”
“那沉晏?”
“她暂时还没有想起来,其实我也有些担心她想起来以后会怎么选择,可是有些事情,我也没有办法改变,我现在没有告诉她,是因为现在她什么都不知道,我不能告诉她。等到她需要做出选择的时候,我会把过去的一切都告诉她。可是你不一样,你应该现在就告诉云岫。”
孟辛离道:“现在。现在”
“你不告诉云岫,对于她也是不公平的。”
孟辛离默然不语。
“不说这个了。你在枉死城做了这么久的城主,可有什么收获?”
孟辛离苦笑道:“你这是什么问题,你说我能有什么收获,要不换你来做做?”
离歌摆手笑道:“我对于城主这位子暂时还没有兴趣。”
孟辛离问道:“你去凡间做妖做的怎么样,感觉如何?”
离歌道:“我在凡间找了一处好地方,做了妖王,感觉也很是不坏呢,自由自在没人管我。”
孟辛离道:“那不错,你过的一定快活,妖王,这名字还真是,那你的孩儿们可是叫你,大王?”说完哈哈而笑。
离歌道:“大王这名字和我气质哪里符合了,亏你想的出来,他们叫我主上。”
“冥界的时间和凡间的时间并不太一样,算来你在凡间也有一千多年了。”
离歌道:“是啊,也正是这一千多年,我遇到了颜焉,现在也放下了对画兮的执念。”
“可是,你对颜焉的感情中又完全没有包含对于画兮的执念吗?虽说两人不同的两人,可是颜焉和画兮并不是完全没有关系的两个人。”
离歌的眼中一片清明,道:“也许曾经有过,可是现在绝对没有。”轻轻笑了一声,继续道:“不知道沉晏和颜焉相处之后作何感想。”
孟辛离叹道:“沉晏?你不是说他在那场什么神界与魔界的大战中已经灰飞烟灭了吗?”
离歌道:“我原本也是这样以为的,可是去年才发现,他并没有完全灰飞烟灭,魂魄寄居在一个凡人身上,这么多年,不知道寄居了多少个凡人。不过去年他的魂魄正长成三魂七魄,从那凡人身上出来了,现在不知道在哪里应该是在修着实身。”
孟辛离道:“那这是你强有力的对手。”
“对了,有趣的是,那个沉晏寄居的凡人,是个小道士,以前和颜焉相识,我那阵子被些事情给绊住了脚,这小道士倒也是个痴情种子,还是爱着颜焉,不过颜焉和他却是没有什么关系了。”
“为什么?道妖路不同?”
“刚刚所说的颜焉的三师兄花翎,便是这个道士所杀。这道士现在进了魔道,也不是道士了。”离歌答道。
孟辛离道:“这人也是可怜。”
离歌道:“这样也好,他若是不可怜,我便可怜了,说实话,这事情,我想起来还有些担心呢。”
孟辛离道:“你这个人,最大的毛病便是太自信,又怎么会有什么担心。”
离歌笑道:“那时候我们都在忘川时候,可是我最糟糕的时候,那时候你不是还常常安慰我吗?”
孟辛离抬头看着血黄色的天空,过了一会儿道:“我们都在忘川的时候,想一想,真是很久很久以前了啊,我来冥界都这么久了,自己都要变成冥界的人了。”
“你都是枉死城的城主了,又怎么不是冥界的人。”
“哈哈,你呢,真是跳来跳去,真是说不好你到底是哪一界中人,你也算是有选择,若是没有了选择,你还不知道要怎样呢。”
“我便是我,选择也是我自己做的,自己要有选择便有,对于很多人来说不愿意做选择罢了。”
孟辛离道:“嗯。”
枉死城虽是没有白天黑夜,但是却是有着自己的一套时间体系,街上的人估计着中午便都一个个散了回到家中,或是酒楼餐馆,吃午饭去了。
也不怪颜焉不敢吃枉死城的饭菜,枉死城的饭菜都是冥界自产自用,而冥界的所有东西都是带着一种血色,看起来总是让人心里不舒服,更别说咽下去了,对于枉死城中的人来说,他们和颜焉总是不一样的,一是并不觉得这些东西难吃,二是他们不吃这些东西,也不能活下去,身上便是会疼痛,鬼魂虽是鬼魂,可是实和虚都是相对的,虽说鬼魂在凡间没有实体,但是在冥界,鬼魂是有着实体的,而且鬼魂也是有着疼痛的。
颜焉估计着两个时辰到了,回到了城衙。她在枉死城中转了转,最后转到了昨日到的那一片荒草间,在那里立了许久,觉得自己对离歌也太多苛刻,离歌若是知道哪里怎样可以找到三师兄一定不会推辞,现在这样也只是真的时机未到,其实一直以来,他也从未骗过自己,离歌对她已是算得上极好,她实在不该对他有什么怨言。颜焉进了城衙,向后面走去,经过一处池塘时候,却见到离歌坐在一边钓鱼。
那池塘中的水是带着淡淡红色的青色,有些像人身上的青红的血管一般,有些青,有些红,池水虽是流动的,但是水却又像分而治之,颜焉第一眼看到这池塘时候就就觉得颇为奇怪。
离歌坐在一张小椅之上,手中拿着一根长长的钓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