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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错狠下心来,弯腰弓背仔细去观察蝙蝠粪便上的脚印。
弯腰的瞬间他已屏住了呼吸。
所以,他更加深刻地体会到了什么叫“辣眼睛”。
“老吴,用这个!”
闫儒玉丢给他一套防护服就是法医解剖高度腐烂的尸体时用的防护服,外表看起来有点像宇航员的航天服,有一个封闭的头套,一定程度上能够阻隔气味。
“我靠,人才啊,你还随身带着这个呢?!”
“车里常备一套,应付紧急情况。”
有了防护服,吴错几乎是跪在地上,一寸寸将地面上的脚印筛查了一遍。
“哎!”
筛查到最后,吴错已被防护服捂出了一身臭汗。
后腰的伤口被汗水一淹,疼痛难忍。
一疼,出汗更多了。
他陷入了恶性循环,整个人都水淋淋的,冲了澡一般。
身体上的痛苦尚且可以忍受,难忍的是随着勘察的继续,这条留有清晰脚印的路越来越短,发现有用痕迹的希望越来越渺茫。
对痕检刑警来说,这才是真正的煎熬。
“嗯?”
就在即将勘验到尽头的时候,一个几不可察的痕迹引起了吴错注意。
在消防靴印的边缘,有一个小拇指肚大小的马蹄形印记。
印记太小,还被消防靴印踩下去了一半,若不是像吴错这样一寸寸地筛查过来,根本不可能发现。
虽然小,那印记却很深,比消防靴印深了约莫半厘米。
“高跟鞋印!老闫!这他娘的是高跟鞋印!凶手是女人!”吴错大声吼了一句。
这发现实在得来不易,吴错心中百感交集,唯有大吼能够抒发他的情绪。
闫儒玉灰头土脸地从地道里钻出来,猛吸了几口新鲜空气。
“我真是低估了火灾的威力,墙和地都是烫的,整个儿一蒸笼,我都快熟了。”
“你跑那里面干什么?赶紧过来看,有重大发现!”
“我听见了,高跟鞋鞋印,是吧?”闫儒玉一边朝着吴错所在的地方走,一边以双手为扇子,不断冲自己的脑袋扇着风。
“真他娘的怪!”吴错道。
“是啊,真怪!”闫儒玉也道:“这女人难道不知道自己的身手很差,力量也不怎么样,来杀人还穿着高跟鞋,这是闹哪样?”
吴错耸耸肩,表示自己不是很理解女人这种生物。
接下来的现场勘察耗费了整整半天时间,最后小白和明辉也加入了现场勘察,却再也没有任何收获。
凶手是个女人,一个穿高跟鞋的女人。
目前警方掌握的线索只有这一条。
第二天中午时分,闫儒玉突然道:“这样不行,我们钻牛角尖了。”
吴错小白明辉停手,闫儒玉继续道:“这个现场已经没有继续挖掘下去的价值了,该换换思路了。袁志杰的住处找到了吗?我觉得可以从那儿入手。”
小白摇头,“这个人行踪隐蔽得很,加上他刻意隐藏过身份,没有找到住处。”
明辉一边皱眉思索一边道:“我有一个想法。”
“说说看。”吴错向她投去鼓励的目光。
“这两次凶案赶得太巧了。三名学生深夜来凶宅探险,正好就在这儿碰见凶手了,这是巧合吗?还有组长和闫哥,你们前脚刚下地道,凶手后脚就到了,连续两次,这绝不是巧合!”
“我明白了!”小白道:“袁志杰和他的同伙应该就住在附近!即便不是住在这里,也肯定有一个窝点,他们好像……好像是在监视这这里,只要发现了密道的人,他们都要杀死。”
“附近荒废的空房子!搜!”吴错第一个冲了出去。
明辉第一次在案件分析中发挥重要作用,一下子变得干劲十足。
半小时后,三人收到小白发来的位置信息。
找到袁志杰的住处了!
脏!他的住处真脏!
用几根木条钉成的床,床腿歪歪扭扭。
油腻腻的已经看不出本色的被子掉在地上,枕头也凌乱地扔在门口。
七八个泡面盒堆在墙角,里面没喝完的泡面汤已经发霉长毛。
老坛酸菜味儿的,真酸爽!
“这是袁志杰的住处?你确定?”吴错不敢相信,一个曾经偷过中行金条的江洋大盗会住在这种地方。
“身份证,在褥子底下找到的。”
小白将一张身份证递给吴错。
身份证上的名字叫袁小虎,照片却是袁志杰的。
袁小虎,原来这就是他的新身份。
一直沉默打量周围的闫儒玉指着地上的被子和枕头对小白道:“这是你扔地上的?”
小白摇头,“没,我进来的时候就这样了。”
“就算再邋遢的人,也没必要吧枕头被子往地上扔吧?有人先我们一步到这儿,还把这儿翻了个底朝天。问题是,她究竟在找什么?”
第一八一章 咬耳朵(13)
黄昏,残阳如血。
早烧阴,晚烧晴。看天上的火烧云就知道,接下来的三天又要在炙热中度过了。
郭巧燕踩着她仅有的鞋子一双高跟鞋离开了位于棚户区的住处。
她在棚户区的一间发廊工作。
既没有理发师傅,也没有理发手艺,只有几个姑娘的那种发廊。
郭巧燕就是其中一个姑娘。
郭巧燕出生在一个工人家庭,高中读了一半就偷偷从家里跑出来了,和所有半途而废的孩子一样,她的理由是“不想”。
不想高考,不想上大学,不想走别人的老路,不想当个普通人。
明眼人一下就能看穿的说辞。
不想?呵呵,是无能吧?
没好好学习,知道自己考不上,所以不想上了。
能考上清华北大的八成不会半道离家出走。
这理由虽然骗不了别人,却骗过了郭巧燕自己。
她坚信自己选了一条另类的道路,将来一定跟那些普通姑娘不同。
她也的确与发廊里的其她姑娘不太一样。
别人等生意的时候,总是三三两两地凑在一起聊闲天,她则是安安静静地坐在一旁看书。
她喜欢看古龙,赚来的钱除了吃饭和买生活必需品,几乎全买了古龙的小说。
古龙笔下有许多出彩的妓女,他将她们描写得深明大义心地善良果敢智慧,每每看到妓女与大侠相爱浪迹天涯的故事,郭巧燕就会产生深深的共鸣,觉得那故事就是为她写的。
终有一天她也会找到自己的大侠。
这种盲目的自信给郭巧燕增添了一种脱俗冷艳之感,客人总是能一眼注意到默默坐在角落的郭巧燕,倒是给她的生意带来了好处。
不久,郭巧燕就成了发廊的招牌,她在棚户区这一片也算是小有名气,想要让她陪一次,价钱倒也不算贵毕竟棚户区居民的消费水平有限就是得看她有没有时间。
有人捧着,郭巧燕就颐指气使起来,她最常对发廊里的姐妹说的一句话是:
谁说我们卖的是肉?不!我们卖的是时间。
姐妹们虽不喜欢郭巧燕,却觉得她这句话很有道理。
肚子里有墨水就是不一样,经她这么一说,为人不齿的职业也变得高端大气起来。
她已成了一方“名妓”,如今,只缺一个大侠了。
不久,一个客人真的引起了她的注意。
一个名叫袁小虎的男人,除了年纪有点大,几乎符合她所有的想象。
与没见过世面的棚户区居民不同,这个男人身上有一种经历过大起大落的沧桑感。
没人知道他是什么时候搬来的,为什么搬到这儿来,没人注意他。
只有郭巧燕隐约觉得,这个男人并不属于这里,早晚有一天,他会离开棚户区,风风光光地离开。
郭巧燕开始偷偷留意袁小虎。
出门买东西的时候,郭巧燕总会绕个远,故意从他的门口路过。
有时与男人偶遇,她友好地把买回来的零食分一点给男人。
男人应该是真没钱吃饭了,并不拒绝她的好意。
一来二去两人熟络了些,有时候男人有钱了也会去找她“消费”,男人没钱的时候,她曾提议让他先欠着。
“还是算了吧,什么债都能欠,赌债嫖债不能欠。”
男人的原话她一直记得,这是个有规矩的男人。
能给自己立规矩,能守住规矩,这样的人才能干大事。郭巧燕越发沉迷这个男人,或许就是因为他淡淡的态度吧。
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