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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回想起先前与方墩儿的“友好”交流。
    “停!停手!”
    方墩儿鼻青脸肿地哭泣道。
    “真的不关我的事!杨总,不,杨三立那个龟儿子的确找过我,但我怕坐牢,当时就拒绝了。逼死邹大姐,真的跟我没得半点儿关系!”
    李长安默默抄起了桌子腿。
    “等到!我坦白!”
    方墩儿连声尖叫。
    “你干的?”
    “不是。”
    “你知道谁干的?”
    “不知道。”
    李长安眯起了眼睛,扔下了桌子腿,抄起了扁担。
    方墩儿一个激灵,机关枪似的把嘴里的话一股脑儿吐了出来。
    “前天,我看到鲍春华偷偷往采石场那边送吃的,肯定有人躲进了采石场!”
    李长安把“借”来的五菱宏光停好,便小心靠近了采石场。
    老实说,为了找到逼死邹萍的王八蛋,他这十来天早出晚归想了无数的法子,可惜都落了空,希望这一次不会空手而回。
    他谨慎地进入了大厅。
    但奇怪的是,灯光明晃晃得的,里头却空荡荡的,没见个人影。
    难不成跑啦?或者藏起来了?
    道士刚蹙起眉头,一股子熟悉的气味儿就窜进了鼻子。
    这是血腥味!
    道士追寻这气味,熟门熟路离开大厅,穿过走廊,最后竟然进了石牢的房间。
    房间里黑洞洞,血腥味儿混着潮湿陈腐的空气直扑人的脸面。
    道士打开手机电筒。
    炽白的光扫过一格又一格“活棺材”的编号上。
    1、2、3、417。
    李长安的动作蓦然一停。
    光照里,原本打开的铁盖被重新扣上,大片的褐色从缝隙中溢出来,沿着石壁淌下,在地上汇集成厚厚一层干涸,那是凝固的血迹。
    道士眉头也没跳一下,径直上前打开铁盖。
    霎时间。
    一股子血腥酸腐仿若有实质撞得道士稍稍侧身,忙不迭掩住了口鼻。
    光亮投入棺材里。
    只见着三具男人的尸体被强行塞进了一米见方的石格中,发丝、衣物、血污混在一起,肢体、躯干扭曲着搅作一处。
    只余三张狰狞的面孔“嵌”在一团血肉里,无神地对着造访者。
    李长安面不改色,随手揪住一具尸体衣领。
    而后。
    “啵。”
    一个怪异的声响中。
    像是扯下一团烂肉一般,李长安竟是将这具尸体硬生生从血肉纠缠中拔了出来。
    放在地上,稍一辨认。
    李长安发现这人颇为眼熟,细细回想,似乎是初次探访丰顺村时,撞见的那个与红茅暗通曲款的鲍春华,也就是方墩儿口中往采石场送吃食的人,没成想死在了这里,死状还如此的凄惨。
    条件有限,道士也不嫌脏,直接上手翻看检查尸体上的伤口。
    李长安原本以为这是一桩杀人灭口的凶案,但现在发现事情好像没这么简单,尸体上的伤口不像是人类造成的,更像是被巨兽袭击所致。
    尸体遍布大大小小的撕裂伤口,浑身的骨骼大多断裂,胸腔被粗暴地撕开,心脏已然不见了影踪。
    道士将光亮抵近了,在一腔血污和烂肉里细细翻找了一阵。
    俄尔。
    手上多了几许异物,那是几根黄色的鬣毛。
    少有的。
    道士盯着这几根鬣毛却是失神了许久。
    半响,才幽幽叹了口气,取出了一枚“冲龙玉神符”。
    片刻之后。
    被放大的气味冲得头晕眼花的李长安扶住车门干呕了好一阵。
    但好在,并不是没有收获。
    在符法下。
    一个古怪而又熟悉的气味儿,自采石场中蔓延出来,沿着公路,没入了远山的薄暮中。
    亏得这几日没有下雨。
    那气味儿就好像指路的明灯,将李长安引到了一间豪奢别墅跟前。
    这别墅占地颇大,花园、停车场、游泳池、码头一应俱全,孤零零地建在河湾湾上,伴山滨水,很是有几分风景。
    李长安没有贸然靠近,而是待着山上居高临下侦查。
    要说方墩儿为了偷狗也是煞费苦心,各种工具准备齐全,连望远镜都备了一个,也不晓得拿来干嘛,倒是便宜了李长安。
    借着望远镜,道士稍作打探,很快便为自己的谨慎庆幸起来。
    这别墅周围拿高墙围着,除了占地面积大,并不太显眼。
    但里面的安保人员却是多得出奇,甚至于,李长安还发现几个穿黑西装的,腰上鼓囊囊的。
    李长安继续观察。
    忽然间。
    在二楼的一扇窗户里,发现了一个熟悉的面孔。
    杨三立!
    而他正毕恭毕敬对一个五十几许的男人说些什么。
    道士在记忆里稍一比对,好嘛,这不就是大名鼎鼎的洪岱海么?今儿可算是见着活的嘞!
    怪不得城里找不到踪迹,原来躲到了野外的别墅里。
    这一瞬间。
    李长安想到了底下黑西装腰间鼓囊囊的玩意儿;想到了现代社会无孔不入的监控手段;想到了向继真、钟还素暗搓搓的警告
    他思绪胡乱放飞,手上却不自觉的在车厢里翻找出把黑不溜秋的短刀。
    巴掌大,木柄宽刃,刀身带弧,正是一把屠狗刀。
    他把刀子往后腰一撇。
    这来都来了。
    总得做点什么吧。
第二十二章 恨难平() 
杀人是件很容易的事情。
    省事些,只管把飞剑放出去,不消几息,如同春风化雨,不知不觉,保管他阖门尽灭,尸骸枕籍。
    精细点,用“驱神”的法子,分出鼻神冲龙玉,以三寸之身行暗杀之事,一击毙命,了无痕迹。
    但前者过于暴戾,唯恐伤及无辜;后者失之琐屑,杀几个地头蛇,无需道士这般费时费力。
    而最重要的是,李长安并不确定自己能够在这栋别墅里得到什么,或者说,相较于简单的杀戮,他内心所求要更贪婪许多。
    毕竟诛除一二首恶容易,扳倒一个盘根错节的利益集团却要难上许多。
    所以道士选了一个最难、最险、也是最笨的法子。
    只身潜入。
    论及潜入,李长安还是有些经验的。
    譬如潜入枯木蛛林,与山蜘蛛撞个照面。
    又譬如潜入妖怪山庄,宴上群妖环侍下,主动翻脸开片。
    再譬如潜入化魔窟,被一群活尸堵个正着。
    数次成功脱身的经验告诉他,“潜入”这回事儿,一是需要周详的计划,二是要充分利用身边的条件。
    比如说,这大别墅围墙里边人手虽然多,但安保态度普遍较为懈怠。这也可以理解,洪岱海就一小城黑恶势力头子,底下能有什么精干货色?再说了,以他目前在红茅一手遮天的地位,又哪里会想到有人单枪匹马来找他麻烦呢?
    之所以安置下这么多人手,多半也是黑老大秉性使然,图个前呼后拥的威风罢了。
    更妙的是,这人爱狗养狗,特意腾出了一个大院子,专门用作养狗,无人看守。而从方墩儿那“借”来的五菱宏光里,还留着他偷狗的麻药哩。
    夜色渐深。
    万籁俱静。
    只余江水潺潺在勾月残照里,顺着夜风粼粼而动。
    确实好风景,可惜却闯入了个不速之客。
    但见一个黑影突兀打破这和谐沉静,趁着夜色悄咪咪靠近了别墅的狗院。
    刚挨着墙,理所当然地勾起了里面狗狗的一顿狂吠。
    别墅里转出来个叼着烟的黑西装,喝止了几声,发现没什么作用,也就嘟嚷了着转了回去。他可不敢骂这院子里的狗。在人洪老大眼里,这些狗是他儿子,他们这些当手下的才是狗咧。
    至于狗叫唤的原因,也没太在意。乡下地方嘛,一点儿风吹草动都能引起狗狗的警惕。
    而墙外的不速之客更是不慌忙,有条不紊地从包里取出几根火腿肠,隔着高墙扔了过去,耐心等待一会儿,里面就没了响动。
    接着。
    人影又翻出个塑料口袋,随手扔进风里。袋子飘飘晃晃飞过了围墙,最后竟刚巧蒙在了院子里唯一一个摄像头上面。
    一切警戒全然解除。
    人影这才敏捷地越过高墙,轻巧地落在院子松软的草皮上。
    嘿!
    计划通过!
    李长安忍不住咧起了嘴。
    看来咱的狂战士信条没白玩儿啊。
    接下来,就随机应变,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