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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军"入瓮-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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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熠辉本理所当然作为小舅子参与婚礼的,可是他怎么也不答应任冉,甚至威胁任冉,若她逼自己,他会干脆连婚礼都不来参加。

沈泽见此,连忙拍拍她的手,说:“没事没事,你不是还有个表弟吗,阿辉不愿意就算了,这种场合本来就够麻烦的,他又不喜麻烦,就随他吧。”

所谓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沈泽都这么说了,任冉只好横了顾熠辉一眼,作罢。

那天,顾熠辉带着洪蕾蕾来参加了他们的婚礼。他们坐在台下一个很偏僻的角落,静静地看着他们。任冉一眼就望到了他们。

在他们接完吻之后,她把视线转向顾熠辉,对他笑,仿佛在告诉他她很幸福。她以为顾熠辉会像之前那样冷冷地撇她一眼。哪知道,顾熠辉也对她笑了,露出他洁白的牙齿,她已经忘记了有多久没有见过他的笑容,只觉得他笑得那样好看,霎时连礼堂透亮了起来。

她想,这是她得到的最珍贵的婚礼祝福。

**

任冉婚礼的那天晚上,顾熠辉开车先送洪蕾蕾回家,而后他踩足油门,把车窗全打开到底,任由晚风在他脸上刮过。就算这样,心里还是比身体更凉,仿佛被穿了一个孔,血汨汨地流至五脏六腑。

他停下的时候,已经到了最熟悉的山脚下。他一步一步走得缓慢。眼前的山明明很矮,他用尽了全力,往上一看,才走了一半。他记得以前和任冉来的时候,没几分钟的事情,他们就已经站在山巅了。

他终于爬上山巅,在凛冽的寒风里吹了好一会,颤抖着手把风衣口袋里的信纸拿出来,一点点摊开来。

上面的字迹伴着几滴水珠的轮廓,有些模糊不清,但他不会不知道自己写了什么。

姐:

这是我初三以来第一次叫你姐,如果没记错的话。以后,我会听你的话,叫你“姐姐”,你看到这里一定会开心地笑吧?

可是,甜甜,你知道吗,这并非我所愿。我以前一直不愿这么叫你,可是你现在结婚了。

你替我打架,保护我,为我受伤,好像是姐姐应该做的。可是甜甜,你仅仅比我早出生了一秒,根本算不上真正的姐姐,更何况你只是个女人,我可以承担的,你却全替我承担了。包括初三受伤的那次,爸爸特地从部队回来,狠狠地骂了你一顿。你咬着嘴唇,一声不吭,你明明想哭的,却憋到鼻子和眼睛都红了,愣是一滴眼泪没掉出来。我那时就想冲上去为你辩解,可是你拉住了我。我从那时发誓,我一定要变得强大,要好好保护你,不让你再受伤,让你要哭的时候可以有个宽阔的肩膀,什么都不用担心地哭。

所以,是你先逾越的,不是我。

我知道你喜欢阿泽,所以才去找得蕾蕾。为了让蕾蕾相信我的诚意,我才加入了她爸的帮派。你说我是因为爸爸和蕾蕾才会退出帮派的,其实不是。爸爸来找了我之后,你拉着我去我们小时候最常去的山顶坐了会,跟我讲了很多很多,我深深地记得,那天的最后,你靠在我的肩膀上哭了,对我说,嘟嘟,回来好不好?我那时就下定决心退出了。而我胸前那道伤疤则是退出帮派的代价,为了你的眼泪我别无她法。

《5》对不起,甜甜。这是我最后一次叫你甜甜。

《1》祝你幸福,阿泽是很好的人,很适合你。

《7》而我,在你结婚后,也会和蕾蕾结婚,如果爸妈不同意,我会等到他们同意。你放心,我现在几乎掌管爷爷留下的公司,他们只有我这么一个儿子,不会太为难我的。

《z》再见,甜甜。再见,我的爱。

《小》他看着信纸上自己的字迹,无声地笑了一下。他想了又想,还是没有给她。他把信纸撕成一半又一半,往上一扔。纸片恍若轻盈的雪花一朵朵落下,悄无声息的,消失在他的视线里,不知落向了山的哪一方。他就像做了一个梦,梦里爱上了一个他不该爱上的人,现在梦醒了,他也该清醒了。

《说》她永远不会知道他恨父母的原因是因为她是他永远的姐姐。他不会让她知道这些。

《网》就让这一场不该开始的爱情如这被撕碎的信纸一样无疾而终吧。

她能这样一直幸福下去,这是对他的爱情最好的回答。

对你最后的疼爱,是手放开。

**

有人幸福欢笑,有人伤心落泪,这就是爱情。

爱情教会我们珍惜,也教会我们放弃。

我们在爱里不断成长,这就是爱最伟大的一面。

作者有话要说:随便意淫了一下,大家不要拍果子啊,果子怕怕~嗯,就到这里了。到时候若是应榜单要求还要更佟思晔的短篇的话,大家千万不要买,到时候会一齐贴成新文给大家看的。完结啦!撒花啦!宝贝们,希望你们能在新的一年里遇见爱情哦,么么么~新文见!

番外之胆小鬼

胆小鬼01

01、

夏日的清晨七点半。米黄色的窗帘缝间已经透进白晃晃的阳光,外头的太阳已经高高挂在半空,热烈如火。

炙热的天气丝毫没有影响依然在睡梦中的人。室内空调还在打着冷气,温度对于盖了一条薄被里的两个相依相偎的人刚刚好。

“可惜不是你,陪我到最后,曾一起走却走失那路口……”耳边传来熟悉的歌声,佟思晔翻了个身,不自觉地皱了皱眉头,伸出手揉了揉眼睛,可是眼睛还是没有睁开,手又缩回了被子里,开始一贯的自我提醒:等这首歌唱完就起床,唱完后一定要起床……

欸?这歌怎么这么快就没了?佟思晔郁闷至极,不情不愿地闭着眼半坐在了床上,弯着腰继续打了两分钟盹,这才以极其缓慢的速度睁开了惺忪的双眼。她习惯性地向后伸手拿放在两个枕头之间的手机,摸来摸去没有摸着。

这时迷迷糊糊的佟思晔彻底惊醒。手机呢?!刚刚还听见闹铃的,怎么就不见了?!

她咬着下唇苦思冥想,忽然一个激灵,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地转过了头。

原来……不是做梦!可是……怎么会是他?

床的另外一边躺着一个还睡得很熟的男人,他一只臂膀露在外头,手中抓着一只白色的手机。由于被子被她拉走,他的半个上身裸|露在外,可以清晰地看到他强健的胸肌,以及最健康的小麦色皮肤。如果你愿意稍稍仔细一点观察的话,还会发现他脖颈、锁骨被一个个美丽的小草莓布满了。而他的两处肩膀上还留有很多红通通的指甲印。

佟思晔低头看看她已经两个月没有减的指甲,咽了口口水。昨天如梦般模模糊糊的影像一一像电影倒回了开头,重新在她脑海里清清楚楚地放映了一遍。

毕业后两年第一次大学同学聚会,到的人不多,佟思晔最好的朋友任家乐没来,和这些人又没什么共同话题,所以多数时候就是在一个劲儿地用啤酒灌自己的胃。

解散的时候,她已经醉的不省人事,连上的什么车都记不清了,连自己什么时候跟司机报的地址都忘了。只知道按着习惯,打开包拿出钥匙,推开门,接着又关上了门。

后来的事情恍若梦境所现,门还没关上,又被人大力地推开,下一秒随着“嘭”的一声,她猛地被人按到了门背上,嘴唇上覆上了一层湿漉漉的东西,吮吸得她神魂颠倒,好像要飞起来的感觉。她被渐渐推高,手不自觉地勾住了一根像柱子般的东西。然后她又被摔在了床上,被人往上一顶,刺骨的疼痛,慢慢而来的是强烈的欲|望……

她还以为自己是在做春|梦,可是看眼前的状态……她多希望真的只是春|梦而已……

她轻轻地掀起被子,小心翼翼地赤脚踩在木地板上,迅速地拿起地上散落一地的衣服、裙子,又悄悄地打开衣柜,拿了一条连衣裙,一套干净的内|衣内|裤,控制好声音,一颠一颠地小跑向厕所。

洗好澡,换好衣服,佟思晔找到了被甩在角落里的包,夺门而出。

她找了个路边的饭店,叫了一份早餐,若有所思地等在座位上。

怎么回事?昨天不是大学同学聚会吗,那么高远怎么会突然出现,而且还躺在了她的床上?高远,这个她喜欢了八年的男人,怎么会一夜之间突然到了她的床上?

照理说,她这时候应该高兴地偷笑。可是她却懊恼地挠了挠后脑勺,不知所措,也想不出个所以然来。

上一次见高远还是两年多以前。那时候任家乐劝她直接去找他告白,把一切都说清楚。她想来想去,的确,任家乐说的对,互相喜欢就在一起,若高远不喜欢她的话她也好早些断了那颗心,她再这么拖下去消耗的是自己的青春,而且还是白白的、徒劳的消耗。

可是去了才发现自己真的提不起勇气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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