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佣兵悲歌-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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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觉得他们真的藏了什么好东西?”

    “那当然,王后只是不谙世事,又不是傻子,粮食和调料总能分的出来。”

    “您。。。确定?”雅米拉有些犹豫。

    这下,沐也犹豫了,想了想她说出的那句话,心里也不由得打起了鼓“嘛,反正也不费啥事儿,先观察着吧。”哈劳斯怎么也没想到,最后困坐愁城的竟然是自己。战役一开始进行的非常顺利,可那些该死的诺德人最后还是把自己卖了,不仅不保护自己的船不说,还合伙抢劫!罗多克的那么一大支船队都满足不了他们的胃口,连运输补给的船队都没放过—到现在,哈劳斯还认为是倒霉的“猎牙”部落背叛了他,才导致自己在打下了亚伦以后无力继续进攻,最后不得不固守这里,期待哈伦哥斯早日突破维鲁加,过来解救自己。更糟糕的是,就在海上乱成一团的时候,葛瑞福斯也带着罗多克南方军主力已经兵临城下了,将这座滨海的城市团团围住,自己的部队已经无路可逃了。

    当然,作为计划的制定者,这种被包围的情况自然也是考虑过的。按照之前的预案,这个时候应该利用亚伦与附近平原的高度差,灵活地运用自己的骑士,狠狠地凿穿敌方的阵型,然后趁着罗多克人队形散乱之时,进行一场酣畅淋漓的大决战。然而,哈伦哥斯最开始担心的事情发生了,少了克莱斯伯爵带领的四十多位骑士,哈劳斯的突破兵力太虚弱,根本凿不开葛瑞福斯厚实的阵线,而常规兵力只卸下来七成不到,其他人都淹死在海里了,算了算数量,哈劳斯发现军力上面也不占优势。在骑士的冲锋与步兵的突击均宣告失败以后,哈劳斯不得不改变原先的计划,带着军队缩进城墙,据险而守,等待不知何时才会抵达的援兵。

    葛瑞福斯对维鲁加的局势一清二楚,所以他一点也不担心,将亚伦层层包围,也不进攻,就守着而已。他知道,城内的补给在撤退之前已经被破坏殆尽,围城之内的哈劳斯也无法再出动部队劫掠周边的村庄,这样一来,待他们的补给耗尽,亚伦不攻自破。最妙的是,亚伦处在一片滨海的高地上,虽然没有乌克斯豪尔那般险峻,但也算得上易守难攻,因为在地理上只有一条宽阔的缓坡能够供大部队通行,通上高地。这原本是守城方极大的优势,哈劳斯本来也是打算利用这缓坡发动突击,而如今它却让葛瑞福斯大笑不已,这意味着他的兵力不用太过分散,可以组成更密集的阵型以防止骑兵突围,事实证明,罗多克人的计划很成功。

    汉莫斯是一名来自维达的征召兵,在成为征召兵之前,就只是一个普通农民家的儿子,领主的信使在镇广场上慷慨激昂的演讲让他热血沸腾,他年轻的心脏被荣耀与功勋塞满,再也想不得其他的事儿。他仿佛已经看到了自己穿着精美的铠甲,骑着雄壮的战马,昂首阔步地走过苏诺街头,享受万民欢呼。于是,不顾父母的反对,毅然报名参军。

    可是,一切都和他想象的不一样,他并没有如同传闻中那样,被一名骑士选为扈从,从此展开一段不平凡的人生,相反,他被塞了一件半新不新的红色战袍与一杆微微生锈的长矛,在一名胡子头发都斑斑驳驳的小老头的领导下,踏上航船,开赴一片未知的土地。顺便说一句,这个小老头是汉莫斯的小队长。

    他是哈劳斯手下最后一批登陆的士兵,他曾经无比诅咒自己的运气,因为这是最后一批要参与攻城的倒霉鬼。而现在,如果传说中的幸运女神出现在他的面前的话,他绝对会抱上去亲一口,哪怕她长得跟如花一样。因为,那些留在船上作为预备队的“幸运儿们”遭到了诺德人的袭击,一部分喂了鱼,另一部分只能随波逐流,最后不知道成为哪里的孤魂野鬼。而他,至少现在还能站在城墙上吹风。

    他将手上的长矛拄在地上,像拐杖一般,倚靠着蹒跚地向前走。这倒不是因为他在守城的时候受了伤,而是因为那疾走于腹部,而经久不散的轰鸣。自从补给线被掐断以后,为了能够支撑更久,哈劳斯削减了部队的配给,从最低级的征召兵开始,士兵收到的配给逐渐减少,到现在骑士老爷们都只能吃个半饱,什么荣誉,功勋,已经没有人在意了,如何看见明天的太阳才是这里每个人现在关心的议题。

    “喂,小鬼。”汉莫斯四下看了看,发现周围都是比自己年纪大的,这才回过头,背后是他的队长,也就是那个小老头。

    说真的,汉莫斯觉得,这个老头真是碉堡了。他们小队十个人,在攻城的时候死了一半,占领城堡时候又被穷途末路的敌人弄死了两个,就连剩下的一个也在城头上巡逻的时候,被城外埋伏的罗多克狙击手一箭穿心,现在,他们小队只剩下自己和老头子了,汉莫斯顿时觉得很没安全感。

    “嘿,小鬼!”老头子见汉莫斯这么久才相应自己的呼唤很是不满意,“机灵着点,要是在战场上,你都死了几回了!”说着,抛给他一个东西,“给,今天的饭。”

    汉莫斯伸手一抓,顿时发出了一声惨叫,“痛痛痛,我靠,这是啥?”

    “嗯,面包啊。”

    “面包?”汉莫斯露出一脸你逗我的表情,拿着手里那个半方不圆的东西在城垛上磕了磕,发出厚重的闷响“你管这叫面包?”

    “现在这状况,有吃的就不错了。”老头子拍拍屁股,找了个背风挡箭的地方坐了下来,汉莫斯立马从善如流,跟着坐下来。

    “最喜欢的就是你小子这一点,虽然瓷笨了点,但总能跟得上我的节奏。”啪地一声,小老头把他自己手里的面包一掰两半。这声音让汉莫斯想起自己小时候,偷偷跑到邻居家果园里偷果子的事儿,自己骑着的那根树枝断掉时好像也是这样的声音。

    “我可不想跟着你的节奏,”汉莫斯看了看小老头猥琐的样子,不服气地掰开了他的面包,艰难地一点点往嘴里塞“要是跟你一样,一把年纪了还只是一个小队长,我干脆死了算了。”

    “哦,你是哪个家族的?”

    “我是农民出身!”

    “哼哼,那你还是去死好了,”小老头翻了个白眼,“你知道我当兵三十多年来,见过几个农民最后发迹成为贵族的?”

    “有多少?”汉莫斯一下子来了精神。

    “你猜?”

    “嗯,嗯,十个?”

    小老头摇摇头。

    “六个?”

    小老头摇摇头。

    “三个,三个总有吧!”

    小老头依然摇摇头。

    “那。。。一个?”

    “告诉你吧,”小老头叹了口气道,“一个都没有。”

    “怎么可能!”

    “事实就是如此。”老头撕了口面包,继续说“三十多年了,一个都没有。其中的确出现过一些出类拔萃的汉子,但他们无一不为了那个见鬼的爵位去挑战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最终,一个都没有回来。”

    “那可不一定。”汉莫斯不以为然地说,“我比那些贵族要强得多,总有一天能出人头地的!”

    “哦?”小老头呵呵一笑,“你觉得你比谁强,是克拉格斯伯爵还是特瑞典伯爵。”

    小伙子愣了一下,思索了半天,才红着脸道“至少。。。至少柯乐宁男爵的小儿子那种,我能一个打三个!”

    小老头乐呵了一阵,继续问道“那柯乐宁家的那个小儿子站在你面前,你敢揍他吗?”

    “我靠,你疯了吧!”汉莫斯惊呼一声,“冲撞贵族是要斩首的!”

    “所以说咯,”小老头毫不在意地耸耸肩,“你拿什么证明你比他强?”

    “呃。。。”汉莫斯语塞。

    “所以说,我们这些乡巴佬根本就没有机会,你还是老老实实地啃你的面包吧!”老头子安慰地拍了拍汉莫斯的肩膀,“另外,今天他们往面包里加的是橡木屑,这个香味很不错。”

    “我靠,你这都能吃出来?”

    “当然,”小老头咧嘴一笑,“只要能跟上我的节奏,总有一天你也能吃出来。”

    汉莫斯突然觉得前途一片灰暗。

    战场的另外一边,我是说在凯尔瑞丹堡,被“自己人”偷了家的瑞伊斯伯爵不得不倾尽全力攻打凯尔瑞丹堡,而占据城堡的库吉特人很快就把他们善攻不善守的弱点暴露地淋漓尽致。尤其是他们骑射用的轻弓和短弓在城头上的效果并不比芮尔典人手中的弩机强多少,反而因为其低下的装甲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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