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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生武圣-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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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周熙友的话,唐思、许明并不觉得意外,作为北原卫冕之王,罗家在楚夏整个帝国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没有罗家,就无楚夏,这是天下公认之事。罗家的一举一动,楚夏皇室哪有意的道理。而且罗褚梁失踪,北原偌大的草原,正是可以伸手的时候。

    “噗嗤!”

    莫名的唐思那张悲痛哀怨的脸来了个雨过天晴,笑出声来。

    面对两个狐朋狗友抛来不解的眼神,唐思忍俊不禁的笑道:“我突然想到了秦大,我们对于罗萱而言只是仰望,一群癞蛤蟆而已。那秦大可不一样,人家那是天之骄子,无双大少,与郡主并称楚夏双壁,是最有望抱得美人归的人物,这苦苦追了数年,结果……哈哈,你们说可不可笑。”

    许明、周熙友闻言,相继莞尔。秦宇涛是他们这一辈人中的领军人物,当朝丞相之子,更难得的是文武双全,长得还英武非凡,诚可谓得天独厚的人中龙凤,将他们这一辈人压的几乎透不过气来。他们这类权贵二代,平素就没少被人与他攀比。纵然他们并非纨绔子弟,一无是处,但与惊才绝艳的秦宇涛比较起来,依旧是云泥鸦雀之别。

    这嫉妒羡慕之心,人皆有之。

    经唐思一提,许明、周熙友二人也有着莫名的畅快之意。

    他们正待要说,唐思突然使了个眼色,大大咧咧的岔开了话题,只说风月。

    在三人视线所及之处,他们先前调侃的对象秦宇涛便在酒楼伙计热情的拥簇下,上了六楼。秦宇涛一如既往地的气宇轩昂,只是剑眉星眸中透露着几缕烦躁不快。

    三人相视一笑,一切都在不言之中。

    待秦宇涛消失好一会儿,许明摸着下巴若有所思的笑道:“看来这秦大还真是急了,你们可知刚刚随秦大上去的那人是谁?”

    不等唐思、周熙友相问,许明自说自答的道:“他是转运官,负责给北原运送粮草的。我见过好几次了……嘿,你说他一个中央军的统帅,粮草物资调度直接由中央负责,根本无需结交转运官。这私下宴请北原转运官,为得是谁,还不是秃子头上的虱子?一目了然嘛!”他父亲是唐礼是澜州之主,所管州府繁华富庶,盛产米粮,与楚夏的各路负责粮草的转运官都有很深的交集。

    这北原自从体系,军政官员任命之权,皆在罗家手上。唯一与楚夏朝有交集之处,便在于物资粮草上的支援。

    秦宇涛想要了解北原情况,除了道听途说,也唯有从转运官这方面入手。

    “秦大看来是认真了!”周熙友眯着眼睛,仅用三人能听见的声音道:“秦老狐狸向来护犊,当初元帅拒绝老狐狸的求亲,已经让老狐狸不快,有事没事就给北原穿小鞋。现在秦大如此,老狐狸唯一忌惮的元帅又神龙见首不见尾,可有好戏看了。等着吧,我有一种预感,这天下会因为这个孙奕的出现变的更加好玩了。”

第二十七章 黑戈壁遇敌() 
孙奕还不知道他的大名早已传遍楚夏南北,牵着马儿离开了军营,第一次真正意义上踏入这个全新的未知世界。

    北原地域辽阔,几乎可以与一小国媲美。原先是泛指北方草原,但第一任开阔北原的楚夏国大将,成功从游牧民族手中抢夺取一亩三分地,楚夏国便将那一亩三分之地命名为北原郡。

    后来人族势微,游牧民族让凶兽残害灭族,北原郡也岌岌可危。

    罗褚梁自请入北原,凭借一亩三分之地反攻,直接将北原的领土扩大了足足百倍有余。虽名义上还是北原郡,但北方的整片草原几乎都在罗家的掌控范围之内。这天高皇帝远,北原又有完全的政治自主权,称北原是国中国一点也不为过。

    孙奕最先的打算是在草原上转悠,找找落单凶兽的麻烦,通过战斗磨练自己。但是在草原上溜达了两天,莫说落单的凶兽,就连活人也没有见一个。兔子、麋鹿之类的温顺动物倒是不少,杀它们加餐,除了打打牙祭,对他的武学修为没有的帮助。

    “看来只有深入黑戈壁,才能得到锻炼的效果!”孙奕啃着烤好的兔子肉,心中琢磨着。兔子是他自己打来自己烤的。他很少自己动手做吃的,厨艺有限,兔子肉烤的味道一般,但比干粮要好吃很多。

    稍微填了肚子,孙奕练习了一个小时的冰火两重天,靠着马腿边直接就地而眠。

    马的耳目不逊于猫狗,同样有着兽类的本能,若有什么危险来临,它必然会出声警示,睡在马的旁边,能够第一时间得到警示,有足够的时间反应。

    这点是临走时,罗萱特别叮嘱他的。

    想着罗萱那美貌英气并存的模样,孙奕有些心猿意马起来:其实他并不确定自己是不是真的对她有意思,但男人大多都是一个德行,只要女的足够漂亮,感情不感情的可以后天慢慢培养,就算不合适,吃亏的也不会是男的。

    平安的睡了一夜,孙奕找了条小溪洗了一把脸,将水袋里灌足了水,开始向北方策马而去。

    北原的北方是让人闻风丧胆的黑戈壁,昔日罗褚梁率领的北伐大军就曾在这片土地上吃过不少的苦头,损耗了不少的兵马。最初罗褚梁有意在黑戈壁修一座堡垒,定下一个分界线,来阻挡凶兽。最后也不得不选择放弃,便是因为黑戈壁荒凉苦寂,草木不生。那里缺水少食,每一寸土地都充满了未知的危险,完全不适合人类的生存。

    孙奕往北赶了一天的路,踏入黑戈壁的地界。

    看着面前的景象以及脑海中北原草原的景象,孙奕不得不感慨造物主的神奇。

    双方交界处相隔不过百米间距,景色却是一天一地。若用勃勃生机来形容草原,那么黑戈壁则是一片死寂。

    眼前几乎没有什么景物可言,漆黑一片,黑色的怪石,黑色的沙子然后就没有了,没有一点绿色也没有别的什么东西,空气中充满了一股污浊的气息。

    “这就是黑戈壁?”孙奕倒吸着冷气,果然跟传说中的那样,冰冷,可怕。

    没有的犹豫,孙奕往黑戈壁的深处行去:这样的环境才适合他的修行。

    前行了一里左右,孙奕突然察觉点点异样,整个人后仰平躺在马背上,一团火球从他的眼前冲过去,脸上传来火辣辣的感觉,透露着这火球的力量。

    一个翻身下马,百炼枪紧紧的握在手中,眼中有着一丝兴奋,还有一点点的紧张。

    黑戈壁果真危机四伏,这他才深入不过一里,便遇到了袭击。

    在他面前的是一头巨大的野狼,孙奕这辈子都没遇到过这般巨大的狼。它足足有一米六七高,仅比他矮一个头,身长有三米左右,简直就是一个小型大象。它身子向后靠,爪子在地上挠着,嘴里凶狠的传出阵阵低吼,在地上划出一条条的印迹。它的口中犹自冒着热气,有着能量的波动,那团火球想必就是从它口中喷射出来的。

    在这四周没有什么阻碍视线的地方,这头野狼居然能够一声不响的出现在他的后方,暗施偷袭。若不是他天生对自然界的能量波动特别敏感,指不定真给这畜生击中,成为它的盘中餐了。

    孙奕没有等野狼出手,长枪一挑,化作一道流星,先一步攻了过去。破阵枪属于战场枪法,招招杀招,不存在守势,讲究的就是先手制敌。

    五百斤重的枪,在孙奕手中轻若无物,夹杂着炽热的气息,一往无前的撞向了野狼。

    野狼再次张开了倾盆大口,火球在它口中渐渐凝成真元弹在孙奕还未近身前,正面喷射。

    孙奕不闪不避,长枪依旧保持相同的姿势,与火球撞击在一处。他自身无可匹敌的神力,外加真元的辅助,兼之百炼枪的重量,一招之力,岂止千斤,直接将火球打散,枪势丝毫未衰。

    野狼似乎不敢硬接,向后一跃,退出了十米间距。

    孙奕冷冷一笑,尽不收招,长枪斜刺向下,刺进了漆黑的沙土中去。

    砰!

    一声巨响。

    地面收到巨力撞击,四散爆裂,形成一个半米大坑。

    坑里有着十数条细长的小黑蛇,全部受到了波及,给孙奕的枪中蕴含的力量震死,又受到纯阳真元的属性伤害,身上冒着炽白色的火焰,传出一股淡淡的烤肉香味。

    “畜生再有智慧,还比得上人类?”

    孙奕早已察觉异样,狼真正地方在于近身搏杀:它的速度,它的利爪,它的牙齿都是克敌制胜的法宝。但是面前这头野狼舍弃了这些,选择了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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