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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侍从学院,则是为贵族家庭出身的普通战士级的小孩子,或者4级巅峰的见习骑士准备的,一年陡增为200银币的学费,杂七杂八加完,就是普通的骑士家庭都必须倾尽全力才能负担起一名孩子。
从十辆马车看,一辆马车起码坐五个小孩子,一辆是阿拉贡单独坐,那其他的孩子起码四十多个,也就是为这些镇卫队的孩子,奎勒领主一年光学费就要缴纳上千银德勒。
巴克倒抽一口冷气,彩虹领富贵逼人啊。
正在估算,那边,那辆装饰着豪奢的黄金和白银车饰的马车传出来一个小孩子不满地声音:“怎么停下了!?加登,你在干什么?”他撩起了车帘。
看见是巴克一家,这个认识巴克的小孩子也没有表示出半分的熟人见面的亲热,只不屑地撇撇嘴,好似自言自语,其实却用巴克他们肯定能听见的的声音说:“见鬼,又是这群穷鬼。没十辆车随行,也敢说自己是爵士?切,穷鬼。”
加登连忙喝斥说:“阿拉贡,你快闭嘴。”
小孩子哼了一声,大声地说:“穷鬼。”关上了车帘。
看见安德烈的额头青筋跳动,加登连忙带着歉意地一笑,说:“小孩子乱说话。别介意。”
巴克无奈地笑笑,说:“别责备孩子,我们就是穷鬼么。”
加登郑重地说:“我向你道歉,小孩子不懂事。你是我们北风七镇的第一骑士,是无须受这个气的,我会想领主大人禀告的。”
巴克摆摆手说:“我不介意,真的,我是穷苦人家长大,我的父亲母亲因为常年的操劳,很早就去世了,我从小靠当佣兵谋生,之后当城卫兵。基本上什么样的穷苦生活都经受过,对于现在的生活,我已经很满意了,我不可能有更高的奢望,除了修炼上,因此,对于小孩子叫我穷鬼,我即不真正在意贫富,自然也就不在意小孩子叫我穷鬼,因此,加登骑士,你无须责备小孩子。”
加登神色一动,说:“我现在知道,为什么你能以普通人家的出身,而成为世袭爵士了,你有人格力量,巴克骑士,你人格强大。”
巴克微微一笑,说:“过奖了,过奖了。”
加登说:“那么,我们同行吗?”
巴克说:“咱们以前还没有聊过天吧,走吧。”
两个人驱马走在前面。
安德烈说:“我真讨厌熊孩子。”
温特:。心说,你别东张西望的,你自己就是。
第十六章 山贼()
车子从三岔路口到白月亮城的三十五英里山路,因为属于官道,而修建得足以容纳最国王的宽敞的马车驶过,现在路面堆满积雪,车队也轻松行进着。
北风七镇处于南方一望无际的翡翠大平原与无尽雪原交界的地带,丘陵连绵起伏,而险峻陡峭的小山头也很多。
一些山头上,就聚集着以流浪兽人、地精、狗头人为主力的山贼。
甚至有一些邪神的虔诚信徒,一些黑骑士,也在其中。
但通常来说,这些杂牌混种贼兵的首领,是一个食人魔家庭或者一群亲戚。而在南方,通常是巨魔家庭取代食人魔。
无职业的食人魔,挑战等级是3级,需要4名配合默契的3级战士方能顺利杀死1只,而有职业的,还需要加上它们的职业。
虽然基本上没有骑士阶以上的普通食人魔,可有3级野蛮人职业的食人魔是常见的——它们的战力,已经介于5级骑士与6级骑士之间了!
附近几十个小山头,就有这样的山贼。
因此,商队才需要雇佣卫兵,因此,善良诸神才发布剿灭山贼的任务,也因此,邪恶诸神有着虔诚的信徒——所以,山贼这些黑暗职业者,已经成了星灵行星大陆的黑暗需要,而不是简单的毒瘤。
一队山贼,在听到有十辆豪华的马车被瞭望手看到,而且好像卫兵仅仅是两个成年男子后,他们的首领乐得咧开大嘴,豪迈地一拍大腿,说:“这尼玛就是肥羊啊!”
于是,他点齐人马,一共134只能拿武器的地精,18头青面獠牙的流浪兽人,4个流浪的人类武士,还有他自己一家4头食人魔。
拿着一根钉满钉子的狼牙棒,这首领乐呵乐呵地带着他的部队下山了。
而且大摇大摆,没有一丝打伏击的念头。
他已经是4级的野蛮人,力量高达26点,体质也有18点,生命值达到80点——当然,这些数据太准确他不可能知道,但他从平常的体验中可以知道,他与他的妻子都有显著的差距,更别说手下的杂鱼了。——对付地精,他一个能打50只!
于是,他充满喜悦,就跟农夫带着镰刀走向丰收的麦田一样充满喜悦。
于是,温特一家,和加登骑士就目瞪口呆地看着面前歪歪倒倒列着队伍的山贼们。
“呔,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不给买路财,管杀不管埋!”
这头食人魔是一头智力达到人类最低水准的食人魔,平常,他自豪他的聪明,也学了一些听来的骑士小说中的诗句,对于山贼世界的诗句,他更是每句必读,读到来自邪神教会印刷的山贼战胜善良骑士的小说,他更会击节叫好。
听山贼首领这么卖弄,温特:,老子我才智力28点,你都智力达到能流利背诗的8点了,你要造反啊?
山贼的出现,让加登有些愤怒。
他之所以不带卫兵就单身护送这些孩子上学,原因很简单,这肯定不是彩虹镇第一次这么干。就是最近的这十五年,其他两位骑士,已经护送过4次孩子上学了,除了第一次带了一个中队,第二次就带了一个小队,第三次仅带了5名士兵,这一次,加登自忖,有5个与没有,也没有什么区别啊,于是,就带着马夫,送孩子上学来了。
可现在,这是打脸啊。
加登驱动马匹,手一按,就象大雁落地一样轻盈与矫健地飞落地面。
这个亮相让山贼的首领本能地感觉有些不妙了。
能平着从马匹上跳过十几尺,这跳跃能力起码也得十几级!
这不是说,这肯定是一名骑士吗?
真让人头痛啊。
食人魔拍了拍脑袋,他算下来,才等于7级骑士,不管了,我们人多!
一声招呼“兄弟们,一起上呀!”他挥舞着大狼牙棒就冲过来了。
这头食人魔高十尺,也即3。3米,他手里的狼牙棒能小得了吗?
看见一根圆木,上面布满二十公分的铁钉,就这么呼啸着冲自己的脑袋过来,加登也知道,要是被轮中一下,就算有斗气护体,那肯定也好受不到哪儿去。
于是,加登一个跨步,身体就跟被某根无形的绳子牵动一样,绕着食人魔盘旋了一下,他手一扬,剑,就以毒蛇噬人地迅捷,冲着食人魔头领的颈部咬了过去。
食人魔肯定是不能完全避开这一剑的,但他颈部与水牛的脑袋差不多粗,外面的肌肉层,起码有两寸厚,而且,食人魔的颈部长有骨刺。
肌肉比最硬的金刚木也差不了多少,而骨刺更是比普通的熟铁还硬。
加登的剑挑在食人魔的颈部,仅仅挑起一块指头大的硬皮就被弹开。
从这一剑,巴克就摇了摇头,很显然,加登骑士,正属于他不屑于进阶的均衡骑士。
骑士分类太多了。
按属性分,有力骑士,敏骑士,血骑士,均衡骑士。
按斗气的属性分,有风骑士,火骑士,水骑士,土骑士。
按性格分,有牺牲骑士,有勇敢骑士,有守护骑士,种类数百种,就是最狂热的骑士控,也未必说得出全部种类。
均衡骑士每4级的加点,均衡分配,对付杂兵,可能威力不减,可一旦面对强敌,根本无法和力骑士相比。
而力骑士,是所有骑士中杀伤力最强的,也是冒的风险最大的,毕竟,你越牛叉,你的敌人越想围殴你,越有人对你放冷箭。
而均衡骑士,即不需要象血骑士一样,保护队伍的施法者,也无须象敏骑士那样,风餐露宿走在队伍最前面去当探子,跟不需要象力骑士那样,减负队伍的主要输入和冲锋队,因此,保命的机率也最大,但同时,也是没有底气走上巅峰的骑士的平庸选择。
要是加登,他根本不可能做出绕着食人魔盘旋的动作,他只需要迎着食人魔,挥动双手巨剑,刚正面!
谁力量大,谁就胜,谁就活,谁力气小,谁就败,谁就死。
就这么干脆利落!
而敏骑士,有“双巧手”和“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