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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森半坐起来,用狼一样的目光扫了希伯一眼,似乎在警告他没事不要乱说话,嘴中却是散漫的应付着巴特利道:“这怨得了谁?先前可是因为你的一时兴起才跑这么远的,两天前我可就建议回去了,这种事情,尝个鲜就成,谁知道你疯起来没个够。”
“行了,行了,说教起来跟那个老不死的一个德行,老爷我就是因为被那个老家伙念叨的受不了,才跑出来散心的,不是来听你念叨的。”巴特利没好气的冲着班森翻白眼,“少在这里摆你的架子,希伯已经是我的人,你管不着了,有什么话尽管说,他不敢把你怎么样。”
“这个……”希伯偷偷瞄了班森一眼,对方依旧是面无表情的扑克脸,看不出任何的喜怒哀乐,越是这样,越让他心底发寒。
“怎么?老爷我说话不如他说话好使?”看到希伯的表现,让巴特利想起了某些不愉快的回忆,双目冒火,鼻子都气歪了。
“不敢!不敢!”希伯一阵权衡,班森虽然可怕,但毕竟是以前的主人,巴特利才是以后的主子,决定自己日子好不好过的人,一咬牙道,“还是走我们来时的古河道,按照原路返回可以提前一天半,只是风险将会大幅度提升。”
“风险大幅度提升?胡说八道,咱们先前不就平平安安的进来了吗?再说来的路上咱们已经将所有的蛮人的村寨都扫平了,哪有什么危险可言?”巴特利不满的道。
希伯心中一边吐槽外行就是外行,一边解释道:“不一样的,咱们先前进来的时候都是自己人,更加容易掩饰行踪,但是现在带着这么多山民,他们中间只要出几个不怕死的,故意闹出一点动静来,就容易让咱们暴露了,这些山民就像老鼠一样,到处都是,就算小人在这里混了十几年,也不敢说将周围村寨的情况全部摸清了,若是咱们路过哪个不知道的村寨的时候,一旦被缠住,那就麻烦了,而且先前被咱们攻破的村寨,很多成年猎人都出去狩猎去了,并没有在村寨中,那些可都是最顶尖的猎人,很多都是敢单人与山中巨兽追涧搏击的狠角色,古河道中丛林便生,对他们藏匿行踪十分有利……”
“哈,这是好事。”巴特利听后不仅没有闻到里面的浓浓杀机,反而大为兴奋道,“本老爷还担心咱们抓的这些货色水平太差,耽误了本老爷的大事呢,若是真的能抓几个那个什么巨熊猎人、巨虎猎人,那是最好不过的事情,嘿,本老爷带来的骑士的实力你又不是没见过,就凭几个猎人,能够翻出什么浪花来。”
“不一样,不一样的!”希伯此刻恨不得给自己两个巴掌,让自己多嘴多舌急于表现自己,现在将自己坑了吧,若是这位老爷出一丁点的闪失,别说是自己,就算是与自己沾亲带故的人也不会有任何的活路,他知道自己说更多也没有用了,这样的贵族老爷他见的实在太多太多了,从他这样的奴隶嘴中说出来的话,不管多么有道理,他们只会听自己想听的,听到自己不想听的,无视掉或者鞭打一顿算是好的,脾气躁高一点的,自己就算是有九条命也不够填的,事后还美其名曰,除掉蛊惑主人的恶奴。
希伯现在只能眼巴巴的望着班森,将希望寄托在她的身上,希望自己的这位前主人能够理智点,不要轻易的接受巴特利的蛊惑,希望对方能够明白,偷袭与被偷袭完全是两码事,草原和山地完全是两种截然的战场,若是前者,一名武装到牙齿上的骑士带着三五名扈从就能够追的一小队(十人)的山地猎人四处乱跑,若是换成了后者,一两名山地猎人便能够将将一个中队(三十人)的骑士耍的团团转。
也不想想,要是骑士能在这里发挥出威力来的话,曼育军领的铁骑早就踏平这里了,哪里还由得这些山民逍遥这么多年?哪里还需要巴士底这个专门的狩奴城帮助他们猎奴?
班森直接无视了希伯哀求的眼神,心中已经恨死了这个多事的家伙,等到出山之后,就算是已经答应送给巴特利,他也一定想办法弄死这个家伙不可,竟然敢将小聪明耍到他头上来了,真以为班森*巴彻尔是这么好说话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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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歌谣()
班森对自己的这个从小一起长大的远方表弟实在太了解了,对方想要做的事情,想要得到的东西,必定会不择手段的得到,若是他能够说服对方,他也就不会在这里陪着对方一起吃苦受罪。
从班森开始记事起就已经和这些山民开始打交道了,仅仅是经过自己手的数量都已经数不清楚了,他可是非常清楚这里面的危险性的,哪怕是策划的再周全、武装的再齐全,每年都会有大量的狩奴人进了大山后,杳无音信,再也没有出来。
进了大山,他们面对的不仅仅是**,还有天灾,大山中多变的气候,绝对不是一个在这里只生活了短短几年的鬼奴所能掌控的。
巴特利风风火火的行事风格,让班森最后的劝诫胎死腹中,对方的命令已经下下去了,再想改变对方的想法的可能性为零不说,还很有可能降低在自己在对方心目中的形象,绝对是亏本到家的买卖,现在只能够捏着鼻子认了。
当然了,最重要一点,班森对自身的实力还是比较自信的,和巴特利这个新手不同,进山之前,他可是做了充分的准备的,不仅启用了希伯这个资深鬼奴——虽然这个鬼奴喜欢耍小聪明、小手段非常让他厌恶,但是不得不承认,他先前的表现确实不错,若是从以往狩猎队的角度出发,这次收获堪称丰富。
除此之外,班森还将自己父亲的精锐神射手队抽调了一个中队过来,他们每一个都是自己父亲精挑细选,从小按照安迪斯山民的射雕手标准进行训练的,同样精通箭术、追踪、野外求生等诸多技能,若是论起狩猎的技巧,这些神射手绝对比不上射雕手,但若是论起杀人效率,射雕手则不是神射手的对手,这一点不是吹出来的,而是实实在在杀出来的,神射手训练的最后一堂课,便是只身进入安迪斯山脉,成功猎取三名成年安迪斯山民猎人,取回他们的猎弓,才有资格加入这支队伍。
这同样造成了这支队伍的数量一支不多,苦心经营了二十多年,才有一个校卫,也正是这一个校卫让巴士底屹立在安第斯山脉山口数十年不倒,几次安迪斯山民大规模来袭,都是他们力挽狂澜,将这些暴徒死死的堵在大山中——在拥有巴士底之前,不是他们进山狩猎这些安迪斯山民,而是这些山民有事没事的冲出大山,在曼育军领疯狂的劫掠一番,那是每一个曾经经历过那个年代的曼育人不堪回首的日子。
其次,班森还招集了巴士底中最有经验的几支狩奴队,他们中间最年轻的也在巴士底混了十个年头,进出这座山脉不下于十遭,虽然谈不上像逛自家后花园,若是带路的鬼奴出现了什么意外,他们便是最好的识途老马,将他们安全带出大山是没有问题的。
毫不夸张的说,他们这个队伍绝对是近几年来,最豪华、最庞大的狩奴队了,若是放在山外面,都可以攻城拔寨了,一般的小城池,他们完全一股而下,用来狩奴绝对是劳力过剩,别看他们这次收获看起来不小,但是这些奴隶就算全部用最高价卖出去,也只将将够那几个精锐狩奴队雇佣金,这还是因为他们看在他和巴特利的身份上给出的友情价,毕竟他们分开行动的话,收获说不定还能提高三四成,狩奴也是一个技术活,不是人数越多越好的,也只有他与巴特利这种贵族公子哥,才有能力,也才会玩出这样的大场面。
对于怕死的班森来说,就算是这种兵力,他依旧没有任何的安全感,要不是补给跟不上,他甚至想将整个巴士底的精锐部队都带出来,对他来说,凡是没有套上锁链的安迪斯山民都是极度危险的。
上山容易下山难。
这一点在安迪斯山脉中体现的淋漓尽致,因为这里并没有拜伦人习惯走的宽阔大道,就算是有路,也是山民们一脚一脚踩出来的羊肠小道,有的甚至不是给人走的兽道,更多的地方是没有道路可言,他们必须自己一点点开道出来,这让原本细长的队伍变的更加蜿蜒,这边的人已经到了半山腰了,另一半还在山梁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