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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常人只会用修炼的百分之三十左右比例的魔力来强化自己的身体,剩下的百分之七十存于经脉里,作为攻击或者防守时候使用,因为百分之三十左右的魔力强化后的身体就足以承受使用百分之七十比例的魔力时给身体带来的压力,不会逍遥玄龟功的他们即使再多用来强化身体,也起不到多大的作用,属于一种浪费,三七比例分配魔力是前人经过无数实验得出的最佳比例。
凌霄则刚刚相反,比七三分配都还要多,是八二分配,也正因为这样,凌霄身体内经脉里剩下的魔力并不是很多,这也是凌霄刻意为之的结果,这样可以隐藏自己的实力,而且让自己的魔力得到了最大有效利用化。
有了逍遥玄龟功,只要有足够强大承受能力的身体,凌霄甚至就立于了不败之地,而如果他将这些魔力转化为真气留在经脉里作为斗争的时候使用的话,遇到比自己强悍的人的时候,那攻击对于对方却没有什么作用,但是对方的攻击打在自己身上造成的伤害却要大的多,这也是凌霄这样做最大的原因。
在杨府里苦练了三个月,纵使是心性洒脱的凌霄也觉得自己头上都快长蘑菇出来了,加上凌霄经过这三个月的生活,已经对这个世界慢慢的感到适应了,剩下的就是去亲身体验了;而且逍遥化雪功也不是能无限制的使用的,吸收了一定量的功力后必须有一大段时间去吸收适应,到了八级的凌霄也已经到了必须停止吸收的地步了。
杨府里的仆人侍女们和凌霄的护卫们,是感到最惊奇的了,因为自从二公子从森林被袭击昏迷三个月醒来后就像变了一个人一样,再不是像以前一样对人都恶着个脸,动不动就责骂甚至惩罚属下,现在的二公子脸上总是带着一脸干净阳光的微笑,说话也柔和不少,从来不无故责骂下人,一时间从最恶劣跃升至最平易近人的主子。
凌霄看着仆人们的眼光慢慢的改变着,心里还是非常高兴的,至少说明自己做人还是很成功的,让别人都清楚的感到了自己的友善,凌霄每每看着他们的惊讶的眼光的时候,总是忍不住拿自己的行为和以前杨风的行为来对比一下,然后就得意的标榜自己一下,过过干瘾。
杨厉天自从那次见过后,中途只回来过一次,住了几天,见到凌霄真的认认真真的在家里练功,没有出去鬼混,倒是欣慰无比,只是那脸上的神色却丝毫的没有改变,赞扬的话更是一句都没有,对此凌霄还很是郁闷了两天。
施清月这个当妈妈的是所有人中最高兴的了,一直最调皮的儿子忽然变得如此的听话,施清月整日的笑的合不拢嘴,看着凌霄辛苦的练功,更是天天张罗着好吃的好喝的东西换着花样上,让凌霄着实感受了有钱人的生活原来可以这么的惬意。
这天,凌霄终于忍不住心中一直以来的冲动,决定第一次的走出杨府,去看看外面的世界,听闻凌霄终于要出府去散心,施清月不仅没有丝毫的不悦,反而还劝说凌霄出去好好玩玩,好好散心,别急着回来。
凌霄清理了一下自己右手无名指上的一枚戒指里的东西,那可是一枚戒指很昂贵的空间戒指,虽然表面上是一枚戒指,但是这戒指却连接着一个其他的魔法空间,可以将体积至少五十个立方米的东西放进去而不会感觉到丝毫的重要,具有同样功能的还有空间袋、空间手镯,但是却以空间戒指最为昂贵,里面的魔法空间体积也是最大的,身为四大家族之首杨家二公子,自然不会沦落到用低级空间袋。
戒指里有着一把佩剑,这剑原来的装饰让凌霄看了直皱眉头,剑虽然是好剑,但是却已经被装饰成了展览品一般,适合观看更多于实际的动手,凌霄将剑交给林忠去工匠铺返了一道工,去掉了所有的装饰,现在看起来倒还寒光闪闪,有个剑的样子。
其他的就是凌霄让林忠买的魔晶,以及一些金票,金票是整个世界通用的,有着类似于现代银行一样的钱庄,只要将金票拿到那里,就可以兑换金币,金票上都有特殊的魔法印记,是无法仿制造假的。
戒指里本来还有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像什么女人的内衣啊什么的,不过都被凌霄一次性的处理掉了,凌霄虽然也喜欢美女,但是可没有收藏美女内衣的癖好,看来这杨家二公子杨风倒真是有些极品了,难怪这么的不招人喜欢。
带着林忠以及其他三个护卫,凌霄终于第一次的走出了杨府,走上了大夏城那宽阔的王城大道。
第二卷 鱼化金龙
第十章 … 初涉异世
才上街,凌霄就发现自己吸引了绝大多数人的眼光,这些人有着周围的商贩,有行人,有老人,有美女……凌霄不由苦笑一下,虽然凌霄觉得现在的脸和自己以前的脸也差不多英俊,很对得起观众,但是显然周围的人并不是被自己的英俊所吸引的,因为他们的眼睛深处都有着一丝惧怕。
杨风啊,杨风,我倒是有些佩服你了,做一天坏人不难,难的是天天做坏人,你能坏到一个城市里的人都怕你,那要做多少坏事才能办到啊!凌霄一边苦笑,一边暗暗的感叹着这戏剧化的变化,自己是多么善良啊,居然附身在了一个这么坏的纨绔子弟身上。
在杨风的记忆里,杨风平常没事的话就喜欢带着几个护卫到前面最大的飘香酒楼去坐坐,那里是大夏城各种人士混杂的地方,有官宦子弟,有富商之后,还有自命才子的一些读书人,杨风喜欢在那里和一干纨绔子弟赌钱喝酒,斗蛐蛐,斗鸡斗狗,反正都是一些有钱人家才会干的消遣事。
斗鸡斗狗凌霄没有丝毫的兴趣,赌钱凌霄同样的没有什么兴趣,身上揣着用不完的金币,没事去赌什么钱啊,那不是吃饱了撑着吗?
吸引着凌霄脚步的是飘香酒楼的美酒佳肴,生活在天山上的时候,师傅自己秘法酿制的美酒可是凌霄一直窥探的对象,而两个男人住在一起,自然也要有一个男人勤快一点做饭,本来凌霄是很愿意将这个光荣而艰巨的任务留给师傅的,但是才六岁的时候,看着师傅那在掌心里一拍一拍的戒尺,凌霄很爽快的就拿起了围裙,这一做就是十多年,他的手艺经过师傅的调教,完全可以称得上炉火纯青。
作为一个厨子,虽然是被逼着当的厨子,对于现成的美食总是不肯放过的,而飘香酒楼之所以取名叫飘香酒楼,那是因为它这里的酒真的能飘香,店就是以酒命名,生意也好的出奇。
“二公子,今天还是去飘香酒楼吗?”看着凌霄眼睛里冒出的光,林忠小心的问道。
“当然是的!这几个月来滴酒未沾,心里直痒痒。而且老妈的那些补品轮着上,我都快反胃了,还是来吃吃这里的饭菜,换换胃口。”凌霄头也不回的回答道,脚下的速度却已经在加快,因为他已经看到了前方飘香酒楼那扇迎风飘扬的红色大旗。
既然主子都发话了,那林忠这当属下的自然照办,紧紧的跟随着凌霄的脚步,一前一后的进了飘香酒楼的大门,心里却在嘀咕着难道二公子这好了一段时间,现在又要旧态萌发吗?
凌霄才走进去,眼尖的店里伙计已经眼睛一亮,一脸微笑的跑了过来,一边恭敬的引路,一边献媚的说道:“二公子可有段时间没有来了。”
凌霄嘿嘿笑道:“那是我在家当乖宝宝呢。你们的那几个特色菜都给我来一个啊,还有你们的雪里飘香,给我来一壶。”
店伙计飞快的答应着,然后将凌霄直接的带上了二楼,在一楼里都是摆的规规矩矩的饭桌,但是在二楼里的设施却是乱七八糟的,每天都有变动,一切都随客人爱好,他们有的喜欢聚拢在一起赌钱,有的喜欢围着圈斗鸡,不过随便怎么折腾,那钱只有多不会少,所以这二楼就随便这些有钱人折腾吧。
当然,不爱在嘈杂环境里一起的,在二楼旁边还有着两排单独的包间,一面的包间临街,可以欣赏整个繁华的都城大街,一边靠河,可以看看那宽阔足有十来米的人工河以及两岸的垂柳,乐得清静。
杨风从来都不进包间的,他总是在人最多最热闹的地方出现,京城里的人无不认识这个杨家的二公子,所以凌霄才这么一走上来,喧闹的人群里顿时想起了惊讶的叫声。
“呀,这不是杨风杨二公子吗?”
“嘿嘿,今天怎么舍得到这里来玩了呢,不是说闭关练功吗?”
“上次找你,你居然让我吃闭门羹,太可恶了!”
……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在这里一起玩的大多都是巨商或者官员之后,大家也都年纪相差不大,加上经常一起在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