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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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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锦宏走过来之后,明白意思,连忙从包裹里面拿出了饭团、馍馍以及熟肉。

    郑勋睿拿出了手帕,仔细的擦去了老婆婆脸上的灰尘,拿起了一个馍馍,仔细的撕成一小片一小片的,慢慢的喂给老婆婆,他的动作非常专注,根本没有管四周的情形。

    老婆婆睁开眼,稍微犹豫了一下,张开嘴开始吃了。

    老婆婆大概是饿坏了,吃的有些急,眼看着要咳嗽。

    郑勋睿连忙轻拍老婆婆的后背。

    “老人家不用着急,慢慢吃,身体虚弱的时候,慢慢吃慢慢消化,才能够复原的。”

    所有人都看着郑勋睿慢慢给老婆喂馍馍,但没有人上前讨要,其中两个年岁很小的孩子,努力的吞咽口水,也没有上前。

    半刻钟之后,老婆婆吃下了三个馍馍和一块熟肉。

    “好了,老人家一次不要吃的太多了,饿的时间长了,一次吃的太多,身体吃不消,反而不好。”

    “公子,谢谢你了,唉。。。”

    老婆婆的脸上出现了血色,吃的半饱之后,精气神肯定是不一样的。

    郑勋睿扭头对着郑锦宏开口了。

    “所有的粮食都拿出来,分给大家。。。”

    “少爷,都分完了,您吃什么啊。。。”

    “叫你拿出来就拿出来,多什么话,我一顿不吃饿不死。”

    郑锦宏连忙将包裹里面的粮食全部都拿出来了,用一个小包裹包好,递给了郑勋睿。

    郑勋睿将包裹递给了老婆婆。

    “只有这么多粮食了,老人家招呼大家都吃一些吧,不吃饭铁打的身体也承受不住的。”

    就在郑勋睿将包裹递给老婆婆的时候,李忠也总过来了,递给郑勋睿一个小包裹,这里面同样是粮食,不过是杨廷枢等人马上就准备吃的,郑勋睿将他和郑锦宏全部的粮食都拿出来了,但不要意思要求其他人也拿出来。

    每天准备的粮食都是双份,这也是避免下午有些时候不好找到地方吃饭。

    这么多的粮食,足够这十来人吃一顿饱饭。

    “公子,这怎么敢当啊,你都没有饭吃了。”

    “收下吧,救急不救穷,你们更需要这些粮食。”

    老婆婆接过两个包裹,看着郑勋睿,眼睛里面有着不一般的光芒。

    就在众人都开始吃东西的时候,郑勋睿从包裹里面拿出来一锭黄金,这一锭黄金是十两,折合一百多两白银了。

    “老人家,这是我的一点心意,带着家人回家去吧,四处游荡的日子不好过,挨过了这几个月,来年春耕的时候,就有办法了。”

    老婆婆看着郑勋睿手里的黄金,没有马上接过去。

    “公子,老身不敢要这么大的财物,公子是善人,让老身一家吃一顿饱饭,就是大恩了,这黄金,还是请公子收好,一路上不安全,公子万万小心。”

    “谢谢老人家的提醒,这一锭黄金,对于我来说不是大事情,可是能够让老人家和家人回到家乡去,就是真正发挥作用了,老人家请一定收下。”

    郑勋睿将黄金放在了老婆婆面前的地上,转身准备离开。

    “公子如此的大恩,老身无以为报,万万不敢接受。”

    郑勋睿扭过头,看着老婆婆,一字一句的开口了。

    “老人家,施恩若是求回报,那就不是施恩。”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杨廷枢也走上前来,将手中一大锭的白银和黄金放在一起。

    “老人家,出门在外,黄金不好兑换,收下这些银子,赶快回家吧。”

    老婆婆看着郑勋睿,说不出话来,郑勋睿最后的话语震撼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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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sp;骏马已经吃好吃饱了,郑勋睿对着老婆婆抱拳行礼。

    “老人家保重,在下还要赶路,告辞了。”

    一行人上马飞奔而去,扬起了一阵阵的黄沙。。。

    脸上早就恢复血色的老婆婆,弯腰拿起了地上的黄金白银,看了好半天。

    很快,老婆婆的脸色变化了,隐隐间露出了不容置疑的气息,她对着先前背负他的年轻人开口了。

    “小三儿,不管你想什么办法,都要跟随这位公子,你若是不能够跟随公子,就不要回家了。。。”

    。

第五十一章 壮士(2)() 
一大早醒来,郑勋睿稍稍洗漱,准备出发,今日他们要赶到凤阳府城。

    走出屋子,屋子前面站着一个年轻人,拒脸上带着疲惫的神情,但精气神看来是不错的,郑勋睿揉了揉眼睛,看着这个有些眼熟的年轻人。

    “公子,小的奉家母之命,追随公子。”

    郑勋睿终于看清楚了,这个年轻人,就是昨日背负老婆婆的那个年轻人,不过气色好了一些,可能是吃饱饭了,他有些哭笑不得。

    “这位兄弟,我昨日已经说过,施恩不图报,你不用跟随我,还是回家去侍奉老母。”

    “小的愿意追随公子身边。”

    年轻人说话很直爽,不拐弯,这听起来有些刺耳,不过郑勋睿是明白的。让他感觉到吃惊的是,昨天下午,他们的速度加快,走了一百多里地,歇息的地方,距离凤阳府城不过两百里地,相信不要天黑就能够赶到了,这么长的距离,这个年轻人肯定是徒步赶来的。

    “你是怎么追上我们的,足足一百多里地啊。”

    “小的一路奔跑过来的。”

    郑勋睿愣住了,他身后的杨贺也愣住了。

    杨贺是看见郑勋睿走出来,跟着出来的,毕竟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做什么事情都要小心,出现了差错,后悔就来不及了。

    稍稍愣了一会,郑勋睿慢慢开口了。

    “暂时不说其他事情,先吃早饭。”

    吃完早饭,骏马也喂好了,出发的时间到了。

    郑勋睿拿出了一个小包裹,里面包着饭团、馍馍、熟肉和一壶清水。

    “我暂时没有询问你任何情况,你既然想着跟随我,那好,今日我们赶到凤阳府城,住宿在聚来客栈,明日早间,若是能够见到你,那你就跟随在我身边,若是你觉得吃不消,那就回到你母亲的身边去。”

    年轻人点点头,进入房间去稍微歇息去了。

    郑勋睿和众人出发了。

    这一天的行程比较轻松,越是靠近凤阳府城,看见的人越多。

    凤阳是明太祖朱元璋的家乡,是大明的中都,与北都北京和南都南京并成为大明三都,凤阳属于南直隶管辖,设立巡抚,这里同样有皇宫,皇宫和巡抚衙门,全部在凤阳府城之内。

    特殊的地位,决定了凤阳府的热闹。

    官道也是越来越好,比起徐州和淮安境内的官道,强了很多。

    聚来客栈在凤阳府城之外,属于郊区,不过也很热闹了。

    到了凤阳城郊,杨贺的情绪明显放松了一些,这样的地方是不可能存在匪患的。

    **歇息之后,卯时,郑勋睿准时走出了聚来客栈。

    令他不敢相信的是,年轻人居然站在客栈的外面,身上还带着黄沙,风尘仆仆的样子。

    “公子,小的按照约定,赶到了聚来客栈。”

    “厉害啊,你就跟随在我身边吧,今日到凤阳府城,还要为你****骏马,否则你总是这样赶路,我都吃不消了。”

    郑勋睿暂时没有询问任何的情况,带着年轻人进入客栈,开始吃早饭。

    年轻人的饭量很不错,吃饭的动作也很利索。

    吃完早饭,回到房间,年轻人跟着进来了。

    “要是我预料不错,你是练家子,而且你们全家都应该是练家子。”

    年轻人看着郑勋睿,目瞪口呆,他不知道郑勋睿是怎么看出来的,不错,他们全家都是练家子,不仅仅是他们家,包括他们那个村子,绝大部分都是练家子。

    “这没有什么奇怪的,你有着如此的身手,两日的时间,三百多里地,你能够凭着双腿奔袭下来,平常人是做不到的,除非是长期锻炼之人,而且我从你的表现来看,你依旧能够坚持,那就是从小就锻炼的结果,好了,你就在这里展露几手,让我看看。”

    年轻人没有推辞,对着郑勋睿抱拳行礼之后,开始打拳。

    拳头挥出,竟然有呼呼的风声,这让郑勋睿脸色微变,年轻人的腿部动作不多,手部的动作不少,拳法刚劲有力,步稳势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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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sp;郑勋睿的脑海里瞬间冒出一种拳法:洪拳。

    传说洪拳为宋太祖赵匡胤所创,当年赵匡胤凭着三十二手洪拳定天下,当然这样的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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