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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城毒妃:邪王宠妻无度-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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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有人没哭出来,那准是被吓晕过去的。

    可是你看人家太子妃,处变不惊,从容淡然,这样的气度真真是让人心折。

    在刚才太子殿下和那个叫墨白的全都怀疑自己,口口声声质问自己的时候,侯知府怎么也没有想到,会是太子妃出言替自己辩白,这让他感激之余,萌生了一种愿为若水甘脑涂地的知遇之情。

    就为了太子妃这样淡淡的一句话,他姓侯的愿意为太子妃风里来、雨里去,任其驱策,终生不悔!

    “肇事者?”

    若水的话一下子将小七和墨白的目光全都引到了短腿土马的身上。

    那马儿被墨白一掌击得横飞出去老远,重重地摔在地上,发出一阵阵的痛楚的悲嘶。

    “希溜溜——希溜溜——”

    嘶声不绝。

    墨白的那一掌乃是仓促之间奋力击出,危急之时他无瑕思索,连内力也没来得及提起,用的是他自身的全部力气,却已经大得惊人。

    不过他未用内力,那马儿脏腑之间就没有受伤,可是它摔倒在地之后,一直未能起身,只是不停地发出嘶鸣。

    有古怪!

    “去看看!”

    小七握着若水的手,带着她向短腿土马的倒卧处走去。

    墨白目光一闪,他本来想抢先过去瞧瞧,可转念一想,小七刚才那咄咄逼人的质问,显然他到现在也没有完全打消对自己的怀疑,如果自己抢先过去了,恐怕他会以为自己是过去掩盖犯罪的痕迹呢。

    哼,就让你去瞧,看你能发现什么,到时候自会证明,本少爷是清白的!

    他放慢了脚步,负手跟在小七和若水的身后,然后向侯知府淡淡瞧了一眼。

    这个人也有可疑,虽然若水说也不是他,可墨白却不相信,他得把对方盯得牢牢的,让他再也没有下手的可乘之机。

    “知府大人,一起去瞧瞧?”他勾起唇角,略带嘲讽地看向侯知府。

    “好。本府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大侠如果不信本府所说,那就一起去瞧个明白究竟,也好让本府洗清冤屈。”

    侯知府从地上爬起身来,拂了拂袍角的尘土,恢复了朝廷命官的应有派头和口吻。

    对着墨白,他就不像面对小七那样骇怕了。

    所谓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

    小七如果真要杀了他,那他连半句屈也叫不出来,只能引颈就戳。

    可是现在他是太子殿下的人,如果墨白想要动他,那就得先问过太子殿下同不同意了。

    “哼。”墨白打鼻孔里冷哼一声,神情不屑。

    侯知府心里想什么,他又怎会不知。

    他只想着讨好巴结那个地位尊崇、高高在上的太子殿下,根本就没把自己瞧在眼里。

    殊不知,他瞧不起自己,自己更瞧不起他这种人!

    这些当官的,只知道逢迎上官,溜须拍马,一个个全都是不知廉耻之徒。

    这正是他不屑为官、也瞧不起朝廷命官的最大原因。

    他可是男子汉大丈夫,独来独往,纵横江湖,这样的日子何等的逍遥快活。

    何必为了权和钱,而向位尊者卑躬屈膝,竞相折腰?

    真是生生的折损了男儿汉应有的气节!

    所以墨白即使见了圣德帝,他都是傲然直立,膝盖都没有弯上一弯。

    幸得圣德帝是名心胸豁达的贤圣明君,对墨白这种江湖异客宽容理解,没有追究他的怠君之罪,反而对他的气节很是欣赏。

    墨白瞧不上眼侯知府那一味逢迎的嘴脸,侯知府也对墨白的孤傲清高没有半点好感。

    先前他还打算将墨白招揽到麾下,现在看来,这小子就是一匹驯不熟的野马,养不熟的野狼。

    他和墨白一前一后,来到短腿土马的身边。

    小七和若水正在检查那马的状况。

    短腿土马口角边全是被勒出的鲜血,兀自汩汩流个不停,一双毛驴似的大耳朵耷拉了下来,鼻孔却不停地往外喷着粗气,同时张着马嘴,嘶鸣不断。

    “畜牲!你这发了疯的畜牲,我真该一掌劈死了你!”

    墨白站在土马的旁边,冷冷的袖手旁观,见那马的眼睛转向自己,眼神中似乎流露出哀戚之意,像是在求他救救自己,也像是在求他给自己一个干脆的了断。

    他心中不由一软,差点被这马的眼神打动,随即马上想起刚才那惊险之极的一幕,软下去的心肠一下子又变得刚硬起来。

    “你再看我也没有用,我是绝对不会手下留情的。”墨白冷冷地转过身,不去看那马的眼睛。

    他深通相马之术,更是知道越是好马,越是能通人性。

    “明眸善睐”,固然可以指美女的眼睛能够传情,可是用来借比马的眼神,却也十分的贴切。

    一匹真正的神驹,它的眼睛是能够说话的,只要你和它对视,你能清楚的从它的眼神中读懂它想要表达的意思和情感。

    很多人养马爱马,实际上都是将马儿当成了坐骑,很少有人会将马视作自己的朋友和兄弟。

    墨白则不然。

    他之前口口声声叫这短腿土马为“毛驴兄弟”,并不是随口乱喊,而是一种带着亲切戏谑的称呼,他相信这匹马一定能够听得懂他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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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77章 明珠蒙尘() 
果然,那土马感受到了墨白一句称呼中传达出来的善意,它以一个人立加嘶鸣加以回应。

    旁人都以为是那土马表示不满的抗议,墨白却知道,从那一刻起,这匹被埋没己久的神驹,已经将自己奉为了它终生的主人。

    这土马半生困顿,被人鞭打凌虐,几乎没有过上一天好日子,更从来没有机会得以一展骏足。

    就像是一个诗书满腹的绝代才子,始终遇不到一个赏识他才学的良人,只能困守山城,郁郁不得其志,让满肚子的诗书文章,尽数烂于腹中。

    说起来这土马也算得是运气,如果不是墨白将它从三千匹战马中挑将出来,那它的结局就是继续落在那有眼无珠的将士手里,生生被折磨致死。

    所以它对墨白的知遇和感激之情,和人一般无异。

    而马的情感比人的更要专一。

    似它这样的神驹,终生只会奉一人为主,而且矢志不渝。

    主人生,它生,主人死,它死。

    常人往往拿狗儿来形容对主人的忠诚,殊不知,马的忠诚度比狗儿要更高出许多。

    墨白曾经在一本旧书上读过一个故事,故事说的是某朝某代,有两个国家,其中一个国家出产一种天马,传闻中跑起来就像插上翅膀一样飞快,这种天马数量极其稀少,只有这个国家的皇帝才拥有一匹。

    另一个国家的皇帝听闻之后,仗着国力强悍,亲自率兵前来向这个国家讨要天马,弱小国家的皇帝为了避免生灵涂炭,忍痛交出天马。

    强势国家的皇帝得到天马之后,爱若珍宝,每日用最好的饲料喂养,哪知这天马自打离开故国的那一天开始,就不饮不食,不寝不眠,直到七日七夜后,望着自己故国的方向嘶鸣而亡。

    墨白读了这个故事之后,不禁掩卷唏嘘,感叹不己。

    这样的天马,可遇而不可求。

    最为难得的就是它只忠于故主,别人就算给它的再多再好,它也半点都不稀罕,最后的结局更让他感慨万千。

    这是天马的一生,短暂而悲壮的一生,却值得多少后人钦佩感怀啊。

    这个故事为墨白的人生打开了一扇天窗,让他从此之后爱上了相马一学,由此之后,他游荡江湖多年,一直在寻寻觅觅想要找一个真正忠于自己的千里良驹。

    尤其是在他看到小七的塔克拉玛干之后,他真是相信书中的故事的确不虚,确有其马其事。

    只是和那传说中的天马相比,塔克拉玛干虽然并没有为故主殉难,但它却做出了比殉难更为难能可贵的事情。

    它竟然率领着一大群野马帮助小七攻破了那坚不可摧的堡垒,为故主报了仇!

    好马,这真是比传说中的天马更难得的好马!

    墨白羡慕得眼睛都红了,真想不管一切地将塔克拉玛干据为己有。

    不过他知道,好马必有烈性,这匹神驹既然选择了跟随小七,就终生不会背叛主人,只要小七不死,它就永远是小七的马。

    他墨白也是骄傲自负的,别人的东西,就算是再好,那也是别人的,他不屑于去抢、去夺。

    他相信终有一日,他也会遇到他命中注定的那匹神驹。

    直到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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