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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空大门-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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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少贵族富商,都纷纷在贵族区与商业区内营建豪华别墅。这是他们的身份象征与生活享受。

    别墅一般都自带有花园,花园中有不少古典柱廊和大理石雕像,厅堂廊壁上,一般都绘有著名画家的优美壁画。

    贵族们还会将家族标志刻在自家大门上,家家如此,用以表示他们有别于那些富裕却没什么地位的商人们。

    晨光之城的历史,则可以追溯到四百四十五年前,那是一个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年代。

    在经历了长达5个世纪之久的地表盟军与黑暗势力的大小战争之后,随着商业、军事、科技的发展,人类英雄荷曼统一各国,建立了第一个统一的人类种族国家——斯坦利帝国,并且将首都定在“晨光之城”。

    从那时起,这座繁华的人类城市,就以其无可替代的政治、经济、军事地位成为了人类帝国最重要的城市。

    不过眼下,这座城市的主人,国王斯坦利十四的渎神行为——他已经连续十八年耽于酒色,没有去太阳神庙朝拜——触怒了主神培罗,令培罗在十五年前降下神谕,说:“当黑暗势力再次从地下发起进攻时,你的子孙必将遭遇亡国之痛。”

    这个可怕的神谕引起了人类牧师的极大不安,他们都忧心忡忡,却无计可施。因为,太阳神培罗以前从未降下过这样可怕的神谕,作为大多数人信奉的主神,培罗一直是阳光的化身,他曾多次变化成凡人模样来到人间,帮助那些最虔诚的信徒们度过他们的苦难厄运。

    斯坦利帝国的第一任国王荷曼,也曾被太阳神赋予祝福,最终完成了统一人类的壮举,所以建国后,他还特意颁布法律,将信奉培罗的教义定为人们的合法信仰,使得太阳神在人类帝国中拥有了更多的信徒,一时地位空前提高。太阳神培罗也因此而一直暗中庇佑斯坦利家族的统治。

    但是现在,斯坦利十四的行为,似乎使太阳神取消了对他们的庇佑与保护。

    晨光之城东部不远处,有一个小村落:辛普兰,地处晨曦山脉中的盆地之中,景色宜人,民风淳朴。

    一条小溪从村落里自北向南蜿蜒而过,当地人都叫这条小溪“砂粒河”。

    砂粒河的东北方,是一大片森林,其中隐匿着各种各样花卉构成的花田,无数的蝴蝶、蜜蜂出没其间。养蜂人布列姆一家就常年住在此处,照料着他们养的蜜蜂,并用采集的蜂蜜去河对岸的集市换取他们需要的生活物品。

    砂粒河上的磨坊由水车和条木构建,居住着一个寡妇和她美丽的女儿弗妮娅。人们都亲切的称呼她“嘉丽大婶”,嘉丽不是本地人,多年前她因为某种原因被迫从晨光之城逃离出来,和家人失散后流落此地,嫁给了老实巴交的磨坊主人泰利。

    她的丈夫,几年前受到妻子的蛊惑,竟然在没有战士同行的情况下,独自出村闯荡。结果不言而喻,在前往晨光之城打探消息的途中,泰利不幸遭遇座狼袭击而丢了命。

    后来,一个赏金猎人把泰利残破的尸体拉回辛普兰村,可怜的泰利被座狼吃得只剩下脑袋和一只胳膊了。

    从此,嘉丽大婶再也不提进城的话,专心经营小磨坊,独力抚养弗妮娅长大成人。

    磨坊和布列姆家的大花田之间有一条小路,小路尽头与村口大道交汇,这条村口大道是进出辛普兰村的惟一一条大路。

    村门就修建在村口大道上,村门附近的大道两旁,有三块南瓜地。

    沿着大道往北走,座落着卡罗尔老板经营的小旅馆。

    这个小旅馆是卡罗尔老板的惟一产业,总共只有一个大厅,两间客房,还有一个他引以为傲的厨房。

    老板感到骄傲的理由村人皆知,因为在卡罗尔家的厨房,收留着一个他从可怕的半兽人手里买来的地侏厨娘。在这个人类村落中,她是唯一的异类,更重要的是,这个厨娘一直认为卡罗尔救了她一命,对卡罗尔忠心耿耿,不图回报。而且,她厨艺的确高明,为卡罗尔吸引了不少回头客人,甚至有人专门来到这里住店,只为品尝地侏厨娘做出的美味食品。

    旅馆屋子正面,是沙粒铺就的村口大道,靠街的屋子正门钉着一块木牌:“本店包各种族客饭”。由于旅馆生意日渐兴旺,卡罗尔在旅馆还修建了一个可容2至4匹马的马厩。

    顺着村口大道继续北行,便是辛普兰村村民进行贸易的集市,每两天一次小集,一周一次大集。集市时,平坝上人头攒动,热闹非常。偶尔,甚至会有从晨光之城里来的商人在此做买卖,用城里的商品交换村里的特产:南瓜和蜂蜜。

    辛普兰村的民主风气很浓,每任村长都是由村民们自己推选而出,连他们的领主尤尼斯公爵一家,只要村民们按时缴纳应上的赋税、特产,也都听之任之,从未过问这个山中小村的行政事务。

    当然,真正的原因是辛普兰村地势偏僻,南瓜和蜂蜜几乎没有太大的商业价值,更不用提什么军事价值。因而,村民们要选自己的村长,领主也就不用负担村长的行政支出了。

    麦克斯一家一连三代,家中的家长,都当选过辛普兰村的村长,这也是麦克斯全家引以为傲之处。

    此刻,太阳从地平面升起的时刻,除了培罗神庙里的太阳神塑像,接受到第一时间的阳光,还有一个15岁的少年,也在自己所在的小村庄——辛普兰村的菜地里,默默眺望远方日出的壮观景象,一时间沉浸在晨光初露的朝气之中,浑然忘我。

    看到太阳终于挣脱束缚,一跃而起时,少年甚至不由自主地松了口气,显得兴奋异常。温暖的阳光照射在自己身上,让少年产生了异样的感觉,仿佛正被一只慈祥而温柔的手轻轻抚摸,令他振奋。

    据说他在降生时曾受到神的祝福,这个祝福在他身上留下了一块像初升红日般的胎记,这使得他在这个小村庄曾受到非凡注目。

    这个诞生之初就受到关注的“非凡”少年——达拉斯图尔,仿佛如同这个平淡无奇的名字一般,到现在为止,还是普普通通,并没有显露出他的不凡。不过,村民们热情依旧不减,达拉虽然不能与成名英雄相比,但他所展示出的能力,也已远远超越同龄人。

    当别的孩子还在玩泥巴时,达拉已开始跟着父亲和哥哥学习打猎了,而且,随着年龄的增长,达拉打到的猎物越来越多,也越来越大,还常常将打到的猎物分给村里的居民;当别的少年开始打猎的时候,达拉除了打猎,已开始在父亲的督促下学习练剑了,尽管他练的仅仅是最基本的穿刺、挥砍,但他却每天都坚持练习,毫不松懈。

    在别人看来最简单不过的动作,他却可以重复练习上百次,上千次,并且暗自揣摩每一次角度、力道微妙变化后带来的不同结果。他以此为乐,同时也乐此不疲。因而,在他十岁时,整个辛普兰村就已经没有任何同龄人能够打得赢他;在他十五岁时,整个辛普兰村就已经没有任何人能够与他对打。不仅因为他的武技是村中第一,还因为此时的达拉已开始流露出与同龄少年不同的老成,他不但与人为善,而且古道热心,令众人称道。

    不过今天,达拉没有像往常一样,在太阳升起之前就起床练剑。自己的母亲已经重病在床,而父亲与兄长已经外出寻医,他不得不暂时肩负起这些琐碎的家事。

    晨曦微露,他就爬起来干起了家务。

    这些家务对达拉来说并不陌生,他早已习惯在学习练剑以前,砍柴、锄地、挑水、做饭和打猎。并且,当做完自己该做的事情后,他并不像别的孩子一样迫不及待地跑去玩耍,而会用心地去帮别的村民做些力所能及的事。对达拉来说,帮助别人,让别人获得快乐远比玩耍更能让他感到充实。

    村里的老农夫汤姆大叔不能外出砍柴,达拉就多砍一份送到老人家里。磨坊的嘉丽大婶家没有男丁,达拉就主动帮她们耕地。谁家忙不过来的事,找到达拉,只要他能帮忙,达拉都会一口答应,赶过去帮忙。因此,达拉总有做不完的事情,而他的繁忙则让村里人对他总是交口称赞。

    但这两天,不仅没有人来麻烦他帮忙,反而大家都竭力帮达拉分担点事情,汤姆大叔给达拉煮点儿鸡蛋,嘉丽大婶的女儿给达拉缝点儿鞋袜,还时不时地有人来看他,安慰几句。因为达拉的母亲塔吉雅娜已经病了两天,但村中的长者对这种病闻所未闻,束手无策。所以,他的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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