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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在部落的日子-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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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庞龙是没有这个生吞活虫的决心的,所以才出此下策。不过也因为如此,他的体质也不断的增强着。再也不像刚出洞时那副白血病人的模样。

    前世人们常鄙视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家伙,到了这个世界,才知道,肌肉才是力量。s

    解决了温饱问题,庞龙收拾好了餐具,才慢慢悠悠的下山去。饭后不宜强运动,还是走走消食吧。

    新的一天才开始,还有很多事要做。冬天要到了,到时候猎物更加难打,食物必定会减少。现在能多逮点地虫,将来就多点储备粮。

    部落的前面是一条河,不大,但它却是部落最重要的天然屏障,保护了这个部落繁衍至今。无他,因为里面有很多的食人鱼,大嘴巴里密密麻麻的尖牙利齿让它们成为了这片河域当之无愧的霸主。

    河流岸边是一片沙地,很奇怪,没有海却能形成沙地,要是再大一点就是沙滩了。地虫就在这里活动,很像前世的沙虫,在沙里钻来窜去,悠闲自在。当然,这是不考虑庞龙在的时候。

    地虫在这里生活了不知多久,没有天敌,安逸自在,食物充足,过得不亦乐乎。可自从庞龙这个恶魔来了以后,它们的生活就不再平静,甚至很危险。每天都可以看到庞龙在大肆捕捉它们的兄弟姐妹,看到庞龙兴奋的血盆大口,不用想象,就知道,它们的亲人都进了这家伙万恶的肚子。

    庞龙此时就像是一只永远填不饱肚子的巨龙,在沙地上捕捉地虫。当然,他可不敢靠河太近,要知道屁股上挂两条食人鱼可不像动画片里演的那么简单。

    捕捉的次数多了,地虫们仿佛也知道庞龙的这个弱点。只要见到庞龙,便会集体钻向河边,然后肆无忌惮的摇尾巴,好像在嘲笑庞龙。

    哎,今天又是这个样子了。丫的,这帮屁虫子,个头不大,脑子不小。心里叹了一句,庞龙便开始打道回府了。食人鱼是个禁忌,他招惹不起。记得上次自己拿一条地虫去钓鱼,结果连鱼竿都被咬来吃了,更可气的是,鱼都上岸了,还愣是让它蹦跶蹦跶回了河里。

    太欺负人了,这生活没法过了。

    骂骂咧咧的往山上走去,虽然地虫少,也是几条刚出来混的小白,但蚊子再少也是肉,还是得将它们晒一下。庞龙最喜欢的就是看着地虫在滚烫的石板上翻滚,翻滚然后挂掉直挺挺的样子,仿佛这样能报了之前的仇。

    旁边路过的人看着庞龙幼稚的动作也不以为意,他们经常看见这傻孩子这样搞,显然已经习以为常了。

    当然,这也是庞龙乐见其成的。来到这个世界后,他一直努力的融入这里,做一个平凡的人。前世的那些点点滴滴他也一直在努力的隐藏着,把自己当做这个世界的土著居民。他相信,如果自己一开始就耍前世的小聪明,现在剩下的估计也只有骨灰灰了。人是集体动物,一直都是,这就注定你不能太过于鹤立鸡群,装逼总是要被雷劈的!

    名言警句是亘古适用的。庞龙一直奉行着前世的名言。比如好汉不吃眼前亏,就十分适合现在的情况。

    任谁被人居高临下的鄙视都不会有好心情,脾气差点的估计都能直接干架。庞龙就不是一个脾气好的人。但是鄙视你的人是一个胳膊比你大腿还粗的壮汉的时候你就要多考虑考虑了。

    庞龙现在就在仔细的考虑,丫的是忍呢还是忍呢?头顶上的这个变态叫“石”,是部落二号人物首领的儿子,标标准准的官二代,身材继承了他老爹老娘的基因,丫的和自己一样的年龄,跟吃了苏丹红的猪似的长的这么大。更重要的是这家伙是自己的顶头上司,也就是孤儿洞的负责人,平常庞龙他们都是归他管的。

    打又打不过,拼爹又拼不赢,庞龙顿时觉得人生灰暗。这么办,有种想作死的冲动。

    其实庞龙与石之间并没有多大的仇恨。这单单只是他的仇富心理在作祟。相反,他还是很佩服石的,石没有因为是官二代而瞧不起他们,也没有私饱中囊,对他们也挺照顾。他也没有听说石欺负别人。古人的淳朴在石的身上体现的淋漓尽致。

    这在被前世荼毒已久的庞龙看来,石是典型的傻大个,老实人。

    不过,石憨憨的也挺可爱。至少,庞龙是愿意和石呆在一起的。

    前世,这种淳朴实在太少今生,这种情感又是太真。

第三章 当家做主() 
石自然是没有庞龙那么复杂的心思,在观看了庞龙虐待地虫之后,他便自顾自的说着,也不管庞龙是否听到。

    “阿龙,”

    部落人名字都是一个单字,起名的气候也多为周边的东西,比如“石”,还有他老爹“山”。至于称呼,因为部落先祖有个地位颇高长者喊人时喜欢先“啊”一声,然后再称呼人名,后来小辈们就跟着学,发展到现在,部落的一些人喊人时还是喜欢在人名前面带个“阿”字,当然,对着长者和部落里地位特殊的一些人就不会这么随意了。

    “以后洞里的事务就要归你管了,我阿爹今年同意让我参加狩猎队了。”

    “你通过洗礼了?”

    “没有,不过阿爹让我先练练,以后洗礼的时候把握更大一点……”

    听到这里,庞龙舒心了。

    狩猎队是部落里食物工具等的来源,也是维护部落安全和巫权威的暴力机关,就像前世的军队。庞龙所在的部落人员不多,男丁更为稀少,所以只能勉强维持两支狩猎队。一支负责部落安全,一支则负责狩猎,轮流交替。

    就像前世参军一样,部落人对参加狩猎队极为渴望。不仅仅是因为能填饱肚子,很大原因是成为图腾战士。

    图腾是部落的象征,更是部落的命脉,部落人的生命。每个部落都有自己的图腾,各不相同,但都有一个共同点部落因图腾而聚。

    来到这里这么长时间,庞龙还是没有搞清楚部落里的图腾是什么,或者什么是图腾。他只知道,经过图腾的洗礼,就有机会成为图腾战士。

    在这个力量崇拜的世界,力量就是一切。图腾战士就是力量。

    至于图腾战士为什么这么牛,庞龙就不知道了。

    现在他的心里唯一的念头就是自己终于咸鱼翻身了。

    高高兴兴的和石招呼了一声,庞龙便直奔自己的洞府去。现在那里他说了算。

    庞龙在这个世界一直活的胆战心惊。部落里的人是憨厚,可那并不代表傻,相反,他们很聪明。在大人尤其是巫的面前,庞龙一直不敢耍小聪明,更不敢利用自己知道的来改变这里的生活。他一直在等待一个机会,一个让众人和自己一样聪明的机会。

    管理孤儿洞就是一个机会。

    人们对这些难得出一次洞的小孩了解的很少,只要他们能和自己一样做同样的事,即使再不符合这个时代的事,也不会招来太多质疑。人很怕孤立,而集体的力量无疑是强大的。

    翻身农奴把歌唱。哼着小曲儿,不知不觉就到了洞口。拿开遮挡的叶子,进到洞里,在黑暗里亮起的一双双眼睛也不再是那么渗人,好像洞里的空气也不是那么难闻了。

    古人就是这么的淳朴,没有任何信物,他们也会无条件相信你。

    所以庞龙在复述了石的话后,洞里的孩子以无动于衷来默示了他的地位。在他们看来,只是换了个人来给他们送食物而已。

    庞龙爱死了孩子们的态度,不会质疑,绝对服从,比前世的军人还要听话。

    不知不觉,他自然把石的话改成了自己的意志。

    心理学他还是懂一点点的。

    “冬天要到了,部落里的食物越来越难弄了,”

    果然,看见一个个来了精神,食物是他们最关心的话题。

    “所以,部落里要求……”

    啰里啰嗦了一大堆,庞龙终于达到了他的目的。对于洞里的孩子来说,食物就是天。为了食物,他们愿意做一切。

    自己利用食物来诱惑他们,一切自然好办。

    首先让这帮孩子推推搡搡的出了洞,晒太阳是必须的,洗澡也是必须的。趁着中午阳光毒辣,好给他们杀杀菌。至于部落人诧异的眼神,自然的就给过滤了。丫的,更奇葩的还在后面。

    当领导的好处就在于自己不必亲历亲劳,就可以获得功绩。在指派了洞里的两个较为壮实的孩子当了小队长,带领孩子们打扫洞穴后,庞龙便悠哉悠哉的躺在了旁边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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