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和稳定和发展实际上起了巨大的积极作用,但它的价值还是更多地在内在的方面,它自有价值,自有意义,自有报偿,自有乐地,它在历史上一直是士人的执着追求,他们在其中找到了自己安身立命的家。它造就了一批具有圣贤人格的道德楷模,这些楷模就象在夜晚天空中熠熠闪光的星星一样,使我们至今都感到神往和崇敬。
但是,我们现在要提出的问题是∶如果它的立足自我,面向自我的基本观点不改变,它是否能够成为解决今天社会领域内道德问题的基石?或者按新儒家的提法,我们是否能从这一道德自我主义开出一种新的具有普遍意义的社会伦理? 一个人立足自我来看待社会、看待人群,那么,显然,他所看到的就主要是一种人我关系。 人际关系就是人我关系。其它如群己关系,公私关系也是这一人我关系的变形(〃公〃字单独使用时则另当别论),〃己〃不消说就是〃我〃,〃私〃也是指〃我〃,只不过他人在此是作为一个群体出现而已(〃群〃或〃公〃)。〃我〃始终存在,他人或者是作为一个,或者是作为一群,或者是作为一个整体而与〃我〃对称。
我们在此要特别澄清一个误解,古人所称的群、己关系,公、私关系,并非我们现在常说的社会与个人的关系。对社会与个人关系的观察必须采取一种超越了自我的普遍观点才能达到。因为∶在这里,〃个人〃中可以说包括〃我〃,又可以说不包括〃我〃,因为〃我〃也是社会的一员,〃我〃并不与他人组成的社会对立,〃我〃同时在社会与个人之中,所以,如果说在〃社会〃与〃个人〃中同时都包括了〃我〃,也可以说同时都没有包括〃我〃,我在谈到社会与个人的关系时,实际上是采取了一种超越自我的观点,就好象不属于这一社会的神从天上往人间俯视。我们在理性思考中是有这种可能的∶我们可以暂时摆脱自我的主观性而进行一种具有普遍性的思考,甚至可以说∶理性的本质就是要超越自我而达到普遍(而直觉则无论如何要依赖主体)。
把古人常说的群己关系, 公私关系错当成现代的社会与个人的关系常常导致错误的结论∶ 比如概括说中国古代社会是以社会为本位,而西方近代社会是以个人为本位,中国人重整体、西方人重个人等等。其实,西方社会是既以个人, 又以社会为本位的。而中国传统社会既不是以社会整体为本位,又不是以个人为本位的。否则,就很难解释,为什么一方面会有梁启超、孙中山、梁漱溟等许多人批评中国人如〃一盘散沙〃〃缺乏国家观念和团体精神〃;另一方面又会有五·四时期的许多人如陈独秀、吴虞等批评中国传统〃压制和扼杀人的个性〃。④在均以自我为中心观察点的人我,群己和公私等关系中,最重要的还是人我关系,在古人眼里,正如郝敬《孟子说解》中所言∶〃世道惟人与我。〃⑤这很好理解,因为对立足于自我的观点来说,这一关系最为直接、最为切近。常有学者认为中国传统伦理关系的特点是一对一的关系,也是说的这个意思。虽然有许多个他人,但每次与我打交道的一般就是一个。所以伦理规范一般也是从这种一对一的关系中分别概括出来的,如一个人分别对君主、父亲、兄弟、朋友、路人,就分别有忠、孝、悌、信、恕等义务。人与我的关系可以从许多方面去观察,如利益、价值追求、合作与冲突等等,而从严格道义论的要求去看待人我关系中的自我,自然就要求自己努力去为他人着想,努力尽自己的义务。这是道德主义对自我观点的影响,但现在吸引我们注意的主要是另一面的影响∶即这种自我观点对道德主义所产生的影响。
首先,由于是立足自我、关注自我,所以对我来说,最重要的不是社会上人与人之间的相互态度和行为哪些是正当的,哪些是不正当的,不是人们相互间有那些明确的义务,而是成就道德的自我,成就个人的德性,趋近圣贤的人格。在某种意义上甚至可以说,人们相互间的行为,尤其他人对我的行为是不重要的,不论别人对我怎样,是否履行与我一样的义务,都不会影响到我的修身养性,甚至是我磨砺自己的一种必要手段。〃欲海横流〃、〃功利滔滔〃、反而更显出了君子本色,更衬托出了圣贤的地位。也就是说,道德自我主义所关注的不是义务与行为的正当性,而是自我德性与人格。义务与正当具有某种客观的普遍性,需要脱离主体来讨论,而德性与人格则始终不离主体和自我。
但是,在儒学中,这个〃我〃及其〃我〃所要达到的目标崇高的德性和人格,又是始终在人我关系中运行和展开的,要完成道德上的自我实现,又决不能离开他人,离开人群。道家可能不这样想,但至少这是儒家的执着想法。道德自我必须不离人伦日用,在平凡的对他人的尽分中创造性地实现。所以,初看起来,这是一个令人困惑不解的现象∶一方面儒学自认是〃为己之学〃,另一方面,再没有那一学派比儒学更重视人伦关系的了。不过,由于自我中心的作用,这一人伦关系中的尽分和推爱自然是由最亲近的人开始,根据离我的关系的亲疏,由近及远地展开,就象一块石头投入水中激起的波纹,离中心越近的波纹越深越浓,离中心越远的波纹越浅越淡。这是一般情形,但有时更高、更紧迫的义务也可能打破这种状况,使我必须优先关注离我关系较远的人,这一点我们在第二章讨论亲亲之爱与博爱时亦有所论述。
其次,由于我是立足自我、关注自我,所以我在人我关系中主要关心的是自己要尽义务,而不是他人是否尽义务。我的尽义务是不以他人对我的态度为转移的,是不用考虑他人是否尽同等的义务的,我强调的只是我自己这一方单方面的尽义务, 单方面地对君忠、对父孝、对兄悌。至于君是否明、父是否慈、兄是否爱, 那是属天的事情,而不是我分内的事,因为重要的不是别人做了什么,而是我自己做了什么,正是我自己做了什么,而不是别人对我做了什么,对我能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能不能德性完美才是真正关系重大。另外,我也不能要求别人象我对待他一样对待我,因为我对他人的尽分是可以无限提高、无限扩大的,我不必考虑对他人义务的限度,我可以完全放弃自己的利益,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可以无限委曲、无限忍耐,无限承受,无限奉献,我越是如此,越是接近我的目标,但我怎么能如此要求其他人都象我这样做,尤其是对我这样做呢?所以,道德的自我主义是完全可以主张单方面的尽义务,无条件的尽义务和无止境的尽义务的, 因为这只是要求我自己,我对我自己有这种权利,而且,这也可能是我内心最深的渴望。
这种道德自我主义自然有它崇高的价值和意义。在单方面和无条件的尽义务中包含有道德的真谛,而完全的奉献与牺牲也有一种巨大的道德感召力。崇高的精神境界和道德水平都是在少数个人那里达到的,就象少数高高耸立的山峰,要高出这块大陆的平均高度许多。但是,我们从上面的讨论却也可以看到∶从自我观点的道德主义中推不出平等的责任和适度的义务,因为那样的话,就等于自己把自己看低了,就等于自己给自己的道德努力划定了界限。而要推出平等和适度的义务,或者说,推出正义,建立一种社会的道德体系, 就必须超越自我,采取一种不以自我为中心,甚至不把自我包括在内,暂时悬置自我的观点。
我们可以再打个比方来说明这样两种不同的观点。采取自我的观点就好象我站在地上、站在人群之中。确实,我随便一眼望去,就可以看得很远很远,从理论上讲,只要人的视力无限,其视线的延伸也是无限的。我还可以旋转一周,往四面八方望去,我就可以看到无数活动的人,无限变化的景象,虽然我只是立足一点而环顾四周,但只要设定我的视力无限,在理论上说我就可以看到世界上所有的人、所有的事物(这在此虽然是比喻,但作为思想、思想力确实是可以无限,即是可以思考任何对象的!)。这样,以自我为中心的观察也就可以获得一种无限性,一种普遍性了。所以,我们很可以理解中国古人虽然常常是立足自我,却能够以天下为怀,可以理解为什么他们不在天下,邦国与家之间做出明确的分断。因为立足平面的一点而观察是较容易看到事物之间的联系而不易看到其差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