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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洪帮 作者:巴图-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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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到处打电话请医生来诊治。杜月笙本人也暗暗祈求上天保佑,为了使上天的“反应”变成一种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以慰藉自己绝望的心灵,他于7 月29 日打电报给在台湾的大弟子陆京士,让他火速赶到香港,如陆能按时来,那病也许就有救了。8 月2 日,陆京士终于出现在望眼欲穿的杜月笙面前,杜像一个溺水之人,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伸出那双干瘪的手,紧紧拉住陆的手不放。但陆京士的到来并未使杜月笙的身体好起来。一天,杜、陆、吴(开先)、杜维藩等人一块吃饭。一个佣人盛了碗饭,双手端给杜月笙,杜手籁籁地抖着去接,一不留神,“当啷”一声,碗掉到地上,跌成了两片。这本是寻常小事,杜月笙的脸却刷地变白了。周围的人见状,急忙排解,有的说,“再添一碗来!”有的说:“没关系,碎碎(岁岁)平安!”但杜月笙却再也无心吃饭,一头倒在床上,便再也没离开过这张病床。
  几天后,杜月笙感到精神稍好了一点,便不得不开始安排后事了。他给各房妻妾及子女规定了遗产分配比例,并写下了三份遗嘱,上面除了有杜本人签名外,还有证人钱新之、吴开先、顾嘉棠、陆京士、徐采丞等人签字。另外,他还吩咐,他死后,一定要买口好棺材,入殓时要给他穿长袍马褂。杜最最关心的还是尸骨落葬地点。此时此刻,他似乎更感到漂落异乡的凄凉。树高千丈,叶落归根,他希望有朝一日能将他的尸骨运回上海,落葬在故乡高桥他出生的地方,或埋到他生身父母的身边。生虽未伴父母,死亦要相依。只是,他最后的这点希望直到现在还未能实现。
  8 月16 日,国民党所谓“国民大会”秘书长洪兰友由台湾赶到香港杜公馆,代表蒋介石“慰问”杜月笙。此时的杜月笙已不省人事,洪兰友对着他耳边大呼小叫地说:“杜先生,总统对你的病十分关怀,希望你早日康复。”这时,有个无意中摸到杜月笙脚的人,突然像触电般跳了起来:“哎,脚冰凉了!”“慰问”代表洪兰友,没有使杜月笙康复,却变成了他的勾命者了。此时是下午四时五十分。杜月笙死后,尸体停放在香港万国殡仪馆。他的亲朋好友、党羽众徒按照他生前想睡好棺材的愿望,给他寻觅了一口价值15000港币的楠木棺材。8 月19 日上午十时,杜月笙尸体正式入殓。之后便是出殡。出殡队伍的最前面是两个纸扎的高达一丈七尺的“开道神”,是用来给杜月笙在阴间道上逢山开路、遇水搭桥的。随后是蒋介石的挽额:“义节聿昭”,再后是仪仗的汽车。棺材被送到香港东华医院义庄暂时停放。
  1952 年11 月25 日,台湾成立了包括王宠惠、陈诚、何应钦、吴开先、郑介民、毛人凤等人在内的“杜月笙灵安厝委员会”,将杜月笙的棺材从东华医院义庄搬去台湾基隆,葬在台北县汐止镇大尖山麓之西。
  青帮巨头杜月笙终于没能在香港安置好自己的难兄难弟,设坛立舵胎死腹中。
  但其党徒并未死心,他们以李裁法为中心继续活动。
  在南来的青帮人物中,除了杜月笙以外,就属李裁法的地位最高了,据说在青帮中,他与杜甚至是同一辈份。当杜率领一千人到达香港后,由于杜树大招风,一举一动都受到香港当局的密切注意,不好出头露面,再加上他年事已高,虽有雄心壮志,亦在心态上难免消沉。此时李裁法则正值壮年,手段上也八面玲珑,异常圆滑,且亦拥有一班基本人马,所以在杜仍然在世之时,李就大有独树一帜的野心。在杜撒手西归之后更是有恃无恐了。
  他手头上的资本并不多,但却有办法在北角经营一处颇有规模的娱乐场所,还搞了香港战后第一次“选美”活动。此外,又把从鸦片中提炼出吗啡的技术带到了香港。明里经营娱乐业,暗地里却从事制毒贩毒的勾当。金钱来源充足,进行重建青帮的活动就可以事半功倍了。
  1951 年初,李裁法准备在跑马地举行盛大的“开坛盛典”,并准备由台湾清来两位“大”字辈的“师叔”,作为开典时的贵客,并在中环当时最大的一家酒楼,订下了百桌酒席,以款待众多帮友及来客。
  不料晴天霹雳,开坛前的几小时,突然接到警方通知:必须立即取消一切活动,否则警方将采取行动。这样,李裁法也感到无可奈何,所有与会者都感到很扫兴。当时有人建议与警方对着干,但经过仔细研究,李裁法仍然认为自己初来乍到,还是不要过分暴露目标为上策。这样,开堂闹剧也就胎死腹中。
  事后,李裁法等人仍不死心,准备取消开设香堂活动,将组织转入秘密状态。他为此命令十名得力助手在港九两地分头活动,宣传青帮的要旨,广泛收取门徒,企图以此扩大组织。但由于警方已对他们的活动有所注意,这十路人马的发展工作就变得比较困难。另外,香港民众对青帮在大陆的活动不甚了解,对之不感兴趣,因此,“传道”工作的进展就十分缓慢,没有多大成效。
  此后,李裁法和他的得力帮手先后被警方勒令离开香港。李裁法则因在台北杀人而潜回香港,被香港警方发现后,又重新交给台湾方面,结果被判处无期徒刑。1978 年冬,因为“行为良好”而获准假释,出狱后不久就去世。青帮在香港“设坛立舵”一事也就梦过无痕。



    卖鱼祥立竿见影,丛中人群起效尤,“红旗五哥”莅港,首届洪门聚首,黑骨仁设堂立规,“和”字堂旗幡大张。



  八十年前,香港的商业中心,除皇后大道中之外,就数上环和湾仔两地了。外资洋行及华商的进出口商行,均集中在大道中及文咸街一带,而上环三角码头及湾仔两处,则多属小型商户、摊档、市场、作坊,等等。当时的工业几乎等于零,甚至连手工业也少得可怜,靠出卖劳力为生的,则多数以“咕哩”(即搬运工人)为业。此类人物,亦大多数集中于上环及湾仔两地。一大群流动摊档的江湖客,和一些所谓贩夫走卒相聚一起,为了找生活出路,很难避免摩擦,发生纠纷,加上当时香港当局的警察力量十分薄弱,对这些地区所发生的争执或殴斗(包括单独或群殴),除非弄出人命,否则多数不予理会。如此,当时的下层社会简直就谈不上秩序。混乱情形,不难想见。据一位属于“和安乐”的老前辈何六叔(已八十三岁)提供的资料,当时一个名叫卖鱼祥的东莞籍小贩,原系由广州来港谋生。在广州时便参加当时的黑社会组织“洪胜会”。来港后目睹这一群(包括他自己在内)戴月披星、肩挑背负的小民,日夕为了争地盘、抢主顾、霸档口、夺利益等利害关系而经常发生磨擦,小则口角吵闹,翻脸成仇;大则聚斗群殴,血流五步,这简直不是谋生,而是拼命了。于是发起组织“洪胜会”,团结市场摊贩力量,以备发生纠纷时作为后盾。
  其他各行业人物,眼见卖鱼祥这一招立竿见影,果然生效,也觉悟到团结就是力量,于是纷起效尤,以行业或地区为单位,先后成立堂口,一时竟达十余个之多。
  即使如此,问题仍没有得到完全解决。堂口没有成立之前,偶而发生纠纷,仅是个人与个人,或者少数人与少数人之间的事情而已。堂口成立之后,一旦有所争斗,便成为堂口与堂口之间的事情了。于是问题就更趋严重。在各个堂口成立之后,湾仔、上环及西环地区,就曾发生过近十次大械斗。虽不至于尸横遍野,血流成河,但也弄出好几桩命案。这一来,自然引起香港当局的注意,除下令缉凶归案之外,还颁令警察部门(当时刚刚取消更练制度,成立警察部门,全体警务人员不足二百名),密切监视这些堂口的活动。
  缉凶方面,由于当时出入境并无限制,凶手自然不难逃脱;至于密切监视堂口活动,倒也颇算成功。
  原因是警察力量虽然薄弱,相对的市民也人数不多,地形街道也没有今天那样复杂。因而若干堂口黑社会人物,酝酿殴斗尚未成功,便给抓去当众笞藤(当时有这样的一条律例),若干堂口也被搜查以至封闭。故而这些组织,不能不转为秘密活动(初成立时是公开的)。
  直至宣统元年,十多个堂口中的“勇义堂”(其后蜕变成“和勇义”),有一名混号“黑骨仁”的“殷事者”,发起活动,联合所有堂口,和平相处,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万一发生纠纷摩擦,也用“讲数”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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