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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农业。抗日战争时期,解放区广泛开展了减租减息运动。减租减息的开展和大生产运动的发动,调动了广大农民群众的生产热情。抗日民主政府还把开展劳动互助作为推动生产运动的重要措施。1943 年后,解放区兴起劳动互助热潮,1944、1945 年间,解放区组织起来的劳动力,平均约占全体劳动力的20%左右。劳动互助有利于调动人力、物力。此外,各解放区还采取了开垦荒地、兴修水利、各行各业支援农业、政府扶助农业(尤其注重发放农业贷款)等有力措施,军队、机关、学校也直接投入到农业生产中来。所有这些,有力地推动了解放区农业经济的发展。
农业经济的发展,表现在:第一,耕地面积扩大。如陕甘宁边区,抗战前耕地面积843 万多亩,1944 年1416 万亩,1946 年达1600 万亩。晋察冀边区抗战期间扩大耕地182 万多亩。第二,粮食产量大大增加。陕甘宁边区粮食产量逐年增长,1936 年103 万石,1937 年110 万石,1938 年130 万石,1939 年175 万石,1943 年184 万石,1944 年以后每年都在200 万石以上。其他解放区粮食产量也有不同程度的增加,就连晋冀鲁豫边区太行一分区这个原本“半年糠菜半年粮”的地区,年人均收入折米1942 年2。21 石,1943年2。9 石,1944 年3。37 石,到1946 年大部分人家做到“耕三余一”了。第三,扩大棉花种植面积,棉花自给率提高。陕甘宁边区抗战前已停止植棉,边区政府大力提倡植棉,1944 年植棉31。5 万余亩,1945 年植棉35 万亩,棉花自给率1943 年达50%,1944 年达2/3。晋冀鲁豫边区1946 年植棉850万亩,棉花产量达12500 万公斤,保证了全区棉、布自给。第四,畜牧业生产有了较大发展。陕甘宁边区抗战前有牛驴10 万余头,羊40 至50 万只,到1945 年牛驴达40 多万头,羊近200 万只。晋察冀边区抗战后期除了牛驴马羊存栏头(匹、只)数有较大增长外,大部分地区做到“一人一鸡,一家一猪”。第五,林业也有所发展。如晋察冀边区阜平县1941 年造果木林900亩,防水林1350 亩,木材林225 亩。新乐县1940 年人均植树10 株以上。第六,农民收入不断增加。以陕甘宁边区清涧幸家沟村的调查为例,全村26户,1941 年收获的粮食除去消费和负担外盈余42。5 石,1943 年盈余81。8石,户均3 石多。
3。工业。解放区发展工业生产的主要措施有:注重发展公营企业;奖励私人企业,调节劳资关系;税收上对工业品给予优惠,实行减税或免税;贸易上对工业生产进行扶助,公营贸易部门供应工业原料,收购推销工业产品;奖励生产技术革新,优待生产技术人员;大力鼓励发展民间手工业。通过这些措施,使抗日民主根据地的工业生产从无到有,由小到大,逐渐发展起来。
陕甘宁边区工业生产的发展,成绩最为显著。1938 年以前,边区仅有一些小手工作坊和盐池、炭窑等和几个小规模公营军需、印刷工厂,全部职工只有270 人左右,连家庭纺织业也极其少有,日用消费品几乎全靠输入。1938年开始抓工业生产,出现兴办公营企业的热潮。1941 年有公营工厂97 个,职工7000 人左右,经过整顿后巩固下来的工厂62 个,1943 年又发展到82个。公营工业除军事工业外,以轻工业为主,主要是棉毛纺织、造纸、面粉、陶瓷、化学、机械修造、石油等工业。边区政府还提倡扶持发展合作社工业,到1945 年7 月,各种工业、手工业合作社发展到253 个,社员2920 人,股金45000 万元,月产值达43750 万元。由于切实执行保护私人工商业政策,私人资本主义工业有较大发展,如私营纺织厂,1943 年有50 家,产布12000大匹。私营手工作坊656 家,工人2047 人。边区政府还大力推动家庭手工业尤其是家庭纺织业的发展,从械具、资金、技术、供销等各方面给予帮助和扶持,1942 年全区有纺妇75000 人,纺车68000 架,织工13000 人,织机12000 架,纺纱417852 公斤,织布63334 大匹,占边区棉布总产量的半数以上。到1945 年7 月,已有纺妇15 万人以上,织妇四五万人,织机二三万架。由于各种形式的工业和手工业的发展,对边区保障供给和打破敌人经济封锁起了巨大作用。1944 年,布匹已能自给全边区需要的三分之一以上,纸张自给一半,石油、肥皂自给有余,火柴全部自给,工农业生产所需工具大部分已能自造。
其他敌后抗日民主根据地工业、手工业生产也取得很大进展。晋察冀边区,1944 年军事工业月产捷克式马步枪100 支,掷弹筒65 个,枪榴弹筒223个,快枪220 支,各类炸药1000 多公斤,手榴弹1 万枚,自造复装子弹8万多发。农村手工纺织生产普遍开展,其中冀中地区1945 年有织机近9 万架,年产布907 万多匹,除本地区自给外,外销457 万匹。晋冀鲁豫边区手工纺织业组织生产合作成绩突出,如冀南区,1941 年妇女土布生产合作社发展到3600 多个。全边区制油、熬盐、纺织等业发展最快,产品除自给外,还行销外地。文具、纸张、肥皂等也能自给。山东解放区1945 年春统计,有纺车50 万架,织机8 万架,平均每30 人一架纺车,200 人一张织机。1944年生产土布140 万大匹,1945 年生产土布180 多万大匹。大部分地区纺织品全部自给。晋绥边区1940 年生产土布900 匹,1942 年17550 匹,1943 年22000匹,1945 年达54600 匹;1945 年年产生铁123。2 万公斤,熟铁12。5 万公斤。4。商业。解放区对内实行贸易自由,在发展公营商业和合作社商业的同时,保护正当的私营商业;对外实行管制贸易,在政府贸易部门的统一领导和管理下,用税收和行政手段对出入口货物加以控制,禁止奢侈品,非必需品的输入与内部必需品的输出,奖励必需品的输入与内部多余物品的输出。公营商业有较大发展。如陕甘宁边区,到1945 年,边区贸易公司下设南昌公司、盐业公司、土产公司及光华商店、陇东联合商店等许多公司和较大的商店,其中南昌公司有12 个分公司、盐业公司有123 个骡马店,土产公司资本额达21 亿元,职工300 多人。延安光华商店1941 年资本额达160万元,营业总额893 万多元,盈利114 万多元。此外机关、部队还开设许多公营商店,延安1942 年有公营商店42 家,1944 年发展到67 家。再如晋察冀北岳区,1942 年有公营商店24 家,资本额193 万多元。
合作社商业发展很快。以陕甘宁边区为例,从1937 年到1941 年,消费合作社由130 个增加到155 个,社员由57817 人增加到140218 人,股金由55525 元增加到693071 元,销货额由261189 元增加到600。8 万元,红利由4800 元增加到102 万元,公积金由3500 元增加到17。3 万元。1942 年后纠正政府“包办”合作事业的弊病,兴办合作社,实行“民办公助”的方针,合作社商业有了更大的发展,1944 年全边区共有消费合作社3699 个。解放区私营商业也获得一定发展,如延安,私营商店1938 年90 家,1939 年149家,1940 年320 家,1943 年473 家。此外还有集市贸易的发展。
对外贸易既着眼于解放区军民必须物资的禁出和吸入,又注意争取出入口平衡,以公营贸易部门及政府对外贸易机关为龙头和控管机构,协调各种形式的商贸部门和个人,有组织、有领导、有控制、有管理地开展进出口贸易。陕甘宁边区,贸易公司每年组织30 万驮左右的食盐外销,还外销大量的土产如皮毛、清油、药材等,换回必需品,逐步改变了贸易入超的局面,1944 年出入口贸易已接近平衡。
5。财政。解放区实行合理负担的税收政策,采取量出为入和量入为出相结合的办法,尽量做到取之合理,用之得当,开源节流并重。抗日民主根据地废除了各种苛捐杂税,建立新税制。农业税以征收粮食为主,多数地区称作“救国公粮”,以土地产量累进征税,并规定了免征点。有的地区征收救国公粮的同时,保留了田赋制度,按占有土地的面积加征土地税,如陕甘宁、晋察冀、山东根据地。除农业税外,还征收出入口货物税、烟酒税、工商业营业税等。
1941、1942 年,晋察冀和晋冀鲁豫边区先后颁布实施了“统一累进税条例”。1943 年,陕甘宁边区拟定了“农业统一累进税试行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