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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克己身的操练上得到圣灵的帮助,就只有借着恒常的信心祷告,我们借此支取神的应许,就是罪不再管辖我们,我们一次又一次向那为我们来到世上被钉死、复活,并活著救我们脱离罪恶的主,祈求他的“恩惠作随时的帮助”(来四16)。我们若祈求,并有所期待,就不会失望。欧文说:“若要治死你的罪,就要信靠基督……当你离世的时候,你就会是一个得胜者。诚然,因着神美好的旨意,你会活着看见你的情欲被钉死。”
健康的灵命
这一切对你和我有什么意义,可以陈述如下:
我们有些人需要纠正。我们这一代,重视刺激甚于品格、自我满足甚于自我节制,而情绪的成熟则比道德发展更为重要;这一代的人视享乐比忠诚、正直、关怀或服务更为重要,我们为娱乐所作的计划,远比我们为正义付出更大的努力。一点也不令人奇怪的是:基督徒感染了这种精神(或者说这种精神感染了他们),以致在教会中,他们也追求一时的刺激、高涨的情绪、新潮的玩意、迷幻式的治疗法、令人兴奋的亲密团契、大声叱喝的讲员、扣人心弦的诗歌……使人经常热血沸腾;他们很容易忘记,神是重视品格多于刺激的,他要求我们圣洁,从圣洁中自然会流露出喜乐,这喜乐是由于对目前的一切都感到满足。可惜的是,刚才所描述那种兴奋的心情,在灵命上并非健康的。信徒必须首先在基督里追求圣洁,把罪治死,这种追求的要素就是:首先要每天把肉体钉在十字架上(加五24),然后借着做醒祷告,使那与灵魂争战的私欲(彼前二11)油尽灯枯。愈来愈像基督的品格,是灵命长进唯一可靠的标记,但若不是借着攻克己身,这是不可能达到的。在我们与神相交的生活中,攻克己身是我们必须放在首位的一件事情。
此外,我们有些人需要引导。我们知道成圣是首要的事情;我们每日把自己献上,以保持起初悔罪之心;我们愿意每日活出与蒙召的恩相称的生活。但我们发现,在我们里面,有许多从圣经的观点看来是道德上失败的习惯一一嫉妒、忌恨、贪婪、急躁、冷漠、情欲(异性或同性的)、自我陶醉、懒惰、不守纪律、恼恨、不满、张狂、随便……等。我们应如何应付?这些习惯在我们的灵命中好像毒药一样,需要被戮破,然后让耶稣的完美德性来取代。但怎样办得到呢?
要以属基督的习惯,取代不像基督的恶习,是没有速成的捷径的。有神同在和蒙他所爱的快乐经历(这些经历实现了约翰福音十四章21至23节的应许),或可加强你要向神亲近的动机(参罗十二1),而且事实证明这些经历能消灭那些由于恨恶自己而产生使人沉迷的欲望(如.酒精、毒品、香烟、赌博):这个事实有时会导致一种错误的观念,以为这种爱的彰显,就是成圣的经验。但事实上,当这种经验过去之后,寻求品格改变的需要仍然存在。当我们再面对试探,和当这些有罪的习惯再度出现的时候,只有借着认识自己、自我约束、儆醒,和自我否定的祷告,才能突破前进。一些有才华而又具有魅力的人,在他们的道德品格上若有瑕疵,就会变得“头重脚轻”,迟早会倒下来;他们绝不能被视作典范。我们若知道自己有才华,就会面对一个试探,以为外在的能力可以抗衡个人的弱点,但事实绝非如此。正如要保持身体有良好的健康,就需要经常运动;同样,我们若要灵命保持良好的状态,也需要经常操练,就是借着效法基督,把罪治死,为基督徒的品格争战,并要得胜。保罗已经说得很清楚,因此我们若规避这个问题,就是自取其咎了。
“因为你们已经死了,你们的生命与基督一同藏在神里面。基督是我们的生命,他显现的时候,你们也要与他一同显现在荣耀里。”
“所以,要治死你们在地上的肢体;就如淫乱、污秽、邪情、恶欲和贪婪(贪婪就与拜偶像一样)。因这些事,神的忿怒必临到那悖逆之子。当你们在这些事中活着的时候,也曾这样行过。但现在你们要弃绝这一切的事,以及恼恨、忿怒、恶毒、讥谤,并口中污秽的言语。不要彼此说谎,因你们已经脱去旧人和旧人的行为,穿上了新人;这新人在知识上渐渐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像。……惟有基督是包括一切,又住在各人之内。”(西三3一11)
第二篇 圣经的用字和主题
钥匙开启门户;钥字开启思想,进而打开心灵。本书从圣经中选出一些钥字——其实可以说是从神自己所用的字汇中抽取一些词语,然后用具体实用的方法,阐释贯串着这些字句的思想,目的是使人明白圣经,建立信仰,得着智慧。既然字词本身是我们的起点,让我们先谈字词的研究(Word Study)吧!
在莎士比亚名剧《哈姆雷特》(Hamlet)中,波朗尼奥斯(Polonius)问道:“陛下,你在读些什么?”哈姆雷特回答说:“字!字!字!”他的回答固然是问非所答,有意嘲讽波朗尼奥斯这种又老又钝的无知之徒。我们当然是读字啦!但我们只为了字句所表达的题材而去读它,却从不注意作者如何运用字句去表达那题材。但事实上,把宇纯粹当作字来阅读,研究一下这位或那位作者为何选用这字而不选用其他,实在饶有趣味,而且获益良多。有些人坐火车,只求火车载他到达目的地。但另有些人(例如笔者)却对火车本身也很有兴趣,因此比其他人从旅途中得到更多的知识和乐趣。同样,有些人读文学作品,只求获取其中的信息或故事,但另有一些人还品尝作品的风格和词藻:后者相信会比前者更能了解作者所要表达的(因此学校和专上学院要设立文学欣赏的科目)。在这一方面,实在没有比研读圣经更能体会个中的道理。
字词的陷阱
字词的研究是有陷阱的。首先,我们不可被字词催眠,即使那是圣经中的字词。霍布士(Hobbes)曾说:“字词是智慧人用来运算的计算机;但却是愚昧人的货币。”我们经常犯上愚蠢的错误,以为一件事情只可以用我们所认识的字眼,或是圣经中的字词去表达出来。字词不是魔术,它不过是语言的原料,是神赐给人的工具,藉以将事物概念化,并且传达开去。字词荷载着意义,呈露人的意念,激发人的感情,掀起人的思考。它的重要性乃在于它所传达的意念,以及它所达成的任务。当然,聆听、阅读、讲说一些熟悉的词句,的确使我们有舒服、稳妥的感觉,正如我们对熟悉的事物所产生的感觉一样;凡事追随熟悉的惯例,就好像回到母亲的怀中那样安舒。但我们若被某些字句规限,以为没有别的字眼可以表达同样的意念,实是执迷不悟。在研究字句运用的时候,我们千万要小心,不可跌进这个陷阱里。
其次,我们需要认清楚如何研究字词的意义。在一些具有特定语言的圈子中(如国家、部族、家庭、匪党、兴趣小组),字词标示着它们特定的涵义,因而具备了一些公认的意义,正如字典所记载的。用字句去表达一些非约定俗成的意义,而不明确指示出来,是违反常情,会导致沟通中断。在《爱丽丝梦游仙境》一书中,爱丽丝抗议“大笨蛋”(Humpty…Dumpty)用“荣耀”一词去指称“有力的论证”。但“大笨蛋”却轻蔑地说:“当我使用一个词的时候,它的意思正是我指定要它表达的涵义,一点也不多,一点也不少。”我们听后不禁失笑,因为这实在是荒谬,但我们的朋友若是如此,我们必不会觉得可笑:我们自己若是如此,他们也不会因而发笑。说话的礼貌,是要求说者按照一般接纳的用法去运用语言,而听者亦按此习惯去了解其意义。
这就引到另外一点。我们必须知道,当我们只追溯某些字词的根源,而忽略了字源所提示的线索能帮助我们找寻它们的意义时,那自是多么偏颇。例如英文dandelion(蒲公英)一字,你若知道它原本是dent de lion(法文字义指“狮子的牙齿”),也不能帮你去辨别“蒲公英”这种植物。你若知道“教会”一词的新约希腊文是ekklesia,其字根有一个涵义是指从某处“呼召出来”,这也不能帮助你明白它在圣经中究竟是指一个“集会”、“会”,或是“会众”。正如日常生活中,圣经里所有字词都是按照惯常的用法而运用的,一点也不多,一点也不少。因此,我们若把一些从字源得来的额外意义,加诸作者无意要表达的字词上,就是在作者的行文里寻找一些不存在的意思,引致解释上的错误。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