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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向父神祷告,或向圣子祷告,或向圣灵祷告(或在同一次祷告中,从一位位格跳到另一位)是不同的。他们经常把注意力从三位中的其中一位,转移到另一位身上,但你若在思想中注意三位之间关系的重要性时,他们就对你不信任,好像在我们这个时代有这种理性思想,是有点不属灵和不恰当似的。
三位一体并不是一个在圣经基础上有问题的教义;事实上,它是新约圣经中一个最普及、最常见的真理。第四世纪的神学争论所围绕的其中三个希腊专用字词(ousia:本质;homoousios:相同性质:trias:三位一体),完全没有在新约圣经中出现;而第四个字(hypostasis:性格),就其专门意义而言,也没有出现;但神的三个位格,则明显是新约圣经思想的一部份。我们若追溯一下“主”这个字的用法——用在以色列的神身上,又用在耶稣基督和圣灵身上,就可证明这一点了。(既然追溯这个字源要把很多资料浓缩起来,我或许需要向一些读者指出,你以前若没有受过速读的训练,现在是开始尝试的时候了。)
主神
在英文圣经的旧约部分,用“主”一字指神的时候,第一个字母是大写的,而且每四次之中,有三次是整个字都大写的。个中原因是:“主”一字的原文adonai,原意是“我的主”,是从希伯来文adon演变而来,这是神一个固定的名衔,是指统治者或主人(参创二四12,四五8两节中的一般世俗用法)。旧约的希腊文译本(即七十士译本)把adonai译作Kurios,是adon的同义字。Kurios一字,至少从主前第一世纪开始,就已用来指外邦的神祗。七十士译本似乎是主前第二世纪的作品,很可能在翻译这本圣经时,Kurios一字的神学性用法已经存在。在那个时候,犹太人已认为神的正式名字——耶和华——实在是神圣不可呼叫的,因此在崇拜(读经、讲道和祷告)及普通谈话中,就经常用adonai去取而代之。因此,七十士译本的译者们也照样做,没有把耶和华译成希腊文,只是用Kurios一字代替。在七十士译本中,Kurios一字共出现八千次,皆指神而言,其中有六千七百次是耶和华一词的翻译。英王钦定译本英文圣经(King James Version)跟着这个路线,除了四处地方外(出六3;诗八三18;赛一二2,二六4;另参创二二14;出一七15及士六24中神的复名),都用“主”(Lord)一字以代替神的圣名。在那四次中,此译本皆把神的名字译作“耶和华”,这是教会自从十二世纪以来一直沿用(虽然不正确)的译法。后来的标准修订本(Revised Stan…dard Version)及新国际译本(New International Version)都全部把“耶和华”的译法除去。
在出埃及记第三章,神吩咐摩西带领以色列人出埃及,及至第六章,摩西照着神所吩咐的(四22等节,五1等节)对付法老,结果除了加重以色列人的奴役(五6一19),更令自己名誉扫地(五20等节);他在绝望中去到神面前(五22等节),神很强调他的名字——耶和华——的意义,启示了他充满恩慈的主权,这是一段值得研究的经文。
在火烧的荆棘丛中,神向摩西介绍自己是列祖和他父亲(三6)的神(希伯来文是elohim,那一位超人、超自然者)。摩西听了神的吩咐,又领受了神与他同在的应许(10一12节),就问神当他告诉以色列人“你们祖宗的神打发我到你们这里来”的时候,他们若问“他叫什么名字?”(13节),他应怎样回答?从希伯来文的文法,及上文下理看来(参J.A.Motyer:The Revelation Of the Divine Name,17…2l页),这个问题包含一个要求,就是要神显明他的本质,一方面证明这一位向摩西说话的真是以色列的神(参四l一9),另一方面保证他有能力成就他所应许的这一件令人难以置信的救赎大工。(名字不单只是一个称号,也显露有关这人的一些事实。在以色列的传统中,这已是一个根深蒂固的观念,参创一六11,一七5、15,三〇6…24,三二28)就在这个意义上,神回答了摩西,因为他介绍自己的“名字”是“自有永有的”(1 AMWHO'or WHAT' I AM,我是我所是),简称作“自有的”(I AM,我是)(14节)。这一句话如果像修订本(Revised Version)、修订标准本(Revised StandardVersion),和新国际译本(New International Version)的注脚…样,译成未来式的——“我将会是什么,我必会是什么”(What I will be,I will be,我将是那将是的)——可能更加正确。无论如何,这个动词所指的,是一个有动态、有活力的存有,不是静态和僵化的。神的存有是活动的,而不是休止的;因此,神的名称宣告了他无上的自满自足及完全一致的本质:他是独立自主的,他喜欢作什么就作什么,他随己意行事,他所定的旨意和应许,必要成就。因此,他向以色列发出的拯救应许,令人难以置信,但以色列可以完全信赖他,他必定照着所说的去完成。由于这一位应许之神是全能的,他必成就他自己的话语;他也是全然可靠的,因为他是绝对攻无不克的。正如他透过先知所宣告的:“我要行事,谁能阻止呢?”(赛四三13)神要摩西向那些多疑多虑的以色列人宣告的“名字”其涵义就在此了。“你要对以色列人这样说:‘那自有的打发我到你们这里来。'”
然后,神再继续用下面几句话,显示出上述的宣告——神是无所不能的,必能成全他的话语——其实表明了他那历史性性称谓“耶和华”的真正意义。(“耶和华”这名字,是从“自有的”这个字演变而来的;但过程的来龙去脉,某些语言学家至今尚未有定论。)“神又对摩西说:‘你要对以色列人这样说:耶和华你们祖宗的神……打发我到你们这里来,耶和华是我的名,直到永远。'”(15节)“自有的”这个词,在这里是相等于“耶和华你们祖宗的神”,就是指与以色列人立约的神。从上下两节经文看来,“耶和华”是清楚指着“耶和华你们祖宗的神”而言。这个复合名词,是指神向以色列立约之承诺,以及他在这个约的关系中赐福的能力。作为信心和倚靠的基础,这个名字的力量是源于这个揭示:就是“耶和华”一名是指神无所不能、自满自足的至高主权。“耶和华”这个名字,对列祖来说早巳是神的称谓(参创一五2),而且在洪水时代以前,也曾经在敬拜中用过(创四26,九26),在创世记一书中,它出现超过一百次之多;但它的意义一直到出埃及记第三章才显明出来。“耶和华”的意义是从荆棘丛中的火焰象微出来——那火焰虽然烧着,却不需要倚赖荆棘作为燃料,也能继续燃烧。“耶和华”是指那位永不竭熄的统治者——有无限生命和力量的神;因此,他是一位在任何时间、任何地方部可以让我们安然靠赖的神。英文圣经把“耶和华”(Yahweh)译作“主”(Lord),实有异曲同工之妙。
从出埃及记六章二节起的那一段经文,神用以下的宣告回答摩西的怨言:“我是耶和华。我从前向亚伯拉罕、以撒、雅各,显现为全能的神(原文:El Shaddai),至于我名耶和华(原文:Yahweh)他们未曾知道。我与他们坚定所立的约,要把他们寄居的迦南地赐给他们。……我也记念我的约。”关于列祖们对神的认识,神说到他虽然向他们宣告他自己是全能的神(向亚伯拉罕,参创一七l;向雅各,参创三五1l;向以撒,参创二六24),用这个称谓把他的应许与他们连结起来,成为他们信心的凭据,但他却从未像在荆棘丛中向摩西所显露的一样,向他们显明“耶和华”这名字的意义。(一般批判学的解释说:神其实是指“耶和华”这个名字的发音,是从未让列祖们知悉的;这个解释已成为两件事情的基础:其一是高等批判学者们据此去分割创世记中“耶和华”Jehovah'和“以罗兴”'Elohim'两部份典籍;其二是很多高等批判学者们据此而提出以下的理论:耶和华是摩西第一次介绍给以色列人认识的那一位“烈火和风暴”的上帝。其实,我们所能肯定的,就是出埃及记六章三节的作者,完全不是这样去理解神话语的记录的。)
“我是耶和华”这句话语,引出了第二至第八节的主要内容:它好像华格纳的名曲“戒指”中的小号一样,经常出现(见2、6、7、8节,另参29节,七15、17,八22,一四4、18)。神教导摩西,让他可以教导以色列人,信靠他所启示的名字,是能够保证成就他所应许的。对摩西所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