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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读《伦理学原理》有关文艺美学的批语中,有一段话需要特别说明一下。
泡尔生在书中谈到,“美学也,伦理学也,皆无创造之力,其职分在防沮美及道德之溢出畛域;故为限制者,而非发生者。美及道德之实现,初不待美学、伦理学规则之入其意识中,或为其注意之中心点,不宁惟是,人苟以美学抡理学之规则入其意识,或为其注意之中心点,则往往转为实现其美与道德之障碍。人之作书,泥于字书之规则,则反易致误。”
毛泽东读此的批语是:
吾极主此说。美学未成立以前,早已有美。伦理学未成立以前,早已人人有道德,人人皆得其正鹊矣,种种著述皆不过钩画其实际之情状,叙述其自然之条理。无论何种之书,皆是述而不作。吾人之心灵本之自然,其范围有限,安能有一毫之创作!吾人之心灵限于观念,观念限于现象,现象限于实体。吾人之心灵有变化而已,安能丝毫之创作哉?!
粗粗看去,这条批语似乎与前述艺术属于主观世界的表现和天才人物的创造相矛盾,特别是其中“种种著述皆不过钩画其实际之情状”一语,被一些论者引用来说明青年毛泽东的唯物主义和现实主义的文艺观点。但仔细分析,我们不难发现,这段批语不仅不与青年毛泽东的上述观点相违背,而且是更深入的发挥。
首先,此段批语与以上批语所论述的对象范围不同。以上所述是就文化艺术创作以及整个文化艺术实践活动而言,属于情感、意志的作用和实现方式。这段批语是就科学的文艺美学理论而言,属于对文化艺术创作和实践活动的规律的总结和把握。毛泽东说美先于美学而存在,说是说人们的文艺创作等审美活动实践先于总结这一实践规律的文艺美学而存在,由于人们在创作中已经得其“正鹄”,体现了文艺的本质特性,因此关于文艺活动的“著述”只能是“钩画其实际之情状”。
其次,人们著述立说,总结文艺活动的经验规律,依据什么来“述”呢?泡尔生依据康德派的观点,认为只能运用先验的知性原理和直观形式来规范和支配感性材料,却不能超越先验的认识框架。毛泽东说的“述而不作”,“无创作之力”也是就先验框架与认识结果的关系而言。那么,什么是先验的认识框架呢?“吾人之心灵限于观念,观念限于现象,现象限于实休”。这里的“现象”就是康德讲的“现象界”,包括一切物质存在以及现实社会关系,它们充满着各种差异;而“实体”指的是康德的“本体界”,它是一切精神的最高实体,是一种无差别的永恒的境界,也就是青年毛泽东所苦苦寻求的“大本大源”。人们的主观心灵只能达到它,与它认同,而无法超越和改变它。显然,这是一种客观唯心主义哲学观,运用于文艺美学,则是一种客观唯心主义美学观。其认识活动链可概括为:实体→现象→观念→心灵→著述。
第三,理论化规则化的“美学”和“伦理学”,在人们的文艺活动和道德行为中,到底有没有束缚作用呢?泡尔生认为,最圆满的道德和最根本的美,都“由天纵者以其本能实现之”。所谓“本能”,就是生而具有(“天纵”)的自然冲动及其快感。这是其《伦理学原理》和青年毛泽东的批语反复阐述的一个概念。因此,美学伦理学的种种理性“规则”,不能也没有必要成为人们的文艺活动和道德行为所关注的问题,不能“入其意识”。否则,只能成为实现美的实践(文艺活动)和道德行为的“障碍”。青年毛泽东说文艺活动和道德行为过程中的“心灵本于自然”,“吾人之心灵有变化而已,安能有一毫之创作”,也基本上是这个意思。他所说的“自然”,不是唯物主义美学观所理解的生动活泼不断变化的现实生活,而来源于永恒的绝对的宇宙真理的客观存在和主体的自然本性的冲动欲望。文艺创作是主体心灵和观念的外化,艺术之美是自然冲动和追求快感的欲望以及由此发生的心灵变化的产物,当然不能增益或减损真理的内容和心灵冲动的本质。相互之间的关系,事实上就是个性与共性、局部与整体、变化与永恒之间的关系。
从以上叙述可知,毛泽东当时强调文艺创作实现自我的本性特征,强调文艺美学源于冥冥之中的真理实体的本性特征。
43。宗教之功能(读泡尔生《伦理学原理》)
(一)道德宗教历史之关系及其因果,道德与宗教,其果有必不可离之关系,起于其内界之性质者耶?抑各自独立,而仅有偶然之关系耶?
神为傲慢之敌,故即为道德之保护者。凡人类之无势力者、无权利者、漂泊异乡者、赢弱者,尤为神所呵护。如人有侮慢宾客若老幼者,则神必罚之。此其所致意者也。
抑考求宗教道德之关系,更有进于此者。吾人于一切宗教得谓之对于超绝之实体而信仰者。凡宗教,皆以不满于经验界所见实体之感觉为前提多神教之所谓神,乃以代表人类美善生活之理想,而使之实现于目前者也
生活之影响于信仰也如是,而信仰则亦反应于生活。人即信善之有势力矣,信神矣,则足以鼓其勇敢而增其希望。吾敢言人之处斯世也,无此等信仰,而能立伟大之事业者,未之有也。一切宗教,以信仰为基本。
——摘自泡尔生《伦理学原理》第8章“道德与宗教之关系”
[毛泽东读书的笔记和谈话]
此章论及哲学问题,颇好。
在未开化之时,宗教亦有抑制蛮暴、保护幼弱之功。
此段言宗教与道德关系之进化,颇好。
宗教可无,信仰不可少。
——摘自毛译东读泡尔生《伦理学原理》第8章“道德与宗教之关
系”的批语(见《毛泽东早期文稿》第2版,第259、263页)
[解析]
毛泽东上述批语,是他第一次用理性的语言表达自己对宗教信仰的看法。
泡尔生论述宗教与道德的关系,立足于两个方面。一是宗教客观上的抑恶,从而保护弱小者;一是宗教主观上的扬善,从而催人立其信仰并按其信仰进取奋斗。青年毛泽东对宗教的这两个功能,是肯定的。但对于前者,他认为是在人们缺少文明“未开化之时”所发生的功能;对于后者,他认为在文明时代,宗教本身是不必有的,但其包含的对信仰的执薯追求,则又是人们所不可无的。这个观点,是颁有见地的。他一生重视主观意志,追求理想(信仰),在这里也可体会到一点线索。
44。认陈独秀为思想界的明星(读陈独秀主编《新青年》)
他们所非难本志的,无非是破坏孔教,破坏礼法,破坏国粹破坏贞节,破坏旧伦理(忠、孝、节),破坏旧艺术(中国戏),破坏旧宗教(鬼神),破坏旧文学,破坏旧政治(特权人治〕,这几条罪案。
这几条罪案,本志同人当然直认不讳。但是追本溯源,本志同人本来无罪,只因为拥护那德莫克拉西(Democracy)和赛因斯(Science)两位先生,才犯了这几条滔天的大罪。要拥护那德先生,便不得不反对孔教、礼法、贞节、旧伦理、旧政治。要拥护那赛先生,便不得不反对旧艺术、旧宗教。要拥护德先生又要拥护赛先生,便不得不反对国粹和旧文学。大家平心细想,本志除了拥护德、赛两先生外,还有别项罪案没有呢?若是没有,请你们不用专门非难本志,要有气力、有胆量来反对德、赛两先生,才算是好汉,才算是根本的办法。
——摘自陈独秀1919年1月15日《本志罪案之答辩书》,载《新青年》第6卷,第1号
[毛泽东读书的笔记和谈话]
我们对于陈君,认为他为思想界的明星。陈君所说的话,头脑稍为清楚的听得,莫不人人各如其意中所欲出。现在的中国,可谓危险极了。危险在全国人民思想界空虚腐败到十二分。中国的四万万人,差不多有三万万九千万是迷信家。迷信神鬼,迷信物象,迷信运命,迷信强权。全然不认有个人,不认有自己,不认有真理。这是科学思想不发达的结果。中国名为共和,实则专制,愈弄愈槽[糟],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