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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是赞同斯大林的上述观点的。并把经济规律、经济法则,视为“客观法则”,认为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必然性使得人们可能把经济发展计划同经济法则混为一谈的这种错误观念和作法,是问题的要害和中心。因为问题极容易由此而发生,理论上认识的失误和实践中具体作法的失误,大都是由此而产生的。
搞清楚和摆正经济计划和经济法则的关系,把握好计划性、自觉性和自发性、自流性的关系,是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和经济实践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毛泽东赞同斯大林在其著作中强调的关于计划和经济规律关系的观点,但他仍感到不满意,认为这个问题还需要展开仔细研究一下。他从新中国八年来经济建设在摸索中走过的并不平坦的道路的回顾和分析中,客观地承认,我们的计划还没有完全反映了客观规律。他后来还指出,要实现社会主义经济经常自觉地保持比例,这是一个任务,一个要求,要实现这个任务是不容易的。认为对比例关系的认识不要有个过程,不要经过成功或失败的比较,不要经过曲折的发展,这都是形而上学的看法。自由是对必然的认识,但必然不是一眼就能看透的,世界上没有天生的圣人,到了社会主义社会也不是所有的人都成了“先知先觉”。
毛泽东经过对1958年“大跃进”时的“计划”状况的深刻反思,对社会主义经济中计划的科学性的实现及与经济发展的自发性的关系有了更切合实际的认识。他在1959年12月至1960年2月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修订第3版)的谈话中说:在社会主义社会,有可能经过计划来实现国民经济的平衡。但是不能认为,社会主义社会里就没有自发性和自流性。我们对规律的认识不是一开始就完善的。实际工作告诉我们,在一个时期内,可以有这样的计划,也可以有那样的计划;可以有这些人的计划,也可以有那些人的计划。不能说这些计划都是完全合乎规律的。实际上,有些计划合乎规律,或者基本上合乎规律;有些计划不合乎规律,或者基本上不合乎规律。
从毛泽东的这些观,点中可以看出,他虽然接受和承认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的观点,但是他并不把计划看得那么神圣,也不把制定计划的人看得那么“全知全能”,他不仅看出计划很不容易完全符合客观规律,而且认为计划的范围也是有限度的,还应该承认自发性的作用。毛泽东的这些思想没有完全解决计划在社会主义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问题,但也显示出他不满足于既定的流行的观念,进行着独具特色的思考。
7。还需要商品生产(读斯大林《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
某些同志断定说,党在我国取得了政权井把生产资料收归国有以后,还保存商品生产,是作得不对的。他们认为,党在当时便应当消除商品生产,关于这点,他们引了恩格斯如下的话来作证明:
“一旦社会占有了生产资料,那未商品生产将被消除,而产品对生产者的统治也随之消除。”(见《反杜林论》)
这些同志是大错特错了。
我们来分析一下恩格斯的这个公式吧。恩格斯的这个公式不能认为是十分明确的,因为其中没有指出,究竟是社会占有一切生产资料,还是只占有一部分生产资料,即一切生产资料转归全民所有,还是仅仅一部分生产资料转归全民所有。这就是说,恩格斯的这个公式可以了解成这样,也可以了解成那样。
如果可以公有化的不是一切生产资料,而仅仅是一部分生产资料,而无产阶级夺取政权的有利条件又已经具备,那将怎么办呢,——无产阶级是否应该夺取政权,在夺取政权以后是否必须立即消灭商品生产呢?
对于这个问题,列宁在关于“粮食税”的几篇著作以及有名的“合作运动计划”中,给了回答。
列宁的回答可以简括如下:
(甲)不要放过夺取政权的有利条件,无产阶级应该夺取政权,不要等待到资本主义使千百万中小个体生产者居民破产的时候;
(乙)剥夺工业中的生产资料,并把它们转归全民所有;
(丙)至于中小个体生产者,那就要逐渐地把他们联合到生产合作社中,即联合到大规模的农业企业、集体农庄中;
(丁)以一切方法发展工业,为集体农庄建立大规模生产的现代技术基础,并且不要剥夺集体农庄,相反地,要加紧供给它们头等拖拉机和其他机器;
(戊)为了城市和乡村、工业和农业的经济结合,要在一定时期内保持商品生产(通过买卖的交换)这个为农民唯一可以接受的与城市进行经济联系的形式,并且要以全力展开苏维埃贸易,即国营贸易和合作社——集体农庄贸易,把所有一切资本家从商品流通中排挤出去。
有人说,商品生产在任何条件下总还是要引导到而且一定会引导到资本主义。这是不对的。并非在任何时候,也不是在任何条件下都是如此!不能把商品生产和资本主义生产混为一谈。
——摘自斯大林《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
[毛泽东读书的笔记和谈话'
我们也有[这]样的人。
我们现在还只有一部分生产资料归全民所有。
列宁的五条,我们都做了,并且建立了人民公社,以全力发展工业、农业和商业,列宁是要以全力发展商业,问题还是一个农民问题,必须谨[慎]小心。
不要怕资本主义,因为不会再有资本主义。
——摘自毛泽东1958年读斯大林《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
[解析]
在《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一书第7页,“二、关于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商品生产问题”这一节中,毛泽东写了好几处批语。
虽然商品经济在人类历史上已经存在几千年了,但是它产生和存在的原因,却是一个至今还没有彻底揭破的谜。
马克思和恩格斯曾根据他们所处的历史时代,对私有制条件下,特别是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作了科学的精辟的分析和阐述,并对人的个体发展的阶段性与商品经济的联系作了深刻的富有远见的揭示和论述。关于未来社会即社会主义制度下商品生产的命运问题,他们根据当时的历史条件预测说,由于社会主义革命将首先在所有或大多数生产高度发展的国家同时取得胜利,因此无产阶级在夺取政权以后,可以把全部生产资料直接归全社会占有,这样,商品生产就不复存在了。过去,人们根据马克思、恩格斯的一些论述,一般都把社会分工和生产资料私有制作为商品经济产生和存在的原因和条件。与此相联系,也都认为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由于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建立,商品生产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条件,马克思、恩格斯之后的一批著名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宣传家,如拉法格、倍倍尔、列列汉诺矢等,大都持这样的观点。直到俄国十月革命胜利前,列宁、斯大林也一直持类似的观点。
社会主义在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生产社会化程度并不高的国度首先实现后,紧迫地把商品生产的命运问题直接提到了人们面前。
十月革命胜利初期,列宁还基本是是循着原来的思路,他曾设想,用产品的直接分配来代替商品交换。后来,列宁发现这个办法行不通,就又想用以物易物的商品交换来代替产品的直接分配。实践的结果,这种以物易物的商品交换事实上已经变成了商品买卖。尊重现实、善于从实践中修正和发展理论的列宁,在不断反复的实践中,逐步认识到了保留和发展商品生产对于俄国这样一个存在着大量农民小生产者的国家实现社会主义的作用和意义。他认为,在一个小农国家不能立即消灭商品生产,只有通过商业这条更加迂回的道路,才能过渡到社会主义。列宁提出了要利用商品货币关系发展社会生产力,巩固工农联盟,立即实行用粮食税代替余粮收集制的新经济政策。倾听现实的呼声,遵循实践的要求,列宁改变了原有的思路,解决了过渡时期还必须保留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问题。虽然在他的思想中已经蕴含着商品生产在社会主义制度完全建立后还要存在的思维趋势和思想萌芽,但由于时间和实践的限制,有些问题,列宁还没有来得及解决就谢世了。后来在很长时间内,苏联理论界相当多的人仍然对商品生产持一种贬斥的态度,否定它在社会主义社会的存在。许多人都简单、笼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