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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十八界如何安立三生?
答:眼等五根:
(1)异熟生:善恶趣之根皆依善不善有漏法之因而产生故;
(2)长养生:五根可依饮食、涂抹、睡眠、等持而得增长;
(3)无等流生:五根之等流生实际也有,并非没有,只不过这种是前刹那产生后刹那之性。
声:
(1)长养生:身体保养的好,则身体亦好;
(2)等流生:由语有表色同类遍行因所生,前后之刹那相同是等流生;
(3)非异熟生:随心所欲而产生,不观待过去的善恶因,故非异熟生。
八无碍界:
(1)等流生:同类、遍行因所生;
(2)异熟生:异熟因生;
(3)非长养生:不存在积聚,所以也没有色法的长养。
色香味触:
(1)异熟生:五根群体中的色香味触,是异熟因生;
(2)长养生:五根群体中的色香味触,能被长养;
(3)等流生:身内身外色香味触,同类因生,是等流生。
76、 具实法与无漏第一刹那的分别是何界?
答:具实法的是法界,法界中的无为法是实法。实法有四种:恒常稳固存在、能起作用、自然而成、此外他法。此处之实法是指第一种。
具有无漏第一刹那的是意、法、意识三界。此刹那即苦法忍,之所以称第一刹那,是因为其前世胜法位以下皆是有漏,而此刹那是无漏,是无漏法中的第一刹那。它本身不是等流生,之前唯是有漏故,第二刹那后是等流生。
77、 眼根与眼识先得后得四种类别是怎样的?
答:(1)先得眼识,后得眼根:转生欲界后获得眼根,眼识于中有时已经先获得;
(2)先得眼根、后得眼识:转二禅以上,眼根先具足,借初禅眼识才能见色法,故眼识后来得到;
(3)眼根眼识同时得:转生欲界与初禅天,于中阴时眼识与眼根同时获得;
(4)眼根眼识均不得:如转生无色界,眼根眼识均不得。
78、 十八界中内界、外界是哪些?
答:内界有十二,即六根、六识;外界有六,即六境。
为众生相续所摄为内界,不为众生相续所摄为外界。
79、 什么是有依与相应?
答:有依是做自己事。相应则是不做自己之事。
所谓做自己之事,就是指眼根取色法,眼识缘色法,色法被眼根取眼识缘,根、境、识各各互对而起作用,则是根、境、识皆做自己之事。若意识缘法界是做自己之事,是有依;若意识缘色法则不是做自己之事,是相应。
80、 为什么法界唯一是有依?
答:法界生起,定被意识所缘,故唯一是有依,而无相应。如以无我心观诸法,有部宗承认二刹那认识诸法,第一刹那见自心及俱有法之外的法,第二刹那见自心及俱有法;余宗承认自证,即一刹那认识诸法,无论一刹那或二刹那认识诸法,诸法现前,定被意识所缘,未被意识所缘而又称法界,这样的法是不存在的。故法界唯一做自己之事,唯一是有依。
81、 除法界外,余界有依与相应的情况是怎样的?
答:(1)五根:以眼根为例:
有依:眼见色法,眼已见、正见、将见色法是有依。
相应:眼不见色法,灭已见、灭正见、灭将见及不生法是相应。
(余四根亦然。)
(2)五境:以色法为例:
有依:色被眼见,已被见、正被见、当被见是有依。
相应:色不被眼见,灭已被见、灭正被见、灭将被见及不生法。
(余四境亦然。)
(3)七心界:
有依:已生、正生、将生之法(即识)。
相应:唯不生法。
82、 十八界中见断、修断、非所断如何分别?
答:十色界、五识界唯是修断。
意、法、意识三界通三种断:(1)见断:八十八随眠、彼等相应法及法相得绳、随行之法相得绳;(2)修断:见断之外的有漏法;(3)非所断:所有无漏法。
83、 异生凡夫及招感恶趣身语业是否见断?
答:二者都不是见断。有三个条件,只要具备一个则不是见断:
(1)非烦恼性 ;
(2)非六生,即不是第六意根生;
(3)色法。
首先,异生凡夫不是见断:
(1)因为异生凡夫不是烦恼性,若凡夫是烦恼性,则依世间道离贪欲就成了非凡夫(即圣者),这是不应理的。因为依靠迁移才能舍弃凡夫,远离贪欲,不能舍弃凡夫,所以凡夫不是烦恼性,不是烦恼性则不是见断。
(2)异生凡夫也不是善法,若是善法则断善根者就成了非凡夫,这也是不应理的,因而凡夫也不是善法,而是无覆无记法,故不是见断。
再者,招恶趣身语业不是见断:因为身语之业承许为色法,并且于真谛之理不起颠倒执著,也不是彼之随行与得绳,所以不是见断。
此二者是有漏但非见断,故应为修所断。
84、 十八界中哪些是见?
答:眼与法界一部分是见。眼根见色法故是见。
法界一部分八种是见:
五见 :具烦恼性;
世间正见:有漏法;
有学正见:具种子之无漏法;
无学正见:无种子之无漏法。
85、 五根识相应慧是否为见?
答:五根识相应慧不是见,因为所谓的见是指计度分别,而五根识无有计度分别。
86、 见色法是眼根见还是眼识见?
答:有部:承许眼根见色法,因为识不是障碍有对,即无有阻碍,若说以眼识见色法,则被墙等阻隔的色法也应该能见到了,而实际上被墙等阻隔的色法并不能见到。那么这就说明识不能见,而眼根为色法,是障碍有对,是有阻碍的,被墙等阻隔之法不能见到这一事实,正好说明是以眼根见色。
经部:认为以眼识见色法。识虽能见,但见与不见并不取决于有无遮障之法而是观待因缘。因为若不具有遮障之法但因缘不具(如对境遥远、无光明等),则也不能生起眼识,即不能见;即便遮障之法具足,但是被碔趺、水、玻璃、云母等阻断,也还是能生起眼识,即亦能见。
87、 见色法是两眼根见?一眼根见?
答:两个眼根都同时见色法,双眼见色比一眼根见明显。以两眼根见色时,虽同时见,但并非是识分成两份,因为识无方所,所以可同时看。
88、 六根取境与对境接触否?并取何等大小对境?
答:眼、耳、意三根:不与对境接触而取。眼耳取境可等,或可大小不等;意非色法,取境不定。
鼻、舌、耳三根:与对境接触而取。三根皆取相同体积之对境,因为它们必须接触对境的微尘而取。
89、 意识、五根识所依有何不同?
答:意识唯依过去意根;五根识依过去意根,也依现在之有色根。
90、 五根识由对境与根二者所生,为什么安立根依,而不安立境依呢?
答:五根识以根为所依,安立根依,因为眼根等变得明显与否,眼识也随之变成那样,然而色等改变,眼识等并不一定改变。(此处说眼识随根不随色,是指眼识明利与否的能力随根变而不随色变,而并非指眼识所了别的内容有无变化。)
91、 五识依根缘境,为什么识的名称为根识而非境识?
答:识依根而名根识:
(1)识随根的改变而改变,不依境变,如上题已说;
(2)根是识生起的不共因,因为诸根是各自能依识的增上缘,并且唯生起一个相续的识,故是不共因。
识不依境(如色)而名境识:因为境不是不共因,如色。
(1)是眼识与意识之因;
(2)是自他不同相续识的因。
由上面的理由,识称根识而非境识。
92、 如何理解“身体不具下地眼,下眼不见上地色,眼识亦见诸色境,身为识色之所依”?
答:身体不具下地眼:身体不依下地眼根,唯依自地上地眼根,下地眼根劣故。
下眼不见上地色:下地眼根不见上地色法,上地色细微之故。而上地眼可见自地与下地色。
眼识亦见诸色境:欲界眼识唯能见自地,而初禅眼识可见下地、自地、上地色法。见上地色法是以上地眼根借初禅眼识而见。
身为识色之所依:依于何身而见何色:
(1)依欲界身体见自地、上地色;
(2)依一禅至三禅身体见自地、下地、上地色;
(3)依四禅身体见自地、下地色。
依何身体而产生何识:
(1)依欲界身体产生自地与一禅识;
(2)依初禅身体只能产生自地识;
(3)依二禅以上身体产生一禅识。
93、 眼、鼻、舌、身四界取境情况如何?
答:身界与眼界情况相同。
鼻、舌二界:鼻舌二根通欲界及四禅,然而对境香味、鼻舌识唯欲界有,故此二界之对境、识、所依身体唯自地摄。
欲界或初禅则:身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