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八八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系统神学(章力生)-第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恢潦谒担骸杆偷模惺雇健⒂邢戎⒂写R舻摹⒂心潦徒淌Γ晃扇ネ剑骶∑渲埃⒒降纳硖澹钡鹊轿颐侵谌嗽谡娴郎贤橛谝唬鲜渡竦亩樱靡猿ご蟪扇耍谢匠こ傻纳砹俊!�4.他乃一直亲自在教会——当教会举行崇拜聚会,又藉着执事们行事讲论之时,他终是亲身在他们中间。因为主耶稣基督是君王,所以他们的言行,都有他的权柄。马太福音十章四十节说:「人接待你们,就是接待我;接待我,就是接待那差我来的。」哥林多后书十三章三节说:「基督在你们身上不是软弱的;在你们里面是有大能的。」

    二、基督籍着他的圣言,施展他的权威主耶稣基督虽为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但是他统治的方式,并非完全和世上的君王一样。他并不施用武力统治他的教会,质言之,他在主观方面,乃是藉着圣灵在教会里面施展他的奇工,而在客观方面则藉着他的话语,作为权威的标准。所有的信徒都应无条件的遵行他的话。主耶稣基督既为教会唯一的最高统治者;他的话也是唯一的有绝对意义的律法。因此一切专制的权力在教会里乃都是非法的。没有一个统治权可离开主耶稣基督而独立。准斯而论,则罗马「教宗」他自命为主耶稣基督在地上的代表(‘VicarofChrist’「教皇」),乃用人为的制度废弃主的话,取代主的地位,实属大逆不道。他不但把人间的遗传和上帝的圣言——圣经,等量齐观,列在同样平等的地位,尤且僭妄的自称是无误的,他可以正确无误的解释遗传和圣经,作为信仰与德行的准则。「圣经与遗传可作间接的信仰的准则,但教会的教义,因有教宗的无误(Papalinfallibility)作保证,则为直接的准则。」所以「教宗」的话,乃是上帝的话。殊不知主耶稣基督固然藉着他所设立的执事,施展他在教会的权能,但却绝非把他的权能,转让给他的仆人。主耶稣基督历世历代统治教会,但他乃施用他所设立的教会机构,施展他的作为。他们治理教会的权能乃是从基督来的,不是绝对的或是独立的。

    三、基督为君王,把权能赋与教会于此有一个须加深思而微妙的问题,那就是究竟谁是教会权能最初的真正的主体?主耶稣基督究竟把他的权能最初交付给谁?罗马天主教和圣公会的答案是:这乃交付给执事,成为一种特别的阶级。和教会普通会友,分别起来,立于一种不同的地位。与此针锋相对的,则有一种所谓独立派(Independents),他们认为这种权能乃是赋与教会全体,而执事则仅为全体会友的机构。著名的清教徒神学家欧文氏(Owen)采取此说,仅稍加修正。若干改正宗神学家也赞同此说,但不附和独立派的主张。还有一种介乎两派之间的学说,照他们的见解,教会的权能乃由主耶稣基督赋与教会全体,此乃赋与一般会友和执事;惟除此以外,执事为着要施行他们的职务,需要加给他们某种程度的职权,俾能胜任他们的事工。前辈神学家常常说:「教会基本的权能(inactuprima)乃赋与教会全体;但是施行职务之权(inactosecumdo),则赋与那受特殊呼召之人。」代表此说者,乃有伏丢斯(Voetius)、彭耐曼(Bannnerman)、博都斯(Porteous)、巴文克(Bavinck)和季莱士比(Gillespie)等氏。四、基督赋与教会代表机构施行特种职务的权能

    基督虽把权能赋与教会全体,但是对于教会代表机构,为着维护教会的教义,举行崇拜聚会以及施行教会纪律,又给他们特种的权能。这些代表和执事,乃由教会会众推选。但是这并非说:他们的权能乃由会众而来,因为此乃仅仅证实,主亲自对他们内在的呼召;这些执事乃是从主得到他们的权能,乃须对主负责。所以他们并非会众的代表或工具,更非为着实现会众的愿望,要在在仰承会众意旨;而乃负有神圣的使命,要领悟主的心意,把他的律法作明智的实施。但同时他们又须知道,主既把他的权能赋与教会全体,则凡在遇到重大问题的时候,他们也不可独断独行,而须虚心商讨获得会众的赞同。五、教会权能主要的乃归地方教会治理会务的团体此乃改正宗和长老会治理教会一个主要的教义。教会的权能并非首先属于最高宗教会议,然后以之赋予地方教会;教会的权能原来就属于地方教会会议和长老法庭,实在并非导源于最高宗教会议。改正宗制度乃尊重地方教会的自治权,保证他们有全权由他们执事治理他们的会务。同时地方教会又有权利与义务,在同一个信仰的基础和适当的条款上,为着教义裁判以及行政的目的,和别的教会联合起来,成为一个更大的组织。这一个更大的组织固然会使地方教会的自治权受到某种程度的约束;但在另一方面,却又可增进他们的福利,结果乃是使他们得益;并保证他们会友的权利,大家同心协力,共谋教会之合一。

    叁治理的性质一、一般的认识从每一个教会会友以及整个教会和主耶稣直接的关系来说,主耶稣基督乃是教会的元首(弗一22)和立法者,教会的治理,从其权威的渊源而论,主耶稣基督乃是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则教会治理的性质,很显然乃是君主的。

    但从另一方面来说,因圣灵光照启发每一教会会友,使整个教会如同一个身体,大家同心审辩,必然会得到同一个正确的结论。这圣灵的工作乃以圣经教会合一的训谕为根基。基督虽为教会唯一的君王,但是在他的身体(教会)执行他的旨意的时候,乃是绝对民主的。整个教会的会友,乃是他的身体,大家乃有共同的责任,要同心协力实施主耶稣藉着他的话所表达出来的律法。教会乃是永生上帝的家,是「真理的柱石和根基。」(参提前三15)由于教会和主耶稣基督和他的真理的关系,则每一教会的会友理当坚决主张有权鉴定圣经的真义;易言之,绝对的君主,还需要绝对的民主,方能相得益彰。魏兰校长(Wayland)说:「没有个别的基督徒或若干个别的基督徒;也没有个别的教会或若干个别的教会有固有的权柄或权能高过或管制整个的教会。谁也不能把主耶稣基督的律法加以增删;或是用他直接的或绝对的统治权,辖制其臣民的心志和生命。」每一个会友既是彼此平等的,在整个教会表决的时候,都可自由投票,多数人不能用任何行动支配他,使他违反他对基督责任所有的确信。约翰柯顿(JohnCotton)说:「教会无上的统治权,乃归基督;教会的庶务和管理则属教会本身。」《剑桥论坛报》说:「从基督的观点说:『教会的治理乃是君主的,从教会的弟兄关系说,则教会乃是民主的。』」可惜该报论到长老会和长老的职权,他们以为是「寡头政治」(Aristocracy),则非确当。斯宾赛(HerbertSpencer)和约翰密勒(JohnStuartMill)在哲学上有不同的见解,有一次开会彼此论辩。以后斯宾赛因为没有经费,宣告他所应许出版的关于他科学哲学的著作,只好停止出版。密勒听到这个消息,立刻写信给他说,他对其著作,在若干点上虽不能完全赞同;但对他的研究工作,认为乃有裨真理的发展,因此他深愿资助所需出版的费用。此乃哲学界人士给我们神学界人士一个佳范,我们应加效法。所有圣徒应当彼此敬爱。我们对于主耶稣基督所晓谕我们真理的道固然应当坚信勿渝,谨守遵行;但是对于他人亦应尊重其自我抉择之权。

    「耶稣会」的创办人罗耀拉(Loyola)为每一个新入教的人(Neophyte)掘一个坟墓,把他埋在里面,只有头露在外面,问他说:「你死了没有?」当那人回答说:「是的。」他就再说:「起来,来侍奉我,因为我只要死人侍奉我。」但是主耶稣乃适得其反,他只要活人事奉他,他要使人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富(参约一○10)。「救世军」也违反唯独归顺基督的原则,乃像耶稣会一样,使个人的良知受制于人,乃不合民主的精神。教会治理民主的性质,乃有很多的例证,从圣经来看,乃可分作五种:1.从教会全体在言行上维持教会的合一说——罗马书十二章十六节说:「要彼此同心,不要志气高大,倒要俯就卑微的人,不要自以为聪明。」哥林多前书一章十节说:「……我藉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名劝你们都说一样的话。你们中间也不可分党,只要一心一意,彼此相合。」哥林�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