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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鞫�17;来九23一24,一○1,一三11一12;林后五21;力三l3;约壹一7;约一29)。他乃是神的羔羊,乃是无瑕疵无玷污的羔羊(彼前一19);他乃是已经被杀献祭的逾越节的羔羊(林前五7)。准斯以观,旧约的各种献祭,只是一种表样,不是真正的献祭,「不是本物的真像」,「都不能叫礼拜的人得以完全」(来九9及一○1),亦「断不能除罪」(来一○4)。所以旧约时代献祭的人,罪蒙赦免,乃在本其信心,仰望未来的救主,相信上帝的救法及其救赎的应许;正如我们现在,回顾过去,相信救主在十架已经完成的恩工一样。
四、基督献祭的特征在旧约里面,祭司和祭物,乃是绝然分开的;但是圣经指示我们一个非常奇妙的事,便是在主耶稣基督身上,给我们看到祭司和祭物的合一!这便是说:主耶稣基督不但是祭司,而且他本身就是祭物。描写基督祭司职分,最清楚的,乃是希伯来书,他不是自取荣耀作大祭司,乃是上帝亲自设立的、圣洁的、无邪恶、无玷污、远离罪人,高过诸天的大祭司;藉着他永远的灵,并把他自己替我们舍身流血,无瑕无疵地献给上帝,可以洗净我们的罪,除去我们的死行,得到永永远远的真正而完全的救赎(来五1一10,七1一28,九11一15、24一28,一○11-14、19一22,一二24)。其他证明基督祭司工作的经文,则见诸保罗的书信。例如:罗马书三章二十四至二十五节,五章六至八节;哥林多前书五章七节,十五章三节;以弗所书五章二节。此外,又见诸约翰的著作,例如:约翰福音一章二十九节,三章十四至十五节;约翰壹书二章二节,四章十节。最有意义的象征,乃是铜蛇,蛇是毒物,表明罪恶;但是铜蛇却是无毒。同理,主耶稣是无罪的,却为我们成为有罪的。摩西在旷野举蛇,可以救以色列人脱离毒蛇的灾祸;照样主耶稣被挂在十架上,也可以除去世人的罪。以色列人以信心仰望铜蛇,得到医治,免于死亡;同样的,凡信主耶稣是他救主的,也可以得到拯救。因此,彼得明确的指出:「他被挂在木头上,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使我们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往义上活,。」(彼前二24)主耶稣也亲口见证说:「人子来……并且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可一○45;并参阅约三14一15)这都可令我们看到主耶稣献祭,和旧约祭司绝然不同的特征,便是他不是仅仅献祭物的祭司;而且献上他自己的生命作活祭,藉着他的死,赎世人的罪;使世人得以在义上活。
五、新派神学的谬论关于主耶稣基督祭司的职分,圣经里面,有明确的教训和确证,既如上述;但是新派神学家,由于他们不信圣经的权威,怀疑圣经的真理,却认为这些经文,只是一种象征,并非确有其事;他不是真正的先知,真正的祭司,真正的君王。他们虽亦侈谈「舍己」和「自我牺牲」一类的话,却绝对否认而且憎恶关于他作祭司的真理。但是主耶稣是真正的祭司,并非空洞的教义,更非虚幻的象征,而乃是圣经的真理,且为无可否认的事实。他不仅是真正的祭司,而且还是独一的祭司。旧约祭司,只是后事的影儿;他乃是远超过亚伦,另外兴起的一位祭司;他乃是耶和华起了誓照麦基洗德的等次而立的永远的完全的祭司(参看上文第一段第四节)。圣经的记载,都是显著的无可否认的确证;他的舍身流血,作为祭物,乃是世人永远得救的根据。新派学者,忽略这种伟大的救恩,竟视为虚幻的象征,不仅是一种陷害苍生的异端;而且是故意干犯悖逆,必受其该受的报应(来二2-3)!关于基督赎罪的道理,乃是基督教的基本信仰,兹事重大,著者已另撰《系统神学》卷六「救恩论」一书,加以申论,兹暂勿详。
丙基督代祷的工作A。基督代祷的意义一、高天的祭司
基督祭司的工作,不是仅限于他在十字架上献祭的工作。有些神学家,以为他祭司的职分乃在地上;君王的职分乃在天上;从而以为升天以后便不再作祭司。这乃是一种重大的谬见。主耶稣基督,不仅在地上是祭司;而尤为在高天的大祭司。圣经里面,明明白白的讲,而且认为是「第一要紧的,就是我们有这样的大祭司,已经坐在天上至大者宝座的右边,在圣所,就是真帐幕里,作执事;这帐幕是主所支的,不是人所支的。」(来八1-2)他祭司的任务,在地上仅是开始;到了天上,方才完成。严格的讲:「他若在地上,必不得为祭司」(来八4);那些地上的祭司,仅是预表真正的祭司;他和地上的祭司,不能相提并论。他乃是在天上真帐幕作真的祭司,他现在坐在宝座上作祭司,在上帝面前,替我们祈求。二、旧约的预表基督献祭的工作,早经有其表样,已如上述。他代祷的工作,也有预表,那便是圣灵里金坛上每天所烧的香。那香炉里不住上腾的烟云,固代表以色列圣徒的祈祷,实亦预表我们大祭司的祈祷。烧香的表样,和献祭乃有重要的关系。在献赎罪祭的时候,亚伦要「在耶和华面前,把香放在火上,使香的烟云遮盖法柜上的施恩座,免得他死亡。」(利一六13)在献燔祭的时候,可把香烧在燔祭坛的火炭上,这又表明代祷的效果,乃是从献祭而来。如果不经献祭,代祷仍是无效的。易言之,主耶稣基督现在在天上替我们代祷,乃是基于他为我们完成的献祭的工作。他的祷告,所以有效,蒙父悦纳,乃是基于他救赎的恩功。
三、新约的教训新约里“Parakletos”一字,乃指基督而言,此字在约翰福音里,都译作「保惠师」(forter见一四16、26,一五26,一六7),惟在约翰壹书二章一节则译作「中保」(Advocate)。此字为被动式,「原意乃指被召到他人之旁的一位,同时又含指导劝告与协助之意」。许多希腊教父,又把这字,加以主动的意义,遂译作「保惠师」,意指一位予人协助,替人代求,并予贤明劝导之人。「中保」一字,亦带有安慰之意;所以亦可译作「保惠师」。此字虽仅见于约翰壹书二章一节;但约翰福音十四章十六节亦含有中保之意。但照神学家霍祺博士的意见,无论是「保惠师」或「中保」,这两种译法,都不能完全表达其原意。概括的讲,这乃是呼吁代求之意,仿佛在法官之前,他是我们的律师,运用各种办法和力量,替我们辩护,使我们可以无罪。他所以能替我们辩护:第一,乃是根据他为我们顺服,以至死在十字架上,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第二,乃是凭着他是上帝所喜悦的爱子的身分;第三,乃是根据救赎之约的应许。所以他的代祷,乃是永远有效的,可以作为我们称义的根据(来七25;罗八34)。
B。基督代祷的性质一、救赎的性质基督代祷的工作,乃以他赎罪献祭工作为基础,乃是他祭司工作的延长与完成。易言之,代祷和救赎,两者乃有不可分离的关系。代祷的精义在赎罪,赎罪的本质为代祷。希伯来书九章二十四节说:「基督并不是进了人手所造的圣所(这不过是真圣所的影像),乃是进了天堂,如今为我们显在上帝面前。」改正宗的神学家,对于此节经文,特别提示,认为主耶稣完全的祭物永远显在上帝面前,便是他完全救赎的永久记号,其本质乃在他长远活着,替我们代祷。这好比逾越节的血一样,耶和华一见门上血的记号,便说:「我一见这血,就越过你们去;我击杀埃及地头生的时候,灾殃必不临到你们身上灭你们。」(参看出一二13)
二、司法的性质由于主耶稣基督的救赎,满足了一切律法的要求;因此,凡是由他重价所救赎的人,便没有谁可以再控告他们。撒但虽常常想控告选民,但是只要主耶稣一指他已经完成的工作,便可令撒但哑口无言。诚如保罗说:「谁能控告上帝所拣选的人呢?有上帝称他们为义了。谁能定他们的罪呢?有基督耶稣已经死了,而且从死里复活,现今在上帝的右边,也替我们祈求。」(罗八33一34)三、道德的性质
主耶稣基督代祷的工作,不仅有司法的性质,并且还有道德的性质。其一,便是洁净我们的祷告。我们既是平凡、庸俗、不完全、不敬虔,如果要向一位威严、圣洁、完全的神祷告,必先求我们的祷告成为圣洁,然后才能蒙悦纳。其二,便是洁净我们的工作。我们为神国度所做的工作,往往会出于一种不圣洁的动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