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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常自汗出者。此为营气和。营气和者外不谐。以卫气不共营气和谐故耳。以营行脉中。卫行脉
外。复发其汗。营卫和则愈。宜桂枝汤。
此即前条阴弱者汗自出之意而发明之。谓营未病而和。则汗液自通。卫中风而不谐。则阴气
失护。宜其汗常自出也。夫营与卫。常相和谐者也。营行脉中。为卫之守。卫行脉外。为营之护。
何有发热恶寒之证哉。惟卫得风而自强。营无邪而反弱。邪正不同。强弱异等。虽欲和谐。不可
得矣。故曰营气和者外不
谐。不谐则岂特卫病而已哉。故欲营之安。必和其卫。欲卫之和。必逐其风。是宜桂枝汤助阳取汗。汗出
则邪去而卫和。卫和则营不受扰而愈。
病患脏无他病。时发热。自汗出。而不愈者。此卫气不和也。先其时发汗则愈。宜桂枝汤主
之。
人之一身。经络纲维于外。脏腑传化于中。而其为病。从外之内者有之。从内之外者有之。
脏无他病。里无病也。时发热自汗。则有时不发热无汗可知。而不愈者。是其病不在里而在表。
不在营而在卫矣。先其时发汗则愈者。于不热无汗之时。而先用药取汗。则邪去卫和而愈。不然。
汗液方泄而复发之。宁无如水淋漓之患耶。
太阳病。发热汗出者。此为营弱卫强。故使汗出。欲救邪风者。宜桂枝汤。
此即前条卫不谐营自和之意。而申其说。救邪风者。救卫气之为风邪所扰也。然仲景营弱
卫强之说。不过发明所以发热汗出之故。后人不察。遂有风并于卫。卫实而营虚。寒中于营。营实而卫虚之说。不
知邪气之来自皮毛而入肌肉。无论中风伤寒,未有不及于卫者。其甚者。乃并伤于营耳。郭白云
所谓涉卫中营者是也。是以寒之浅者。仅伤于卫。风而甚者。并及于营。卫之实者。风亦难泄。
卫而虚者。寒犹不固。无汗必发其汗。麻黄汤所以去表实而发邪气。有汗不可更发汗。桂枝汤所
以助表气而逐邪气。学人但当分病证之有汗无汗。以严麻黄桂枝之辨。不必执营卫之孰虚孰实。以证伤寒中风之殊。
且无汗为表实。何云卫虚。麻黄之去实。宁独遗卫。能不胶于俗说者。斯为豪杰之士。
卷一·太阳篇上太阳正治法第一
桂枝汤禁三条
属性:桂枝本为解肌。若其人脉浮紧。发热汗不出者。不可与也。当须识此。勿令误也。
仲景既详桂枝之用。后申桂枝之禁。曰桂枝、本为解肌。而不可用以发汗。解肌者。解散肌表之
邪。与麻黄之发汗不同。故惟中风发热。脉浮缓。自汗出者为宜。若其人脉浮紧。发热汗不出。
则是太阳麻黄汤证。设误与桂枝。必致汗不出而烦躁。甚则斑黄狂乱。无所不至矣。此桂枝汤之
大禁也。故曰、不可与也。当须识此。勿令误也。仲景叮咛之意至矣。
若酒客病。不可与桂枝汤。得汤则呕。以酒客不喜甘故也。
本草云、酒性热而善上。又忌诸甜物饮酒之人。甘味积中而热气时上。故虽有桂枝证。不得服桂枝汤。得之
则呕。以酒客不喜甘。而桂枝汤味甘。能增满而致呕。亦一大禁也。
凡服桂枝汤吐者。其后必吐脓血也。
凡服桂枝汤吐者。不必尽是酒客。此其脾胃素有湿热蕴蓄。可知桂枝汤其甘足以酿湿。其温
足以助热。设误服之而致吐。其湿热之积。上攻肺中。与表之邪风相得。蒸郁不解。发为肺痈。
咳吐脓血。势有必至者矣。仲景因酒客。复申其说如此。
卷一·太阳篇上太阳正治法第一
麻黄汤脉证七条
属性:太阳病。头痛发热。身疼腰痛。骨节疼痛。恶风无汗而喘者。麻黄汤主之。
足之太阳。其脉上际巅顶。而下连腰足。而寒之为气。足以外闭卫阳。而内郁营血。故其为病。
有头痛发热。身疼腰痛。骨节疼痛。恶风无汗而喘之证。然惟骨痛、脉紧、无汗。为麻黄汤的证。
其余则太阳中风亦得有之。学人若不以骨痛、脉紧、无汗为主。而但拘头痛、发热等证。必致发非
所当发矣。虽本文不言脉紧。然可从无汗而推。犹太阳伤寒条。不言无汗。而以脉紧该之也。
x麻黄汤方x
麻黄(三两去节) 桂枝(三两去皮) 甘草(一两炙) 杏仁(七十个去皮尖)
上四味。以水九升。先煮麻黄减二升。去上沫。纳诸药。煮取二升半。去滓。温服八合。覆取微似
汗。不须啜粥。余如桂枝法将息。
人之伤于寒也。阳气郁而成热。皮肤闭而成实。麻黄轻以去实。辛以散寒。温以行阳。杏仁
佐麻黄。达肺气、泄皮毛、止喘急。王好古谓其治卫实之药是也。然泄而不收。升而不降。桂枝、甘
草。虽曰佐之。实以监之耳。
脉浮者。病在表。可发汗。宜麻黄汤。
脉浮而数者。可发汗。宜麻黄汤。
二条凭脉以言治。而不及证。且但举浮与数。而不言紧。而云可与麻黄汤发汗。殊为未备。
然仲景自有太阳伤寒条与麻黄汤证。在学人当会通全书而求之。不可拘于一文一字间也。
太阳病。脉浮紧。无汗发热。身疼痛八九日不解。表证仍在。此当发其汗。服药已。微除
。其人发烦目瞑。剧者必衄。衄乃解。所以然者。阳气重故也。麻黄汤主之。
脉浮紧。无汗发热。身疼痛。太阳麻黄汤证也。至八九日之久而不解。表证仍在者。仍宜
以麻黄汤发之。所谓治伤寒不可拘于日数。但见表证脉浮者。虽数日犹宜汗之是也。乃服药已。病虽
微除。而其人发烦目瞑者。卫中之邪得解。而营中之热未除也。剧者血为热搏。势必成衄。衄则
营中之热亦除。而病乃解。所以然者。阳气太重。营卫俱实。故须汗血并出。而后邪气乃解耳。
阳气、阳中之邪气也。郭白云云、麻黄汤主之五字。当在此当发其汗下。是。
伤寒脉浮紧。不发汗。因致衄者。麻黄汤主之。
太阳病。脉浮紧。发热。身无汗。自衄者愈。
伤寒脉浮紧者。邪气在表。法当汗解。而不发汗。则邪无从达泄。内搏于血。必致衄也。衄
则其邪当去。而犹以麻黄汤主之者。此亦营卫并实。如上条所云阳气重之证。上条卫已解而营未
和。故虽已发汗。犹须得衄而解。此条营虽通而卫尚塞。故既已自衄。而仍与麻黄汤发汗而愈。
然必欲衄而血不流。虽衄
而热不解者。乃为合法。不然。靡有不竭其阴者。于是仲景复着夺血无汗之例曰。脉浮紧。
发热。身无汗。自衄者愈。谓阳气重者。须汗血并出。以泄其邪。其稍轻者。设得衄血。邪必自
解。身虽无汗。固不必更以麻黄汤发之也。
太阳病。十日已去。脉浮细而嗜卧者。外已解也。设胸满胁痛者。与小柴胡汤。脉但浮者。
与麻黄汤。
太阳病。至十余日之久。脉浮不紧而细。人不躁烦而嗜卧。所谓紧去人安。其病为已解也,
下二段是就未解时说。谓脉浮细不嗜卧。而胸满胁痛者。邪已入少阳。为未解也。则当与小柴胡汤
。若脉但浮而不细。不嗜卧者。邪犹在太阳而未解也。仍当与麻黄汤。非外已解而犹和之发之之谓
也。
卷一·太阳篇上太阳正治法第一
合病证治六条
属性:太阳与阳明合病。喘而胸满者。不可下。宜麻黄汤主之。
胸中为阳之位。喘而胸满者。病发于阳而盛于阳也。邪在阳则可汗。在阴则可下。此以阳邪
盛于阳位。故不可下之以虚其里。里虚则邪且陷矣。而宜麻黄汤汗之以疏其表。表疏则邪自解矣。
合病者。两经同病。邪气盛者。其伤必多。甚则遍及三阳也。
太阳与阳明合病者。必自下利。葛根汤主之。太阳与阳明合病。不下利。但呕者。葛根加半夏汤主之。
伤寒之邪。在上则为喘满。入里则为下利。两阳合病。邪气盛大。不特充斥于上。抑且浸
淫于里。故曰必
自下利。其不下利者。则必上逆而呕。晰而言之。合病下利者。里气得热而下行也。不下利但呕
者。里气得热而上行也。夫邪盛于外而之内者。仍当先治其邪。葛根汤合用桂枝麻黄而加葛根。
所以解经中两阳相合之邪。其不下利而但呕者。则加半夏以下逆气。而葛根解外。法所不易矣。
x葛根汤方x
葛根(四两) 生姜(三两切) 甘草(二两炙) 芍药(二两) 桂枝(二两去皮)
麻黄(三两去节汤炮去黄汁焙干称) 大枣(十二枚擘)
上七味。以水一斗。先煮葛根、麻黄减二升。去上沫。纳诸药。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覆取微
似汗。不须啜粥。余如桂枝法将息及禁忌。
x葛根加半夏汤方x
于葛根汤内加半夏半升。洗。
太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