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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古人的庭院散步-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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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常乐尚胡曲”(《旧唐书》),少数民族的音乐进入庙堂,在贵胄之家和民间流行。唐朝宫廷有十部乐,为燕乐,清商,西凉,龟兹,疏勒,康国,安国,扶南,高丽,高昌,这些乐大多在北朝、隋代就出现了,而且从名称上也可以知道,多来自边疆少数民族和周边邻国,如北魏的西凉乐,并且北周以来,管弦杂曲多用西凉乐,而在鼓舞方面则用龟兹乐。唐代所创造的乐舞也是这样,如《秦王破阵乐》、《庆善乐》(武功县庆善宫为唐太宗诞生地)、《大定乐》(歌颂平辽东)等,都吸收了龟兹乐的成分。与擂鼓掺杂,每一演奏,“声振万里,动荡山谷”,非常雄壮(《旧唐书·音乐志》)。武则天到玄宗之间,寒冬十二月宫中时或举行“泼寒胡戏”,表演者赤身跳跃,泼水投泥,中书令张说认为这是亵乐,不可寓目,玄宗乃罢演这种游戏(《旧唐书·张说传》)。要之,唐人赏心悦目的歌舞,实包含了大量的少数民族艺术成分。    
    《旧唐书》还讲玄宗时“贵人御馔,尽供胡食”。那时少数民族的饮食进入社会上层的餐厅,特别是奶酪制品为人们所珍视。唐宣宗给翰林院韦澳、孙宏“银饼馅”美食,“皆乳酪膏腴所制”(王定保《唐摭言》)。唐中期,有穆家四兄弟穆赞、穆质、穆员、穆赏,道德高尚,人们以珍品名目称赞他们:“(穆)赞少俗,然有格,为‘酪’;(穆)质美而多入,为‘酥’;(穆)员为‘醍醐’;(穆)赏为‘乳腐’云。”(《旧唐书·穆宁传》)醍醐,是所谓从乳出酪,从酪出生酥,从生酥出熟酥,从熟酥而得醍醐,是乳的最上品。这些牛羊乳制品,不是一般人所能常吃的,所以人们才用它们比喻穆氏兄弟的贤明。这一比喻反映了唐代社会上层人士以少数民族奶制品为上等食物。    
    唐人吸收的这类少数民族文化,丰富自己的物质与精神生活,但这些大多是北方和西北少数民族创造的,与此同时,也吸收了活跃在西南的吐蕃人文化,其中吐蕃人赭面曾风靡中原,为汉人女子所乐从。赭面是吐蕃人把脸染成赤色。吐蕃人生活在西藏高原,脸色本来就红黑,女子染红色,也近于本色。唐初文成公主入藏,看不惯这种化妆,弃宗弄赞就令吐蕃女子暂不赭面(《旧唐书·吐蕃传》)。没有多久,吐蕃人复旧,不仅如此,随着吐蕃势力的发展,唐蕃联系的增多,唐朝妇女倒以赭面为美观,使它流行起来。白居易诗云:“圆发无鬓堆髻样,斜红不晕赭面状。”(《全唐诗》卷四二七)就是讲的中唐时期仕女赭面的状况。    
    唐太宗的废太子李承乾是一个极端崇尚突厥生活方式的人,我们录《通鉴纪事本末》上的一段话,读者就可深知了:“(太子)又好效突厥及其装饰,选左右貌类突厥者五人为一落,辫发羊裘而牧羊,作五狼头纛及幡旗,设穹庐,太子自处其中,敛羊而烹之,抽佩刀割肉相啖。又尝谓左右曰:‘我试作可汗死,汝曹效其丧仪。’因僵卧于地,众悉号哭,跨马环走,临其身,嫠面,良久,太子倏起,曰:‘一朝有天下,当率数万骑猎于金城西,然后解发为突厥,委身(突厥可汗)思摩。’”(卷二十八《太宗易太子》)辽朝兴起,北宋在与它的斗争中总处于劣势,上层人士里不乏患有“恐辽病”者,也有人对契丹人的衣食用具很感兴趣,加以效法。宋仁宗庆历八年(1048)诏令:“禁士庶效契丹服及乘骑鞍辔、妇人衣铜绿兔褐之类。”(《宋史·舆服志》)“契丹故俗,便于鞍马”(《辽史·仪卫志》),马上服装和坐骑用具有独到之处,故而宋朝官民中都有人仿效制造,日常使用。宋仁宗的禁止诏令表明,汉人采用契丹人器具的已不是个别现象,这才引起仁宗的关注。    
    元人服饰发式元朝统一中国,强迫汉人遵从蒙古人的一些生活习俗,待到朱元璋推翻元朝,迭发诏令,恢复汉人生活方式,由此我们获知元代汉人蒙古化的严重情况了。    
    朱元璋建立明朝的第二月(洪武元年二月)下令,“复衣冠,如唐制”。据《明太祖实录》记载:“初,元世祖起自溯漠,以有天下,悉以胡俗变异中国之制,士庶咸辫发椎髻,深襜胡帽,衣服则为裤褶、窄袖及辫线腰褶,妇女衣窄袖短衣,下服裙裳,无复中国衣冠之旧。甚至易其姓氏为胡名,习胡语。俗化既久,恬不为怪,上久厌之,至是悉命复衣冠如唐制:士民皆束发于顶,官则乌纱帽、圆领袍、束带、黑靴;士庶则服四带巾,杂色盘领衣,不得用黄玄;乐工冠青云纹字项,巾系红绿帛带;士庶妻首饰许用银镀金,耳环用银珠,钏镯用银,服浅色团衫,用纻丝绫罗绸绢;其乐妓则戴明角冠,皂褙子,不许与庶民妻同;不得服两截胡衣;其辫发椎髻胡服胡语胡姓一切禁止,斟酌损益,皆断自圣心,于是百有余年胡俗,悉复中国之旧矣。”由此我们看到民族生活习俗的改变主要表现在:(1)发式上,是束发,还是被发,辫发,椎髻;(2)与发式相联系,在冠帽上,是汉冠巾,还是胡帽;(3)衣服方面,是博大衣裳,还是短衣狭袖,是右衽,还是左衽;(4)语言方面,是汉语,还是少数民族语;(5)姓名,是汉姓,还是少数民族姓名;(6)丧葬方面,这个诏书没有提到,往下看我们就知道了。    
    同年十二月辛未,监察御史高原侃上言:“京师人民循习元氏旧俗,凡有丧葬,设宴会亲友,作乐娱尸,惟较酒肴厚薄,无哀戚之情,流俗之坏至此,甚非所以为治。”朱元璋因而令礼官制定官民丧礼(《明太祖实录》卷三十七)。江南丧葬尚且如此遵从蒙古人的礼俗,在北方流行得应更加厉害了。    
    洪武四年(1371)十二月壬寅,朱元璋鉴于“军民行礼,尚循胡俗,饮宴行酒,多以跪拜为礼”,乃令中书省和礼部定官民揖拜礼。主管官员遵令定出相应制度,于是“一切胡礼悉禁勿用”(《明太祖实录》卷七十)。这种人生的通常礼节的不同,也是不同民族生活习惯的一个内容。    
    汉族统治者对汉人的接受少数民族生活方式,大体有两种态度。一种是唐朝式的,比较开明,干预较少。唐初统治者富有政治气魄,武功强盛,敢于大量启用少数民族成员,对被它打败的突厥人给予信任,贞观间突厥人被封为将军及在中央的五品以上官员一百多人,同汉人朝臣几乎相等(《通典·边防》)。唐太宗用突厥贵族阿史那忠为右骁卫大将军,宿卫宫禁,人们把他们的相得比作汉武帝与金日的关系(《新唐书·阿史那忠传》)。太宗任用左骁卫大将军阿史那社尔检校北门左屯营,即典兵于宫苑内,太宗死,他要求殉葬,可见君臣关系之深(《新唐书·阿史那社尔传》)。太宗又用契苾何力为左领军将军,命他宿卫北门,检校屯营事,太宗死他也请求身殉(《新唐书》)。他们死后都陪葬太宗昭陵。    
    笔者曾于1977年秋天去昭陵参观,获知阿史那忠墓已发掘,欣赏了他墓中出土的壁画。昭陵前有十四君长石像,象征着各个少数民族拥戴这位“天可汗”。唐太宗受到尊崇是理所当然的,敢于任用敌对的“异类”为自己的侍卫,可以想见他有多大的政治胆量了。有此胆识,对于少数民族文明、生活方式何惧之有!所以唐初这样的君主及其开放性政策,就促进了汉人吸收少数民族文明。这种吸收是必要的,它丰富汉人的物质与精神生活,提高人们的生活情趣,发展中国各民族文化,增强中国民族活力,有利于社会进步。唐太宗这些君主有自信力,相信汉人文化的高水平,相信自己的政治力量,不怕被别人同化,因而敢于采取相应的对待少数民族或外国的政策。    
    另一种类型,如宋仁宗式的,害怕汉人接触、接受其他民族的文明。其实,越怕越不行,北宋地大人多而国势虚弱,打不过强敌辽朝,对西夏也不能取胜,最终亡于新兴的女真人之手。所以北宋保守本民族固有文明,并没有长期保住自己的政权。相反,我们看到北宋初年对手辽朝却是比较开放的,在保持本民族特点的同时,允许契丹人学习汉人生活方式,并且从皇室做起。辽朝根据国情,实行南、北两面官制,南面官治理汉人,北面官治理契丹人和其他北方少数民族,与此相适应,官员采取与其所治理的民族人民相同的生活方式,而不管官员本身是哪一个民族的人。辽太宗会同(937~945)间规定朝服,太后、北面官穿契丹服,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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