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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他们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也不用向主人交地租。
杨继盛完全按照父为子纲、夫为妻纲、长幼有序的家庭伦理来处理家内人际关系,是真正实践兄友弟恭、夫唱妇随、父慈子孝、和睦亲族、善待奴仆的人,他的家庭生活有和谐的方面,这是由卑幼、妻子、奴仆敬奉尊长、丈夫、主人造成的,这本身就有屈从的因素。杨继盛尤其强调主仆名分,他固然注意给奴仆以恩惠,给土地,给房屋,但这要以奴仆的绝对恭顺忠诚为前提,稍有不恭,特别是想离开主家,则要给以严厉的惩治,观其对麹钺的规定,以利滚利的方式要卖身价,何其严酷,所以在仁义道德之外,还有凶狠的一面。
杨继盛处理家庭关系的思想,同他处理与君主关系的思想完全一致,在家庭行孝道,在国家就是实行忠道。他在仇鸾事件上受迫害,没有学会明哲保身之道,反而更加嫉恨奸臣,更以忠君为纲领,以清厘治道为己任,不惜性命地弹劾权奸严嵩。“文死谏”,他实践了这条忠君的最高道德原则。他完整地接受了三纲五常的思想体系和伦理道德,身体力行,按封建道德讲,他是一个完人,也就是说他的忠君和他的孝道紧密联系,他是这两方面的楷模。
杨继盛的以身许国,得到身后之名,赢得了一片赞扬。还在明末,就出现以杨继盛参奏严嵩为内容的《鸣凤记》传奇,讴歌继盛。杰出的思想家黄宗羲为母亲做寿,演出《鸣凤记》,家人看了为之痛哭。黄宗羲的父亲、御史黄尊素因反对魏忠贤阉党死于诏狱,黄家与杨家有共同经历,故而对《鸣凤记》有特殊感受。清朝最高统治者极为欣赏杨继盛的忠谏,顺治帝令中书舍人吴绮编写杨继盛的传奇,成昆曲《鸣凤记》院本,因为写得好,顺治帝一高兴不秩提拔吴绮,让他做杨继盛做过的官——兵部郎中,当时人认为这是“奇荣雅遇”(陈康祺《郎潜纪闻二笔》)。乾隆年间宫中演出《鸣凤记》,孝圣皇太后看了很受感动,问现在朝中有没有杨继盛这样的人,乾隆帝回答说有个叫吴炜的言官和他有点相近,因为吴炜应诏上疏,有耿直敢言的味道(徐珂《清稗类钞》)。事实表明,皇家最需要杨继盛式的忠臣。杨继盛忠于昏君一人,他的死谏,表现了他的愚忠,既不值得,也不明智;他不度形势,不讲策略,不懂得政治斗争的艺术,以死为能事,是愚蠢的表现;但他有视死如归的勇敢精神,刚正不阿的骨气,高尚的气节。对他的行为,今人不能一味称颂,而应该有分析地给予批评和肯定。
第二部分 婚姻家庭(二)第十二节 明季一位塾师的惨淡生涯
如果读者获知王命岳的一段时间的生活状况,会对明末一个普通人家的生活及其艰难有个深刻的印象。
王命岳《家训》书影王命岳,字耻古,福建晋江人,生于明万历末年,死于清康熙前期,享年50岁。他19岁考中秀才,31岁成了举人,清朝顺治十二年(1655)中进士。他在给事中的任上,忠于职守,给朝廷上了关于吏治、漕运、救荒的奏疏,都关乎“军国大计”(《清史列传·王命岳传》)。传世的著作有《耻躬堂文集》。他在中进士以前的那一段生活极其艰苦,入仕后才改变了生活面貌,但为不忘昔日的艰辛,并为教育子孙后代,特作《家训》一文(《皇朝经世文编》收入)。我们在这里所要讲的话,也是受这篇文章启发而来的。
王命岳家族,在其高祖的兄弟辈中出过进士,此后家业不盛,到他祖父时家里很穷。他父亲是病废的人,在社会上受人欺辱,在家中依靠老人养活,可是病一发作,就以打老婆解气。他祖父当家,吃饭的经常有10口人,生活来源极少,这个家很不好当。
王命岳母亲,家务之外,给人家做针线活,每日不停,夜间做到鸡叫,才休息一会,这样一天可以挣十几文钱。明季晋江大约400文可换一两银子,她一天针线活下来能得三分银子手工钱,可以买将近两升米。全家10口人,每天早、午两餐各用米两升五合,晚饭需米一升五合,全天要吃六升半米,家中缺粮时,一天只能吃五六升米。为照顾老人,王命岳母亲淘米下锅时,从定量中抓出一把米,存起来,间或给公公另做,让他吃饱,而她本人就经常半饥半饱,面容憔悴。靠她的缝纫工钱,王家就是这样的生活也不能维持。
王命岳在19岁中秀才后的第二年开始谋生,这一年有个朋友请他伴读,只供给一顿午餐,早晚还得在家里吃。21岁时,这位友人请他辅导孩子读书,办法是书由朋友自教,王命岳只是给那个学童看文章,自身还可以另外找事干。开始朋友讲的报酬是:每月三斗米,三钱银子蔬菜钱。工钱微少,王命岳核算一下认为合得来:东家留客相陪及知友请吃,以及参加学友社吃饭,大约一个月要去10天,自家开伙为20天;每日吃米七合五勺,20天用米一斗五升,尚可余米一斗五升;三钱银子合钱120文,每日用柴钱一文,三天用菜钱一文,20天用去27文,能剩93文,可买米一斗五升。这样自身吃食之外,有余米三斗,可供全家五六天吃食,有这点进项总比没有强,于是就应允下来。但是还没有去做事,那位朋友就变卦,表示愿意供给他伙食,而不再给钱米。命岳觉得这个办法自己是吃饱了,却没有剩余的银米养家,于是同朋友磋商,按当初议的条件办,但朋友坚持后一主意,不容商量,命岳为糊口,也只得照人家说的行事了。
王命岳不甘心辅导学童一职,在教书、自学之外,日夜给人家抄写,一天可以得七八分银子钱,和母亲的女红钱合在一起,家中勉强度日。
王命岳在东家用膳,吃的不会坏,想到老人吃不饱的情景心里就难受。有朋友同情他家穷,给他送好吃的,或者送好饭,他就借故将送饭人支开,把肉和饭送回家里给老人吃,要支开送饭的人,是怕人家知道了笑话他。有时和东家一块吃,饭菜好,他没法省下来往家里送,想到祖父、父母吃的糠秕之食,就难于下咽,索性装病,连饭也不吃了。
所以他在东家尽管饭食好,但心情不舒畅。
王命岳在贫困的煎熬下,仍尽可能地学习,在教书、抄写的同时,提高自身文化水平,一旦有机会参加科举,就有可能成功。他于23岁上死了父亲,守丧不能参加考试,27岁成为廪生,次年母亲故世,接着祖父亡故,如此两次服丧,又不能进考场,丧服完毕,31岁就中了举人。家里奇穷,又连遭大故,王命岳若没有坚强的毅力,根本不可能坚持学习。贫寒人家的子弟,要改变家庭和自身的面貌,往往能够立志,肯于吃大苦耐大劳,有不少人获得成功,相比之下,富贵之家常常出浪荡子弟,败家毁身。可见对清贫寒素者不可轻视,不可侮辱。一个社会能允许这些人奋斗,就有它好的因素,就值得肯定,可惜古代允许人们为改变自身地位而奋斗的社会条件太少了。
王家10口人,能有收入的是王命岳母子,命岳在其开始养家时祖父年已70,显然这位老人不能从事什么劳动了,而命岳母子的精力还不能全部投入创收劳动中——一个管家务,一个兼顾学习,这样的家庭,真是生之者寡,食之者众,又怎么能不穷困呢?今天看来,他们的饥寒交迫生活令人同情,但不能节制人口生育,那么多的人不能创造生业,谁又能养活他们呢?这倒是在社会制度问题之外,人们应当总结的人类自身再生产的规律问题。明末时期的王家,一点点收入全用于购买粮食,王命岳母子勤劳的目的似乎就在于把全家人的肚子填饱,此外别无他求,也不可能有其他的需求。什么穿暖衣裳,什么文化娱乐,什么人际礼尚往来的交往,一概不能奢想。人只为取得一点粮食而活着,与动物觅食虽然有本质的区别,但又太相似了。人若贫穷到那个份上,生活就太没有意思了。人不能像动物只要填饱肚皮。人要过人的生活,看来首先得搞好生产,用物质产品丰富生活,进而谋求精神生活的充实、高尚。
王命岳的经历,使我们知道一些读书人的生活很悲惨。试想,王命岳中秀才是有功名的人,属于社会上为数不多的知识分子一族,但是给人家教育学童,一个月仅有几斗米的报酬,还不能保障,是多么难得的收入呀!在这种情形下,他只好一文钱一文钱地计算着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