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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情形,在李孟符之《春冰室野乘》中也有所表现。李氏为晚清著名的学者和维新派人物,与出版业巨子张元济关系亲密,阅历丰富,对晚清世情有深刻的认识。他同样指出:“方道光中叶,天下无事,物力丰厚,南河岁修经费,每年五六百万金,然实用之工程者,不及十分之一,其余悉以供官吏之挥霍。一时饮食衣服,车马玩好,莫不斗奇逞巧,其奢汰有帝王所不及者。”说帝王不及,倒也是实话,道光是个节俭的皇帝,在清代的皇帝中是出了名的。但在那样的体制下,皇帝的节俭不可能影响臣下,皇帝个人的品格远远不能影响一时之风气。道光皇帝的节俭之于整个帝国官僚的奢侈来显得有些荒唐可笑。皇帝的品质再崇高,河督们是不会以为然的。李氏所记猪、猴、骆驼的吃法,均与以上笔记相似,他还介绍了河督们的另一种关于鹅的吃法。“其烹鹅掌之法,用铁笼笼鹅于地,而炽炭其下,旁置酱汁之属。有顷地热,鹅环走不胜痛,辄饮酱汁自救。及其死,则全身脂膏萃于两掌,厚可数寸,而余肉悉不堪食矣。”没有丰富的想象力,怎么会发明这样的吃法呢?谁说我们中华民族缺乏想象力呢?这样的想象力,会让西方人叹为观止的。
从上到下,整个治水体系漏洞百出,“禹的子孙们”没有继承祖先的业绩,而以蛀虫自居,他们对大堤的伤害,比自然的风雨还要可怕。有清一代,花在治水上的资金不计其数,而大堤却一决再决,百姓生死飘忽,流离失所。清代财政困难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河督花费巨大,帝国不胜重负,于是把开支转移到百姓身上,结果酿成一次又一次的起义。依靠个人的道德素质来约束河督,简直就是天方夜谈,而满清的皇帝们无一例外地都喜欢拿道德去谴责不争气的臣下们。林则徐贬官后,曾戴罪去帮助治水,成效显著,而且所花费的资金也比原来少得多。但是,这只是一个个案,榜样的力量并不是无穷的。林则徐做了他能做的一切,而河督们依然我行我素。易宗夔在按语中说:“治河总督当铜瓦厢河决以前,有南北二缺,驻山东济宁者事简费绌,远不如南督之繁巨也。南督驻江苏之清江浦,以有岁修费金五六百万金,治河官吏常干没其十之九,骄奢淫佚,遂著称于道光时。即饮食一端,已如上述,几有非帝王所可及者。”李孟符则说:“各厅署自元旦迄除夕,非国忌无日不演剧。每署幕客数十百人,游客或困顿无聊,乞得上官一刺,以投厅汛各署,无不立即延请。有宾主数年曾未一谋面者,幕友终岁无所事事。主人夏馈冰金,冬馈炭金,佳节馈节敬,逾旬月必馈宴席。幕中人为赌博者,得赴帐房支费,皆有常例。防汛紧急时,有一人得赴工次三、五日者,同人争羡,以为至荣。其归也,主人必有酬劳,百金至数百金不等。其久驻工次,与署中有执事之幕客,沾润尤肥,非主人所亲厚者,不能得也。新翰林携朝贵一纸书谒河帅,河帅为之登高一呼,万金可立致。举人拔贡,携京官一纸书,谒库道者,千金可立致也。骄奢淫逸,一至于此。此真有史以来所未闻者,酿成大劫,不亦宜乎!”
僵化的体制,不仅不惩罚贪污腐败,反而成为贪污腐败的保护伞;烂熟的文化,不仅没有净化自身的能力,反而将丑陋的那一面发展到极至。河督们的虐吃,暴露出我们文明的病根所在:这是一种缺乏爱、缺乏怜悯之心的文明,这是一种把残暴当作美、把浪费当作光荣的文明。这种文明已经烂熟了,创造力和想象力没有其他的孔道发挥,只好在“怎样吃”上面做大文章。“禹”向“禹的子孙们”的堕落,是文明堕落的一个标志。治水的官僚带来的危害,甚至超过了水患本身。文明成为一套源源不断地产生白蚁的庞大机制,而“禹的子孙们”正是文明所产生的白蚁中的一类。说河督们没有人性,太抬举他们了;他们连兽性、动物性也不具备。
同样作为“禹的子孙们”,我们如何面对先辈的罪恶?我们如何面对残存的文明?
吉卜赛情结
? 张远山
——————万千说法
我不知道把钱锺书的小说《围城》称为“流浪汉小说”的具体依据是什么,因为众多甚至是大部分成功的长篇小说都是以广义的流浪为主题的。荷马史诗以及一切史诗,骑士文学,海盗文学,冒险小说,流放小说;司各特、大仲马、康拉德、海明威;杰克·伦敦的航海小说;凡尔纳的幻想小说、吉卜林的印度小说;玛·杜拉的西贡小说;《堂·吉诃德》《卡冈杜亚与庞大固埃》《格列佛游记》《艾丽斯漫游奇境记》《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等等,这个书单是开不完的。西方作家甚至在以城市或定居者为主题的小说中,也每每充满热情地加入流浪的吉卜赛人的形象,著名的有雨果的《巴黎圣母院》和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更不必说直接讴歌流浪的浪漫主义作品:拜伦的《堂·璜》和《恰尔德·哈罗尔德游记》,以及直接赞颂吉卜赛人的文学双璧:普希金的《茨冈》和梅里美的《卡门》。当然并非没有反例。如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小仲马的《茶花女》以及毛姆的《刀锋》,包括所有以城市或沙龙为基本舞台的小说,但这些例外反而更坐实了定居民族对流浪的渴望。因为流浪型小说中的流浪主人公几乎都是作家心目中的英雄或理想人物,而定居型小说中的客厅主人公几乎都是作家批判和挖苦的对象。这是极少例外的。我们似乎可以大胆地推断:小说家们一致认定,屋檐下只有假恶丑,旷野中才有真善美。门里门外被一条铁门限判然划开,城里城外为一堵高墙凛然阻隔。
——莫非这里面真有什么奥妙吗?
究其实,艺术是对现实缺憾的心理补偿和化装满足。生活中缺乏什么,艺术就描绘什么。小说产生于定居的城市文明,因此小说对于定居的、城市的并且闲暇而寂寞的人们来说,就必然要表现流浪的、旷野的并且紧张而危险的另一种生活——这也几乎注定了小说必然是虚构的和可望不可即的。正如诗人所断言:“流浪是城市的永恒渴望。”这种渴望的强烈程度确实达到了近乎原欲的地步,或许可以把这种渴望恰当地称为“吉卜赛情结”。
其实在世界民族之林中,与流浪结下不解之缘的,除了吉卜赛人之外,还有犹太人。但犹太人的流浪总是具有某种被动性。他们仅仅是不情愿的、宿命的流浪者,仿佛是受了诅咒的该隐。上帝对该隐说:“你必无家可归,漂泊一生。”无论是从埃及法老的皮鞭下逃出,还是从巴比伦王的囚笼里放出,或者最终从耶路撒冷的圣殿中被逐出,当犹太人一次又一次地浪迹天涯之时,他们更渴望的不是流浪,而是家园。犹太人渴望定居在“流奶与蜜”的迦南地而不可得,这使犹太人成了最具悲剧性的民族,仿佛是人类总体命运的象征。
吉卜赛人无疑是更悲壮的民族,他们是主动的天生的流浪者。对吉卜赛人而言,流浪是与生俱来的惟一的生活方式,他们世世代代地流浪着,没有目的地,没有终点站,仿佛是固置于“走廊意象”的偏执狂,他们拒绝被任何定居文明所同化。可是当他们——茨冈人、吉卜赛人、波希米亚人——欢天喜地的、奇迹般的出现在一个定居的、自认为是文明人的种族的土地上时,谁不为自己相形之下的平庸和凡俗、苍白和病态而感到羞愧呢?每一个人几乎都不由自主地萌动了潜伏在灵魂深处的渴望,这就是“吉卜赛情结”。
多少个世纪以来,诗人、小说家、音乐家们献给吉卜赛人的颂辞,远远超过了他们献给自己的恋人的热情,梅里美的小说《卡门》通过比才的同名歌剧,创造了一个真正的艺术奇迹。而市民、农夫、修道士、灯塔守望者对于吉卜赛人的羡慕,也决不亚于他们对天堂的向往。显克微支的小说《灯塔守望者》,就是以守望老人神秘失踪而开始的,我猜测老人是去流浪了,就像老托尔斯泰的离家出走。因此,成为一名水手、传教士、云游僧、朝圣者、地质学家、推销员甚至流浪汉,都变成了定居者们释放吉卜赛情结的可能途径,而大部分人则是通过郊游和旅行来满足的。
每一个具有旅行经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