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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作中的老推销员威利·洛曼性情复杂而又自相矛盾,他的懦弱、麻木轻信集中反映了美国战后的怀疑、不安、不稳定感的心理状态,取得了巨大的社会效果。有剧评家认为阿瑟·米勒的此作象一颗定时炸弹埋葬了当代美国的精神大厦。《推销员之死》突出运用了表现主义手法,把威利·洛曼精神恍惚时头脑中中浮现的往事——展现在舞台上,往事与现实完美地巧妙地交织在一起、是意识流在戏剧舞台上的突出运用。
《老妇还乡》〔瑞士〕吉伦马特“荒诞派”戏剧在瑞士的杰出代表弗里德里希·迪伦马特(1927—),出生于瑞士伯尼州一个牧师家庭。早年他曾在伯尔尼大学和苏黎世大学学习哲学、文学、神学。在大学期间,他迷恋美术,曾画过“怪诞”画。毕业后,迪伦马特做过新闻记者和剧场解说词作者。后来他在苏黎世担任《世界周报》美术和戏剧评论编辑,并开始戏剧创作。1947年他发表剧本《立此存照》,首演成功,使他一举成名,紧接着他又发表了(老妇还乡》、《物理学家》等剧,巩固了他在西方文坛的地位。1968—1969年他曾担任赛尔剧院经理,1970年成为苏黎世剧院艺术顾问,1972年他辞去一切职务,以写作为专业,写出了一大批脍炙人口的杰作。他的代表作还有《罗慕洛皇帝》、《法兰克五世》、《流星》等,三十多年的戏剧创作给他带来了众多的名誉:他曾获1957年莫里哀奖,1959年席勒奖和1959年纽约批评家奖。
《老妇还乡》是迪伦马特早期代表作品,描写亿万富翁克莱尔·札卡纳西安重返故乡格伦市发生的一件离奇古怪的故事。克莱尔十七岁时,情人伊尔使他论为妓女,此次她怀着强烈的复仇欲望回到阔别四十五年的故乡。格伦市经济凋敝,萧条冷落,公司破产,市民们都依靠救济金活命。市民们都期望着女主人公捐赠巨款,以振兴格伦市经济,克来尔不负众望,提出可以赠款一百万,但附加条件是处死伊尔。格伦市民接受了这一条件,果然还给克莱尔一个公道。当克莱尔看到了因“心力衰竭”突然死去的伊尔的尸体时,便把一百万巨款的支票交给了格伦市长。格伦市将因此而繁荣起来,市长祝愿克莱尔“万寿无疆。”
剧本通过克莱尔通过收卖格伦市民而达到复仇目的描写,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金钱万能的现象,无情地讽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一些弊端。
在艺术上,这出戏也取得了很大的成功。作者使用了“悲喜剧”的手法,以喜剧手法表达悲剧主题。作者通过克莱尔、市长以及格伦市民的各式各样的丑恶表演,表现了世界的荒诞和黑暗,产生了浓烈的讽刺性和喜剧性,取得了强烈的戏剧效果。 《老妇还颖》以荒诞、夸张的手法反映严肃的社会现实问题,是迪伦马特戏剧中最著名的一部。
《根》〔美〕哈利
阿历克斯·哈利(1921—)出生在纽约州依查克的一个黑人家庭,早年的生活主要在南方田纳西州度过,在那里,哈利从养他的老祖母口中听到有关这个黑人家族的繁衍、发展的历史及许多传说故事,从1939年起,哈利在美国海岸警卫队服役,达二十年之久,其间自学写作,1959年退伍后成为职业作家和记者。
他第一本有影响的作品是关于黑人穆斯林运动领袖的传记: 《马尔科姆·爱克斯自传》 (1965),从六十年代中期开始,哈利着手研究自己的家庭历史,查阅了大量档案资料,并多次去他祖先的发源地——非洲西海岸的冈比亚进行实地考察,花费了十年时间,终于写成了长篇家史小说《根》,于1976年出版,并立即获普利策奖金,成为当时的轰动之作。
《根》从哈利的前六代祖先昆塔·肯特的生写起是1750年的早春时节,地点在西非海岸冈比亚河畔的裘弗莱村。小说的第一章再现了当年的非洲曼丁哥部落的风土人情。昆塔的父亲奥摩罗在婴儿命名仪式上的庄严神情和母亲的得意姿态,仿佛他们的头生儿子将成为整个非洲的主宰似的。可是,昆塔的命运并不比任何一个遭受到白人奴隶贩子残害的非洲人更好一些。1767年,他被贩卖到美洲大陆当了黑奴,从此以后,他就流落遥远的他乡,成了奴隶主的工具。1790年,昆塔的女儿基兹出世。基兹长大后成了白人奴隶主的玩弄工具。生下了儿子汤姆·默雷,汤姆在南北战争中获得了自由,结婚后生下女儿产西娅,她便是哈利的祖母。
小说以编年史的方式,详尽描述了这六代人的曲折经历,浸透了美国黑人的血和泪,在一定程度上揭露了奴隶制度的罪恶历史和本质。
作者的创作意图在于,通过对一个黑人家族历史的追溯,使人们了解到美国黑人的来源,从而建立起对这个被奴役民族的信任感。哈利认为黑人要真正获得解放就必须找自己的根。而小说的具体描写同时也揭露三个多世纪以来黑人们在这个大陆的悲惨遭遇和奴隶制度的野蛮残酷。
从大的体范围来说,可以把 《根》看成是对十九世纪五十年代废奴文学传统的继承,它的主题与描写手法同 《汤姆叔叔的小屋》是基本一致的。虽然有人把它看成一部非小说类的历史著作,但作品的力量恰恰在于它对于一系列黑人艺术形象的刻画,以及作为历史小说的宏大气魄。《根》之所以成功,原因即在于此。
《金阁寺》[日本]三岛由纪夫
三岛由纪夫(1925—1970)是日本战后派著名作家,他出生在一个没落的世袭贵族家庭,曾就学于学习院和东京帝国大学法律系,1947年毕业后供职于大藏省。他中学时受到浪漫派文艺的影响,崇尚古典和以能乐为中心的文化传统,追求艳丽的文体和华美词藻,战后,他以《烟草》、《假面的独白》等作品登上文支。他与其他战后派作品有着相同的经历,一般把他列入第一战后派,但他是战后派的异端,是“并非战后派的战后派”三岛的早期作呈现出唯美主义倾向,表现绝望堕落的变态心理,表现出颓唐无望的世纪末倾向。1956年他发表《金阁寺》,殉教性,趋亡性倾向逐渐加强,晚期代表作有《忧国》、《半绕之海》等。1970年,由于对生活无望,追求“毁灭美”三岛切腹自杀。
《金阁寺》的主人公“我”是一个地方寺院之子,父亲自幼给“我”讲述金阁寺的美,使“我”对它抱着美丽的幻想。父亲死后,“我”来到金阁寺修行。战争中,燃烧的金阁寺这种想象成了“我”内心绝对美的形象。战争结束后,“我”犯了戒,被赶出金阁寺。在离开金阁寺的前一天夜里,为了使自己的想象成为现实,我放火烧了金阁寺。通过这个充满隐喻和象征,作者表达了一切美应随着战败而毁灭的军国主义思想和绝对观念对人的束缚和困挠。小说中金壁辉煌的金阁寺是作者心目中某种绝对性的东西的象征,是艺术和美的代表,同时又是一种高不可攀的异己存在物。主人公与金阁寺的关系暗示着人生和美和艺术的悲剧性相关。作者表达了对美的追求,但这种追求是扭曲的,带有某种病态心理的,得不到时便转化为毁灭美。“我”放火烧掉金阁寺正是企图得到幻灭前的一瞬间与美的一体感。作者对战后的日本社会现实强烈不满,他在寻找一种悲壮、惨烈的美,用以寄托自己的心态。他的这种追求带有一种狂躁的破坏性力量。
《金阁寺》文笔凝练优美,篇章错落有致,行文贯注着一气呵成的韵律感,字里行间镶嵌着作者精警的譬喻和深邃的遐思,这些艺术特征使三岛的文学世界同日本近代的唯美主义文学十分接近。
《百年孤独》〔哥伦比亚〕马尔克斯
加西亚·马尔克斯1927年3月6日出生于哥伦比亚马格达莱纳省一个依山傍海的小城镇阿拉卡塔卡。父亲是个电报报务员兼顺势疗法医生。13岁时,马尔克斯迁居首都波哥大,就读于教会学校。18岁入国立波哥大大学攻读法律,并加入自由党。 1948年,哥伦比亚发生内战,保守党与自由党互相残杀,全国大乱,他只得中途辍学。不久,他进入报界。1961年至1967年,他侨居墨西哥、从事文学、新闻和电影工作。1971年获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名誉文学博士称号,1972年获拉丁美洲文学最高奖——季内瑞拉加列戈斯文学奖,198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