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八八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兴盛与危机--论中国封建社会的超稳定结构 作者:金观涛、刘青峰-第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す偈巧系酃砩竦囊庵荆骸肮耪呱系酃砩裰ㄉ韫肌⒘⒄ひ病薄6袄笔怯胩熘竟砩褚庵竟夜车呐幔骸吧现刑熘兄泄碇轮腥酥保八程煲庹撸嫦喟幌嗬氐蒙停环刺煲庹撸鹣喽瘢幌嘣簦氐梅!薄5牵炒犹斓酃砩竦囊庵荆从钟肽一形募壑倒邸⑸缁嵯质遣还荒诤托车摹R虼耍笃谀倚薷暮脱锲嗽缙谀业挠猩衤郏阆蛴谖ㄎ锫郏岢导⑹笛椤:笃谀一旧鲜迪至四诤托场�

  对比儒、道、墨三家的结构,我们可以看到它们不仅三个子系统不一致,而且内和谐方式也很不一致。

  8。3 儒家、道家、墨家各自的内和谐

  现在,我们来粗略地分析一下儒家、道家、墨家各自内部的三个子系统是怎样相互制约、以求得自身的内和谐的。

  我们知道,儒家和道家(不局限于其先秦阶段)在价值观和行为结构上最大的差别是:道家主张对事物不加干预,儒家则主张入世,积极干预世事。这是两种相反的处世态度。这种差别必然在儒家和道家的社会观和哲学观上也表现出来。儒家大一统的国家学说是有为的,主张应积极参预国家事务,担当相应的责任。“国家兴亡,匹夫有责”正是这种精神的体现。而道家不干预事物本来状态的原则在老子的社会观中。就表现为“小国寡民”的社会理想。但当大一统的封建国家建立以后,道家的社会观与老子虽然有了差别,但清静无为,与民休息等不干预原则仍然贯穿在道家的治国方针中。道家的哲学观是“道”。道法自然,自然的本意就是不干预事物的本求状态。直到今天,中文里的“自然界”、“自然科学”等词汇,均有这一层含义。不可能想象,儒家的入世有为的行为结构能够和小国寡民的学说和谐一致。“无为”与“大一统‘也无法实现内和谐,所以道家的行为结构和儒家的大一统国家学说是捏合不起来的。汉初崇尚黄老,实际这并不等于说汉初贯彻的是道家的国家学说,而只不过是最高统治者部分地吸收了道家的治国主张,使之成为一种与民休息的暂行政策。但是道家的”无为“是无法与统一的封建大国国家学说内和谐的。所以汉初一些哲学家企图从”无为“出发制造大一统国家学说的根据,最后是不成功的。

  儒家和墨家都主张有为、积极干预世事,在社会观上也不象道家那样采取小国寡民任其自然的消极方法,主张建立大一统的国家。但是在有为的方式和看问题的角度上,儒墨两家是完全不同的。儒家的“有为”,是以在有等级结构的家庭中的个人为核心,将个人的感情外推,合理化,来理解社会和世界。孔子在回答宰我问“三年之丧”时就说:一个人生下来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恩情深重;父母死后,子女因感情上的原因而“食旨不甘,闻乐不乐,居处不安”;既然如此,那么居丧三年,也就应该是“天下之通丧也。”显然,这就是根据人与其他人之间的感情有亲远深浅之分出发,并进一步合理外推而导出的原则。这也必然导致“亲亲”和“爱有差等”的伦理原则。同样,把家庭关系合理外推到整个社会组织中去,这是儒家国家学说把家庭看作社会同构体的理论基础。这一看问题的方式,同样贯穿在儒家的哲学观中。儒家的哲学观一方面是不迷信鬼神,但同时又认为“天”是有理性、有道德观念的。看起来这两点存在着矛盾,但从一个理论体系的内和谐原则来看,就很容易理解:自然界中神的位置并不重要,但它和有伦理观念的人同构。

  墨家反对儒家这种看问题的方式。它主张从整个社会出发来考察每一个人的行为的合理性。这就导出墨家独特的价值观。即“爱无差等”,以“交相利”的功利主义为标准的“兼爱”伦理观。墨家的社会观也贯穿着这点。墨家的尚贤、尚同的社会观认为,要让“兼相爱、交相利”的贤者去管理社会,人们的社会位置不分尊卑贵贱,也不是固定不变的。墨家的这种社会观和组织原则,与强调等级尊卑有序的儒家根本不同。它简直不象封建主义的意识形态,而有相当强烈的平等、民主色彩。

  儒、墨两家都主张“有为”,都不能清静,但社会组织、伦理行为观念却有这么大的差别,所以这两家的争论以针锋相对的姿态出现。儒家大骂墨家的“兼爱”:“杨氏为我,是无君也;墨氏兼爱,是无父也。无父无君,是禽兽也。”而把“能言距杨墨者”,视为“圣人之徒”。墨家也毫不妥协,进攻矛头直指儒家思想的要害——亲亲,骂“亲亲”是酿致天下大乱的祸端:“亲亲则别,爱私则险,民众,而以别险为务,则民乱”。

  儒墨两家的认识论也是极不相同的。儒家把人的自然感情作为合理的出发点,这种视凡俗为神圣的思想方法必然导出以某一种规范化的人与人的关系和感情作为鉴别真理的标准。孔子说出“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为君之道”和“为臣之道”,在认识论、方法论上就是名与实的关系问题。孔子从“礼”的要求出发,主张用理想的“名”去纠正现实生活中发生偏差的“实”,即“正名”。首先要确定“名”,然后才能规定人们相应的行为。因此,“名”在前,“实”在后。这就是儒家唯心主义的认识论。但另一方面,儒家认识论中又有讲求现实,重视经验的一面。所以,从历史上来看,儒家的认识论在不同的人那里表现不同,在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之间摇摆着。

  墨家价值观是功利主义的,这使得它的认识论必然是趋向经验论。墨子提出了“三表法”——“上本之于古者圣王之事”,“下原察为百姓耳目之实”,“发以为刑政,观其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作为判别是非真理的标准。特别是后期墨家,能够提出较完备的科学实验和逻辑思想,也是和墨家的价值观有关的。儒、墨、道三家内和诸方式上的异同,决不限于如上所说的。这些粗略的分析,这里主要想表明内和谐对某一思想体系的重要性。认清了这一点,有助于说明在相同的社会条件下;为什么会出现各种意识形态结构及它们的兴衰,为什么它们会顺着不同的方向发展。

  8。4一体化对意识形态的要求

  从意识形态的外适应与内和谐角度,就很容易理解一体化对意识形态结构的要求了。一体化要由统一信仰的知识分子组成国家官僚机构,用统一的国家学说治国。那么,这种意识形态结构起码应该是有为的、入世的,并且要有完善的国家学说。国家学说要具有现实性,其行为价值观必须是一种入世的现实主义态度。如果意识形态结构的价值观不是入世的、有为的,那么它的国家学说也就不可能发展和完善,也就不能用来实现一体化。佛教、基督教都抹煞人的意志,采取忍受赎罪的消极人生态度。它们或无国家学说,或国家学说不够完善,不能用来实现一体化。道家学说,单独作为一个思想体系也不能用来实现一体化。

  在第二章中,我们谈到基督教的国家学说的含混,它不可能成为实现一体化的意识形态。那么,基督教的国家学说为什么会含混不情呢?现在我们可以从一个理论体系的外适应和内和谐的角度。更深一步地认识这个问题。基督教的社会观、伦理行为结构和世界观方法论三者的内和谐,是靠假定上帝存在来实现的。人的行为和伦理的最高目标,在于灵魂的得救,而不象儒学那样注重现世。宗教改革运动前,其信徒对天国的向往成为一切行动的基础。基督教也讲爱人,但它把爱人置于“原罪”的基础之上。基督教把现世看作赎罪。显然,它不可能产生现实主义的统一的国家学说,也不能作为官僚政治的组织力量。不管宗教思想家们和信教的政治家们如何发展基督教的国家学说,但它的国家学说依然是薄弱的。基督教总是倾向于接受现存的社会政治结构,而不是去改变它。罗马帝国后期的基督教可以接受奴隶制,中世纪基督教可以接受封建贵族制,而现代西方基督教仍与资本主义文明共生。固然基督教在其全盛时期也产生过国家学说,但那仍是天国光辉的幻影,而不是现实可行的蓝图。

  为什么儒学传入日本后不能成为实现一体化的工具呢?问题在于,实现一体化的意识形态结构不仅要求内和偕,还必须与外适应。也就是说,意识形态结构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1) 踩(1)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