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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人的私心无限膨胀,加上市民不敢反抗,政府弹压不力,故黑社会组织不但没有消亡,反而兴盛不已,几十年来人数不断增加,作案手段也日益翻陈出新,“水平”也越益提高了。
第二章香港黑社会的组织结构与文化香港黑社会作为一种组织能够长期存在、历久不衰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它有严密的组织结构与特殊的被认同并遵守的帮规、暗语,这些都构成其特有的“黑帮文化”。在本章中我们将揭示黑社会难为外人所知的神秘内幕。第一节香港黑社会的等级职司与组织系统一、香港黑社会的等级职司帮会多数具有宗教色彩,对造成神秘气氛以慑服人心,有很大的作用,宗教色彩首先体现在黑社会组织的等级职司中,它们的称谓、等级分别如下,“香主”——又名“四八九”,“二路元帅”——又名“四三八”,“红棍”——又名“四二六”或“十二底”,“白纸扇”——又名“四一五”或“十底”:“草鞋”——又名“四三二”或“九底”:“四九”——即最底层的一般会员。
三合会为首称香主(或山主),大路元帅,又称四八九龙头,因四加八加九即共廿一,是洪字的右边的共字顶,表示核心人物;次又称四三八副香主,即二路元帅,因四加三加八共十五,这是纪念洪门前五祖、中五祖及后祖共15人,而洪字左偏旁为三点水,共字下边是八字,表示三八;基层组织有:四二六红棍,因四乘廿六加四共一○八,意义是宋代山东梁山泊一百零八条好汉,而在执行处分时,则暗示天上有三十六天神,七十二地煞,合共一百零八。同时佛珠亦规定是一百零八颗。四一五白纸扇,因四乘十五加四共六十四,而八乘八亦即六十四,仗义制八卦,与此也有关连。四三二草鞋,因四乘三十二加四共一百三十二,而四乘三十二是一二八,因少林寺和尚替清朝攻打西域共计一百二十八名,而上述每职级数字都加四,原因是洪门高溪庙内香炉插有四十四支香,故现在洪门举行大会仪式,其木斗内现时改插有四十四枝旗。
“香主”职位为每个字头的最高掌握人,亦称“大路元帅”,相当于从前国内洪门山头的“香主”。例如所有“和”字头的各个堂口,只能选出一名“香主”,总管“和”字头所有单位的事务,又例如“四大”的“单”、“马”、“联”、“同”等近十个堂口,也仅选出一名“四大”的香主,并非每个堂口都设有“香主”一职,在理论上,“香主”的地位是最高的。“二路元帅”则不同,几乎每个堂口都有一名或多名“二路元帅”。一般来说“二路元帅”若非“坐馆”,(此职在后面介绍)就是有职无权。也有退任的“坐馆”受会员爱戴,进而被推举为“二路元帅”的。
“红棍”,为黑社会堂口的“高级职员”,也是“打手领班”。被推举为“坐馆”的,必须具备“红棍”资格,在大开香堂时,“红棍”所扮演的角色与从前国内洪门山头的“红旗五爷”相同。
“白纸扇”亦即每个堂口的军师。在黑社会组织半公开活动时,每一堂口均长驻“坐馆”及“揸数”一名,全权处理该堂口事务,而“揸数”一职非“十底”(亦即“白纸扇”)不能担任。遇有对外交涉或酝酿“开片”(械斗)时,“白纸扇”须执行“遣兵调将,运筹帷幄”的任务。
“草鞋”,黑社会职员中最低的一级,其下就是“四九仔”。在清代中叶洪门人物最活跃时,此一职位(国内洪门称为“六哥”)经常负责奔走联络工作。在香港的黑社会中,“草鞋”一职,仅属聊备一格而已。
“四九”,亦名“四九仔”,黑社会组织中的基本群众,国内洪门称为“么满”或“老么”,但有10年以上会龄的“四九仔”,如蒙“坐馆”或“揸数”提拔,亦可参与会务及招收“门生”。
各职级人员还有和身份相应的手势,见附图2—2。2二、香港黑社会的组织系统香港黑社会的组织系统不似中国洪门山头那般复杂,但也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每一“大单位”如“十四K”,“和记”、“四大”、“老潮”等,除均设有“香主”一名之外,其余各堂口均有“坐馆”一名、“揸数”一名,及具有“叔父”资格的“执事者”若干名。这些人代表本堂口对外交涉一切,对内则统理属下成员“升职”及排难解纷等问题,“坐馆”必须具有“红棍”资格,而“揸数”则多数是“白纸扇”,会员们尊称为“先生”。
上述职位,均以“选举”方式产生,任期一般以3年为限。既然黑社会组织系非法组织,那么它是如何进行选举的呢?其实很简单,并不需要开大会,搞投票唱名那一套。而是采取“民主集中制”。一个“大单位”如“和记”选举“香主”,所有“和”字头的十多个堂口的“坐馆”,和任期已满的“香主”共聚一堂,茶聚或晚饭,特酒酣耳热之际,由某人提出某某德高望重,应为本届“香主”,如无反对,便一致通过。被选的“香主”若不在场,便由卸任“香主”专程通知。如由卸任“香主”推荐,则被推荐者要偕同出席。“选举”完毕后,由各堂口“坐馆”召集属下“职员”,以口头通知,如此这般,就算完事。
至于“坐馆”或“揸数”的选出,与上述情形亦大同小异,先由“坐馆”召集堂口中得力人物,介绍下届“坐馆”或“揸数”,由与会者通过。如果与会者认为原任“政绩斐然”,也会恳切请求“留任”,因此也有“蝉联”数届的“坐馆”或“揸数”。
按照黑社会传统规矩,“坐馆”综理一切大小事务,如会员“紮职”(升迁),与别的单位“开片”等等。这些均须“坐馆”批准。遇有重大问题,又必须与“揸数”及各“执事者”(亦即该单位的“元老”)商议,取得一致意见后,才可以行动。此外,属下成员如有勾结官府、“黑吃黑”、出卖手足、奸淫“义嫂”或“义妹”……等罪名,须执行“家法”时,亦须由“坐馆”、“揸数”及“执事者”决定其情节轻重,方可执行。不过此类情形,战前及战后初期尚或有之,近40年来,已较少有了。原因是目前的“新血”绝大多数是无法无天的青少年,不知帮规道义为何物。另一原因是自警方反黑部门成立之后,黑社会问题已不再是一般刑事罪案,黑社会的行动,亦被密切注意,而一般“坐馆”对会员的约束力亦日见薄弱,因此“执行家法”一事,除了几个贩毒大集团仍有发生之外(多数雇请泰国杀手执行),几乎已成历史陈迹。
“擅数”一职的任务是总管堂口内的一切钱粮收支,及保管“海底”(会员名册)。40年前,若干堂口如“和安乐”、“和胜和”等,堂口尚有积存经费,“揸数”也就有事可办,时至70年代,除“老潮”而外,任何堂口经费积存已无多少,“揸数”便有些形同虚设了。
黑社会组织各阶层人物的升、迁、降、调,也有一定规矩。“四九仔”
可扎职为“草鞋”、“白纸扇”或“红棍”,但仅能升一项职位,而且并不是按级递计,如由“四九仔”可扎职为“草鞋”、又可以扎职为“白纸扇”,亦可以扎职为“红棍”。扎职之后,便几乎是“终身职务”了。曾经出任“坐馆”或“揸数”,才可以再升为“二路元帅”或“香主”,否则“红棍”还是“红棍”,“草鞋”仍是“草鞋”。
扎职也有“平地一声雷”的规例。如某一正式入会的新会员,由于对堂口有特殊贡献或功绩,可以在“坐馆”保荐下,不必经过“四九”阶段而平步青云,升为“鞋”或“扇”或“棍”,故称之为“平地一声雷”。
上一章已提到过“蓝灯笼”,即未经正式开香堂仪式,只求某一职员收为门生,口头上传授一些简单诗词暗语,便算为该堂口一分子。不论有无正式经过“开香堂”或“挂蓝灯笼”的,都必须对自己的大哥奉献毛诗(利是)一封,上文已说到必须有“六”字,这在每个堂口还有固定“办事处”时,利是半数例将充公作经费。现在没有“办事处”的“门生利是”就全入大哥腰包了。这种利是还有一个规矩,“无事三十六,有事三百六”。即如仅想取得会员资格则拜门利是可以少些;相反若先惹下麻烦而求庇于某一堂口,或想向别人报复的,本身力不从心而求助某一堂口,那他就要交十倍或百倍以至千倍的利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