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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位国外的儿童文学评论家,说过这样的话:“但凡被大人们批评的作品,就是被孩子们喜爱的作品。”它看上去像是一句玩笑话,但你仔细琢磨,实在太有道理了,你不是天天能听到这么有道理的话的。我不提具体的作品,就拿食物为例。大多数大人都认为“麦当劳”的快餐食品既谈不上可口,也谈不上营养丰富。我们反复告诫孩子,千万别吃那些“垃圾食品”,应该多吃家长精心烹饪的营养餐。但当你准备给孩子一个奖励并征询意见时,孩子们往往说:“我要吃麦当劳!”孩子们的阅读世界常常遇到类似的尴尬。
我也在搜集这类卡通漫画书,时常也会去拜读,和孩子们聊起这类书的时候,还不算太无知。有两个事实很想说给大人们听:第一,这类书也许有可以被定义为无聊的、色情的、暴力的信息,但比起被广泛接受的电视、网络上的相关信息,也不过是“菜鸟”级的。我们评价这些书时所持的“双重标准”,一点儿也不亚于美国人的外交政策。第二,很多优秀的孩子也在读这些书,只是家长和老师往往不知道,但读这些书并没有影响他们的“优秀”。当然也有不少“不优秀”的孩子也在读这些书,他们“不优秀”的原因往往是因为公然在读这些书。
但我并不想为它们唱赞歌。在这本书里,我们没有推荐这类书,一方面是因为它们大多没有取得合法的出版权,另一方面只是因为我们不喜欢。真正让人着迷的书,应该是有趣的,让人获得感动的,这样才能持久地把它们纳入到生活的一部分里来。我坚信这一点。我的女儿也喜欢麦当劳,一听说要带她去就会高兴得蹦起来。但我知道她喜欢的并不是那里的食品本身。如果我们把麦当劳的汉堡包和薯条拿到家里来烹制,连续吃到第三餐,我想孩子就会厌倦的。孩子喜欢那里的气氛和“到那里去”的过程。你想想看,孩子们之所以迷恋麦当劳,往往是因为我们常常“告诫”他们不要去。世界上再也没有比“禁忌”这两个字更有诱惑力的了!就那些平庸的书籍而言,“非法”和“大人的强烈反对”是最好的广告,它给孩子们私下里的阅读和传看平添了一种“悲壮”的气氛。如果把这两个广告去掉,它们至少会失去八成的追随者。在汤姆·索耶的故事中,如果汤姆不是让其他人来排队并拿小东西交换,相信村里没有一个孩子愿意在周六的上午去刷墙。道理再明白不过。
在向孩子们推荐读物的活动中,大人们往往过分关注了被推荐读物的适合性,而忽视了两个最基本的要点:第一,大人自身的热爱。一个不能打动大人的东西,根本不可能真正打动孩子。第二,阅读选择的自由度。真正的阅读者,从来是自主地选择阅读对象。而且在阅读中的成长也是需要过程的,谁也不能避免成长中的错误和弯路,那同样是非常宝贵的经验。我们应当相信孩子们的鉴别和欣赏能力。事实证明,如果我们能给孩子们足够的自由选择空间,他们会倾向于选择更适合健康成长的食粮。
话题扯远了。由于篇幅所限,我在下面只能介绍三种漫画故事书。它们都是曾经打动过不少孩子和大人,并且值得终身咀嚼的书。
从分类的角度看,前面在“成长故事”中提到的《小淘气尼古拉》也是属于一种漫画书,梅子涵先生的《戴小桥和他的哥们儿》系列也很类似。在“动物故事”的《柳林风声》中我们还推荐过法国画家皮埃西编绘的《风中的柳树》,那也是典型的漫画故事书。
有人曾经问道:“漫画故事与连环画有什么区别?”你知道定义和分类不是我的强项,作为读者我甚至觉得分不清楚完全没有关系。作为书迷我说一点阅读体会吧。通常,我们把国内传统的连环画叫做“小人书”,这种连环画中的文字往往是对图画的解释,人物的对话一般也写在下面的文字中。有许多连环画,你甚至可以把文字单独抽出来,形成一个不依赖图画的独立故事。我们常说的漫画故事,形式是从国外传入的,或许叫“外国的连环画”更准确些。这种书的文字和图画往往是一体的,人物的对话经常就直接画在图画里,图画本身就是完整的故事。当然有许多例外,因为画家和作家们一般也不按照我们的定义和分类创作,如果我们一定要执着地下定义,就反而变得很愚蠢了。
漫画故事(2)
【三毛流浪记】
这是我小时候最爱看的漫画故事书。我的童年和少年,在七、八十年代间度过。那时候孩子们中间流行连环画,漫画书很罕见,在我的印象中那是惟一的一部,也是百看不厌的。《三毛流浪记》还被拍成了电影,有黑白版的老片,也有彩色版的新片,都很棒,但都不如看原汁原味的漫画书过瘾。
我知道有很多人都像我一样喜欢这本书,比我大的或比我小的都有。当我向孩子们郑重推荐时,有人提出了一个问题:“这样的书,今天的孩子能读懂吗?”这个问题的确值得考虑。虽然大多数人对这本书已经很熟悉,我还是先来简单介绍一下它的内容。
这是漫画大师张乐平先生(1910…1992)于1947…1949年期间创作的,讲述一个流浪儿童三毛的生活故事。
三毛是一个孤苦伶仃的孤儿,他骨瘦如柴,头上只剩下三根标志性的头发。三毛曾经被一个打渔的老人收养,但老人被争渡的国民党兵枪杀,他只能继续流浪。在他的想像中,上海是一个好地方,于是历经艰辛来到上海,却发现这里只是富人的天堂,而他的命运只能是流落街头。
在上海这个“冒险家的乐园”,三毛尝试过各种求生的手段。他帮人擦鞋,卖报,到印刷作坊去做学徒,跟江湖艺人练功卖艺,被恶棍拉去偷窃,也偷过米、抢过棉花。偶尔也有一两顿温饱,但大多数时候都衣衫褴褛,饿得头晕眼花。几乎所有人都可以欺负他,街上的警察、衣冠楚楚的有钱人、美国大兵、地痞、流氓、小偷,还有作坊里的老板,他们对他动辄打骂,还抢走他最后一点可怜的“财产”。
不过三毛也不是孬种,他正直、善良、富有同情心,而且还有很强的反抗精神。即使在饿得头晕眼花的时候,他还会去抢救落水的儿童,拣到钱包主动交还失主,试图帮助被遗弃的婴儿,而且以自己的方式捉弄警察和那些心怀不仁的大人。这个流浪儿只会与和他一样穷的孩子、大人相处,在生活最低限度的边缘,一起分享在别人看来微不足道的温暖和快乐。
这是一本从头到尾除了标题外没有文字描述的漫画书,要想讲述它的故事实在很困难,而且会很无趣。这本书除了描述三毛所生活的苦难遭遇外,最让人感动的,是故事中的那种特有的趣味,它居然能让我们带着微笑读完这个故事。
比如三毛刚开始给人擦鞋,一个衣冠楚楚的大人来跟他讲好价钱,然后把裤子一撩,露出一双长长的长统皮靴,三毛只能硬着头皮擦鞋,鞋油用完了只能自认倒霉。比如,他为了与其他骑自行车的报童竞争,弄了一个小孩的滑板车,可刚蹬到路口就被警察没收。比如,他饿得发晕,这边警察刚刚贴了个“注意卫生”的告示,那边他就把警察用的浆糊给喝到肚子里。比如他没有上衣穿,赤膊在街上转,可警察贴了张“禁止赤膊,违者究办”的告示,他就用黑炭在自己的身上画了一圈,看上去好像穿着衣服一样。比如,他在大街上看见有人在卖孩子,女孩七万,男孩五万,他就在自己身上挂个牌子,贱卖一万,在橱窗里摆卖的洋娃娃还值十万呢!比如他和几个流浪儿被一个好心的穷车夫家收留,每到吃饭前,车夫给每人发一根草绳,大家先把自己的肚子勒成一小圈,然后才扒拉着吃几口。
张乐平最了不起的地方,就是让我们读这样的故事还能发笑。这种笑虽然有点儿让人心寒,但却是真实的、善意的、充满同情心的。三毛的故事在当时上海的《大公报》连载期间,引起了不小的轰动,连不认识字的大人和孩子都为之感动,他们迫切希望了解“后来”的故事。有些人认为故事中的三毛确有其人,就向报社捐钱捐物,希望帮助这个流浪儿;还有的孩子,和妈妈一起到报社,希望把自己的玩具亲手交给三毛,情景催人泪下。
今天的孩子,是否能读懂三毛?
这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