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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中办理“夷务”的大臣们个个被困于局中,这绝非个人的才智、品德所致;这种悲剧是制度性的,而非个人的;是因为中国传统外交政策和制度走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困境中。外交大臣们的这种悲惨命运其实早已经由清政府这一期间的外交政策蕴涵的内在逻辑所预定好了。
外交政策一般分为外交战略和为达到外交战略而实施的外交策略。就清政府对西方国家的战略目标而言,这一时期清廷制定了以“俯顺夷情,以示限制”作为对西方国家的外交政策的指导方针,即一方面要“以示限制”来维持国体,使大清体制免遭邪恶的西方蛮族的破坏;另一方面要“俯顺夷情”,保证稳定的“中西相安”局面维持下去。
对于清政府制定的外交总战略目标来说,其中包含了难以克服的悖论。如果执行“俯顺夷情”这一目标,意味着清政府对西方国家的让步和妥协,这必然导致清政府对固有的外交传统有所改变,从而威胁到了另一个“维持国体”的战略目标;如果执行“维持国体”这一战略目标,意味着清政府实行与西方对抗和不妥协的政策,这难免导致中西冲突,从而又威胁到了另一个“俯顺夷情”和维持“中外相安”的战略目标。两次鸦片战争期间清政府外交战略目标包含的悖论已经提前使这些办理“夷务”的大臣们处于了“死官”境地:如果执行维持“中西和局”的“抚夷”这一目标,显然难以实现“维持国体”的另一个战略目标,主持“夷务”的官员肯定会因此被罢职丢官;如果坚持“维持国体”的这个目标,则一定会激化中西矛盾,破坏来之不易的和平局面,以至于违背另外一个维持“中西和局”的目标,主持“夷务”的大员因此同样摆脱不掉丢官罢职的命运。这些主持“夷务”的大员陷入了前后难以相顾、左支右绌的“必败”境地:“……诸公或以挑衅获重咎,或以壮往致挠败,而主和之人,又皆见摒清议,身败名裂……”〔68〕皇帝“派的代理人员面临着一种矛盾要求:既要讲和,又不许让步。这就是林则徐进退维谷的处境及其继任者的悲剧所在”〔69〕。清政府这一外交战略目标内部两部分的潜在的相互冲突,降低了这一战略目标对清政府外交活动和外交政策的指导意义。
对于清政府采用的对西外交策略而言,“以夷制夷”、“以商制夷”和“以民制夷”这三种外交策略,它们来源于中国长期以来的治边方略。它几乎囊括了中国传统外交的所有精华,但这些策略的实施基本上以周边各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发展水平远低于中原文明的发展水平为前提的,而且这些策略也并不总是成功的。清政府利用这些中国传统“制夷”武库中的方略来应付已进入工业文明的西方近代国家,已经失去了以往的功效,显示出了不知世事式的迂腐和时代错位。西方史学家对此评论说:“在《南京条约》签订后的十年中,清方谈判者天天使出了他们整套的传统策略伎俩来虚与委蛇,而极少有任何新颖的奇谋妙算。”〔70〕
在维持这种传统外交政策和体制的前提下,以林则徐、叶名琛等这些“太平文吏、翰林侍从”来“御非常之变”,难免“智勇俱困”。正如西方一位外交家评论耆英的那样:“经过四年的交往和谈判,我得着一个好机会去估量耆英之为人,当他偶尔不照条约行事的时候(中国大臣们大多数经常这样),这或许是由于他的处境困难所致,而非由于他的天性褊狭。”〔71〕
十九世纪六十年代前产生的最伟大的一位转型期外交家应该归于何桂清。他已认识到了清朝传统体制中存在的这种制度性障碍。他是第一位敢于向皇帝的外交政策表达异议的大臣,也是第一位洞察国际间权力斗争和强权政治实质的中国高官。“臣维驭夷之法,从古以来,并无善策,向兵精饷足之时,鞭捶四夷,如使左右手;一遇中土多故,(夷祸)即乘间而起,无不深受其害。”〔72〕在任两江总督期间和短暂的五口通商大臣时期,何桂清采用新式的国际惯例和方式来处理与西方国家的关系,对清政府一贯忽视的近代国家利权观念有了深刻的认识,并对清政府一直坚持的“华夷之辨”观点和政策持有不同看法。更为可贵的是,他竟敢冒杀头之险对皇帝谕旨提出不同意见。此前不论是林则徐还是耆英,或者任何一位其他天朝大臣,有的昧于时势,有的碍于名节,或噤若寒蝉,或装聋作哑,偌大的一个清王朝竟然找不出几个既明晓时势又敢于直言的大吏,何桂清为第一人也。但最为可惜的是,他因1860年太平天国攻破常州城之前,弃城而走,被锁拿进京,于1862年被斩杀。何桂清成为一闪而逝的政治流星而未在外交史中留下更多的痕迹。
注释:
〔1〕咸丰十年(1860年),新任总督劳崇光奏准把两广总督府移往内城司后街华宁里口(同治《番禺县志》)。“总督新行署……规模仍悉旧,但稍狭耳。制府劳文毅公崇光,尝笑谓人曰:‘此缩水兰亭地’”(同治《番禺新志》)。
〔2〕同治《番禺县志》。
〔3〕〔4〕〔8〕〔10〕〔15〕〔16〕〔28〕〔29〕〔43〕〔45〕〔58〕咸丰朝《筹办夷务始末》第三册,中华书局1964年版,第783、748、917~918、917~918、624、639、645、679~680、639、645、739页。
〔5〕王之春:《国朝柔远记》卷十三,中华书局1989年版,第268页。
〔6〕《粤客谈咸丰七年国耻》,《第二次鸦片战争》第一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236页。
〔7〕1858年英法联军攻破广州后,将广州各衙署的档案劫掠一空。据后来该档案的“目录指南”导言称,这批档案原来分别属于广州钦差大臣衙门、广州将军衙门、两广总督衙门、广东巡抚衙门及其他下属机构。除了被威妥玛取走部分外,这些档案中的其他都运到了香港。1861年英国在北京设立公使馆后,这批档案从香港转移到北京,收藏在使馆小教堂的阁楼中。1958年,由于英使馆搬迁他处,这批档案被运回伦敦,归档为外交部文件九三一号(F。O。931)。威妥玛在天津与耆英谈判时,在“座前”取出的所谓“文件”,该属于被威妥玛取走的部分档案。见黄光域《第二次鸦片战争时期英军所掠广州各官衙档案的下落》,《历史研究》1980年第三期。
〔9〕〔13〕郭廷以:《近代中国史纲》上册,中国社科出版社1999年版,第129、79页。
〔11〕〔17〕〔美〕亨特:《旧中国杂记》,广东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152~153、102页。
〔12〕〔27〕〔69〕〔70〕《剑桥中国晚清史》上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第270~271、266、211、236页。
〔14〕〔23〕〔24〕黄宇和:《两广总督叶名琛》,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153页。
〔18〕容闳:《西学东渐记》,中华书局19991年版,第33页。
〔19〕〔20〕〔21〕薛福成:《书汉阳叶相广州之变》,《庸庵全集续编》卷下,转引自《第二次鸦片战争》第一册,第228、228、234页。
〔22〕黄宇和先生是第一个从正面论述叶名琛的学者,其观点见其代表作《两广总督叶名琛》。
〔25〕《清实录》卷三十六,第499页。
〔26〕《清史稿》卷三百九十四,列传一百八十一。
〔30〕李凤翎:《洋务续记》,转引自《第二次鸦片战争》第一册,第223页。
〔31〕赵沅英:《红兵纪事》;陈殿兰:《冈城枕戈记》。
〔32〕斯卡士:《在华十二年》二十一章,引自简又文《太平天国典制通考》,香港,1958年版。
〔33〕王之春:《清朝柔远记》卷十四,中华书局1989年版,第285页。
〔34〕〔49〕陈恭禄:《中国近代史》上册,台湾商务印书馆,第119页。
〔35〕蔡士尧:《荆花老屋诗钞》,见《羊城纪事》。
〔36〕《北华捷报》1859年4月16日,引自马士:《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第一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0年版,第490页。
〔37〕《近代香港人口试析》,转引自邓开颂:《粤港澳近代关系史》,广东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98页。
〔38〕《十九世纪的香港》,第369页。转引自《粤港澳近代关系史》,第99页。
〔39〕〔40〕呤唎:《太平天国革命亲历记》,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