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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说是《管子》,我们很容易会认为这话是凯恩斯说的呢。
以骄奢淫逸为荣,以勤俭节约为耻,这种荣辱观实在令人难以接受,但《管子》却堂而皇之地说这才是治国的正道。当然,文中管仲所举的虞国施政的例子纯属附会,但我们如果真想找出实际的例子来倒也不难,比如,我们可以看看明朝太平时候的苏州,这地方在当时可是出了名的头号奢华之地。钱泳《履园丛话》说苏州的寺院、戏馆、游船、青楼等地,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简直就是旧上海的十里洋场,可是,这些龌龊场所,在钱泳那双充满底层关怀的眼里看来,却无异于穷人的救济院——这话表面看上去荒谬绝伦,要知道,这些地方都是富人们一掷千金的娱乐所在,任谁看了其中的场面都只会生出对社会贫富两极分化的愤恨之情,恨不得马上加入水泊梁山,好好在苏州替天行道地做上一票。可钱泳自有他的道理,他说:靠着这些奢华场所的存在,大量穷人也能从中小小地分一杯羹。就好比豪华夜总会里虽然出入的都是些达官显贵、公子王孙,可这一条街上也因此而聚集了很多给小姐们开黑车的、给黑车司机卖盒饭的、给卖盒饭的小老板送啤酒的,给送啤酒的小伙子修三轮儿的,等等等等。钱泳说:这些穷人一旦你禁止他们在这里讨营生,非让他们改业,他们当中必然有很多人都会沦为流氓、乞丐,甚至是小偷、强盗,为害无穷。最好的办法不如听之任之——我们也不妨称之为“无为”——钱泳最后说:曾有位潘先生游览虎丘,面对这同一番场景写诗感慨:“人言荡子销金窟,我道贫民觅食乡。”这句诗真是仁者之言啊!
我选择这个故事来讲,还有一个目的,就是为了呼应一下前文曹参在齐国为相时特意讲的那个“狱市”。前文说,“狱市”到底是个什么东西,至今没有定论,但现在我们若把“狱市”当作钱泳笔下苏州的青楼戏馆,曹参那番话一下子就变得通顺起来了。
对了,有一点千万不可忽略:那就是人们头脑中的公平原则。“人言荡子销金窟,我道贫民觅食乡”,这怎么说都是一个次优选择——如果我们对漫天遍野的制度性腐败实在无能为力的话,不如就任凭腐败分子们把奢靡生活公开化好了,贪那么多钱毕竟要用来享受的,与其藏着掖着或者流到海外,还不如花在本地的“销金窟”呢,也算给父老乡亲们做做贡献。嗯,这或许是题外话,就此打住。
到了现在,我们应该想到,汉初的所谓黄老之学恐怕未必仅仅是一个“清静无为”就可以一言以蔽之的,《管子》在这里所表现出来的哪里是什么无为之治,分明是国家干预主义,其权谋思想之重又不由得让人怀疑它和法家是否存在什么渊源?
也许,在汉初人们的眼里,道家和法家的区别并不是像我们现在看上去那样大的,《史记》不就分明把老子、庄子和申不害、韩非子同列一传么?
道家和法家的渊源早有不少前辈论述过了,大略来说,如果说这两者可以被划归到一个大范畴之内的话,那么或许可以这样说:老庄为本,申韩为用。而在历史的发展脉络当中,道家在汉朝表现为黄老,在魏晋则表现为老庄,这两者间的区别同样也并不像我们现在看上去的那样小。
我们现在只说汉朝人眼中的道家,其实,越往深里看,就越是觉得各派之间并非那么壁垒森严,这和春秋战国时代实在是大为不同了。就拿《管子》来说吧,汉初的青年俊彦贾谊在谈到儒家“别尊卑”的礼治思想的时候,却离奇地引用了《管子》的话,说:“《管子》曰:‘礼义廉耻,是谓四维;四维不张,国乃灭亡。’”——这句话如果放到《论语》或者《孟子》里边,一点儿也不显得扎眼。
不错,《管子》也讲礼义廉耻,更为有趣的是,《管子》在讲礼义廉耻的时候,不但以此来作为君主的权谋手段(法家思想),甚至还用它反击所谓“全生”之道(道家庄子思想)——见于“立政九败解篇”:
人君唯无好全生,则群臣皆全其生,而生又养生,养何也?曰:“滋味也,声色也”,然后为养生,然则从欲妄行,男女无别,反于禽兽,然则礼义廉耻不立,人君无以自守也,故曰:“全生之说胜,则廉耻不立。”
这段是说:君主如果追求全生之道,大臣们也会跟风去学全生保命的法子,风气很容易由此大开。那么,什么是全生/养生呢,很简单,就是吃好喝好、玩好睡好。可这样一来,人岂不是全都返回禽兽状态了?所以说,礼义廉耻的道德观如果不好好建立起来,君主就没法当了。这话也可以这么说:如果全生之说流行起来,那么这个社会也就变得寡廉鲜耻了。
——这话说得还真不错,魏晋不就是全生之道盛行的时候么,名士们有刘伶醉酒,有阮籍穷途,花样越翻越新,如果抛开深层原因不谈,而纯粹以世俗道德观来看,这些人可不就是寡廉鲜耻么,皇帝也确实没法使唤这些嬉皮士们。
但是,《管子》虽然也讲礼义廉耻,也讲尊君卑臣,出发点却和儒家截然不同,“明法篇”说:“尊君卑臣,非计亲也,以势胜也”,这就完全是申不害的口吻了。
在“尊君卑臣”这一点上,《管子》和儒家还有一个非常要紧的区别。《管子·明法解》说:
制群臣,擅生杀,主之分也。县令仰制,臣之分也。威势尊显,主之分也。卑贱畏敬,臣之分也。令行禁止,主之分也。奉法听从,臣之分也。故君臣相与,高下之处也,如天之与地也,其分画之不同也,如白之与黑也。故君臣之闲明别,则主尊臣卑,如此,则下之从上也,如响之应声;臣之法主也,如景之随形;故上令而下应,主行而臣从,以令则行,以禁则止,以求则得,此之谓易治;故明法曰:“君臣之闲,明别则易治。”
意思是:节制臣子,专掌生杀大权,这是君主的本分;接受君主的节制,服从命令听指挥,这是臣子的本分。位高权重,高高在上,这是君主的本分;卑躬屈膝,俯伏敬畏,这是臣子的本分。令行禁止,是君主的本分;奉法听命,是臣子的本分。所以,君臣的关系是这样的:高下之别如同天地之别,本分之别如同黑白之别。君臣之间如果界限分明,自然就会君尊臣卑,这是以下事上的道理。臣子侍奉君主,就应该像应声虫、跟屁虫一样,上边怎么吩咐,下边就怎么去做,这样的话,治起国来才会得心应手。
——这些话我们现代人听着可能很不顺耳,似乎也和我们所熟悉的道家思想没什么关系,但汉朝人眼中的黄老之学有可能真就是这个样子。回顾一下《孟子他说》里讲解唐人柳识《吊夷齐文》时谈到的“冠敝履新”的那个典故:
柳识在第二段中有一句引文,叫做“冠敝在于上,履新处于下”,意思是:帽子是戴在头上的,就算帽子破了,也得戴在头上,不能往脚上套;鞋子是穿在脚上的,就算你赶时髦花两万块钱买了一双限量发行纪念款的顶级耐克鞋,也得穿在脚上,不能顶在头上。我曾在上本书里花了些篇幅澄清许多人对“礼仪之邦”的误解,其实呢,这个“冠敝在于上,履新处于下”的说法正是对“礼仪之邦”、对“礼治”的一个非常贴切的比喻——社会上的所有人都有各自的位置,大家要各安其位:你是帽子,就永远在头上扣着;你是鞋子,就永远被人在脚下踩着;你是袜子,就算再破、再旧,也不能裁开了缝缝补补改成口罩,唯有如此,社会才能稳定,才能和谐,才不会出乱子。
“冠敝在于上,履新处于下”,这话到了汉代可能已经成为了知识分子间的一句习语。汉景帝的时候,有这么一天,两位学者在皇帝面前争论起这个问题来了。这两人一个是辕固,一个是黄生。这个辕固是研究《诗经》的大专家,也就是电视剧《汉武大帝》里惹恼了窦太后、结果被跟野猪圈在一块儿的那位老先生。
当时,黄生说:“商汤王和周武王都是篡位弑君的大坏蛋!”
辕固说:“瞎掰!夏桀王和商纣王才是大坏蛋呢,人民群众怨恨夏桀王和商纣王,喜欢商汤王和周武王,这是民心向背啊,商汤王和周武王是受命于天的。”
现在我们置身事外,能给这口角中的二位作个评判:黄生有可能是治黄老之学的学者,坚守“尊君卑臣”的原则;而辕固在这个问题上却是孟子一派的,更加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