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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屋2004-01-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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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严格说来,英语许多单词也是有“理据”的。如“aphasis”(失语症),来自希腊语,“a”表示“缺乏”,“phas”意为“说话”,“is”则是表示病症的后缀。由此看来,英语“识字”似乎亦不难。但问题在于,希腊语就那么好学?西方人难道真的就个个精通?相反,汉语则根本用不着任何“词源学知识”,只要用汉字一写,小学生都能明白——“一种不能说话的病”。难怪日本著名语言学者金田一春彦举了这个例子后,不禁赞道:看来还是汉字方便。
  由此不难看出二者之间的本质区别。打个比方,汉语就有如“活字印刷”,汉字平常都是一个个单独存放(当然如铅字一样,有一定的存放规则);用时则一一调出,组合成词。印完一个版面后,又可拆开排成另一个版面,故而有限的汉字可以无限地重复起作用。也就是说,汉语是“记字不记词”。比较一下“鼻炎”与“rhinitis”,对此便有深切体会:前者只是两个普通的汉字,而后者则是一个必须额外记忆的单词。这就意味着,除去极少数专家,对一般人来说,英语的单词是“不可拆”的——强行拆卸只能得到一堆“七零八落”的字母。借用同一个比喻,英语就类似于“雕版印刷”,一个单词就是一个雕版,排好以后便不能动了,故而有多少页码,就需要多少块雕版。既然书籍的出版是无限的,雕版的增加也就没有尽头,英语单词于是就像雪球一样,越滚越大,永无止境。雕版的无限增长,可以靠扩大甚至建造仓库来堆放;但记忆容量却是有一定限度的,根本无法承载无限增长的词汇,于是“生词”越来越多。如果把相对固定的个人词汇量作为分子,把无限增长的词汇总量作为分母,则不难看出,西方人的“识字率”实际上是呈现出步步下降的趋势。众所周知,词汇量是衡量文化水平高低的重要依据。那么,这一标准的相对降低,又意味着什么呢?
  我们再举个例子。学过外语的,无论英法德俄,日意西葡,都知道有所谓的“专业词汇”,一门专业一本(甚至多本)词典。俗话说,隔行如隔山。但字母文化所隔的,远远不止于专业知识,而且包括所使用的语言。也就是说,其“语文”同知识一样,也必须“活到老学到老”,需要用一生的时间来学习,其任务之艰巨,难度之大,也就可想而知。惟独汉语是个例外。一个人只要小学毕业,便如毛先生所说:“已足以供他在日后的阅读生涯中应付。”无论将来从事何种专业,也无论该专业将涌现多少新术语,都一律采用“增词不增字”的方式从容应对,故而从无“专业词汇”一说,凭一本《新华字典》便可畅行于所有专业之间。外国人到中国留学,也有这种体会。只要过了语言文字关,就可以毫无困难地学习各种专业——包括使用不少古汉语的中医。
  英语不仅词汇量大,任务艰巨,而且即便就每一个具体的单词而言,其学习也并不见得比汉字容易。汉字只要会读会写,也就算完;而英语单词除了本身的识记以外,还涉及许多语法上的“嗦”。我们下面仅以单数变复数的规则为例,看看这些“节外生枝”到底有多麻烦。
  一、规则复数形式
  1。直接加-s(根据辅音的不同,有s;z;iz三种读音,这里就不讨论了)。
  2。以-th结尾的名词加-s(根据元音之长短不同又有不同读音,亦不讨论)。
  3。以-s;-x;-z;-ch;-sh结尾的名词加-es。
  4。以辅音+y结尾的名词变y为i,再加-es。
  5。以元音+y结尾的名词加-s。
  6。以-f;-fe结尾的名词,一般先把-f;-fe变为v,再加-es(所谓“一般”也就意味着有例外,还得个别记忆)。
  7。以辅音+o结尾的名词,一般加-es(又是“一般”)。
  注:有少数以-th结尾的名词,以-y结尾的专有名词,以-quy结尾的名词,少数以“辅音+o”结尾的名词,以“元音+o”结尾的名词,以-o结尾的专有名词,有些以-f结尾的名词等等特殊情况,这里不再一一例举。
  二、不规则复数形式
  1。变换内部元音,如foot-feet;mouse-mice。
  2。带词尾-en的复数形式,只有下列三个名词:brother-brethren;child-children;ox-oxen。
  3。单复数同形:aircraft-aircraft;sheep-sheep。
  4。具有规则和不规则两种复数形式:fish-fishes-fish;reindeer-reindeers-reindeer。
  三、外来词的复数形式
  1。保留原来的复数形式:stimulus-stimuli;basis-bases;thesis-theses。
  2。除原来已有的复数形式以外,还具有英语的规则复数形式如:focus-focuses-foci;nucleus-nucleuses-nuclei;medium-mediums-media(注:有些外来词的英语复数和原来的复数意义不同,如:geniuses(天才)-genii(妖怪))。
  四、复合名词的复数形式
  1。第一个组成词变为复数:radeinarms,radesinarms;lookeron,lookerson。
  2。两个组成词都变为复数:woman rade women rades。
  3。最后一个组成词变为复数:boy friend,boy friends。
  五、缩略词、拚缀词、首字母缩略词、缩写词、字母等的复数形式
  1。缩略词和拼缀词的复数形式(根据现有材料)一般加-s如:motel,motels。
  2。首字母缩略词一般加-s或's如:IC,Ics;VIP,VIP's。
  3。缩写词一般加-s如:Dr。,Drs;No。;Nos。(有时重复最后一个缩写字母;有些表示度量衡单位的缩写词,其复数往往不加-s)。
  4。字母、阿拉伯数字等一般在字母、数字等后面加's或-s如:It
  happened in 1960's/1960s。
  此外还有物质名词、抽象名词、专有名词、集体名词等等的复数变化形式,恐读者耐心有限,不再抄录。
  最后做一个小测验:给出下列词的复数形式:lookeron(旁观者)、runnerup(亚军)、attorneygeneral(检察总长)。显然,它们都是复合名词,故而可以套用第四条规则。然而,即使把几条细则背得滚瓜烂熟,又能否说得清楚-s应该加在哪里——第一个还是最后一个组成词,抑或两个都加?这实际上就意味着,在许多情况下,什么规则都用不上,只能一个个死记硬背。这样的任务,难道会轻松吗?
  以毛先生的学识,英语自然不在话下,不论有多少规则,也不论每一条规则之下有多少例外,统统倒背如流,如数家珍,所以才敢大言不惭,声称“容易”。遗憾的是,绝大多数人,甚至包括英语本族语者,却没有这样高的天赋。周有光先生曾接到一封大洋彼岸寄来的宣传品,说是到2000年,每三个美国人中就有一个文盲,故而恳请人们加入扫盲斗争。像美国这样发达的国家,教育程度如此之高,且又生而有幸,上苍赐予这么“容易”的字母文化,若说“一字不识”,恐怕难以置信;照我们猜测,美国人的“识字”当不成问题,但这“密密麻麻”、“坑坑洼洼”的语法细则,实在是记不胜记,背而又忘,故而虽能说写,亦不妨碍相互理解,但错误不绝于耳,病句放眼皆是。因此,从标准语言的角度而言,将其称为“半文盲”,或许更加合适。
  刘绍铭先生在美国执教中国文学达三十年之久,竟用“令人心寒”这样的字眼来形容美国学生语文修养之差。例如:“去年笔者班上有十六位美国学生,除了四五个文字尚算通顺外,有一半以上写错文法、拼错字和不会标点或断句。”这似可为“半文盲”之说作证。
  诚然,中国大学生的汉语也不敢恭维。据说,某大学一寝室的人,竟然没有一个会写“钥匙”,最后不得不以“key”代之。中国人的语文水平下降,是否可以归咎于汉语的难学,暂且不论;但我们这里却不得不提及另一个重要原因,即英语学习所占时间越来越多。如果说,中小学阶段,汉语与英语之比重还基本接近的话,那么,到大学乃至读研考博,就再没有人会“傻乎乎”地为汉语“浪费时间”了。从正规教育的角度而言,中国人在英语上面所下的功夫,绝对不会低于汉语;受教育的层次越高,其间的悬殊就越大。试想,假如不学英语,时间全部用来背唐诗宋词,读名篇杰作,语文水平会这么差吗?同时在两条战线上发起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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