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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窝是青春的坟墓 +大地之灯 +大地之灯 七堇年-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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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在任何情况下都几乎听不见彼此的声音才行。根据这个标准,大声说话只是为了聋子的方便;可是有很多美妙的事物,我们要是非大喊大叫不可,那就无法言传了。谈话之中当调子更崇高,更庄重时,我们就得渐渐地把椅子往后拖,越拖越后,直到我们碰到了两个角落上的墙壁,通常就要觉得房间不够大了。我的“最好的”房间,当然是我退隐的那间,它是随时准备招侍客人的,但太阳却很难得照到地毯上,它便是我屋后的松林。在夏天里,来了尊贵的宾客时,我就带他们上那儿去,有一个可贵的管家已打扫好地板,抹拭好家具,一切都井然有序了。如果只来了一个客人,有时要分享我的菲薄的饭食;一边说话一边煮一个玉米糊,或者注意火上在胀大、烤熟的面包,是不,130·会打断谈话的。可是一来来了二十个人的话,坐在屋里,关于吃饭问题就不好提了,虽然我所有的面包还够两个人吃,可是吃饭好像成了一个大家都已戒掉了的习惯;大家都节欲了;然而这不算失礼,反倒被认为是最合适的,是考虑周到的办法。(禁止)生命的败坏,向来是急求补救的,现在却被拖宕了,而生命的活力居然还能持续下去。像这样,要招待的人如果不止二十个,而是一千个人的话,我也可以办到;如果来访者看到我在家,却饿了肚子失望地回去,他们可以肯定,我至少总是同情他们的。许多管家尽管对此怀疑,但是建立起新规矩和好习惯来代替旧的是容易的。你的名誉并不靠你请客。至于我自己,哪怕看管地狱之门的三个头的怪犬也吓不住我,可是有人要请我作客,大摆筵席,那稳可以吓得我退避三舍,我认为这大约是客气地兜圈子暗示我以后不必再去麻烦他了。我想我从此不会再去这些地方了。我引以为骄做的是,有一个访客在一张代替名片的黄色胡桃叶上写下了这几行斯宾塞的诗,大可拿来做我的陋室铭,

“到了这里,他们填充着的小房屋,

不寻求那些本来就没有的娱乐;

休息好比宴席,一切听其自然,

最高贵的心灵,最能知足自满。”

当后来担任普利茅斯垦殖区总督的温斯罗跟一个伴侣去正式访问玛萨索特时,他步行经过了森林,又疲倦又饥饿地到了他的棚屋,这位酋长很恭敬地招待了他们。可是这一天没有提到饮食。夜来了以后,用他们自己的话吧,——“他把我们招待到他自己和他夫人的床上,他们在一头,我们在另一头,这床是离地一英尺的木板架成的,上面只铺了一条薄薄的席子。他手下的两个头目,因为房屋不够,就挤在我们身旁,因此我们不乐意于住所,尤甚我们不乐意于旅途。”第二天一点钟,玛萨索特“拿出了两条他打来的鱼”,三倍于鲤鱼的大小;“鱼烧好之后,至少有四十个人分而食之。总算大多数人都吃到了。两夜一天,我们只吃了这点;要不是我俩中间的一人买到了一只鹧鸪,我们这旅行可谓是绝食旅行了。”温斯罗他们既缺少食物,又缺少睡眠,这是因为“那种野蛮的歌声(他们总是唱着歌儿直唱到他们自己睡着为止)”,他们害怕这样可能会使他们晕倒,为了要在他们还有力气的时候,回得到家里,他们就告辞了。真的,他们在住宿方面没有受到好的招待,虽然使他们深感不便的,倒是那种上宾之礼;至于食物呢,我看印第安人真是再聪明也没有了。他们自己本来没有东西吃,他们很聪明,懂得道歉代替不了粮食;所以他们束紧了裤带,只字不提。温斯罗后来还去过一次,那次正好是他们的食粮很丰富的季节,所以在这方面没有匮乏。

至于人,哪里都少不了人的。林中的访客比我这一生中的任何时期都多;这是说,我有了一些客人。我在那里会见几个客人,比在别的场合中会见他们更好得多。可很少是为小事情而来找我的人。在这方面,由于我住在离城较远的乡下,仅仅我那一段距离便把他们甄别过了。我退入寂寞的大海有这样深;社会的河流虽然也汇流到这海洋中,就我的需要来说,聚集在我周围的大多是最优秀的沉积物。而且还有另一面的许多未发现、未开化的大陆,它们的证物也随波逐浪而来。

今天早晨来我家的,岂非一位真正荷马式的或帕菲拉戈尼亚的人物吗,——他有个这样适合于他身份的诗意的名字,抱歉的是我不能在这里写下来,——他是一个加拿大人,一个伐木做柱子的人,一天可以在五十个柱子上凿洞,他刚好吃了一顿他的狗子捉到的一只土拨鼠。他也听到过荷马其人,说“要不是我有书本”,他就“不知道如何打发下雨天”,虽然好几个雨季以来,他也许没有读完过一本书。在他自己那个遥远的教区内,有一个能念希腊文的牧师,曾经教他读《圣经》里的诗;现在我必须给他翻译了,他手拿着那本书,翻到普特洛克勒斯满面愁容,因而阿基里斯责怪他的一段,“普特洛克勒斯,干吗哭得像个小女孩?”————…

“是不是你从毕蒂亚那里

得到什么秘密消息?

阿克脱的儿子,伊苦斯的儿子,

还是好好儿地活在玛密同;

除非他俩死了,才应该悲伤。”

他对我说,“这诗好。”他手臂下挟了一大捆白橡树皮,是这星期日的早晨,他收集来给一个生病人的。“我想今天做这样的事应该没有关系吧,”他说。他认为荷马是一个大作家,虽然他写的是些什么,他并不知道。再要找一个比他更单纯更自然的人恐怕不容易了。罪恶与疾病,使这个世界郁忧阴暗,在他却几乎不存在似的。他大约二十八岁,十二年前他离开加拿大和他父亲的家,来到合众国找工作,要挣点钱将来买点田产,大约在他的故乡买吧。他是从最粗糙的模型里做出来的,一个大而呆板的身体,态度却非常文雅,一个晒焦了的大脖子,一头浓密的黑头发,一双无神欲睡的蓝眼睛,有时却闪烁出表情,变得明亮。他身穿一件肮脏的羊毛色大衣,头戴一顶扁平的灰色帽子,足登一双牛皮靴。他常常用一个铅皮桶来装他的饭餐,走到离我的屋子几英里之外去工作,——他整个夏天都在伐木,——他吃肉的胃口很大;冷肉,常常是土拨鼠的冷肉;咖啡装在一只石瓶子中间,用一根绳子吊在他的皮带上,有时他还请我喝一口。他很早就来到,穿过我的豆田,但是并不急急乎去工作,像所有的那些北方佬一样。他不想伤自己的身体。如果收入只够吃住,他也不在乎。他时常把饭餐放在灌木丛中,因为半路上他的狗咬住土拨鼠了,他就口头又走一英里半路把它煮熟,放在他借宿的那所房子的地窖中,但是在这之前,他曾经考虑过半个小时,他能否把土拨鼠浸在湖水中,安全地浸到晚上,——这一类的事情他要考虑很久。早上,他经过的时候,总说,“鸽子飞得多么地密啊!如果我的职业无需我每天工作,我光打猎就可以得到我所需要的全部肉食,——一鸽于,土拨鼠,兔子,鹧鸪,——天哪!一天就够我一星期的需要了。”

他是一个熟练的樵夫,他陶醉在这项艺术的技巧之中,他齐着地面把树木伐下来,从根上再萌发的芽将来就格外强壮,而运木料的雪橇在平根上也可以滑得过去;而且,他不是用绳子来把砍过根部一半的大树拉倒的,他把树木砍削得成为细细的一根或者薄薄的一片,最后,你只消轻轻用手一推,就推倒了。

他使我发生兴趣是因为他这样安静,这样寂寞,而内心又这样愉快;他的眼睛里溢出他高兴而满足的神情。他的欢乐并没有搀杂其他的成分。有时候,我看到他在树林中劳动、砍伐树木,他带着一阵无法描写的满意的笑声迎接我,用加拿大腔的法文向我致意,其实他的英文也说得好。等我走近了他,他就停止工作,一半克制着自己的喜悦,躺倒在他砍下的一棵松树旁边,把树枝里层的皮剥了下来,再把它卷成一个圆球,一边笑着说话,一边还咀嚼它。他有如此充溢的元气,有时遇到使他运用思想的任何事情,碰着了他的痒处,他就大笑得倒在地上,打起滚来了。看看他四周的树木,他会叫喊,——“真的呵!在这里伐木真够劲;我不要更好的娱乐了。”有时候,他闲了下来,他带着把小手枪在林中整天自得其乐,一边走,一边按时地向自己放枪致敬。冬天他生了火,到正午在一个壶里煮咖啡,当他坐在一根圆木上用膳的时候,小鸟偶尔会飞过来,停在他的胳膊上,啄他手里的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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