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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处方 作者:毕淑敏-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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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里人以为把我送进熔炉,就万事大吉了。其实熔炉里出钢也出渣子,他们疏忽了。 
  别以为我在部队表现很坏,那印象可不对。队伍里最主要的工作就是劳动和训练,拼的是体力。平常总是说干部子女和城市兵怎么不好,是因为他们不能干活。 
  农村出来的基层干部,评论起人来,有点像衡量阿Q的标准,能吃能做就好。这很对我的脾气,我是干什么的?参加过女子铁人运动,查查市里运动会的成绩,至今有若干项还保持在我的纪录上。平时那点跑步出操越野拉练,对我实在不足挂齿。他们就说我不怕苦,不怕死。我一个劲解释,这实在小莱一碟,也不管事。后来我就心安理得了,因为他们夸我的时候,实际上夸的是他们的看家本领,跟我没关系。 
  还有服从。 
  运动员是很讲服从的,对我不是难事。但后来我也忍不了,因为教练让你服从他,一般的情形下,都是他比你高明。就是你暂时看不出奥妙在哪里,跟着做,好处也就显出来了,但连里水平可不是这样,有时完全是瞎指挥,你还发不得一点怨言。后来我才明白,什么叫服从的最高境界,就是听一个比你蠢的人命令,还得面带笑容。 
  刚开始我受不了,后来我当了班长,也就渐渐想通了。比我官大的,一个连不过才几个人,比我官小的,可有十几个兵。你们训我,我就训他们。像传送带,一级压一级呗,心里就平衡了。 
  这样当了几年兵,我够了。我说要回家了,领导说,我们发展你入党。我吓了一跳说,就我这个样子,哪里能入党,这不是往党脸上抹黑吗?他们说,你一直也不透露家长的情况,就把你当一般人对待了。现在才知道背景,说什么也要把你留在部队。以后单位有个什么事,方便多了。亲不亲,家乡人,你怎么也和老单位有感情。 
  我的入党申请书,又一次是别人帮我写的,就像当年那张卷子。 
  我真的从来不好意思跟人说,我曾经是个党员。我不配。后来到了特区,我就把组织关系和一些蝴蝶标本夹在一起,不知放哪儿了。我这算自动脱党吧?我觉得这才是尊重伟大的党,别玷污了它。特别是吸上了白粉,我更是坚决否认入过党。 
  我不想让连队用每月几百块钱的薪水,养一个备用的后门。就死活要求复员了。 
  当了老百姓,穿上花花绿绿的时装,我才知道自己多么有魅力。 
  我到特区去了。不是我父亲所在的那个地方,但我仍能感到他的余光。我开始学做生意。中国的生意人简单极了,初级阶段,包括赚钱和捣鬼,哪怕是作案,也都是《七侠五义》的水准,没劲透了。假如有一天我要作一个案子,保证让它充满了梦幻和科学的色彩,非同凡响。 
  我瞧不起那些伎俩,但我干得比谁都欢,比如搞批文、以权谋私等等。因为我会干这些,我就更看不起它。发财人赚第一个100万,多半凭的是胆子,轮到第二个 100万的时候,才多少有些计策含量。奸人一般没胆子,所以先发的都是些什么人,不必多说。和这些人打交道,阅尽人间丑恶。 
  每天压力很大,不知怎样才能让神经松懈下来。 
  有人介绍我上歌厅,唱卡拉OK。 
  我刚开始不喜欢那种黑暗的光怪陆离的气氛,还有那么多的鸡混迹其中。鸡太多的地方,女人就贬值。每看到一个漂亮的女人,你就不由自主地会想,她是不是鸡? 
  但我很快地发现卡拉OK的绝妙所在,就是人都有嚎叫的欲望。人是从野兽变来的,世界是一个动物园。其实兽叫也是很美的事,比如虎啸猿啼,还有黄鹏鸣翠柳、蛙声一片等等,都是入了诗的。人进步了,却被剥夺了嚎叫的权利,如果你是一个女人,到处都让你讲究淑女风范,你就更没机会大喊大叫。 
  真羡慕文化大革命那会儿的年轻人,年老的也包括在内,每天都可以大声地呼喊口号,打倒谁,拥护谁,狂轰滥炸一番。这就像今天的KTV,有伤感的也有激烈的,既可以缠绵也可以声嘶力竭,心里有多少不痛快的事,都宣泄出去了。文革那时免费,现代人没这个福气了,只好花了钱,到歌厅里乱吼,平衡自己快要爆炸的心。 
  卡拉OK这东西,最令人丧失自知之明,再说得不客气些,就是大肆公开地鼓励人不要脸。 
  你明明不是歌手,大庭广众下,唱什么?逼别人贡献出耳朵,供你蹂躏?有的人说什么,他不管别人爱不爱听,要的是自我实现……胡扯淡!你没看有的歌厅,音响设备什么都好,迎宾小姐也靓,就是因为没有人听歌,大家不去?所以,我要是歌厅的老板,就要特地招聘一拨能忍受噪音的人,高薪养着一批耳朵,花小钱,挣大钱。 
  我每天都去唱,还给了老板一笔钱,叫他雇人给我献花。 
  有一天,朋友家举行化妆卡拉0K舞会。我为了穿什么衣服这件事,思考了整整一天。我喜欢惊世骇俗,让人对我刻骨铭心。 
  那天,我在脸上涂满了厚厚的橙黄色粉,用新鲜的翠绿色画了眼线,眉毛的头部是墨绿色的,再用淡绿由深向浅地往眉尾蔓延,直到过渡成娇弱的鹅黄色,眉弓上方点的是紫左蓝色,整个眉毛就像一条刚刚苏醒的青蚕。 
  嘴唇我用的是柿红色,很集中紧凑,像一枚辣椒。 
  最要紧的是发型和装饰。这是我化妆的精华。 
  我让保姆到街上去买刚砍下来的卷心菜。她买回来,我发了一大顿脾气,差点把她给炒了。她说,是按您的意思买的呀,新鲜极了。我说,蠢话!光是新鲜就行啦?这么小,怎么用?要大! 
  第二次,她买回来的菜吓了我一跳,菜叶大得像雨伞。 
  我把头发结成长长的两条辫子,盘在头上,然后从菜心剥了几片又大又软的叶子,看似随意实则非常讲究地包裹在头上,像一条别致的绿叶头巾。从最外层的莱帮上,挖下一个半边嫩白半边老绿的圆形,贴在额头正中,菜筋笔直地对准鼻梁。从前额的刘海中分出一小缕发丝,绕成小圆圈,好像黄瓜的卷须,随着每一次呼吸飘动。 
  我用樱桃做了一对耳环;用切成象骨块的胡萝卜连缀成手链,用油菜叶做了一件蓑衣样式的披肩,活像一块活动菜园子。 
  万事俱备。这套行头穿在身上,清凉无比。 
  我对着镜子反复欣赏,真漂亮!但看得久了,觉得死板点,到了临上车的最后关头,终于又找到了新的灵感。我用黑眼线液在脸蛋上,精心画了一条大毛虫,邪恶地仰着头,想吃我的花冠。真是画龙点睛之笔啊,整个脸马上神采飞扬。 
  那天晚上我出尽了风头。但是轮到我唱卡拉OK的时候,女人们都嫉妒我不给我鼓掌。男人们看我总是不理睬他们,也要给我点教训,居然十分冷落。我很丧气,这时一个浑身穿着缀满金属片衣服化装成13世纪女巫的人,走过来对我说,小姐,你哪儿都很现代,只是有一点落伍了。 
  我忿忿地说,一点落伍算什么,要的是全面落伍,一落几千年,成了件活古董,做个汉代的美人,那才叫风光。 
  她自我介绍说叫英姊,当地人,说话大舌头。她说,你的嗓子今天有些沙哑。 
  你知道,要是有人说我生意做得不好,我根本不理会,因为我原本就不打算好好做,不过是用了我爹的面子,混事罢了,要是有人说我长得不靓,我也蛮不在乎,那是诅咒。但我在乎唱歌这个事,它真是我的爱好。我为哑嗓子难过。 
  英姊突然说,你上不上洗手间? 
  我知道她有要事对我说,就随她去了。 
  这真是男人和女人不一样的地方。男人从没有结伴上厕所的,他们只听自己膀胱的指挥,尿憋了,起身就走。女人不,她们把厕所当成一处公园样的地方,可以慢慢地在那里面说知心话。也许因为她们要在里面补妆,那是她们社交的后台…… 
  哎呀,今天就说到这吧,马上就要大查房了,我累了。那个蔡生,给我开的不知是些什么迷魂药,搞得我老想睡觉。 
第十四节
  简方宁在一大群医生的簇拥下,仪态万方地出现在病室。 
  原本熟悉的人,在不同的场合,以不同的身份出现,就有了格外的风采。 
  不算太狭小的房间,壅塞了太多的人,这些人又都穿着雪自的衣衫,和白墙相互反射着白光,让人恍惚置身子雪原和冰峰之间,有一种威严的压力。简方宁就是这冰雪王国不可一世的女王。 
  要不是周围聚了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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