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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百年百篇经典散文-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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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渐渐地远离了他,生活境界渐渐地简单、缩小。他失去了活力,不会增加新的知识。于是,他说:一切都是从前的好。因为他无法享受现在的好。碰到一些固执的老人,他还要拒绝享受现在的好。但是,在另一方面,也还有些不服老的老人,他们还能精神焕发地跟上时代,不甘落伍。扬扬自得地和大伙儿一起跳老年迪斯科。也有人带着老伴坐咖啡店,听音乐,挤在年轻人中间卖弄他们的鸡皮鹤发。这一等老人,大约不会怀旧,不会说一切都是从前的好。不过,我想想,还是要劝他们回去,坐在沙发上,喝一杯清茶,追怀从前的好。老人怀旧是正常的,趋新是变态。
  有人提醒我,老人还有一个特征:嘴馋。不错,老人确实嘴馋,常常想吃。我自己就是这样。不过,青年人不会发现,老人想吃的是什么?我自己很明白,老人的嘴馋和青少年不一样。老人嘴馋,并不是食欲亢进,而是多少和怀旧有关系。老人并不想吃他没有吃过的东西,因为那种东西,不在他的知识和记忆里。老人尽管嘴馋,想吃,可是,把他想吃的东西办到,他也不会狼吞虎咽,只吃了一点点就满足了。从怀旧的感情出发,我常常想吃年轻时以为好的东西,即使那些东西现在还可以吃到,我也总以为从前吃的比现在的好。例如,1938年暑假,我在越南河内,吃到很好的香蕉、椰子、芒果。五十年了,似乎余味犹在。上海虽然也可以吃到香蕉,偶尔也可以吃到椰子,但我总是想吃河内的。至于芒果,上海已多年不见,见了也不会嘴馋。黄鱼、带鱼,向来是中等人家餐桌上的日常菜,从来不上筵席;现在呢,一盘松子黄鱼,比从前一大碗排翅还贵,带鱼的市场价格反而比鲭鱼贵。我现在只得多吃鲭鱼而懊悔从前没有多吃鱼翅。老人的嘴馋,大概如此,是一种怀旧感情的透露。饮食方面,尽管有新时代的新产品,一般老人都不会趋新。青年人非喝可乐、雪碧不可,老人却宁可喝一杯郑福斋的冰镇酸梅汤,或觉林的杏酪豆腐。吃得到,当然很高兴,吃不到,嘴就馋了。
  
  孟子和他的学生告子忽然谈到人性问题。告子脱口而出,说了一句“食色性也”。从此以后,一部中国文化史,哲学史,生理学,心理学,永远把食与色连在一起,好像贪嘴爱好的人必定好色。我讲到老人嘴馋,就有人提醒我:老人也好色。那么,好吧,我们就来谈谈老人的好色。
  许多人都以为嘴馋不丢脸,不妨承认;好色是见不得人的事,非但不可承认,而且必须否认。其实,也不用大惊大怪,在我们儒家先圣先贤的世界观中,好色也的确和嘴馋一样,不过是人性之一端而已。“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寡人好色。”“国风好色而不淫。”君臣、师生公然谈到好色,而且有人记录下来,写入煌煌经典。孟夫子还说过一句:“不知子都之姣者,无目者也。”简直骂不好色的人是瞎子。这样看来,好色又何必讳言?
  不过,好色这个语词,大概古今意义不同。古人所谓好色,是多看几眼美丽的姑娘。从头看到脚:“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这已经是瞪着眼仔仔细细的看了。看到后来,不禁赞叹:“彼其之子,美无度,美无度!”如果再要进一步欣赏,那么可以到东门外去和姑娘们一起沤麻,趁此机会,和她们一起唱唱歌,或谈谈家常。“彼美淑姬,可与晤歌。”不过,这已经是青年人的行为了。老年人,大约惊赞一声“美无度”之后,就高高兴兴的回家了。既不想“君子好逑”,也不会“吉士诱之”。既不会约她“俟我于城隅”,也不会要求她“期我乎桑中。”
  好色这个语词的现代用法,就把老年人排除在外了。既然说:“《国风》好色而不淫”,可见“好色”和“淫”是两回事。可是现代人用“好色”这个语词,却把“淫”的意义也概括进去了。从好色到淫的全过程,叫做“恋爱”。青年人的恋爱,犹如一场足球赛。许多人你争我夺,目的是把一个球踢入球门。球进入球门之后,恋爱就自行殒灭,生命进入另一阶段。
  青年人的好色,以球门为目的,他是要有所获得的。老年人的好色,没有球门,故不想得到什么。孔夫子早已告诫过:“及其老也,血气既衰,戒之在得。”因此,我们可以说,老年人的好色,是出于美感;而青年人是出于欲念,虽然同是性。
  老人的好色,非但无所得,反而常常会有所失。这个失,与青年的失恋不同。老人所失的,不是一个进门球,而是一种审美趣味的幻灭。世界上有多少老人,见过多少美丽的姑娘,过不了几年,就看见这个美丽,已变成老丑。甚至,在看到她的美丽的时候,已看到她老丑的阴影。白居易是个好色的诗人,他喜欢看美丽的姑娘。但是,他常常慨叹,“世间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老人好色,同时又悟到色即是空。如果说他有什么收获,大概只有一种悲天悯人的情绪,这是青年人所不会理解的。
  选自《文汇月刊》1990年第6期 


途  中 
作者:梁遇春
  梁遇春(1906—1932),福建闽侯人。著有散文选集《春醪集》、《泪与笑》等。
  
  今天是个潇洒的秋天,飘着零雨,我坐在电车里,看到沿途店里的伙计们差不多都是懒洋洋地在那里谈天,看报,喝茶——喝茶的尤其多,因为今天实在有点冷起来了。还有些只是倚着柜头,望望天色。总之纷纷扰扰的十里洋场顿然现出闲暇悠然的气概,高楼大厦的商店好像都化做三间两舍的隐庐,里面那班平常替老板挣钱,向主顾陪笑的伙计们也居然感到了生活余裕的乐处,正在拉闲扯散地过日,仿佛全是古之隐君子了。路上的行人也只是稀稀的几个,连坐在电车里面上银行去办事的洋鬼子们也燃着烟斗,无聊赖地看报上的广告,平时的燥气全消,这大概是那件雨衣的效力罢!到了北站,换上去西乡的公共汽车,雨中的秋之田野是别有一种风味的。外面的蒙蒙细雨是看不见的,看得见的只是车窗上不断地来临的小雨点,同河面上错杂得可喜的纤纤雨脚。此外还有粉般的小雨点从破了的玻璃窗进来,栖止在我的脸上。我虽然有些寒战,但是受了雨水的洗礼,精神变成格外地清醒。已撄世网,醉生梦死久矣的我真不容易有这么清醒,这么气爽。再看外面的景色,既没有像春天那娇艳得使人们感到它的不能久留,也不像冬天那样树枯草死,好似世界是快毁灭了,却只是静默默地,一层轻轻的雨雾若隐若现地盖着,把大地美化了许多,我不禁微吟着乡前辈姜白石的诗句,真是“人生难得秋前雨”。忽然想到今天早上她皱着眉头说道:“这样凄风苦雨的天气,你也得跑那么远的路程,这真可厌呀!”我暗暗地微笑。她那里晓得我正在凭窗赏玩沿途的风光呢?她或者以为我现在必定是哭丧着脸,像个到刑场的死囚,万不会想到我正流连着这叶尚未凋,草已添黄的秋景。同情是难得的,就是错误的同情也是无妨,所以我就让她老是这样可怜着我的仆仆风尘罢;并且有时我有什么逆意的事情,脸上露出不豫的颜色,可以借路中的辛苦来遮掩,免得她一再追究,最后说出真话,使她凭添了无数的愁绪。
  其实我是个最喜欢在十丈红尘里奔走道路的人。我现在每天在路上的时间差水多总在两点钟以上,这是已经有好几月了,我却一点也不生厌,天天走上电车,老是好像开始蜜月旅行一样。电车上和道路上的人们彼此多半是不相识的,所以大家都不大拿出假面孔来,比不得讲堂里,宴会上,衙门里的人们那样彼此拼命地一味敷衍。公园,影戏院,游戏场,馆子里面的来客个个都是眉开眼笑的,最少也装出那么样子,墓地,法庭,医院,药店的主顾全是眉头皱了几十纹的,这两下都未免太单调了,使我们感到人世的平庸无味,车子里面和路上的人们却具有万般色相,你坐在车里,只要你睁大眼睛不停地观察了卅分钟,你差不多可以在所见的人们脸上看出人世一切的苦乐感觉同人心的种种情调。你坐在位子上默默地鉴赏,同车的客人们老实地让你从他们的形色举止上去推测他们的生平同当下的心境,外面的行人一一现你眼前,你尽可恣意瞧着,他们并不会晓得,而且他们是这么不断地接连走过,你很可以拿他们来彼此比较,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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