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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距离看美国2--总统是靠不住的-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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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弹劾只针对政府官员,所以,它也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法庭,很明显,它只是一个制约权力的机制。这个制约机制在美国的绝大多数州法里也有。弹劾的做法源于英国,这曾是当年英国的议会除去国王宠臣的有效手段。当年的英国,弹劾案一旦成立,被弹劾者不仅可以被判处罚金,甚至还可以判入监狱,甚至判处死刑。这种英国式的弹劾,是英国国会长年累月与王室冲突的历史产物。随着这一冲突的缓解和消失,弹劾在英国的使用就日渐衰落。从1806年起,英国就不再使用弹劾诉讼。美国宪法中所规定的的弹劾,与英国有极大的不同。美国从成立开始,就是一个由民主程序产生政府各个分支的国家。因此,它没有一个英国那样的历史重负和社会转型的严重政治冲突。美国人借用弹劾这个程序,只是用它以防万一,只是相当于在制约政府权力的“收银机”上,再加上一重保险机制。因此,美国的弹劾也没有必要呈现杀气很重的面貌。在美国,如果一个弹劾诉讼成立,也就是判定被弹劾对象撤职,没有更重的处罚。因此,美国的弹劾更少“法庭”的味道,而更多一些权力制约的意思。尽管如此,美国还是很少发生弹劾案。也许,一方面,是美国政府官员产生方式的缘故,使得这个国家政府官员和民众很少发生无法解决的激烈冲突,另一方面,也是整个权力制约与平衡的“收银机”设计比较完善,也就很少发生非得动用这个“保险机制”不可的时候。因此,在美国的历史上,虽然宪法规定对政府官员有弹劾程序,但是事实上极少使用。在尼克松总统之前,历届美国总统中,被国会提出弹劾动议的,只有安德鲁。约翰逊总统一人,他在最后一刻还是以一票之差被宣告无罪。因此,对尼克松总统提出的弹劾动议,是美国历史上仅有的第二次对总统的弹劾程序的启动。 
  弹劾的动议一开始,就如大家预料的一样,出现了一边倒的局面。共和党人也并不站出来支持尼克松。在美国的国会里,一直有这样的传统,就是国会议员在某一个问题上表态,或是投票表决的时候,他们很忌讳“党性”二字。这是什么意思呢? 
  就是说,议员们不会仅仅根据自己的党派归属,就作出表什么态,投什么票的决定。因为美国的普通民众,是非常鄙视那种不问青红皂白的“党性”的。他们要求他们选出来的代表,不论他是哪一个党派的,他们在国会所表现出来的立场,应该是人民的立场,而不仅仅是“党派”的立场。否则,他们要这样的议员干什么呢? 
  当然,在一些本来就和党派观点密切相连的问题上,国会的投票结果会和各党派所占的席位有很大的关系。这一点民众也是理解的。他们在选这个国会议员的时候,也已经充分了解了他的观点。但是,在一些与党派观点无关的问题上,如果一个国会议员的立场时时表现出他的“党性”,这个议员将很快被他的选民所抛弃。 
  眼前的这个尼克松总统弹劾案,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没有一个共和党的国会议员,会仅仅因为尼克松是共和党的推出来的总统,就不管三七二十一,跳出来反对弹劾。因为这个弹劾案所涉及的观点是,你是否认为总统可以高于法律。这是一个涉及美国制度的根本问题。而不是象是否支持堕胎,如何进行福利改革等等这样涉及党派观点的问题。因此在这个时候,哪怕有一些共和党议员,实际上“党性”很强,他也会望尼克松而却步。 
  在众议院的弹劾程序开始以后,在很长时间里一直没有共和党人站出来支持尼克松,到最后,由后来被替补为副总统的福特,代表众议院中的共和党员表示,他们同意此事授权给国会的司法委员会,按程序处理。也就是说,只要尼克松不交出录音带,他们也不会支持尼克松。 
  就在这同一天,已经被解职的前司法部长理查德森,在司法部的大厅里,面对电视记者召开了一个告别会。当然,尼克松们一心指望理查德森乖乖地离开,不要再多嘴多舌。可是,对于那些被剥夺了权力的人和从来就无权无势的平民,新闻媒体,这是社会保留给他们的唯一的讲坛。这个讲坛是没有人可以阻挡的。 
  理查德森没有多说什么,一切似乎还算平静。只是在最后,他对着电视机前的民众说,如果他是考克斯,他也会这样做。他希望还会出现另一个尽职的特别检察官。当他被记者问到尼克松是不是应该被弹劾的问题,他回答说,这应该是由美国人民来考虑的问题。作为前司法部长,他强调说,“我没有理由认为总统就可以违抗法庭的命令。” 
  司法部指定的检察官和所调查的对象白宫高阶层官员发生矛盾的话,白宫是上级,检察官是下级,水门一案所暴露出来的这一漏洞,引出了1978年的政府道德法,此法案规定司法部长在发现行政部门高官有违法行为时,可以要求由联邦法庭来指定一个独立的特别检察官从事调查起诉。这个法案保护了特别检察官的独立性,因为他或她不是由行政分支的司法部任命,而是联邦法庭任命。司法部长只有在“有正当理由”的前提下可以撤除这一任命,这一保留给司法部长的权限以显示起诉权限的原本归属是行政分支。这一法案使得行政分支高层的犯罪容易被起诉。不过这些已经是水门一案的后话了。 
  尼克松已经处在四面楚歌之中,他必须再一次考虑何去何从。 
  法官西里卡规定的期限到了。星期二下午,法庭里挤得水泄不通。法官西里卡照例坐在上面,面对着法庭的较量双方。在法官对面,一侧坐着白宫的律师们,另一侧,独立检察官已经不复存在。但是,他的十一名助手全部到场,坐在检方的位置上。 
  法官西里卡宣读了上诉法院的判决,这个判决肯定了地方法官西里卡要求总统交出录音带的命令。然后,他转向白宫的律师,问道:“总统的律师是否打算现在就代表总统答复法庭的命令?” 
  这位律师走到话筒前,回答说“法官陛下,我没有打算作出一个答复,不过,我被授权声明,美国总统将完全执行上诉法院8月29日的命令。”全场静得只能听到人们的喘息声。法官西里卡威严地阻止了那些想悄悄溜出去发表头条新闻的记者。然后,他几乎是不相信地问道,“你将服从我的决定?”律师又一次回答说,“不折不扣,全部执行。” 
  迫于美国人民的压力,尼克松总统终于承认了不可阻挡的大势。他作为美国政府权力三大分支之一的最高长官,按照美国宪法制约与平衡的原则,承认了司法分支的监督权。他不仅同意了让刑事司法系统取得有关他的证据,同时,面对来自共和党内部的压力,不得不又任命了一个新的特别检察官。 
  这名新任检察官叫加沃斯基,他曾是一名非常出色的律师,也曾经是纽伦堡法庭审判纳粹时的军事检察官。他是一名民主党人,却一向对尼克松十分友好。因此,看上去,尼克松似乎是在这个位置上除去考克斯之后,安排了一个对他更为有利的人选。但是,尼克松应该很快发现,他所遇到的麻烦,几乎与“人选”问题没有太大的相关性。 
  尼克松所遇到的麻烦似乎是随同独立检察官这个职位而来的。作为一个独立检察官,身负重托站在全美国民众目光的焦点下,处于这样一个位置的任何一个法律工作者,几乎都会本能地忠于职责,不循私情,也不会愿意接受来自被调查方的干扰。如果尼克松早一些对独立检察官的这种“职业禀性”有所了解,他也不必在检察官的问题上触犯众怒了。换一个人选,并不会有什么大的变化。加沃斯基上任之后,大家很快看到,他所表现的独立性一点也不比他的前任差。同时,他还继续任用了考克斯留下的全班人马。 
  原来考克斯的这一套班子,也曾担心这个新上司和白宫的关系太近。但是他们很快看到,他是一个正直的法律工作者。尽管黑格再三向加沃斯基暗示,要他以“国家利益” 为重,要“爱国”。然而,这个新任独立检察官一边和黑格周旋,一边从不影响他的正常工作。同时,在吸取了他的前任考克斯的教训之后,国会对加沃斯基进行了职位保护。此后,如果没有国会共和党和民主党两个党派的一致同意,任何人都无权开除这个独立检察官了。 
  然而,事情并不因为尼克松同意交出九盘录音带就结束了。首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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