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八八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柯云路2夜与昼-第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K欢欢橥暾庵а蹋蜒掏忿裘鹪谘袒腋桌铮粤趾缢担骸霸勖撬伞!薄 �
  “好。”林虹准备起身铺床。  
  范丹妮却坐在那儿不动,目光又恍惚起来,手在床上摸索着拿起烟盒。  
  “不睡吗?”林虹问。  
  范丹妮目光呆滞,过了一会儿,把烟慢慢叼到嘴里,拿出火柴要划,手又停在那儿不动了。她抬眼瞧了瞧林虹:“我今晚是不是有点歇斯底里?”  
  林虹笑了笑。  
  “我今晚见到了我的丈夫——就是你刚才见到的孟立才。因为我不爱他了,所以他来惩罚了我。”范丹妮发出自嘲的冷笑,“在这之前,还见到了我的……”她略停顿了一下,“见到了我的情人——就这样说吧。因为他不爱我了,所以他也惩罚了我。”说到最后这句话,她有点咬牙切齿。  
  林虹沉默了一会儿,察看着范丹妮的表情:“他结婚了吗?”  
  “他已经有两个孩子了,有个很完整的家庭。”  
  沉默。这种沉默中包含着为范丹妮处境所感到的难堪。  
  “他是导演,叫胡正强。你看过他拍的电影吧?”  
  林虹摇了摇头,她在县里,看电影并不多。  
  “你愿意听听我的身世吗?我的身世简直可以写一部小说。你困吗?”  
  林虹看着范丹妮,又摇了摇头。  
  范丹妮点着了烟。  
  (她说什么呢?香烟在手指间燃烧,烟雾袅袅升起,弥漫开,和空气中已经浮动的烟气混淆缭绕在一起。盯住它,目光矇眬再矇眬,烟气逐渐模糊,摇曳晃动起来,在灯光中幻变出一个扑朔迷离的世界,一个自己以往的天地……)  
  哼,(这是她自己能听见的无声的冷笑,用以对自己的话预先解嘲。)我其实就写了一部自传体小说,刚写完不久。题目叫做“我的爱情交响曲”。(爱情这个词怎么这样肉麻?写的时候没觉着,现在说它,怎么这样别嘴,这么耻于出口?)这个题目俗气吗?我还没想到更好的题目。还想了一个题目,叫“大海中没有我的停泊点”。这也不好吧?“港湾在哪儿”这个题目呢?先不说题目了。小说是根据我的经历写的。共分四章,也就是我生活的四个乐章。(又一声自嘲的冷笑,这次略有一些声音。)这就是我的命运交响曲吧。  
  第一乐章,“青春的理想是玫瑰色的”。(怎么也有些拗嘴?眼前闪过一片淡淡的玫瑰色,她站在中学的操场上,看着西山上空展现的玫瑰色晚霞,山色如黛。这幅玫瑰色的画面是黯淡的,景象也是模糊的。稍一凝视它,它便消逝了,眼前迅速闪动出其他色彩的模糊画面,只感到嘴角留有一丝冷蔑。自己早已变得冷酷。看到自己写下这种矫情的题目,就恶心,肉麻,脸红,生理上反感。)一个人总特别喜欢某一种颜色,我发现,有的人一生喜欢一种颜色,有的人一个时期喜欢一种颜色。一个人某个时期喜欢的那种颜色,基本上是他这个时期生活乐章的主色调。一个人一辈子喜欢的颜色,一种,或有一个序列就构成了他一生交响乐的色调,起伏跌宕。我说的有道理吧?你喜欢什么颜色,林虹?  
  (林虹:“我?……”她停顿了一会儿,“白色。”)  
  白色?你过去呢,学生时代呢?  
  (“红色和白色。”)        
  红色和白色?过去你喜欢红色和白色,现在变得只喜欢白色了?(一个她敏感而似乎熟悉的变化。林虹是什么经历?她隔着灯光下缭绕的烟雾注视着林虹。)  
  (“是。”)  
  (她又抽了一口烟,接着说自己的身世。)我在中学,到后来上大学,都喜欢玫瑰色。我喜欢看玫瑰色的画面,喜欢玫瑰色的霞光。我那时做的梦也常常是玫瑰色的,梦的内容忘了,颜色却留下了印象。(她叙述着,不再有拗嘴和恶心的感觉了。)我崇拜约翰·克利斯朵夫,常常为他流泪。我的爱情追求也是理想主义的,要找一个对人类有贡献的天才,终身做他的伴侣。我很自信。觉得我漂亮,学习好,又有天赋。很受男同学注意,大学里女同学本来就少,不过,我在班里一个人也没爱过。我爱上了法律系一个比我高两届的男同学,叫杨海明,很英俊的。我向他借过一本书,还书时,在里面夹了一首小诗。可他没什么特别反应。他毕业后去衡阳了,从此再也没见到他……这玫瑰色的一章算是永远过去了……  
  第二章,题目是“生活是铁青色的”。说的是“文化大革命”这一段。前面就不用说了。1970年,我大学毕业分到怀柔县教中学。父亲被定成了“中统特务”。有了这样一个政治标签,我成了无人问津的“次品”。那时在北京,先后给我介绍过几个对象,都因为我的家庭问题吹了。我这个人虚荣心强,要面子,明明是对方不要我,我还要打肿脸充胖子,和别人说是自己不愿意,对对方不满意。闹来闹去,人们说我眼高。我有什么眼高的?几次谈对象,我的尊严几乎完全被粉碎了。女人有时候是很软弱的,特别在她丧失自信的时候。当时,随便给我介绍一个什么人,我都会愿意的。我迫不及待地要嫁人,好像再不结婚,就永远没人要了一样,急着推销自己,简直是一种恐慌症。  
  有人给我介绍了一个四十五岁的干部,比我大了近二十岁,这样大的年龄差别,都没伤我自尊心,我咬了咬牙和他见面。一个胖子。(温和的胖脸闪过,肥胖绵软的手。)结果,还是他不要我。他倒是喜欢我,可他要出国当参赞……  
  (她目光眯成的一线,透出一丝冷酷。)  
  我在怀柔县和孟立才结了婚。他是个体育老师,比我大十岁,因为到砖瓦厂偷砖曾被判过两年刑,是个刑满释放犯。我的父母坚决反对这门婚事,我和他们大吵了一场——  
  ……范书鸿冒火地站在房间里,用手指着女儿:“我不同意,坚决不同意。你找谁不行,非要找这样一个人?”  
  “我找谁?谁要我?”范丹妮哭了。  
  “过去介绍的哪个不比孟立才好?你都看不上。”  
  “你怎么知道我看不上?”范丹妮歇斯底里地喊道,泪流满面,“如果他们之中任何一个人肯要我,我早就愿意了。”  
  范书鸿惊愕地说不出话来。  
  “是他们不要我,知道吗?可我有自尊。只好说我不满意他们。你知道你的女儿没人要吗?”  
  范书鸿如五雷轰顶,脸痛苦地搐动着,良久,才困难地说:“那你也不要找孟立才,我不能让女儿嫁给一个刑满释放犯。”  
  “可你自己呢?有谁要你这个中统特务的女儿?”……  
  ——我从北京回到怀柔,就和孟立才结婚了。他在那种事上太野蛮,我怕他怕得不行。除此以外,他还是不错的,对我很体贴——  
  ……范丹妮裹着被子朝里躺着,在抽泣。  
  孟立才裹着棉大衣背对着她坐在床边。他回过头给她掖了掖被子,想哄慰她。  
  “滚开。我不要你,流氓。不许你碰我。”  
  孟立才缩回了手。  
  “你滚远点。我不要你坐在这儿,你滚。”  
  孟立才站起来,到火炉边坐下。天亮了,范丹妮醒来,发现孟立才的大衣也盖在自己身上。窗外西北风呼啸着,孟立才坐在炉边,缩着头打瞌睡。火炉上咕嘟着什么。炉火一闪一闪映红着他那张粗黑的脸。  
  “你醒了,想起吗?”孟立才回过头。  
  “不起。”  
  “天冷,不起就睡吧,反正今天是礼拜天。”他小心翼翼地端着一大碗鸡蛋羹走到床边,“就在床上喝吧,坐起来,围上被子。”  
  “不喝。”  
  “喝吧。你太瘦了,”他的声音中含着由衷的体贴,“像个小孩。”……  
  ——可我不爱他,一想起他就恨他。是他毁了我的青春。我知道这样怪他毫无道理,是我心甘情愿嫁给他的。可我还是恨,想起来嫁给这样一个人,我就浑身哆嗦。我糊里糊涂地把自己的青春廉价拍卖了。(她又用力一口一口抽着烟,她那纤细苍白的手指又开始神经质地颤抖。她把半截烟狠狠地一口抽完,低头喷出浓烟,被呛得轻轻咳嗽着。她侧转过头,把烟头摁灭在烟灰缸里。咳嗽过去了,她抬起头。)  
  说小说的第三章吧,“霓虹灯是缤纷杂色的”。写的是我调回北京以后的生活。父亲的政策早落实了。我调到电影界的一个编辑部。开始到处跳舞,广泛交际,学会了喝酒抽烟,学会了打桥牌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