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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子译注-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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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盗跖死利于东陵之上
(13)
,二人者,所死
不同,其于残生伤性均也。奚必伯夷之是而盗跖之非乎!天下尽殉也。彼其
所殉仁义也,则俗谓之君子;其所殉货财也,则俗谓之小人。其殉一也,则
有君子焉,有小人焉;若其残生损性,则盗跖亦伯夷已,又恶取君子小人于
其间哉
(14)

'注释'
(1)惑:迷惑。易方,改变方向,使东西南北错位。
(2)虞氏:有虞氏,即舜,传说为夏代以前的圣王,实则为父系氏族社会后期部落联盟领袖。招:
推崇、举荐之意。挠:扰乱、搅扰。庄子认为,尧以前民风质朴,没有仁义之类强加于人。自舜开始
推崇仁义,用以扰乱天下人的自然本性,质朴之民风也随之泯灭了。《庄子》其他篇也讲到同类思想,
如《应帝王》篇,“有虞氏其犹藏仁以要人”,即是一例。
(3)是:作此解,代词,代表上面“自虞氏……奔命于仁”一段。性:指人的自然本性。
(4)小人:泛指农民、工匠、商人等靠职业收益谋生的人,此处不含有人格高下的意义。殉利,
为求利不惜舍弃性命。
(5)数子:指上述小人、士、大夫、圣人四种类型的人。
(6)臧与穀:庄子虚拟的二个人名,不必拘泥于他们的具体身分。以臧为奴隶、穀为童子,恐不
合庄子本义。
(7)亡;丢失。
(8)奚事:干什么事去了。
(9)挟:围胳膊夹持着。策:古时把字刻在统一规格的竹简上,用皮条串起来而成册,即是后人
所说的书册。又,策即鞭子,此指牧羊鞭。挟策读书,即是把鞭子夹在臂弯里一心读书,此说亦可通。
(10) 博塞:古代的博戏,又说即掷骰子。
(11) 均:相同、同等。
(12) 伯夷:商代未年孤竹君之长子。孤竹君爱次子叔齐,立之为君。孤竹君死后,叔齐让位伯
夷,伯夷不肯接受,于是二人一起逃位而去。听说周文王有贤德,前往投奔,路遇武王伐纣,二人扣
马而谏,不被听从,便避入首阳山中,采薇菜充饥,不食周粟,最后饿死山中,首阳山:在今山西省


永济县南。
(13) 盗跖:据载为春秋末期人,姓柳下名跖。关于他的事迹在《孟子》、《商君书》、《苟子》、
《韩非子》、《吕氏春秋》等书中有片断记载,《庄子·盗跖》为寓言,记载盗历聚徒九千人,“横
行天下,侵暴诸候”,所到之处,“大国守城,小国入保”,是君主、贵族的死对头。虽不能作为信
史,亦可参考,东陵:陵名,在山东济南境。
(14) 恶:何,从何。取:取舍,选择。其间:指在伯夷和盗跖两类人之间。
'译文'
小的迷惑会使人搞错方向,大的迷惑会使人改变本性,从哪里知道是这
样呢?自从虞舜推崇仁义用以扰乱天下人的本性,天下人没有不为仁义奔走
效命的,这不是用仁义改变人的本性吗?为此试作如下论述。从夏商周三代
以后,天下人没有不用外物来改变本性的,小人为求私利舍弃生命,士人为
求美名舍弃生命,大夫为求保持和扩充领地舍弃生命,圣人为求天下人的幸
福舍弃生命。故此上面四类人,他们的事业不同,名声称谓各异,但是在伤
害本性、为所求舍弃生命这一点上,是一样的。臧和穀二人同去放羊,都丢
失了羊。问臧作何事了,则说拿着竹简在读书,问穀作何事了,则说和人玩
博塞游戏了。这二个人所作的事不同,在丢失羊上是相同的。伯夷为求名死
于首阳山下,盗跖为求利死于东陵之上,这二个人死的原因不同,在残生伤
性上都是等同的。何必去认定伯夷之所行为是,盗跖之所行为非呢!天下人
都是为所求舍弃性命的。那些为求仁义而死的,世俗之人则称之为君子;为
求货财而死的,世俗之人则称之为小人。为所求而死是一样的,有的称君子,
有的称小人;假如就残生损性来看,则盗跖也就是伯夷,在他们之间又从何
选择君子和小人呢!
且夫属其性乎仁义者
(1)
,虽通如曾史,非吾所谓臧也
(2)
;属其性于五味
(3)
,虽通如俞兒
(4)
,非吾所谓臧也;属其性乎五声,虽通如师旷,非吾所谓
聪也;属其性乎五色,虽通如离朱,非吾所谓明也。吾所谓臧者,非仁义之
谓也,臧于其德而已矣
(5)
;吾所谓臧者,非所谓仁义之谓也,任其性命之情
而已矣
(6)
;吾所谓聪者,非谓其闻彼也,自闻而已矣;吾所谓明者,非谓其
见彼也,自见而已矣
(7)
。夫不自见而见彼,不自得而得彼者,是得人之得而
不自得其得者也
(8)
,适人之适而不自适其适者也
(9)
。夫适人之适而不自适其
适,虽盗跖与伯夷,是同为淫僻也。余愧乎道德,是以上不敢为仁义之操
(10)

而下不敢为淫僻之行也。
'注释'
(1)属:从属、系属,乎:作于解。
(2)臧,善,指自性完善。
(3)把本性系属在识别五味上。五味:酸、甜、苦、辣、咸。
(4)俞兒:古时善于辨味者。
(5)臧于其德:德谓得其性所应得。庄子认为的善,就在于得其性所应得,不在于把性系属仁义
或获得辨声、辨色等特殊技能。
(6)性命之情:自然本性之实。
(7)自闻、自见,任耳目自然本性去听去看,不求在耳目本性上增添什么或减少什么,如骈拇枝
指,如师旷、离朱之类的特殊聪明。只求始终如一持守自性,不因追求外在的东西舍弃本性,即是自


闻自见,即为最大的聪明。闻彼、见彼则与此相反。
(8)得人之得:得之于外而非得于自性。如仁义、如师旷、离朱之类的过分聪明。这类得之于外
的东西,形式上虽有所得,在根本上却丧失了自性所应得。自得其得:得到自性所应得的东西。
(9)适:归向,由于倾心于外求,为外物所牵引,归向别人的去处,而没有归向自身所应归向之
处。
(10)操:节操。庄子以为仁义之操与淫僻之行,伯夷与盗跖,在丧失本性上都一样,所谓上下
之分是沿用习惯说法,并不是真把它们分为上下。对这两种作法,庄子皆不取,而是要抛开它们,遗
忘它们,任运自性。
'译文'
再说,使本性从属于仁义的人,虽然如同曾参、史鳅一样通达,也不是
我所说的自性完善;把本性系属在识别五味上,虽然能如俞旯一样精通,也
不是我所说的自性完善;把本性从属于辨析五声上,虽然象师旷一般精通,
也不是我所说的听觉敏锐;把本性从属在辨别五色上,虽然象离朱一样精通,
也不是我所说的视觉明察。我所说的自性完善,不是指合乎仁义的标准,只
是任其自然本性之实去行而已。我所说的听觉敏锐,不是超出自性之外多听
到什么,只是任耳之自性去听而已;我所说的视觉明察,不是超出自性之外
多看到什么,只是任眼之自性去看而已,不是任自性去看而求超出本性去看,
不是按自性应得去得而要超出自性去妄得,是得到了外物而失掉了自性应得
之物;是归向别人的去处,而没有归向自身所应归向之处。归向别人的去处
而没有归向自身所应归向之处,就此而言,虽伯夷与盗跖不同,他们之所为
同样是邪僻的。我于道德行为很感惭愧,从高的方面讲,不敢奉行仁义之节
操,从低的方面讲,不敢去为邪僻之行。


马蹄
'题解'
《马蹄》以篇首二字名篇。
本篇宗旨与《骈拇》相近,重在发挥任性无为的政治理想。先以马为喻,马在自然
界饥食渴饮,奔跑跳跃,表现其真性,可是经过善于治马的伯乐之手,给马烙上印记,带
上络头和嚼环,拘系在马厩里,用鞭子驱使它们服役,强迫马服从人的意志,从而破坏了
马之真性。陶工之治泥土,木工之治木料,为政者之治理天下,都是对所治对象自然本性
的破坏。善于治理天下者,应当无为而治,任天下人自行生息而不加干预。“至德之世”
就是人与社会,人与卤然浑然一体,无有区分,人们无知无欲,按自然天性自由自在地生
活。造出并推行仁义礼乐,破坏人的素朴本性,这是圣人的罪过。只有把这些人为的伽索
去掉,才能使人恢复本性,达到“至德之世”的理想社会。庄子这种政治理想,包含对当
时统治阶级残酷政治压迫和经济剥削的消极反抗和对自由美好生活的向往;但其否定一切
社会进步和文明成果,主张回到人兽不分的混沌时代,则是消极的,落后的。
马,蹄可以践霜雪,毛可以御风寒,龇草饮水
(1)
,翘足而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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