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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锋上的文明:宋辽夏金的另类史-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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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照样推却,只求外补。无奈,朝廷委任他为常州知州。知州任上,王安石又得与大儒周敦颐(写《爱莲说》那位爷)相知,声誉日隆。
  宋仁宗嘉祐五年(公元1060年),王安石终于入京,为三司度支判官(财政部高级官员)。“先是,馆阁之命屡下,安石辄辞不起,士大夫谓其无意于世,恨不识其面。朝廷每欲授之美官,唯患其不就也。”所以,王安石入朝的消息传来,“闻者莫不喜悦,”都以为有大能人来力挽狂澜。
  吊起来卖了这么久,王安石上任伊始,也要弄他三把火,首上《万言书》,其大意即“因天下之力以失天下之财,取天下之财以供天下之费”,时兮命兮,恰值宋仁宗末年,暮气已重,“览而置之”,没怎么拿王安石的建议当回事。
  历史、机遇,君臣际会,有时也只是因为某件不足为人道的小事所改变。宋仁宗之所以不“待见”王安石,是因一件小事对他产生成见:一天,宋仁宗见与诸大臣在御花园边赏花边钓鱼边宴饮,宦者们把鱼食用金碟装盛,各置于矮几之上,王安石信手拈来,竟把一大碟鱼食吃个精光。宋仁宗看见眼里,当时也没说什么。转天见辅臣,他讲出自己对王安石的看法:“王安石,乃一奸诈人也,假使他误食钓饵一粒,也就算了。此人竟能把鱼食吃尽,太不近人情,做作得过份。”正基于对他为人的鄙视,宋仁宗憎人而恶其文,对他的主张自然不看重(此事见于《邵氏见闻录》,非正史所记,但作者邵伯温是宋朝大儒邵雍之子,记载非常可信)。
  王安石见“三把火”没烧着,悻悻之余又与当政大臣多不和,又恰巧赶上其母病死,便以母丧为名去职。
  英宗在位四年,“(王)安石被召未尝起。”有了一次京城之行,王安石深知吊起来卖的重要性,时机不到,再不肯轻易露头。
  其实,宋仁宗认为王安石吃光鱼食是做秀,也未必。王安石不爱洗澡,不喜穿新衣,吃饭即使是一大桌子菜,他只吃离自己手边最近的那一碟。著书用心之时,更时常心无旁鹜,有一次写东西,王安石边吃边写,手中东西吃完他也不觉,仍旧一口一口干啃,把自己指头嚼得血乎流烂也不自知。
  人与人关系很微妙,估计宋仁宗看见王安石就感觉不好。对于仁宗皇帝,王安石也心怀愤恨,在其日记中对这位先帝大加鄙薄,总以之比为汉武帝。
  宋神宗当颖王时,韩维在他手下任记室(秘书长或办公室主任),只要宋神宗夸他见解好,韩维必称:“这不是我本人的见解,是我朋友王安石的主张”。年长时久,宋神宗耳朵起了茧,对“王安石”这个名字熟得不能再熟,“由是想见其为人”。
  继位之后,求才若渴的宋神宗马上下诏召王安石入京为官,“不至”。
  宋神宗也有些惶惘,问大臣曾公亮:“王安石闻名先朝,屡召不至,有人却讲他这样做是大不敬。现在朕下诏召他,又推辞不至,是真有病吗,还是有所要托呢?”曾公亮马上回言:“王安石确是辅相之才,必不欺罔!”其实,当时韩琦为宰相,曾公亮与之不和,想调入王安石这个“新锐”,借机挤兑韩琦。
  于是,宋神宗下诏任王安石为翰林学士,“众谓(王)安石必辞,及诏至,即起视事。”知道好机会终于寻到,机不可失,失不再来,王安石不是真隐士,自然应召。
  韩琦三朝良臣,知道有人一直背后议论自己专权,力辞宰相出朝,以司徒兼侍中出判相州。宋神宗对力拥自己登位的韩琦既尊重又感激,临别泣问:“卿去谁可属国者,王安石何如?”韩琦有知人之明,回答说:“王安石当翰林学士则有余,处辅弼(宰相重臣)之地则不可。”宋神宗“不答”。
  王安石虽答应入朝,也不是一朝猴急,嗷地一声恨不能坐火箭入京。他慢慢悠悠,七个月之后才赴职。此次他之所以心中有根,因为他儿子王雱居于汴京,总爱往大臣韩维家窜门。韩维向王雱转达宋神宗求贤若渴之意,王雱又转父王安石,老王这才“有备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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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石不出,奈苍生何!”(2)
神宗熙宁元年(1068年)夏,宋神宗终于见到了他慕名已久的王大才子。
  君臣一见面,宋神宗就向王安石请教“为治所先”,即施行的大原则。王安石回禀:“择术为先”。宋神宗点头。又问:“唐太宗怎么样?”王安石又答:“圣上您当以尧舜那样的古代圣君为榜样,干吗要当唐太宗。”几句话下来,宋神宗非常满意。然后,君臣二人又就“小人”、“君子”相互研讨了半天,气味相投,相谈甚惬。
  当年岁末,诸臣廷议,王安石发表自己见解:“国用不足的原因,是朝廷未得善于理财的人才!”
  与王安石私交不错的大臣司马光驳斥道:“天下安有此理!天地所生财货百物,不在民,则在官,如凭空增设法规夺利于民,其害甚于加赋重敛。”
  于是,两人在廷上争执不已,“变法派”与“保守派”之争,已见端倪。
  转年开春(公元1069年),宋神宗以王安石为参知政事(副宰相)。为了使自己的主张畅行无阻,老谋深算的王安石建议宋神宗新设一个“制置三司条例司”,这一新机构“掌经划邦计,议变旧法,以通天下之利。”这样一来,施行新法的大权皆掌于已手,王安石又推荐一直力赞已议的泉州人吕惠卿为助手,“事无大小,必与(吕)惠卿谋之。凡所建章奏,多(吕)惠卿笔也。”同时,章惇、曾布等人也大受重用。这三个人,事后证明,没一个是善茬。
  任用王安石之前,宋神宗曾向侍读学士孙固征求意见。孙固说:“王安石很有文才,当翰林学士一定称职。但是,如果当宰相,应选气度弘量之人。王安石狷狭不容人,非为佳选。陛下若择相,司马光、韩维皆可充其任。”宋神宗不以为然。
  不久,召见王安石,神宗还做老好人,说:“别人都不理解爱卿你的为人,总讲你只知经术学问,不晓世务。”
  王安石也不客气,勃然道:“胸中有经术才可以经纶世务!为臣我恨时俗浅薄,变风俗,立法度,正是当今之急!”
  

偏执狂的生存之道(1)
――王安石大行“新法”
  王安石推行“新法”的前夜,宋朝廷堂之上确实是暮气沉沉的景象,执政大臣分别是宰相曾公亮、富弼以及副相唐介和赵挼热耍幢坏笔比讼肺降摹吧⒗稀⒉ ⑺馈⒖唷敝钊恕!吧保比皇侵竿醢彩K紊褡谛氯裰匀豢醋耪獍铩袄铣沙种亍钡墓僭辈凰承模胪醢彩慌募春汀
  熙宁二年(公元1069年)八月,宋廷下诏在淮、浙、江、湖六路,实行均输法。均输法主要针对当时税收制度的弊病。想抑制富商大贾的收入,其主要内容为:增设发运使官,负责东南六路的赋入情况。大凡榷买、税敛、上供物品,可根据实际情况,“徙贵就近,用近易远”。发运使还可以根据汴京库存的实际情况,“从便变易蓄买”,存储物品以备需要。如此,即可达到“稍收轻重敛散之权”的作用,最终目的在于国家财政丰盈,民用不匮。
  对“均输法”,大臣刘琦、苏辙等人马上表示明确的反对,认为此法太苛,“渔夺商人毫末之利”,其实汉代桑弘羊早已做过此事,当然有敛财的功能,毕竟法术不正,给老百姓以朝廷“唯利是嗜”的坏印象。不久,苏辙等为此辞官而去。
  当年十月,王安石又推出青苗法。青苗法,实际上唐代宗时代已经有此名制,“税青苗钱以给百官俸”。宋代的陕西转运使李参因为“部多戌兵,苦食少,令民自度麦粟之赢余,先贷以钱,俟麦粟熟输之官,号青苗钱。经数年,廪有余粮”,但仁宗时已经置行不用,惟恐此法用久生弊。王安石青苗法,在夏秋未熟之时,借钱给农民,以酌中粮价折合,收获庄稼后加息十分之二还粮或者还钱,每年夏秋两次,随两税交纳官家。实际上,越穷的民户,借额越少,而有田有地的人家借额反多,为此,又辅以“抑配”等方法,下死规定,强迫借贷交息。
  此法一出,司马光大力反对,他指出其中的弊病:闾里刁蛮富民借钱给穷人收利息,还能蚕食穷困之人,何况以国家的名义依仗法令之名强要人借钱,此举太过份。大文豪苏轼也上书,指责制置三司条例司本身的创建就是床上架屋,致使“民实惊疑”、“吏皆惶恐”,青苗法完全是“亏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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