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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唐书 作者:[后晋]沈昫-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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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秦有明堂,而经典正文,无天子每月告朔之事。臣等历观今古,博考载籍,既无其
礼,不可习非。望请停每月一日告朔之祭,以正国经。窃以天子之尊,而用诸侯之礼,
非所谓颁告朔、令诸侯、使奉而行之之义也。
    凤阁侍郎王方庆又奏议曰:
    谨按明堂,天子布政之宫也。盖所以顺天气,统万物,动法于两仪,德被于四海者
也。夏曰世室,殷曰重屋,姬曰明堂,此三代之名也。明堂,天子太庙,所以宗祀其祖,
以配上帝。东曰青阳,南曰明堂,西曰总章,北曰玄堂,中曰太室。虽有五名,而以明
堂为主。汉代达学通儒,咸以明堂、太庙为一。汉左中郎将蔡邕立议,亦以为然。取其
宗祀,则谓之清庙;取其正室,则谓之太室;取其向阳,则谓之明堂;取其建学,则谓
之太学;取其圜水,则谓之辟雍。异名而同事,古之制也。天子以孟春正月上辛日,于
南郊总受十二月之政,还藏于祖庙,月取一政班于明堂。诸侯孟春之月,朝于天子,受
十二月之政藏于祖庙,月取一政而行之。盖所以和阴阳、顺天道也。如此则祸乱不作,
灾害不生矣。故仲尼美而称之曰:“明王之以孝理天下也。”人君以其礼告庙,则谓之
告朔;听视此月之政,则谓之视朔,亦曰听朔。虽有三名,其实一也。
    今礼官议称“经史正文无天子每月告朔之事”者。臣谨按《春秋》:“文公六年闰
十月,不告朔。”《谷梁传》曰:“闰,附月之余日,天子不以告朔。”《左氏传》云:
“闰月不告朔,非礼也。闰以正时,时以作事,事以厚生,生人之道,于是乎在矣。不
告闰朔,弃时政也。”臣据此文,则天子闰月亦告朔矣。宁有他月而废其礼者乎?博考
经籍,其文甚著。何以明之?《周礼·太史》职云:“颁告朔于邦国。闰月,告王居门
终月。”又《礼记·玉藻》云:“闰月则合门左扉,立于其中。”并是天子闰月而行告
朔之事也。
    礼官又称:“《玉藻》,‘天子听朔于南门之外。’《周礼·天官·太宰》,‘正
月之吉,布政于邦国都鄙。’干宝注云,‘周正建子之月,告朔日也。’此即《玉藻》
之听朔矣。今每岁首元日,通天宫受朝,读时令,布政事,京官九品以上、诸州朝集使
等咸列于庭,此听朔之礼毕,而合于《周礼》、《玉藻》之文矣。《礼论》及《三礼义
宗》、《江都集礼》、《贞观礼》、《显庆礼》及祠令,无王者告朔之事者。臣谨按
《玉藻云》:“玄冕而朝日于东门之外,听朔于南门之外。”郑注云:“朝日,春分之
时也。东门、南门,皆谓国门也。明堂在国之阳,每月就其时之堂而听朔焉,卒事,反
宿于路寝。凡听朔,必以特牲告其时帝及其神,配以文王、武王。”臣谓今岁首元日,
通天宫受朝,读时令及布政,自是古礼孟春上辛,受十二月之政藏于祖庙之礼耳,而月
取一政,班于明堂,其义昭然,犹未行也。即如礼官所言,遂阙其事。
    臣又按《礼记·月令》,天子每月居青阳、明堂、总章、玄堂,即是每月告朔之事。
先儒旧说,天子行事,一年十八度入明堂:大享不问卜,一入也;每月告朔,十二入也;
四时迎气,四入也;巡狩之年,一入也。今礼官立义,王惟岁首一入耳,与先儒既异,
臣不敢同。郑玄云:“凡听朔告其帝。”臣愚以为告朔之日,则五方上帝之一帝也。春
则灵威仰,夏则赤熛怒,秋则白招拒,冬则叶光纪,季月则含枢纽也,并以始祖而配之
焉。人帝及神,列在祀典,亦于其月而享祭之。鲁自文公始不视朔,子贡见其礼废,欲
去其羊,孔子以羊存犹可识其礼,羊亡其礼遂废,故云:“尔爱其羊,我爱其礼。”
    汉承秦灭学,庶事草创,明堂、辟雍,其制遂阙。汉武帝封禅,始造明堂于太山,
既不立于京师,所以无告朔之事。至汉平帝元始中,王莽辅政,庶几复古,乃建明堂、
辟雍焉。帝祫祭于明堂,诸侯王、列侯、宗室子弟九百余人助祭毕,皆益户、赐爵及金
帛、增秩、补吏各有差。汉末丧乱,尚传其礼。爰至后汉,祀典仍存。明帝永平二年,
郊祀五帝于明堂,以光武配,祭牲各一犊,奏乐如南郊。董卓西移,载籍湮灭,告朔之
礼,于此而坠。暨于晋末,其马生郊,礼乐衣冠,扫地总尽。元帝过江,是称狼狈,礼
乐制度,南迁盖寡,彝曲残缺,无复旧章,军国所资,临事议之。既阙明堂,宁论告朔。
宋朝何承天纂集其文,以为《礼论》,虽加编次,事则阙如。梁代崔灵恩撰《三礼义
宗》,更无异文。《贞观》、《显庆礼》及祠令不言告朔者,盖为历代不传,其文遂阙,
各有由绪,不足依据。今礼官引为明证,在臣诚实有疑。
    陛下肇建明堂,聿遵古典,告朔之礼,犹阙旧间,钦若稽古,应须补葺。若每月听
政于明堂,事亦烦数,孟月视朔,恐不可废。
    上又命奉常广集众儒,取方庆、仁谞所奏,议定得失。当时大儒成均博士吴扬吾、
太学博士郭山恽曰:“臣等谨按《周礼》、《礼记》及《三传》,皆有天子告朔之礼。
夫天子颁告朔于诸侯,秦政焚灭《诗》、《书》,由是告朔礼废。今明堂肇建,总章新
立,绍百王之绝轨,树万代之鸿规,上以严配祖宗,下以敬授人时,使人知礼乐,道适
中和,灾害不生,祸乱不作。今若因循颁朔,每月依行,礼贵随时,事须沿革。望依王
方庆议,用四时孟月日及季夏于明堂修复告朔之礼,以颁天下。其帝及神,亦请依方庆
用郑玄义,告五时帝于明堂上。则严配之道,通于神明;至孝之德,光于四海。”制从
之。
    长安四年,始制:“元日明堂受悲,停读时令。”中宗即位,神龙元年九月,亲享
明堂,合祭天地,以高宗配。礼毕,曲赦京师。明年驾入京,于季秋大享,复就圆丘行
事,迄于睿宗之世。
    开元二年八月,太子宾客薛谦光献《九鼎铭》。其《蔡州鼎铭》,天后御撰,曰:
“羲、农首出,轩、昊膺期。唐、虞继踵,汤、禹乘时。天地光宅,域中雍熙。上天降
鉴,方建隆基。”紫微令姚崇奏曰:“圣人启运,休兆必彰。请宣付史馆。”从之。五
年正月,幸东都,将行大享之礼。太常少卿王仁忠、博士冯宗陈贞节等议,以武氏所造
明堂,有乖典制,奏议曰:
    明堂之建,其所从来远矣!自天垂象,圣人则之。蒿柱茅檐之规,上圆下方之制,
考之大数,不逾三七之间,定之方中,必居丙巳之地者,岂非得房心布政之所,当太微
上帝之宫乎?故仰叶俯从,正名定位,人神不杂,各司其序,则嘉应响至,保合太和。
    昔汉氏承秦,经籍道息,旁求湮坠,详究难明。孝武初,议立明堂于长安城南,遭
窦太后不好儒术,事乃中废。孝成之代,又欲立于城南,议其制度,莫之能决。至孝平
元始四年,始创造于南郊,以申严配。光武中元元年,立于国城之南。自魏、晋迄于梁
朝,虽规制或殊,而所居之地,常取丙巳者,斯盖百王不易之道也。
    高宗天皇大帝纂承平之运,崇朴素之风,四夷来宾,九有咸乂。永徽三年,诏礼官
学士议明堂制度,群儒纷竞,各执异端,久之不决,因而遂止者,何也?非谓财不足、
力不堪也。将以周、孔既遥,礼经且紊,事不师古,或爽天心,难用作程,神不孚祐者
也。则天太后总禁闱之政,藉轩台之威,属皇室中圮之期,蹑和熹从权之制。以为乾元
大殿,承庆小寝,当正阳亭午之地,实先圣听断之宫。表顺端闱,储精营室,爰从朝享,
未始临御。乃起工徒,挽令摧覆。既毁之后,雷声隐然,众庶闻之,或以为神灵感动之
象也。于是增土木之丽,因府库之饶,南街北阙,建天枢大仪之制;乾元遗趾,兴重阁
层楼之业。烟焰蔽日,梁柱排云,人斯告劳,天实贻诫。煨烬甫尔,遽加修复。况乎地
殊丙巳,未答灵心,迹匪膺期,乃申严配。事昧彝典,神不昭格。此其不可者一也。又
明堂之制,木不镂,土不文。今体式乖宜,违经紊礼,雕镌所及,穷侈极丽。此其不可
者二也。高明爽垲,事资虔敬,密迩宫掖,何以祈天?人神杂扰,不可放物。此其不可
者三也。况两京上都,万方取则,而天子阙当阳之位,听政居便殿之中,职司其忧,岂
容沉默。当须审考历之计,择烦省之宜,不便者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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