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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著名法庭辩论实录-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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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流放,都不能使他的存在对公共幸福毫无干系;这个为司法权所承认的通
常法律上的残酷的例外,就只能归咎于他的罪行的性质了。我不得不宣布这
么一条必然的真理:确实,路易当死,因为祖国必生。”

首席法官巴累对于取决于人民的主张,也谈出了自己的看法:“我们只


能要人民批准法律,但是对国王的审判并非法律。。。在实际上这审讯只是
个关系公安的行动或关于治安的措施,关于公安的行动是不要人民批准的。”

能要人民批准法律,但是对国王的审判并非法律。。。在实际上这审讯只是
个关系公安的行动或关于治安的措施,关于公安的行动是不要人民批准的。”

在最后判决时,吉伦待人又提议将死刑延缓执行。首席法官巴累答复说:
“延缓又会引起取决于人民的问题,会使革命示弱于外国,而且会延长国内
之分裂。”因此主张延缓提案以。。 310票对

1793年。。 1月。。 23日(星期日),路易十六被押赴刑场,送上断头台处死。

【评析】

在审判路易十六的法庭上,雅各宾党人和吉伦特党人的辩论是非常激烈
的。吉伦特党人先是提出了一些人所共知的罪状,以一些枝节问题设辩,企
图避开对国王叛国罪的深究,后又以“法无规定者不罚”为原则,认为不能
审判国王。在辩论中,雅各宾党人针锋相对地提出:“现在所要审判的并非
单纯的法律案件,而是一个政治案件。因而,对他只能适用一个法律,即民
族间的法律,即战争法。”这就攻克了吉伦特党人设置的一个障碍。吉伦特
党人见此计不成,便又提出要在审判“整个波旁王朝”的前提下审判国王,
以此来转移目标,增加辩论的困难,他们还诡辩判处国王死刑要通过全体“人
民”等等,它看似公正,实则是置审判于不可能。这些计谋都一个一个地放
雅各宾党人在辩论中分别击破,摧垮了对方的企图。在这场辩论中,雅各宾
党人还巧妙地利用当时的有利形势,领袖人物罗伯斯庇尔还发表了精彩的演
说,终于促使法庭接受了人民的请求,将路易十六押上了断头台。对路易十
六的审判成功,是对法国封建势力的一次彻底打击,巩固和发展了当时的革
命形势。罗伯斯庇尔的辩论语辞犀利率直,气势雄壮浑厚,态度坚决,观点
鲜明,语言滔滔不绝,洋洋洒洒,时而循循善诱,时而愤怒谴责,时而嘲笑
讽刺,论述痛快淋漓,节奏抑扬顿挫,极尽语言的表达功能。罗伯斯庇尔还
运用反问、感叹、反复、排比、比喻等多种修辞手段,抒发了演说者鲜明的
爱憎情感,使辩论声情并茂,文采飞扬,充分体现出罗伯斯庇尔深刻、成熟
的政治思想和坚定不移的斗争立场。


马拉力证:控告状是谎言和捏造

马拉力证:控告状是谎言和捏造

让·保罗·马拉(1743—1793),法国资产阶级革命民主派政治活动家。
出身于瑞士的一个贫穷教师家庭。幼年在瑞士读书,1759年随父到法国。。。 1774
年在伦敦发表了《奴隶制的锁链》一书,公开抨击腐朽的封建制度。1777年
回到法国行医并从事法律的研究,写了《新刑法草案》一书。1786年后弃医
从政,投身革命。在法国大革命时期,主办《人民之友》报,向封建制度发
动了猛烈攻击,对金融资产阶级和自由责族的妥协行径予以公开揭露,在人
民群众中享有很高的声望。 1790年加入“人民之友”社,成为其中的主要
领导人,从事宣传活动,主张维护人权,坚持一切法律由人民批准。1792年
8月起义后,被选入巴黎公社国民大会,成为革命民主派的领导人之一。1793
年。。 4月,吉伦特派捏造罪名,将马拉逮捕。

在法庭上,马拉据理力争,针对吉伦特派的诬陷和指控,进行了针锋相
对的辩护:

“下面我要谈一下控告状。这份控告状是由立法委员会提出的,而委员
会成员几乎全部是我的死敌,全部是派系成员。控告状的起草如此欠考虑,
以至从字面上看,就具有愚昧无知、弄虚作假、疯狂残暴等待点。一眼即可
看出,控告状明显充斥着自相矛盾,或者应该更确切地说,它同借以为据的
‘控告决定’格格不入。因为控告状并没有提及由雅各宾派起草并经过我签
署的通告——这构成了我的一条罪状——然而,导致作出‘控告决定’的恰
恰是这份通告。

我在指出这份控告状如何荒谬而没有根据的时候,很为委员会感到害
臊。由于雅各宾派的通告包蕴着真正的共和派观点,由于我的‘山岳派’同
仁几乎都在上面签了名,委员会不得不放弃所起诉的主要罪状,而被迫采取
权宜之计。他们将多月来湮没在案宗尘埃中的、我的一些作品翻捡出来加以
引证,并且愚蠢地对我的其他一些作品重新加以谴责——该议题曾经列入议
事日程而国民公会拒绝进行讨论,正如我下面所要证明的那样。

现在让我们来证明控告状是非法的。正如诸位所看到的那样,它依据的
完全是我的一些政治观点。这些观点在写进我的作品发表之前,几乎全部在
国民公会的讲坛上阐述过。这是因为,我的作品是对我在议会中一直未能予
以阐释的问题的一个补充,其始终如一的目的是揭露阴谋,撕下卖国贼的假
面具,并提出有效措施。‘制宪法案’第五条第七款明文规定:‘国民代表
是不可侵犯的:任何时候都不得因他们在执行其代表职责的过程中的言论、
写作和行为而对他们进行搜查、控告和审讯。’

因此,‘控告状’是无效的。因为它完全违背了根本大法。国家宪法并
没有,而且也不能废除。它所以无效,还在于它侵犯了属于人民代表的最神
圣的权利。

我充分意识到,这项权利并不包括阴谋反对国家,肇事损害自由的权益,
侵犯公民权利或危害公众安全;但是,它一定允许公民怀着为国效力、为民
造福和为促成自由胜利的神圣目的而说话、写作和办事。这项权利是国民代
表的职责本身所固有的。没有这项权利,忠诚之士就不可能保卫祖国及他们
自己,就不可能防止卖国贼的压迫和奴役。


制宪议会中的爱国者深切地感到,有必要使代表不受侵犯和不受攻击,
有必要使他们能不受惩罚地同暴君进行斗争和完成革命,因此,他们早在成
立国民公会之前,就急切地在 
1789年 
6月 
23日通过了著名法令,使这项权
利变得神圣不可侵犯。

他们深切地感到,这项权利是每一项公职所固有的,因而将它扩展到每
一个司法机构,每一个行动机构,乃至结合在公民大会中的全体公民。

没有这项不可剥夺的权利,自由还能在反对阴险的敌人的阴谋诡计时维
持一时半刻吗?没有它,在一个腐败的议院里,无限眷恋祖国的少数代表如
何能揭穿力图压制祖国或给祖国戴上桎梏的卖国贼的假面具?

没有这项基本权利,少数远见卓识、矢志不移的爱国者如何能挫败一大
帮阴谋家的诡计?人们可以用发生在我们身上的事实来判断这一点。如果一
帮政客能够用伪造的借口攻击我,把我逐出国民公会,拉我上法庭,把我监
禁起来,置我于死地,那么,明天,他们就能用其他借口攻击罗伯斯比尔、
丹东、科洛·德布瓦、帕尼斯、兰代、卡米耶、大卫、奥杜安、莱盖利、莫
尔、迪皮伊、雅武盖、格拉内,以及其他各位勇敢无畏的国民公会的代表。
他们将会用恐怖手段来遏制其他人:他们将篡夺国家统治权;他们将把迪穆
里埃、科布尔、克莱费伊和他们的同谋凑到一起。他们就会得到普鲁士人、
奥地利人和“亡命者”的支持;就会在一个要割断所有著名爱国者咽喉的国
王手中重新建立专制国家;他们就会用国家财富来资助上等人。所以,因我
的政治观点而控诉我也是对全体国民代表的攻击。我并不怀疑,随着爱国的
委员们的归来,公会很快就会感到其危险的后果和不祥的结局,并且将会为
它竟然以自己的名义发布控告状而感到羞愧。它很快就会急于予以废除,因
为这份控告状破坏了公众的自由。

控告状的荒谬不仅在于它侵犯了宪法规定的全部自由,攻击了国民代
表,更在于委员会违反了一切原则,把国民公会变成了一个刑事法庭。因为
这个委员会促使公会恬不知耻地宣布了一个非常不公正的判决,以致没有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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